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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支隊關於開展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執法支隊關於開展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執法支隊關於開展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切實維護交通運輸市場主體和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部署和市交通運輸局《全市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從5月至10月,集中開展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專項整治內容

聚焦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熱點、制約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堵點,全面摸排、清理、糾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中存在的各類頑瘴痼疾,堅持刀刃向內、刮骨療毒,堅持糾錯性、警示性、導向性,從羣衆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從羣衆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以專項整治成效、實際執法行爲取信於民,打造人民滿意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隊伍。

(一)提升政治素質,提高服務意識。重點整治執法爲民根本宗旨樹立不牢,羣衆觀念淡薄,對待羣衆冷硬橫推,不保障羣衆合法權益的問題;執法觀念不端正、“重處罰、輕引導”亂罰款、濫收費、粗暴執法的問題;以執法者自居,講方便管理多、講方便羣衆少,扣罰訓多、提供服務少,硬性管理多、疏導服務少的問題。

(二)改進工作作風,嚴整執法風紀。重點整治精神狀態懈怠、自由散漫、紀律渙散,接受任務講條件、執行任務打折扣的問題;紀律意識淡漠,底線思維缺乏,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盛行的問題;執法風紀不嚴整,執法語言不文明,執法出勤不出力,在崗不在狀態的問題;監管失之於“粗”,措施失之於“虛”,沒有形成“以責任制促落實、以責任制保成效”的工作格局的問題。

(三)增強業務本領,提升執法水平。重點整治法治觀念淡薄,執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問題;不注重學習積累,綜合業務能力不高,執法基本功不紮實,辦案質量不高的問題;隨意攔車、扣車,不亮明執法身份任性檢查,濫用行政強制措施和證據登記保存措施的問題;證據收集不充分,不查實案件事實就隨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問題;濫用自由裁量權,簡單式執法、運動式執法、執法“一刀切”的問題。

(四)增強責任意識,落實責任追究。重點整治以罰代管、一罰了之,重處罰、輕教育,重罰款、輕糾錯的問題;受理投訴不及時、超時限辦理案件,隨意簡化案件內部審覈流程的問題;辦事拖沓,面對工作任務被動應付、面對矛盾問題相互推諉扯皮的問題;對執法暴露的問題,僅僅滿足於完成調查追責,缺乏持續跟蹤整改,沒有真正做到“四不放過”,沒有起到懲前毖後效果的問題。

(五)提升執紀執法能力,強化內部監督效力。重點整治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款指標,不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制度,趨利執法的問題;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徇私枉法,隱匿、截留、挪用、私分罰沒財物,索要或者收受當事人財物的問題;選擇性執法,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問題。

二、整治工作安排

(一)組織開展執法頑瘴痼疾清理整治。

1.聚焦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熱點、制約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堵點,以維護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和嚴禁亂罰款爲着力點,全面摸排、清理、糾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各類頑瘴痼疾。要盯住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和關鍵少數,堅持把自己擺進去,逐條逐項對照檢視,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確保問題查擺工作見底到邊。對照查擺出來的問題清單,整改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堅決治理和杜絕亂罰款、濫收費、任性檢查問題,堅決斬斷“向企業亂伸的手”。

2.堅持開門搞清理整治,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充分聽取人民羣衆意見,及時反饋人民羣衆訴求。要堅持邊查邊治、舉一反三,深刻剖析問題根源,推動個性問題與共性問題、顯性問題與深層次問題一起解決。

3.對查擺發現、羣衆反映的執法不規範的問題,分門別類作出處理,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尚不構成行政處分的,可採取約談教育、通報批評、下發整改建議書等方式,責令相關單位和人員限期整改;對發現涉嫌以權謀私、失職瀆職、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問題線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二)組織開展執法隊伍輪訓。

1.根據即將印發的全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隊伍素質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全面啓動綜合執法隊伍的全員輪訓工作。

2.制定輪訓計劃,分級分批抓好綜合執法人員的輪訓,確保實現全覆蓋。

13.開展執法案卷評查,推薦一批優秀執法案卷,提升執法案卷規範化水平。

(三)組織開展執法隱患排查防控。

1.要聚焦人民羣衆高度關注的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執法過程中容易引發的不穩定因素,聚焦一線執法人員在基層執法實踐中面臨的困惑和問題,全面梳理摸排執法環節中的隱患點、矛盾點、糾紛點,建立清單臺賬,逐項提出防控措施,點對點交辦;對重大風險隱患,要採取掛牌督辦、領導包案的方式,逐級壓實責任,堅決穩控化解,着力提升一線執法人員分析、研判、預警、化解處置風險爭議的能力和水平,減少執法中的矛盾和衝突,爭取人民羣衆對執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交通運輸部《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和防範執法隱患工作指南》印發後,要抓緊做好學習宣貫工作,確保所有執法人員應知盡曉、應曉盡會。

15.要牢固樹立“有患必除、除患務盡”的思想,在加強日常監管和源頭治理、最大限度防範化解到位的同時,綜合研判執法隱患原因,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突出矛盾,涉及財政保障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要認真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建議和事實理由,屬於本級權限範圍的,要立行立改;超出權限範圍的,要逐級上報反饋,切實從源頭上堵住亂罰款、濫收費的漏洞,在制度機制上鞏固風險防範成果。

三、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從2021年5月開始,至10月底結束。要把六項專項整治任務有機結合起來,同步部署,壓茬推進。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中旬)。所屬各大隊、機關各科室要及時傳達部、省、市動員部署會議精神,對照整治內容、時間安排,及時啓動部署開展本單位的集中專項整治行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5月中旬至6月底)。6月底前完成交通運輸執法領域頑瘴痼疾的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執法不規範、爲民服務意識不強等突出問題,制定問題清單,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頑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整改落實階段(7月初至9月底)。統籌抓好六項專項行動,8月底前全面完成大排查、清頑瘴、除惡疾專項行動。8月2日前,報送執法頑瘴痼疾清理整治情況、整治的問題清單、整治好的典型案例;9月10日前,報送隱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規政策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四)總結提升階段(10月)。要及時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經驗,轉化爲制度成果,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努力把專項整治成效轉化爲做好交通運輸執法工作的強大動力。同時加強統籌銜接,將相關教育培訓、機制建設等長效工作納入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中持續推進。

四、工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支隊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二)強化督導問責。推動專項整治行動與日常執法工作互融互促,找準結合點和着力點,加強定期調度,確保專項整治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支隊將以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對於工作開展不力、成效不明顯的,將進行通報。

(三)做好宣傳引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宣傳,深入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工作部署,及時反映整治成效,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充分展現交通運輸執法工作的新作爲、新形象。

(四)建立長效機制。梳理完善現有制度,對不適應新形勢和新時代要求的,要抓緊修訂完善;抓緊建立新的制度,堅持糾建並舉,及時把專項整治中好的經驗做法上升到制度層面,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強化制度執行力,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