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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團縣委從嚴治黨工作總結

一、2018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2018年團縣委從嚴治黨工作總結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

一是持續加強學習。堅持每週一上午開展集中學習,對黨的十九大精神、《黨章》、兩準則三條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行集中學習,做到學習主體和學習內容全覆蓋、無遺漏。一年來,團縣委全體幹部集中學習40餘次,黨小組專題學習12次。通過經常性學習教育,團縣委全體黨員在思想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在任何情況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動搖、政治立場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

二是細化責任落實。年初,制定了《團縣委2018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要點》,確保主體責任落實有人抓、有人管。年終,對全年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進行“回頭看”,認真總結梳理,查漏補缺。認真履行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始終堅持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同時加強對班子成員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監督約束,督促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班子其他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要求,對分管領域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具體指導部署。履行全面從嚴治黨集體領導責任,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全年主持召開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議4次,對單位班子成員貫徹落實分管領域責任瞭解檢查2次。

三是推動責任落地。團縣委對全年重點工作,建立了每月彙總、雙月分析、半年總結的工作機制,及時跟進、動態掌握責任落實情況。班子成員對照自己職責範圍內的領導責任,自覺做到了落實主體責任與業務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進、同步考覈。

(二)強化問題整改,鞏固建設成果

一是持續加強作風建設。結合“作風建設年”活動,圍繞《實施方案》重點聚焦6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以幹部互相提、領導幫忙點、發放徵求意見表的形式,及時發現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其中,領導班子查找問題5個、班子成員查找問題6個,其他幹部查找問題5個,我委根據查找的問題,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事項,並一一對應提出責任領導、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做到“一一認領、照單全收”。截止目前,發現的16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持續加強日常管理。修訂完善了《團幹部學習制度》《機關請銷假制度》《公務接待制度》等8項制度,通過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圍。

(三)嚴抓執紀督查,打造清正隊伍

一是常態化開展約談。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始終把“四種形態”作爲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完善談話和約談工作機制。堅持抓早抓小,對發現有違紀苗頭的,及時談話,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今年以來,主要負責人對班子成員、幹部,就清廉過節、加強作風建設進行2輪6人次約談,班子成員對幹部就加強作風建設進行2輪4人次約談。

二是持續提高正風肅紀力度。堅決遏制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外出報告制度和幹部個人重要事項報告。一年來,我委班子成員共外出學習3次,均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審批報備。緊盯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要求全體機關幹部必須嚴守紀律,強化自我約束,堅決防止“節日病”反彈回潮。認真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主要負責人末位表態等制度。

三是常態化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我委常結合晨會、民主生活會、黨小組會議等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一年來,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共計12次,談話14次,在機關內部大會做檢查1人,較好地實現了“紅紅臉、出出汗”常態化、制度化。

二、存在的問題

2018年,我委雖然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落實了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當前的形式背景下,我們的工作與縣委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個別團幹部對全面從嚴治黨認識還不夠到位;二是壓力傳導還不夠到位,責任追究力度還不夠強;三是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落實還不夠到位等。這些都需要我們深入思考並在下一年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每季度召開團縣委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制定2019年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要點和工作任務分解表。每季度聽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彙報,安排部署下階段工作。

二要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進一步廣泛深入組織學習研討,切實加強政治理論武裝。通過黨小組學習、理論專題學習、“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理論培訓等形式,把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作爲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全面系統學習領會,深入貫徹落實。

二要落實主體責任約談工作。進一步完善約談工作流程,加強對約談整改的監督,落實約談對象報告制度,實施對約談事項的跟蹤管理。進一步強化壓力傳導,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堅決整改到位,決不姑息。

四要加大正風肅紀力度。嚴格執行定期報告、重大事項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報告以及幹部個人重要事項報告,加強因私外出的管理和監督。緊盯各個重要時間節點,嚴防幹部出現違紀違規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