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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黨組關於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的報告

2018年,區政協黨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紀委二次全會精神,以黨的政治建設爲統領,以開展“清風築廉”行動爲主抓手,深入推進政協系統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爲政協各項工作提供了堅強保障。

政協黨組關於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的報告

一、領導班子履職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兩個責任”。區政協黨組出臺了《關於推進2018年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成立了以政協黨組書記爲組長、黨組成員爲副組長、專委會主任爲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牽頭負責監督檢查和日常工作,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同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年度規劃,與政協其他工作同計劃、同研究、同部署,每季度進行1次分析研究和工作部署,確保了反腐倡廉工作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

(二)加強紀律教育,全面落實從嚴治黨。開展經常性黨性教育。強化機關黨員幹部和黨員委員黨性修養,增強黨的意識,牢記黨員身份,嚴格遵守黨章。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爲平臺,依託黨組會、政協常委會、雙週學習會、機關支部“三會一課”、界別小組活動等載體,採取集中學習、個人自學、討論交流等多種形式深入學習領會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定政治立場,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及時傳達中央、省、市、區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組織學習《黨章》、《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區委有關作風建設文件。組織到瀘州“朱德故居”開展了先進性學習教育活動、到區檢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和市廉政教育基地開展廉政教育活動等,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糧倉裏的腐敗拼圖》、《貪慾,打開墮落之門》等,不斷加強反腐倡廉文化建設,切實擰緊思想“總開關”。強化紀律剛性約束,強化執紀問責。對黨員幹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羣衆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把紀律執行情況納入對黨員幹部的日常培養管理全過程。

(三)堅持完善制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堅持和完善了政協機關反腐倡廉教育、權力運行監控、從嚴治腐懲戒、內部管理等各方面制度,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出臺了《區政協辦公室運行管理規則》、《區政協進一步加強委員管理的意見》等,強化基礎工作制度遵循。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和工作紀律,出臺了《區政協機關財務管理辦法》,建立界別活動方案備案制度,推動界別活動有序開展。制定《區政協機關提升服務保障質量的實施意見》等措施,不斷強化機關服務保障能力。認真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制度,黨組書記對黨組成員、黨組成員對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開展談心談話,嚴格落實領導幹部述責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廉潔自律規定,12月上旬召開黨組會,聽取了黨組成員和各專委會主任述職述廉報告。確保了反腐倡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加強作風建設,密切黨羣政羣關係。開展作風建設情況日常監督檢查,把貫徹落實作風建設有關規定情況列入領導幹部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並接受評議。每季度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督促檢查,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檢查和報告,年終有結果。針對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加強對委員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由各界別小組組長負責對委員參加界別小組活動情況進行監督,區政協委員每年填報一次《委員履職情況考覈登記表》,並將考覈結果進行通報。在今年開展的“三大活動”中,開展了作風建設的專項學習和討論,出臺了《區政協關於進一步改進文風轉變會風的意見》,機關黨員幹部作風更加務實高效。深化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工作,紮實開展“三聯三服務”活動,印發《機關黨支部關於助推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實施政協委員聯繫界別羣衆,在委員中開展“我爲扶貧攻堅做件事”活動。今年,委員們捐資142萬元,協調扶貧資金1270餘萬元。

二、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

(一)履行領導責任。及時準確記錄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臺賬·記實工作手冊》,主要負責人對反腐倡廉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分析政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現狀,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見。

(二)推動責任落實。全年聽取落實“兩個責任”情況報告4次,每季度檢查1次領導班子及成員《工作手冊》,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和組織人事紀律,及時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加強教育監督。對責任對象開展了廉政談話,對班子成員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

(四)帶頭清正廉潔。在民主生活會上帶頭主動報告了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應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均按要求進行了報告。無違反有關規定情況發生。

三、領導班子成員履職情況

(一)落實分管職責。及時準確記錄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臺賬·記實工作手冊》,在年初對分管的反腐倡廉工作及時作出安排部署,每季度開展了1次分析研究和1次督促檢查,並向主要負責人進行彙報。

(二)強化工作指導。領導班子成員把反腐倡廉建設融入分管工作之中,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未發生違紀違法案件。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全面履職盡責,充分發揮督促檢查作用。

(三)加強日常監管。不定期對責任對象進行廉政談話,對責任對象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

(四)堅持廉潔自律。在民主生活會上主動報告了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應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均按要求進行了報告。無違反有關規定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