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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物業調查報告多篇

消協物業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中消協雙11調查報告公佈

中消協關於部分“雙11”網購商品到貨、退貨、退款情況調查報告日前出爐。調查發現,部分商品到貨時間遲緩,最慢的長達19天;有32款商品既無發票也無任何單據,購買某些商品時系統自動默認爲“不需要發票”;操作退款時,個別電商平臺卻將相關款項設置爲優先退至平臺賬戶或置換成虛擬貨幣。

爲了解國內部分電商平臺“雙11”網購商品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情況,中消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參與了部分電商平臺的“雙11”當天的網購活動。本次網購活動共從12家電商平臺購買到94款商品,這些商品大多折扣力度大(5折以下)、網上標示銷量多。

調查發現,網購商品到貨時間最快爲1天,最慢爲19天。

此外,部分網購商品不提供購物發票或購物單據。93款商品中,47款提供了發票(39款爲紙質發票,8款爲電子發票)。未提供發票的46款商品中,14款提供了購物清單或收據,其餘32款既無發票也無任何單據。

工作人員主動索要發票後,相當多的商家表示可以補開發票,但消費者要承擔發票稅點。

而且,個別電商平臺網購流程設置不盡合理。

個別電商平臺在購物支付流程設置中,支付單個商品訂單時有“開具發票”選項,但多件商品統一下單支付時卻沒有“開具發票”選項,且系統自動默認爲“不需要發票”,消費者如需開具發票只能再次與電商平臺或商家協商。

購貨容易退貨難。購買商品時,中消協工作人員採用了現金、支付寶、銀行卡、平臺帳戶等多種支付方式。然而,在“七日無理由退貨”操作退款時,個別電商平臺卻將相關款項設置爲優先退至平臺賬戶或置換成虛擬貨幣,而不是按照消費者支付的方式對等退還。

【第2篇】天津消協發銀行卡格式條款調查報告

昨天,市消費者協會發布了銀行卡格式條款的調查報告,其中銀行涉嫌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問題等十方面都涉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記者瞭解到,根據報告,涉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銀行卡格式條款主要體現在十個方面。一是銀行涉嫌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問題;二是銀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的問題;三是銀行侵害消費者的隱私權的問題;四是銀行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問題;五是銀行單方變更合同的問題;六是銀行單方解除合同的問題;七是銀行對不可抗力擴大解釋的問題;八是訴訟管轄權問題;九是送達方式問題;十是銀行提供的格式條款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問題。

市消協相關負責人透露,去年3月15日實施的修訂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將證券、保險、銀行等金融消費者納入消費者保護體系。不過目前,我國並不存在一部專門針對格式條款的立法,作爲普遍性規範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無法涉及專業性問題。

對此,市消協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已梳理出125條相關建議,並於3月初向涉及到的16家銀行總行致函進行溝通。截至目前,相關銀行總行均向市消協進行了專函反饋。在各銀行的反饋意見中,33%的市消協建議條款被相關銀行接受,承諾將會修改相關格式條款;31%的市消協建議條款被相關銀行表示理解,從實際操作層面進行了解釋;各銀行對市消協提出的其他建議條款均表示會更進一步研究。

【第3篇】省消協發佈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

近日,省消費者協會發布了大米、小麥粉兩類商品的比較試驗報告和蘭州市駕校培訓服務消費者滿意度問卷調查報告。比較試驗結果和調查報告顯示,大米、小麥粉樣品全部達標,駕校服務水平、經營管理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據悉,此次大米比較試驗樣品涉及22家企業的29個品牌。經檢測,所檢樣品指標全部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涉及消費者身體健康的其他3項農藥殘留、3項微生物、2項衛生指標項目檢測中,吡蟲啉、樂果、甲胺磷、亞硫酸鹽、沙門氏菌、志賀氏菌均未檢出。小麥粉比較試驗樣品包括15個品牌涉及省內外14家企業,所檢樣品全部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國家標準以外涉及消費者人體健康的6項農藥殘留、3項微生物、1項衛生指標均未檢出。爲了幫助消費者正確選擇,省消協根據實測數據、價格,制定了大米和小麥粉消費星級推薦表,供消費者參考,並建議消費者儘量選擇正規商場、超市和廠家直銷店購買。

與此同時,省消協發佈的蘭州市駕校培訓服務消費者滿意度問卷調查報告顯示,截至xx年底,蘭州市擁有各類駕校90所,總計有12萬人報名參加了駕校培訓,且考取駕照的人數在高位持續增加。這次問卷調查發放問卷3000份,回收有效問卷2933份。統計分析顯示,部分駕校存在亂收費、硬件不足、誠信缺失、教練教學水平差、經營管理和制度建設不完善等問題。省消協建議,駕校行業應該樹立依法經營意識和誠信管理理念,完善自律機制,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模式,利用“互聯網+駕校培訓”現代化手段,爲消費者提供更加便利、輕鬆、舒適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