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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調研報告新版多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調研報告新版多篇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一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醫療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我縣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試點工作任務。爲全面瞭解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情況,並探索促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有效途徑。近期,根據縣委安排,我們深入農醫辦、部分定點醫療單位和鄉(鎮)、村、組,採取聽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羣衆等形式,就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一番深入調查,並形成了專題報告,供縣委領導參考。

一、總體運行情況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於今年元月1日正式啓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運行,總體狀況良好,全縣參合農民人數達21.64萬,佔總數的72.6%,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一是領導重視,農民參合積極性較高。在啓動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過程中,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始終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和各部門聯動,抽調精幹力量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爲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由於政策得民心,廣大村幹部和羣衆給予了試點工作大力支持,特別是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較好的村實行集體投保,極大地提高了參合率。

二是機構健全,運行規範。縣裏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做到了機構、人員、編制、經費四到位,安裝了縣、鄉兩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縣聯網管理和信息資源共享,方便了工作。農醫辦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對於農村合作基金進行使用管理,並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專用帳戶,嚴格基金封閉運行,確保了資金運行安全。同時,在縣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下,各定點醫療單位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得到了較好執行,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三是廣大農民和定點醫療單位直接受益,黨羣幹羣關係進一步融洽。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較高,大多數生病農民基本上都能夠得到及時就近醫治。而且各鄉鎮均統一爲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以及享受定補的優撫對象等特殊羣體和弱勢羣體交納了個人應繳的參合資金,確保這一部分人100%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根本上解決了社會弱勢羣體的看病就醫問題。據統計,截止11月底,全縣共有11221人次門診治療,治療總費用達32.84萬元,實際補償費用達23.69萬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療,總治療費用達17191502.94元,實際補償金額達5152498.34元,其中總治療費用上萬元的大病醫療發生135人次,治療總費用達2384532.96元,實際補償金額達4002.08元,農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輕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絕症”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大減少。同時,各定點醫療單位對農村羣衆的醫療服務態度有了明顯好轉,其經濟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醫務人員的待遇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據調查估計,縣級醫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40%左右,鄉鎮衛生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鄉鎮負責同志深有感慨地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不僅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且對改善黨羣關係、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宣傳發動不夠深入,農民對相關政策規定了解較少。我們從調查中瞭解到,由於有關部門、鄉鎮宣傳發動工作不夠深入,對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透徹,許多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對於參加後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麼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一知半解。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範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於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相關手續和程序等知之不詳,導致一些農民在報銷醫療費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煩,並由此產生了“手續繁瑣”的意感,挫傷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

2、一些鄉村幹部工作方式過於簡單,少數農民產生了牴觸情緒。少數鄉村幹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和艱鉅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加上去年縣裏要求各鄉鎮完成任務的時間太緊,因而他們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工作過於簡單化、形式化,沒有耐心細緻給農民講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標準,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爲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產生了一些牴觸情緒,影響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3、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直接影響了參合率。農民互助共濟,並且自覺自願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但是我縣地處邊遠山區,經濟基礎薄弱,貧困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39.9%,並有2.33萬人處於絕對貧困線以下。很多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比較注重眼前利益,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他們今天花了1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總想着能不能儘快得到實際的利益,甚至有不少農民認爲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這種心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環節透明度不高,部分農民心存疑慮。在調查過程中,不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反映,與市級以上正規醫療單位不同的是,縣、鄉兩級醫院都沒有給病人發放“每日清單”,病人對醫院的各種藥價、檢測、治療費用計價心裏沒底,時刻有一種被人“宰割”的擔心。同時,同樣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們在鄉村醫生那裏只需花幾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而且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定點醫院的醫生卻要病人作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一些農民反映,爲了能報銷部分醫藥費用,他們有病就往定點醫院跑,但把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醫院某些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划算。

5、鄉鎮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約。目前,我縣相當部分偏遠鄉鎮的衛生院連b超機、x光機等普通的檢測設備都沒有,仍然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等“老三件”給病人看病。由於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相當缺乏,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較弱,對一些疑難病症的診斷和治療更是束手無策,難以適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需要和農民健康保障需求。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2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4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我縣相當部分農民生病後並沒有在縣內的定點醫療單位住院治療,而是直接去了市級以上的醫院就醫,還有一些本來就入住縣內醫院的病人想方設法轉往市級以上醫院。據一些縣內定點醫療單位的負責人透露,很長一段時間內,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會同人。

6、外出務工人員享受不方便,降低了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持力度。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相當多,且有相當部分農民是舉家外出務工,僅王家坪鄉今年就有275戶農民舉家外出務工。而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如果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纔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後,如果直接在外地就醫,則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而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則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常常陷入兩難困境而不知所措。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舉家外出的農民根本就不參加合作醫療,還有一部分農民由於打算外出務工,明確表示明年將不再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三、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對策建議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我縣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更是我縣農民繞不開的怪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是一項旨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時也是一項十分複雜和艱鉅的系統工程。爲此,我們務必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

第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裏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電視講話、廣播、報紙、印發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車、設置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組織縣、鄉、村各級幹部和鄉村衛生人員,開展面對面的宣傳,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農民羣衆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第二,要強化資金籌措和管理,確保基金正常運行。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資金籌措和資金管理都是關鍵。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資金籌措機制,做到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確保資金到位。要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互助等社會事業,切實加強農村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對農村特困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實行醫療救助,真正使救助對象能夠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農民身上。要堅持實行“陽光”操作,定期向社會公佈資金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特別是要採取張榜公佈的形式,公佈農民往年參加醫療的情況以及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調研報告 篇二

一、基本情況

20xx年參保的人員共有64784人(其中包含五保戶、特困戶等),參合率爲95%以上。xx衛生院從業人員有57人,村級(含社區)從業人員有78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設在xx衛生院,有4個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業務的開展。在制定藥品目錄中的相關藥品,門診減免35%,全年每人累計過150元。減免監督工作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簡稱合管辦)負責,把減免名單定期公佈,接受羣衆監督。

二、取得的成績

1、從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看病難、難看病的難題。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以來,農民在家門口看病就能得到減免,到醫院看病也能得到減免,病人從中得到了實惠。

2、醫務工作者的工作熱情和服務態度有了改善。看病的人多了,醫務工作者對患者的服務態度有了明顯的改變,比以前好了一點。

3、人民羣衆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提高了很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是黨和國家利國利民的好政策,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越來越受到農民的支持。

三、存在的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

2、籌資機制不健全。現行的籌資主要以國家財政補助和私人交納爲主,每人每年繳納20元。

3、監督管理不到位,配套設施有一定得困難。由於合管辦沒有編制,專職人員只有4人,而面對26個村(社)的監督管理工作力不從心,電腦等配套設施沒有隨工作同步進行,現有衛生院勉強維持。

4、衛生院和村級衛生所的服務能力差。特別是村級衛生所的部分從業人員自身素質低,工作責任心弱。

5、班子搭配不合理,管理困難。現xx衛生院共有醫療地點2處(縣城和大同),卻只有一個院長和一個副院長,對於大同點的管理粗放,存在着人浮於事的現象。

6、技術力量弱,業務能手少。由於經費困難等原因,醫療設施不齊全,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不夠,加之有的從業人員工作責任心弱,對業務的鑽研不夠。

四、整改措施

1、積極與職能部門協調,配全領導班子。

2、加強對衛生院和村級衛生所從業人員工作的監督,杜絕營私舞弊的行爲,把工作落到實處,讓羣衆得到實惠。

3、加大培訓力度,特別是村級衛生所從業人員的培訓,引導和鼓勵從業人員自發地深造,參加醫學類的函大或電大學習。

4、加強對微機的管理,認真地錄入參保人員的資料,爲參保人員的服務能更加完善。

5、爭取職能部門的支持,使新型農作合作醫療工作機構的人員能進一步加強。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 篇三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國務院爲切實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主要政策,對統籌城鄉、協調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爲了解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情況,我對荊門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基本情況

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xx1月1日起正式啓動,基本模式是 “區辦、區鄉(鎮、街道)共管”體制,以區爲單位管理住院醫療基金和健康體檢基金,以鄉鎮(街道)爲單位管理門診醫療基金。基金來源:中央財政補助(人平20元)+省級財政補助(人平15元)+區財政補助(人平5元)+農民個人繳費部分(人平15元),合計55元。基金用途分配:門診基金(8元)+住院基金(41.5元)+大病補助(1元)+體檢基金(2.5元)+風險基金(2元)。

二、實施合作醫療制度取得的主要成效

黨委政府重視,宣傳發動深入,農民參合積極。一是領導重視。爲切實解決我區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曾多次向中央、省、市爭取相關政策,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我區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方案,終於使這項惠農工程在我區得以實施。二是宣傳發動深入。各地成立了由黨政一把手牽頭的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合作醫療啓動的各項工作。各地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通過會議集中宣講、廣播和有線電視滾動播出、短信羣發、印發宣傳資料、製作專欄等廣泛進行宣傳活動。這些措施調動了農民參加的積極性。

三、在合作醫療帶來的經濟效益分配中呈明顯弱勢,其原因表現如下:

1、是基礎設施差,條件簡陋,設備落後。

2、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現象依然存在。

3、合作醫療工作機構力量薄弱,影響工作效率和監管力度。

四、完善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對合作醫療政策的知曉程度。一是利用村衛生室這塊陣地,由村幹部和鄉村醫生經常向羣衆宣傳,儘快讓農民瞭解政策。

(二)加強鄉鎮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方便羣衆就醫。一是要加大鄉鎮衛生院的基礎設施建設。有計劃地改變鄉鎮衛生院的基礎條件和外部形象。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四

爲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一年多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羣衆積極參與,我市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醫)體系。爲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農醫的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的現狀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和成效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範管理,初步建立了新農醫制度的良性運行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市委市政府和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醫,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20**連續兩年把實施新農醫工作列入政府實事工程,各縣(市)區根據市政府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新農醫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由常務副縣(市、區)長爲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新農醫協調小組,並設立經辦機構。市和縣(市、區)兩級政府都把實施進度和實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覈內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醫政府資助資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實施。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新農醫制度的優越性,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羣衆參加;衛生、財政、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解釋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協等部門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支持和監督;基層鄉鎮、村(社區)的廣大黨員幹部分片包乾,承擔了組織發動、人員登記、經費收繳和醫保卡發放等大量基礎工作。由於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重視,工作紮實,羣衆參與熱情高,確保了各地籌資工作的圓滿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範管理。各縣(市、區)成立了新農醫管委會,設立了專門的新農醫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設立了新農醫聯絡員,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爲新農醫制度的規範管理提供了組織保證。各級經辦機構在制度正式實施後,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報審覈流程,實施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制訂基金管理辦法,設立基金收支專門帳戶,嚴格費用審覈,建立重大結報金額複審制度,杜絕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補償支出,定期通報和公佈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透明度,並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廣大羣衆的監督。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創造性地發展了新農醫的多種運作模式。

二是根據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確定籌資水平和補償水平。由於綜合考慮當地農民人均收入、地方財政、保障人數和原有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礎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個人出資、財政資助和補償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縣”相對較低,市轄區相對較高。總體上看全市籌資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於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級政府資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補償水平在25%—35%之間,也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積極探索各種管理模式和機制。目前,各地在新農醫的具體運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種:衛生部門運作型—包括慈溪、餘姚、江北、江東、大榭、鎮海,佔主導,建立區域定點逐漸轉診,控制醫療費用;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結合,積極爲參保農民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實行門診優惠減免,支持新農醫。社會保障部門運作型—鄞州區積極探索由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城鄉醫保管理運行機制,利用城鎮醫保的經辦機構、人員網絡和軟件系統,實施新農醫制度。政府委託商業保險公司運作型—北侖區、寧海縣由人壽保險公司進行運作,政府部門加強管理。各地對新農醫運作機制的有益探索,爲實施這一制度打開了思路,值得嘗試和探索。

(三)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着力構建三位一體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雛形。

總之,新農醫制度的實施,初步構建了我市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雛形,廣大農民羣衆切切實實得到了實惠,對促進我市城鄉社會經濟統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爲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據對全市302戶家庭995人抽樣調查顯示,對制度的滿意率達到了93、1%。

二、困難和問題

新農醫是一項長期的艱鉅的社會保障工程,實施之初,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概括地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民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農醫制度過程中,一方面由於時間緊、任務重,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另一方面農民對以大病統籌爲主的新農醫缺乏經驗體會,與老的制度相模糊,對長期實施信心不足,導致部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主動自願參加的不多。

(二)審覈結算流程仍顯複雜,農民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於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成熟地覆蓋一個縣(市、區),乃至全市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尚未啓動等原因,羣衆對審覈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儘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審覈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區資金沉澱過多。由於新農醫剛剛起步,對具體方案設置缺乏現成的經驗,基金測算相對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現了一些不夠科學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現在部分縣(市、區)資金沉澱過多,影響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羣衆的參保積極性。

(四)監管組織建設有待加強,監管職能履行需要規範。新農醫管委會和基金監督管委會責權不是十分明確,各地雖已成立了相應組織,但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權利沒有明確規定,缺乏規範化運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門直接承擔,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農醫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審計監督,還沒有形成規範的程序,對委託商業保險公司運作的資金如何加強監督更缺乏依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金監管的規範性和權威性。

另外,隨着各地新農醫制度的推廣實施,也出現了許多需要特別關注和研究的新情況。主要有:一是“醫保盲區”的問題。新農醫制度的主體對象是農民,城鎮醫保的對象是城鎮職工,那些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包括歷史遺留下來的農轉非人員、被徵地未參加養老保障人員、鄉鎮企業退休職工以及長期在本地居住的外來人員等人羣)成了“醫保盲區”,應儘快研究解決。二是“醫療救助高門檻”的問題。目前的醫療救助制度作爲大病統籌的補充,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有效途徑。但目前在實際運行中相當部分縣(市、區)都控制在5萬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額2萬元,而困難對象往往無法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無法享受這一政策,需要對醫療救助的對象和救助的低線作出新的界定。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問題。執行藥品順價作價後,全市相當部分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虧損嚴重,實施新農醫後,政府又要求這些機構對參保人員適當減免掛號費、注射費、診療費和優惠部分醫藥費,實現對參保人員的小病普惠政策,來促進新農醫的持續發展,在財政補償機制暫時還不到位、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揹負了過重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面臨着生存發展危機,需給予應有的關注和財政補助政策的及時到位。

三、對策與建議

總體發展目標:20**年全面實施,覆蓋面達到全市農村居民應保對象的85%以上;20**-20**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保障能力;20**年前後建立較完善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並逐步與城鎮醫保接軌,最終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總體工作思路:着力建設“三大體系”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爲主導,抓住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突破口;二是醫療救助爲補充,突出農村弱勢羣體的醫療救助力度,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彌補現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配套,擴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強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面窄的弱點。清晰確立“三個定位”一是目標定位:最終目標是建立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城鎮醫保並軌,實現城鄉統籌,實施中把握制度的發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階段定位:“低水平、廣覆蓋”起步,制度將有一個較長的初級發展階段,實施中重視制度的穩定和鞏固;三是過程定位:在鞏固初級階段成效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擴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實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切實保證“三個到位”一是政府責任到位,既要落實個人義務,更要強調政府責任,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二是宣傳引導到位,既要尊重農民意願,又要強調科學引導,形成農民主動參與的氛圍;三是資金支持到位,既要堅持個人出資,又要保證合理的財政資助,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

具體發展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

一是從社會保障角度,明確界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性質,強化政府責任、突出社會管理、強調個人自主參與,明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二是出臺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和階段性的指導意見,處理好制度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手段與目的,穩定與發展的關係,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宏觀把握髮展方向,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三是積極探索新的個人籌資模式,科學引導農民羣衆主動地自願地繳費,減輕基層幹部工作壓力;四是有關業務部門、相關學術機構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在制度設計和實踐相對成熟的基礎上,醞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從法治的角度加以規範。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提高農村羣衆參保積極性。

一是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渠道,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審覈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羣衆真正瞭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弘揚講奉獻、獻愛心,互助共濟的傳統美德,使羣衆切實感受到制度的意義和好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進一步提高自覺參保意識;三是積極爭取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抓好鞏固完善,增強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一是切實鞏固實施成果。總結經驗,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合理確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澱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根據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則上每二至三年對籌資標準和補助標準作適當調整,適時理順會計年度;二是努力擴大籌資渠道,增強基金實力,逐年提高補償水平。各級政府根據財力,合理增加財政投入,個人籌資根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對制度的認同程度,穩妥地提高,村(社區)自治組織要根據集體經濟狀況給予一定投入,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多渠道地增強基金實力,逐步提高參保病人的補償水平;三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簡化審覈結算手續,減少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努力方便羣衆就醫結報,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四是認真調研,會同有關部門探索解決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的醫療保障問題。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羣衆對農村醫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設置不同個人籌資檔次和不同補償水平的補償機制。

(四)健全管理監督機制,真正做到取信於民。

一是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或管理委員會職責,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等工作,定期向同級人大彙報,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按規定落實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範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監管機制,制定監督管理規定,形成定期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基金運作規範、透明、高效,保證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強醫療服務,規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診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和非有效醫療費用比,減少不合理的醫療支出。

(五)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擴大受益面。

一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優化重組現有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推進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和急救、婦保、兒保、防保、產科等服務功能建設,促進鄉鎮村級醫療機構功能轉型;二是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功能,農村計生指導和殘疾康復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建設,逐步開展慢病動態管理、社區健康教育、健康體檢等服務;三是出臺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廣小病受惠機制,增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出臺優惠政策,保證農村公共衛生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開展衛生支農活動,加強在職人員理論和實踐培訓,建立人員的培養、准入、淘汰和更新機制;五是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示範點建設,出臺支持政策,制定具體的建設標準,分階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機構和功能建設。

(六)切實加強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提高弱勢羣體醫療救助力度。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適當擴大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醫療救助,與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並軌,並統一實施,建議加大財政資助力度,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建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三是建立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結合機制,把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爲享受醫療救助的前置義務,對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等弱勢羣體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四是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弱勢羣體門診費用補償機制,對患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惡性特殊疾病的弱勢羣體,實施門診補償,着力提高醫療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