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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調研報告多篇

文物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文物資源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是歷史的再現。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顯示一個區域、一個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下,在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門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在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良好環境中積極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使我縣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發展軌道。

一、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我縣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佈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佈或未公佈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樑、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築在海岸線上的40餘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著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畫從百餘件增至千餘件,另有古籍6000餘冊,宗譜80餘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誌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爲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爲包袱,爲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築保護中有人認爲這有損於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後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澱。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爲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幹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爲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係,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羣衆則認爲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佔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牆非法建築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於《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於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係,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遊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於職責關係,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爲我縣“三個文明”建設服務。歸納起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業務主管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廣播電臺、象山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紹象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及錄像,編輯、出版《象山文物勝蹟》、《象山庫藏文物精品圖錄》等,使全縣人民瞭解象山文物事業的發展情況,瞭解象山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象山、建設象山的熱情,爲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共同努力奮鬥。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黨政一二把手,要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之一,同時對文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三是要充分發揮縣文物管理委員會的作用,使之成爲協調全縣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關係的權威性機構,特別是規劃、城建、公安、海關、工商等成員單位要各盡其責,各盡所能。而事實上,文物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會議已多年沒有召開,致使個別成員和成員單位忘記了自己在文物保護工作中的職能與義務。同時切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消除文物保護工作中的“有法而無法依法辦事”的怪現象,進一步做好我縣文物保護工作。

四是要加大對文物事業經費和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我縣文物業務費雖從原來的5萬元增加到XX年的15萬元,間或有少量的應急專項撥款,“九五”至今十年縣撥經費累計近百萬元。而十年來維修的文保單位有10餘處,計約用去維修經費600萬元,差額部分都是由當地企業、羣衆籌資解決的。而當前我縣部分農村的村級經濟和羣衆的資金還相對有限,籌資困難,致使許多急需維修的文保單位和文保點苦於資金而無法實施維修。近年來,我縣丹城、石浦等地在舊城改造中,文物受損最多、最嚴重,保護維修任務更爲突出。應根據上級要求和參照寧海的做法,每年從縣城鄉建設費中劃出2-3%經費作爲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使瀕臨損毀的文物得到及時的搶救性整修和維護,得到有效的保護和管理。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加強管理和審計。

五是加強文物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文物保護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我縣文物機構設置較晚,工作人員從無到有,逐年增編,但大多數人員都是中途調入,專業知識相對薄弱,隊伍結構不盡合理,至今還沒有一個考古專業的大學生,沒有從事文物修補的專業人員和熟練操作電腦的檔案管理員,更沒有文物展覽場所和專門的設計人員。隨着當前高科技時代的到來,更是需要引進專業人才,儘快建立起一支既有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又能吃苦耐勞團結協作的高素質文物工作專業隊伍。同時要加強全縣業餘文保員隊伍建設,調整人員,加強培訓,提高業餘文保員素質,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六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護前期下,要加強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縣現有殷夫故居、黃公嶴山海樓、賀威聖烈士故居、王家謨烈士故居等革命文物,積極發揮革命文物對青少年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作用,以擴大社會影響力,使全社會認識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資源,爲我縣旅遊業服務。我縣文物資源較爲豐富,以塔山遺址爲代表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以赤坎遊仙寨爲代表的海防文化遺存,以東門天妃宮爲代表的漁文化遺存,以殷夫、王家謨故居爲代表的革命文化遺存以及張蒼水抗清兵營遺址等文物,是我縣歷史文化底蘊的體現,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門應積極配合旅遊部門充分發掘這些文物資源,把這些文物資源整合起來,爲我縣旅遊業服務,以彌補我縣旅遊業缺乏文化內涵的弱點,從而發揮文物在我縣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也可使人們充分認識到文物在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文物資源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是歷史的再現。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顯示一個區域、一個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下,在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門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在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良好環境中積極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使我縣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發展軌道。

一、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我縣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佈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佈或未公佈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樑、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築在海岸線上的40餘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著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畫從百餘件增至千餘件,另有古籍6000餘冊,宗譜80餘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誌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爲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

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爲包袱,爲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築保護中有人認爲這有損於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後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澱。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爲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幹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爲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係,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羣衆則認爲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佔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牆非法建築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於《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於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係,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遊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於職責關係,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爲我縣“三個文明”建設服務。歸納起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業務主管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廣播電臺、象山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紹象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及錄像,編輯、出版《象山文物勝蹟》、《象山庫藏文物精品圖錄》等,使全縣人民瞭解象山文物事業的發展情況,瞭解象山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象山、建設象山的熱情,爲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共同努力奮鬥。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黨政一二把手,要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之一,同時對文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三是要充分發揮縣文物管理委員會的作用,使之成爲協調全縣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關係的權威性機構,特別是規劃、城建、公安、海關、工商等成員單位要各盡其責,各盡所能。而事實上,文物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會議已多年沒有召開,致使個別成員和成員單位忘記了自己在文物保護工作中的職能與義務。同時切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消除文物保護工作中的“有法而無法依法辦事”的怪現象,進一步做好我縣文物保護工作。

四是要加大對文物事業經費和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我縣文物業務費雖從原來的5萬元增加到XX年的15萬元,間或有少量的應急專項撥款,“九五”至今十年縣撥經費累計近百萬元。而十年來維修的文保單位有10餘處,計約用去維修經費600萬元,差額部分都是由當地企業、羣衆籌資解決的。而當前我縣部分農村的村級經濟和羣衆的資金還相對有限,籌資困難,致使許多急需維修的文保單位和文保點苦於資金而無法實施維修。近年來,我縣丹城、石浦等地在舊城改造中,文物受損最多、最嚴重,保護維修任務更爲突出。應根據上級要求和參照寧海的做法,每年從縣城鄉建設費中劃出2-3%經費作爲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使瀕臨損毀的文物得到及時的搶救性整修和維護,得到有效的保護和管理。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加強管理和審計。

五是加強文物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文物保護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我縣文物機構設置較晚,工作人員從無到有,逐年增編,但大多數人員都是中途調入,專業知識相對薄弱,隊伍結構不盡合理,至今還沒有一個考古專業的大學生,沒有從事文物修補的專業人員和熟練操作電腦的檔案管理員,更沒有文物展覽場所和專門的設計人員。隨着當前高科技時代的到來,更是需要引進專業人才,儘快建立起一支既有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又能吃苦耐勞團結協作的高素質文物工作專業隊伍。同時要加強全縣業餘文保員隊伍建設,調整人員,加強培訓,提高業餘文保員素質,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六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護前期下,要加強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縣現有殷夫故居、黃公嶴山海樓、賀威聖烈士故居、王家謨烈士故居等革命文物,積極發揮革命文物對青少年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作用,以擴大社會影響力,使全社會認識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資源,爲我縣旅遊業服務。我縣文物資源較爲豐富,以塔山遺址爲代表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以赤坎遊仙寨爲代表的海防文化遺存,以東門天妃宮爲代表的漁文化遺存,以殷夫、王家謨故居爲代表的革命文化遺存以及張蒼水抗清兵營遺址等文物,是我縣歷史文化底蘊的體現,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門應積極配合旅遊部門充分發掘這些文物資源,把這些文物資源整合起來,爲我縣旅遊業服務,以彌補我縣旅遊業缺乏文化內涵的弱點,從而發揮文物在我縣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也可使人們充分認識到文物在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第2篇】赴西安進行古城文物調研的考察報告

我協會全體成員於2012年9月29日在陝西省西安市附近進行文物保護調查研究,先後調查了乾陵博物館、兵馬俑博物館和華清宮,10月5日完成調查。

乾陵位於陝西省乾縣,西安市附近地區。在乾縣,我們首先去參觀了永泰公主墓。由於乾陵並未被真正的開發過,所以大多數乾陵出土的文物都出自於永泰公主墓及其附近幾座太子墓穴。文物主要有壁畫,石雕,珍貴文物(唐三彩)等,有很高的歷史及藝術價值,是我國珍貴的史料。初進入永泰公主墓,我們就被周圍的環境所震懾了。炎熱的夏日,蟬鳴聲不絕於耳,可墓中卻格外的涼爽,周圍的壁畫線條流暢,顏色絢麗,雖然與我們有着歷史的阻隔,卻又好似觸手可及,貼近歷史的感覺使我們每個人都屏息凝視,歎爲觀止。慢慢走進墓中,周圍有小的洞穴,存放着陪葬的陶俑,陶器,雖然燈光很灰暗,因爲有關單位的開發保護,還是能很清晰地看到生動的人物表情和行爲舉止,使我們瞭解那個時代的風土人情。最後走進的就是主墓穴,陳放着永泰公主的棺木。黑青色的石板,一塊一塊堆積成樣式精美的棺木,上面的雕刻是他就像是嶄新的近代工藝品,棺木保存良好,刻紋中的花鳥獸都非常的清晰可辨。房檐式的設計使棺木脫離了死板、沉寂的特點,反而有種家的歸屬感,靈巧、美觀。在這樣的歷史文物面前,我們每個人都很渺小。可是我們看到,有些觀光者就在牆壁、房檐上刻下自己的名字、願望。我覺得很悲涼,這些古老的文物,即使它們是沒有生命的,沒有價值的,但他似乎也像一個蒼老的長輩,多少爲能工巧匠爲它付了汗水,甚至是生命,智慧。我們參觀應該帶有尊敬它,尊敬古人,尊敬我們民族人民的思想,我們卑微的願望又怎能值得一提呢?我們對這種現象的調查分析是,有關單位給予的重視程度並不夠,監察力度小,沒有準確的懲罰方案及措施,才使得寶貴的遺產被留下了烙印。我們倍感痛心,有良知和愛國情感的人們都倍感痛心,不知那些破壞者是否有所痛感呢?乾陵屬於國家四a及重點旅遊景區,但是經過我們的考察,我們認爲乾陵的設施過於陳舊,開發過與簡陋,客流量過少。我們應該在經濟許可的條件下,加大投資力度,爭取使乾陵也成爲遊人萬千的旅遊景區,吸引外來投資的地區。

乾陵的山下曾經被八國聯軍洗劫過,他們能帶走的東西都帶走了,不能帶走的也毀壞了,其中六十一藩臣像和守陵的甕仲投向很多都被損毀,只有極個別的幸運兒保存下來。我們看到都十分的痛心,轉念想想,我們的文物我們有些自己國民都不懂得愛護,更何況是那些強盜般的掠奪者呢?我們應該自己首先做好保護文物的工作,自覺律己,那樣才能夠來管治他人。

乾陵是女皇帝武則天和她丈夫唐高宗的墓穴,使我唯一沒被發現但是沒有被盜的墓穴,至今沒有被開發。原因有兩個,首先,我國的科技並不夠發達,在給墓穴通風痛氧前沒有很好的防腐措施,不能隨意開發,防止墓穴遭到無畏的破壞;其次,我國的經濟也不算髮達,開發乾陵需要投入大量的資產,我們要爭取少投入,多受益,質量高,這是很難做到的,這也是乾陵沒有被盜取的原因。日本曾經願意投資我國幫助開發乾陵,條件是乾陵開發後日本國獲得收益的百分之六十。民族自尊心強烈的中國自民又怎能同意這種有辱國體的要求呢?這是日本人的一個不可能達成夢想而已,但獨立開發乾陵並不是中國人一個不可達成的夢想,這一天早晚都回來到,我們有強烈的愛國精神爲動力,億萬人民爲基礎,即使不依靠他國,也能夠達成。儘管乾陵現在還是一座山,但是他總會在我們國民的努力下成爲舉世矚目的歷史遺產。郭沫若先生對周恩來總理說過,如果乾陵被開發,那麼他很有可能就是世界的第九大奇蹟,我們期待這一天的到來。

在幾天的參觀過程中,兵馬俑博物館是我們最流連忘返的地方。首先,我們在博物館外定時紀錄的客流量,發現博物館的國外參觀者竟達到百分十六十左右,也就是說,加上工作人員及其他營業分子,兵馬俑博物館的外來參觀者幾乎和中國參觀者人數相當,這是相當值得重視的。因爲,在國外參過着多的地方,更囊體現出我國的國體,人口素質等一些實際客觀情況,對兵馬俑更是要嚴格保護,對遊客進行嚴格的監督,控制。對景區內的不文明現象也要勸阻制止甚至於懲罰。在景區內,我們發現地上是不是有些菸頭,廢紙屑,膠捲外殼或是吃過喝過的食品包裝袋。我們也針對一個垃圾箱進行了觀測,外國遊客多數都把垃圾丟在垃圾箱內,但中國遊客由少數人就隨手丟掉,我們認爲這是極度破壞博物館乃至於國家整體形象的。應當有專人制止或是有相應的懲罰手段。兵馬俑參觀大廳的監管還是很嚴格的,但是仍有不足,例如,標誌牌上有寫可以拍照,但是不能使用閃光燈幾三腳架,但是館內仍是燈光不斷,經過我們的定時觀測,我們發現,違規的國外參觀者人數較多,標誌牌上也有英文標註,但是遵守的人卻不多,我們認爲隨團的導遊有義務提示自己的團圓,嚴格遵守管內規定,這樣即使是看不懂標誌的外國參觀者也能夠管制自己的行爲,不作出對文物有所危害的事情。在出館的時候,我們看到很多出售兵馬俑的小商販,唯獨在國外參觀者的前面,兜售兵馬俑,儘管別人不肯買,他們仍然不依不饒,喋喋不休。這是十分沒有禮貌的行爲,遇到的有損,與我們國家的尊嚴有損。所以兵馬俑的管理部門應該嚴格控制小商販隨意兜售的行爲,對他們加以遏制,嚴禁他們入館售物。兵馬俑是世界八大奇蹟之一,是陝西省珍貴的文化遺產,距今兩千年有餘,用雄偉壯觀,驚世駭俗來形容也不爲過分。整個兵馬俑博物館內,沒有兩個兵馬俑是相同的,不論是姿態,表情,舉止,神態都各不相似,各具特色。每個物品都活靈活現,照在照片中,不認真看,真似一位活人樹立其中,惟妙惟肖,繪聲繪色。秦朝有着驚人的先進軍事科技,不論在做功又或是材料上都有至今仍未接觸的謎團,兵馬俑是我們研究的對象,是重要的歷史材料。保護它是我們愛國精神的體現,更是我們中華自民的義務。

華清宮是後來加建的建築物,但是唐朝的浴池卻仍然完整的保留着,我們看着它們,想象着楊貴妃與唐玄宗的歷史故事,既有民間特色,也充斥的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華清宮開發的相當完備,管理好,只是遊人過於繁多,我們人多,過多的客流量會對文物造成一定的損害,所以限制客流量也是十分重要的,一定不要大聲喧譁,過於擁擠,防止文物受到損害。

我們每參觀一個景點,都會留下我們針對與該景點設計的有關意見,在我們積極的努力下,有關單位也給予了肯定,並給我們蓋了章,是我們覺得自己的工作有了彙報和收穫。在兵馬俑的時候,即使是冒着高溫,頂着太陽,來來回回來的觀察,拍攝,再去提供意見,索要有關公章,也沒有一個人喊累,說不願意。當然,別人並不會隨隨便便就相信我們給我們蓋章,但是我們可以一趟又一趟的跑,一次找不到管理人員就去找第二次,沒有上班就等到上班,下班了就再去找別人,給別人借是我們活動的意義,內容,就是這樣不斷的努力,我們成功了,得到了大家的認可,也給予我們提供的意見很高的評價及重視。我們很開心,僅是很辛苦,也是值得的。

在活動結束時,我們又在西安市進行了民意社會調查,我們共打印了四十份問卷,分別在西安市不同地區進行了調查,大家對我們所提問的問題都認真地給出了不同的看法,也是我們更爲了解我們所作的工作的意義,我們對社會,對社會分子也有個一定程度的瞭解。我們還寫了愛國護文物的宣傳倡議書,打印了四十份,交給了填寫問卷的人閱讀,希望給大家也能瞭解我們的活動,支持我們的活動。這次社會調查很成功,大家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每個人,每個角色都在努力。我們不一定要當一個只演小角色的大演員,我們願意做一個扮演大角色的小演員,在社會的一個地方,爲這個社會,爲我們的國家盡我們的一份力量。建設這個社會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我們也能夠付出就是我們最大的收穫。愛國精神是我們的動力,也是我們宣講的主題。文物是我們的資產,是金錢所不能比擬的。我們要珍視它,使它在我們的國家發光發亮。

【第3篇】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大部分縣城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佈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佈或未公佈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樑、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築在海岸線上的40餘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着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畫從百餘件增至千餘件,另有古籍6000餘冊,宗譜80餘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誌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爲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第4篇】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調研報告

文物資源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是歷史的再現。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顯示一個區域、一個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下,在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門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在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良好環境中積極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使我縣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發展軌道。

一、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第5篇】文物保護工作調研報告

一、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第6篇】關於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文物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遺物、遺蹟。它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爲您蒐集整理的關於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歡迎閱讀借鑑!

一、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大部分縣城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佈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佈或未公佈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樑、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築在海岸線上的40餘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着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畫從百餘件增至千餘件,另有古籍6000餘冊,宗譜80餘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誌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爲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爲包袱,爲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築保護中有人認爲這有損於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後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澱。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爲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幹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爲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係,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羣衆則認爲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佔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牆非法建築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於《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於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係,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遊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於職責關係,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爲我縣三個文明建設服務。歸納起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業務主管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廣播電臺、象山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紹象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及錄像,編輯、出版《象山文物勝蹟》、《象山庫藏文物精品圖錄》等,使全縣人民瞭解象山文物事業的發展情況,瞭解象山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象山、建設象山的熱情,爲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共同努力奮鬥。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黨政一二把手,要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之一,同時對文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第7篇】【調研報告】我縣“民辦公助”保護歷史文物的思考

武義組工

大調研工作開展8個多月來,我縣各鄉鎮、街道,部門單位緊扣中心工作,立足自身職能,深入基層一線調研,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積極探索務實管用的新舉措、新機制,撰寫形成了一批高質量、有價值的調研報告。縣大調研辦將精選部分調研報告進行刊登,供各單位學習參考。

本期刊發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董三軍同志撰寫的《我縣“民辦公助”保護歷史文物的思考》。

我縣“民辦公助”保護歷史文物的思考

武義縣在省內素有“文物大縣”的美譽,縣政府歷來重視文物保護工作,近年來,通過申請國保省保專項資金、積極爭取縣級財政資金開展重點文物修繕、採用“民辦公助”籌措民間資金等方式,積極推進文物保護事業發展。

“民辦公助”是以羣衆爲主體、政府給予一定資金支持興辦各種社會事業的一種建設模式。以文物保護修繕工作爲例,就是變政府主導爲政府引導,以財政補助爲輔,以文物所有人自籌資金爲主,吸引民間資本,充分調動農民羣衆的積極性,用活用好財政資金,妥善解決修繕難題。

part 1

武義文物資源現狀

我縣現有國保3處,省保10處,縣保67處,文保點78處,登錄點1457,合計1615處;中國歷史文化名村2處,浙江省歷史文化村鎮6處(包含中國歷史文化名村)。按標準規範登錄的1615處不可移動文物中,古遺址40處,古墓葬25處,古建築1155處,石窟寺及石刻9處,近現代重要史蹟及代表性建築380處,其他文物6處。其中古建築佔總量分佈的71.5%,近現代代表性建築佔總量分佈23.5%,這兩類建築佔總量95%,成爲文物修繕的重點、難點。由於人爲和自然因素,這些建築存在不同程度的殘損情況,許多建築甚至出於瀕臨損毀的境地,保存狀況令人堪憂,亟需進行搶救保護。

爲了加大對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2022年開始,我縣嘗試以“民辦公助”形式對文物進行搶救性修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經過數年的摸索,2022年我縣出臺《武義縣文物和歷史建築保護利用工程實施方案》和《武義縣文物和歷史建築保護利用工程實施細則》,加快推進我縣文物和歷史建築保護利用工程和“民辦公助”項目建設。十多年來,累計對我縣260餘處歷史文物進行修繕補助,補助資金達650餘萬,吸引民間資金達3500餘萬。隨着我縣文物和歷史建築保護利用工程和“民辦公助”項目實施,縣內文物保護現狀已有較大改善,許多修繕後的宗祠、古民居等闢爲傳統文化傳承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文化禮堂及老年活動中心等文體活動場所,實現了保護與利用的有機結合。

part 2

推廣“民辦公助”,

保護歷史文物面臨的難題

近年來,隨着“民辦公助”的推廣,我縣歷史文物的保護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隨着經濟發展水平的迅速提高,文物保護工作仍存在較大的阻力和難題,筆者根據多年的文物工作調研,以在我縣俞源、郭洞、山下鮑、陶村、履坦等古建築相對集中的區域爲例,存在這樣一些普遍的問題:

01

保護意識與經濟發展之間矛盾

隨着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村莊建設如火如荼。在這一過程中,一部分歷史文物被拆建、改建,導致古鎮、古街、古建築等歷史風貌遭到不同程度破壞。同時,人們對居住條件的改善願望愈發迫切,不少古建築已無法滿足現代生活需求,已逐漸被拆改。由於忽視對文物資源保護,嚴重缺乏對文物的保護意識和法律法規意識,缺乏“保護文物,人人有責”的社會責任意識,受利益驅動,一些重要文物逐漸損毀或消亡。

02

產權所有與保護修繕之間矛盾

從我縣文物的產權分析來看,縣域內的不可移動文物屬於私人所有的佔62.2%,屬於集體所有的佔29.6%,國有的佔7.6%。按照文物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可移動文物是按照“誰使用、誰維修”的原則進行。但在實際操作中較難實施,人們認爲保護文物是政府的事,應由政府投入,不願按照文物法有關規定投入資金維修。特別是私人所有的部分民居產權牽涉人員多,若無人牽頭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修繕計劃就被擱淺。屬於集體所有的,很大一部分逐漸成爲村民堆放雜物的公用建築,無人對其展開保護、修繕,導致不少文物建築損毀嚴重。

03

資金投入與修繕費用的矛盾

我縣對歷史文物修繕主要採用“財政投入”和“民辦公助”兩種形式,2022年開始縣財政每年安排資金300萬元,用於民辦公助費用在100萬元左右,相對於我縣豐富的文物和歷史建築資源,財政資金缺口是巨大的,只能部分補助。大多數文物位於經濟水平欠發達的山區,經濟基礎薄弱,無力承擔日常養護和搶修修繕工作,與此同時,社會資金的投入渠道狹窄,依靠羣衆集資,資金量有限,衆多文物面臨“沒錢修、沒人修”的窘境。

04

開發利用與循環保護的矛盾

隨着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等項目建設力度的不斷推進,不少歷史文物已經得以修繕,但也面臨一個難題,開展修繕保護後,因缺乏有效利用,沒有旅遊、資金輸入,往往閒置下來,修繕效果不能得到長時間保持,容易形成不良循環,對於出資者並沒有相應的回報,修繕融資渠道就越來越狹窄,只能依靠政府投入。

part 3

深入推進“民辦公助”

文物保護工作的建議

“民辦公助”是緩解歷史文物保護難題的有力探索,針對前期推廣中面臨的難題,我們還需進一步細化、深化,使“民辦公助”項目能帶來更好的社會效益。

01

進一步推進項目落地實施

針對當前我縣文物資源多,修繕難度大等難點,要加大推廣民辦公助項目力度,加強財政補助引導,利用槓桿效益,撬動農民羣衆的積極性優勢,變政府主導爲政府引導。引導農戶做好日常養護和搶救性修繕。對於古建築而言,若能做好日常養護,可以大大降低大面積漏雨、黴朽、倒塌等問題,可以延緩衰亡的速度。對於暫不具備全面修繕條件的古建築而言,這樣的搶修是非常有必要的。

02

進一步提高文物保護意識

培養和提高人們的文物保護意識,比修復一件文物重要的多,這也是貫徹其他文物保護具體措施的重要前提。通過採取各種有效的宣傳形式,藉助文化遺產日、節慶活動等宣傳平臺,讓文物工作見人、見物、見精神,增強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文物的保護僅僅靠政府是無法有效落實的,還需要帶動全社會對文物保護的認識,使老百姓充分認識到歷史文物在展示形象、改善環境、提升品位、助推發展等方面的重要帶動作用,養成自覺保護意識,有效避免盜賣古建築構件、對古建築進行拆建等違法案件的發生,做到保護文物,人人有責。

03

進一步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民辦公助旨在通過以點帶面的輻射作用,吸引民間資金投入,盤活文物資源。但面臨古建築多、維修規模大、所需費用高的難題,按照目前的資金比例情況,支持的範圍很有限,無法擴大覆蓋面,無法調動積極性,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資金扶持力度,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落實文物搶救修繕資金和日常保護經費,更進一步擴大民辦公助功效,通過花小錢,賺大錢、賺長遠錢、賺綠色錢。同時,還要增強文物自身“造血功能”,積極動員和引導各部門單位、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投入到文物保護中。

04

進一步解決產權困擾

政府、村集體可以通過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的方式收購古村落內古建築和房屋產權,爲古建築最終進入市場提供可能,古建築房屋原住戶符合宅基地安置條件的,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安排宅基地建房,解決原住居民因新建住房拆舊建新而造成古村落破壞,以化解受保護古村落與農民新建民居之間矛盾。如蘇州市市區依靠社會力量搶修保護直管公房古民居實施,允許和鼓勵海內外組織和個人購買或租用直管公房古民居,實現產權多元化,搶修保護社會化、運作市場化。如金華澧浦鎮用“招贅”令形式,用30年使用權換百萬元修繕費 ,這都是對產權困擾的一種嘗試。

05

修繕保護要遵循相關原則

我國《文物保護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對文物、古建築進行修繕、保養必須遵守而不改變文物、古建築原狀的原則。不同歷史時期的古建築有其自身的特色和價值,一旦改變其樣貌原狀便失去自身特色,致使其科學研究價值大大降低。要在不改變其原樣得到基礎上達到修舊如舊效果。目前,對歷史文物修繕查驗情況來看,還是存在一部分修繕不合要求,就無法列入補助名單。在今後古建築修繕過程中,要注意避免對古建築的主體結構、部件造成破壞,要保持古建築原有的時代風格和建造工藝。

06

進一步加強對文物的有效利用

隨着時代發展進步,古建築保護只是第一步,而如何將其合理利用,發揮最大的社會功能纔是文物工作最終目的。利用好古建築,不但需要充分發掘其歷史文化內涵和觀賞價值,還要合理凸顯出其在物質功能上的作用,進而促進保護與利用工作的順利開展。通過民辦公助修繕之後,積極探索修後利用,發揮文物社會功能,形成良性循環,一方面可以用作民間博物館、文化禮堂、參觀遊覽場所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結合旅遊開發,最爲遊賞紀念、經營服務等場所。通過綜合考慮古建築的文物價值、社會影響力、人文環境情況等,科學確定延續原功能、賦予新功能,歷久彌新。

【第8篇】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爲包袱,爲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築保護中有人認爲這有損於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後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澱。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爲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幹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爲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係,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羣衆則認爲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佔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牆非法建築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於《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於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係,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遊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於職責關係,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第9篇】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範文

一、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大部分縣城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佈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佈或未公佈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樑、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築在海岸線上的40餘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着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畫從百餘件增至千餘件,另有古籍6000餘冊,宗譜80餘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誌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爲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爲包袱,爲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築保護中有人認爲這有損於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後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澱。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爲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幹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爲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係,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羣衆則認爲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佔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牆非法建築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於《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於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係,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遊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於職責關係,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爲我縣“三個文明”建設服務。歸納起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業務主管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廣播電臺、象山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紹象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及錄像,編輯、出版《象山文物勝蹟》、《象山庫藏文物精品圖錄》等,使全縣人民瞭解象山文物事業的發展情況,瞭解象山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象山、建設象山的熱情,爲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共同努力奮鬥。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黨政一二把手,要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之一,同時對文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