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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仲裁半年工作總結

第一篇:調解仲裁半年工作總結

調解仲裁半年工作總結

調解仲裁半年工作總結

一、簡要回顧上半年工作

上半年,我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六個着眼、六個着力”爲抓手,全面推進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

(一)着眼於基層維穩,着力推進人民調解工作

一是開展全市《人民調解法》宣傳。在市級層面,開展了兩次大的活動,一次是放在黨校舉辦了二期村級新當選的治保、調解幹部培訓班,楊周才副局長就《人民調解法》的貫徹實施及如何做好人民調解工作進行了全面培訓。另一次放在桃渚鎮,召開了全市人民調解工作規範化建設推進會。在鎮(街道)層面,大多數鎮(街道)對新任調解員都進行了分批培訓,爲全面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營造了氛圍;二是部署“舒心解結”專項活動。制定了“舒心解結”實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廣河頭鎮“週報月結”制度;三是進一步健全了組織網絡。結合村級換屆,及時調整了全市各行政村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明確了調解員。設立了市社會矛盾調處中心東部分中心,在行業方面,成立了全市職工工會調委會,區域性調委會的建設有了新的拓展。如古城街道在兩水工業園區新建村企聯合調解委員會,着力調解村企、村村、企企之間的矛盾;桃渚、小芝二鎮積極貫徹台州市司法行政會議精神,創先與相鄰縣聯繫,建立了桃渚與三門的泗淋、小雄,小芝與三門的花橋、泗淋等4個跨區域調解機構,填補了我市縣際邊界調委會組織的空白。四是進一步豐富了“五調聯動”機制。在原有的基礎上,人民調解在與行政調解聯動方面,上半年,推開了與公安110的聯動。如大洋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派出所聯合設立110聯動調解室,街道派駐2名調解員負責日常調解工作。與司法調解聯動方面,新建了檢調聯動機制,同時訴調聯動向基層法庭延伸。與信訪聯動方面,更加緊密,如大洋街道在大樓入口處,設置綜治、信訪聯合接待室,作爲調委會的前沿陣地,做好來訪接待、起到樞紐作用。羣衆來訪,聯合接待室能解決的,當場解決,不能解決的,移交街道調委會,由調委會批轉相關單位或相關責任區調處。涉及政策性問題的,移交分管領導解釋答覆。綜治信訪接待室做好“統一受理、歸口分流、催辦督辦、跟蹤回訪”。在上下聯動方面,我們市調處中心的龍頭地位越來越凸顯,與各鎮街道調委會的關係越來越密切。五是調解專家人才庫和等級建設在摸索中不斷推進。如桃渚設立了漁業糾紛人才庫,大洋設立專家門診,將每個調解員的等級和特長公示上牆,由當事人選擇,杜橋實行了人民調解員等級制等。有力地推進了調解員的專業化、職業化發展。

1——6月,全市共受理案件1885件,調處成功1834件,調處率100%、成功率97 %。

(二)着眼於社會管理創新,着力提高社區矯正監管質量

1.管理轉向,監管與服務並重,推進“三四”管理模式。即:一是創建“四聯”管理機制。即:“兩書”聯保、“定位”聯動、“巡走”聯防、“應急”聯勤,重點是“兩書”聯保和“巡走聯防”。如:沿江司法所結合村級綜治建設,把社區矯正工作向村級延伸,建立村級監管ab崗,深化鎮、村兩級聯防。二是創建社區矯正“四位一體”基地建設模式,即:司法行政主抓基地運作日常管理、政法機關爲基地建設提供法律保護、企業在基地設立“陽光就業崗位”,村幹部和社會志願者到基地開展組團服務,充分發揮“一基一品”教育、勞動、改造和服務功能。如4——5月,全市開展集中點驗點專項行動。對古城、沿江6名嚴重違反監管紀律的對象被處以治安處罰;古城司法所組織社區矯正對象開展防火值班,沿江司法所組織治安巡邏,每逢集市日,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與治安巡邏,不但減少了轄區集市偷盜等犯罪現象的發生,而且增強了社區服刑人員的社會責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識,真正達到了改造思想、迴歸社會的目的,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三是創新社區矯正“四個服務”。即:社會救濟服務、技能培訓服務、勞動就業服務、幹部志願者結對服務。如:古城街道創建街道統一領導、司法所牽頭、街道各職能部門聯辦的“聯辦直通車”機制,開展社會救濟服務;開闢“職校培訓”陣地,以市職業技校爲主陣地,推進矯正對象技能培訓服務;建設企業“過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社區服刑人員,推進勞動就業服務;實行社區矯正親情化幫扶,推進幹部結對服務,有效提高了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改造水平。5月29日,台州日報頭版以《社區服刑人員邀請“恩”聚會》爲題作了宣傳報導。杜橋司法所,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就業意向和實際需要,以市場爲導向,免費提供了機械、眼鏡、電腦應用等技能培訓 3場次,共有21人蔘加了培訓,並全部落實就業安置,無一人再犯罪,有力推進了“三防建設”。

1——6月,全市累計新接收社區服刑人員455人,期滿解除矯正340人,目前在冊1255人,違法違規情況:再犯罪2人,低於台州市0.3%的控制目標。

2.推進安置幫教協會建設。6月,建立“臨海市社矯安幫協會”,並在杜橋、小芝、河頭等鎮設立了10個分支機構。目前,協會已安置社區服刑人員5人,歸正人員20人。

(三)着眼於“六五”普法啓動,着力推進全社會法治進程

一是開展“六五”普法前期調研。通過召開座談會、上門徵詢等方式,傾聽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爲制定“六五”普法規劃做好前期的準備;二是爭取市委市政府將普法考覈列入市政府對鎮(街道)和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覈,這爲進一步推進大普法格局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起草“六五”普法工作規劃,並積極籌備“六五”普法啓動暨“五五”普法表彰大會;四是開展了台州市級“民主法治村(社區)”“回頭看”,並對全市9家預申報浙江省級“民主法治村(社區)”單位的創建進行指導;五是組織“流動法律服務站”深入鎮(街道)、企業、軍營等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各鎮街道也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如江南街道舉辦“慶三八”促和諧婆媳學校普法大講堂活動,尤溪司法所發揮大學生村官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永豐司法所與鎮團委聯合在臺州市戒毒所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基地。深入開展禁毒法制宣傳,通過狠抓特色普法,擴大了普法的宣傳渠道,提高了普法的影響力。

(四)着眼於法律服務,着力推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1.創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機制。一是建立“1+7”中心值班機制。全市7家律師事務所以市法律援助中心爲平臺,認真執行義務值班制度。二是完善“2+x”工作組織網絡。建立市、鎮(街道)兩級法律援助機構爲主幹,工會、婦聯、殘聯、關工委、共青團,及國防、軍隊等專業援助站爲補充的社會化大援助格局;三是實施“三三”流動服務形式。組織法律援助志願者,通過“普法大講堂”、“流動法律服務站”、“法律夜市”平臺,以“送一本法律援助指南、一套法律宣傳資料、一張法律援助聯心卡”爲內容,開展街頭法律諮詢活動。四是創建“四聯”工作銜接機制。分別建立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信訪、未成年人訴前調查和仲裁對接聯動,擴展援助渠道。五是把握統一指派,援助督導、援助陪同、質量反饋投訴、以獎代補等環節五個質量評估環節,切實提高援助質量。江南街道與市法律援助中心聯合爲74名員工辦理仲裁、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法律援助,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1——6月,全市共辦理援助案件439件,超過去年全年辦案總量。案件辦結率100%,羣衆滿意度100%。

2.深入開展企業法律服務保障工作。一是繼續推進法律“雙服務”工作。建立律師聯繫鎮(街道),積極參與聯繫村換屆選舉的監督、法律服務諮詢等。浙江昶日律師事務所和全力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誠信服務先鋒”活動長效機制,各黨員律師充分發揮“黨員先鋒崗”模範帶頭作用,認真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積極參與全市各類大型廣場法律諮詢服務活動、深入聯繫鎮、村開展法律服務,印發法律援助聯繫卡,得到社會的好評。昶日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榮獲臨海市優秀基層黨支部稱號。二是繼續推進企業“法律體檢”活動。浙江時空律師事務所總結去年“法律體檢”的做法,進一步充實調整“法律體檢”服務團隊,設計出根據不同企業類型分階段、可量化體檢方案,重點對建築業、衛生服務業、房地產業等顧問單位進行了“法律體檢”,從法律的角度對企業的運營、投資以及如何規避風險提出應對措施,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市各律師事務所共擔任120家企業法律顧問,爲47家企業出具“法律風險提示函”,22份“法律意見書”,草擬、審查163份合同,開展非訴業務74起,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2780萬元。三是構建網上法律服務平臺,及時爲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1——6月,全市各律師事務所共辦理各類案件1014件。其中,刑事案件85件、民事案件797件,非訴等其它案件95件;公證處辦理各類公證2451件,其中國內1916件,涉外535件。

(六)着眼於主題教育,着力加強基層隊伍建設

一是全面啓動主題教育。3月3日,全局召開幹部大會,對“解放思想、創業創新”和政法系統“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爲民”主題教育進行了專題部署。二是開展崗位培訓。4月6日,我局將對全體司法協理員和新入崗的公務員進行爲期1天的培訓。切實提高基層幹部隊伍羣衆工作和司法業務技能。三是強化司法文化建設。組織“流動法律服務站”送法下鄉、開展“法律夜市”、演講比賽等系列活動,進一步激發幹部隊伍的整體活力。四是落實量化考覈。對基層司法所實行“2+3”分類考覈,對基層隊伍實施“2+4”雙軌考覈。並相應出臺了《司法所崗位目標考覈辦法》和《司法協理員考覈細則》,有效提高了基層的創業創新和爭先創優的活力。

總之,上半年,我局積極響應市委解放思想、創業創新的總要求,致力於優化資源,強化隊伍競爭力,樹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特別是在全市上下組織開展村級換屆選舉工作中,全市司法所幹警嚴把兩委候選人(自薦人)的資格審查,全程參與村黨支部、村民委的選舉過程。其中、各律師事務所也通過“一村一顧問”紐帶,積極參與選舉法律諮詢、宣傳,爲基層民主選舉的貫徹落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圓滿完成了司法行政服務基層民主選舉的法律服務和保障任務。與此同時,我市還積極探索創新社區矯正“三四”模式和法律援助“12345”工作機制,其經驗和作法分別被省政務信息上刊登。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葛慧君還專門批示:“臨海市創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機制,拓寬了法律援助網絡,方便了羣衆。”這是省領導對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今後我們進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極大鞭策和鼓勵。人民調解工作在外界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上半年就有4個縣市到我市開展了學習交流。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對照台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半年來的工作進度,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全市司法行政還存在許多困難、不足和差距,突出地表現在:

一是預防社區矯正對象再犯罪形勢嚴峻。()上半年,我市社區矯正對象再犯罪情況形勢嚴峻, “脫、漏管”現象不容樂觀,尤其是在6月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督查中,發現有些鎮(街道)社區矯正工作還存在一此突出問題,亟待整改。對此,我們每個司法所都應當認真反思,按照“三防”的目標要求,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整改。

二是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依然十分艱鉅。今年內是建黨90週年,穩定的壓力一點也不輕於上海世博。境內外的敵對勢力會趁機插手社會各類矛盾,再加上,生產領域的安全事故,後金融危機所帶來的企業轉型、勞資糾紛,企業金融領域的糾紛會大量產生,從而導致社會不穩定因素疊加,衝擊和影響社會的穩定大局。因此,要圓滿完成台州市局部署的人民調解“舒心解結”工作,任務仍然十分艱鉅。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特色、品牌建設需要進一步創新。從台州普法的工作來看,溫嶺拿了全國普法先進縣稱號,可以說,面對標杆,我們的差距是拉大了。面對即將到來的“六五”普法,我市“四五”、“五五”普法所創建的特色優勢已不再明顯,因此,我們要更加清醒地認識到,我們所面臨的“六五”普法的創特色、創品牌建設的任務更加艱鉅、挑戰更加激烈。

四是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困難仍需要進一步攻堅。 根據“十二五”司法行政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信息化建設的要求,面對新一輪的省級規範化司法所創建任務,我們感到基層司法所的創建基礎還十分薄弱。從面上講,真正能達到規範化要求的不是很多,這與我市創建規範化、樣板化司法所的目標還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仍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課題。

總之,這些困難與挑戰,差距和不足,都要引起我們高度注意,關鍵還是要靠我們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業創新,通過不懈的努力和紮實的工作,切實在今後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進。

二、着力抓好下半年工作

(一)全面深化社區矯正“三四”模式,切實提高社區矯正“三防”能力

要堅持“監管從嚴、服務從優、服務與管理並重”工作思路,全面推進社區矯正“三四”管理模式,進一步打響我市社區矯正工作品牌。一是要進一步樹立大矯正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整合社會資源,提高社區矯正工作的社會化水平;二是要進一步將社區監管工作向村(社區)延伸。各鎮(街道)要充分利用村級綜治工作站平臺,將監管責任、權利和義務向基層延伸,切實把社區矯正對象置於村(社區)的日常管理之中,切實提高社區矯正的監管效能。三是要繼續狠抓“四個服務”工作。要象古城、杜橋那樣,善於向政府、部門、村(社區)、企業和社會各界借力,利用好社會資源,提高司法行政的核心組織作用。四是要繼續開展專項督查。由市社矯委組織公、檢、法、司等單位,聯合開展對全市各鎮(街道)社區矯正工作督查。進一步推進基層健全監管制度,完善防範環節。全面推進社區矯正“三防”工程。

同時,還要繼續加強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要繼續摸清底數,落實幫教措施,強化安置基地等建設。

(二)繼續紮實推進人民調解工作

一是完善組織。各地在村級換屆後,要與鎮綜治辦一起,進一步落實好村級調委會建設。切實做到基層組織建設100%。二是強化培訓。下半年,對還沒有組織培訓的鎮(街道)要進一步安排落實,要以貫徹學習《人民調解法》爲重點,樹立調解也是執法的理念,從更規範、更嚴格的要求,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確保每位調解員受訓率100%。切實推進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下半年,在尤溪鎮還要舉辦好第五屆人民調解員“擂臺賽”。三是集中化解。要結合敏感時期,認真做好社會矛盾大排查、大調解,全市各級調解組織要形成調解合力,切實打好重大複雜社會矛盾“攻堅戰”,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四是建立人民調解等級制。要進一步貫徹桃渚人民調解現場會精神,在全市全面推行人民調解員等級制。五是建立人民調解員協會。要通過發揮協會的力量,進一步推進人民調解的等級制、職業化、專業化發展。六是要進一完善“五調聯動”機制。要在大洋街道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全市各中心鎮,要全面推廣人民調解與“110”聯動,切實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治安調解案件上的能力和作用。其次,要進一步深化交通調委會建設,要爭取把調委會建到交警大隊、中隊。讓老百姓第一時間接受人民調解化解交通糾紛。要進一步推進跨區、邊界調解組織建設。要推廣古城街道“兩水”工業園區建立調解委員會的做法,各鎮、街道都要積極爭取在工業園區建立調解委員會,切實推進人民調解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繼續推進白水洋與仙居下各,杜橋與前所、章安,尤溪與黃岩寧溪的跨區域調解組織建設,進一步維護邊界社會穩定,發揮人民調解社會“穩定器”作用。

(三)做好法制宣傳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五五”普法總結表彰暨“六五”普法啓動。要以倒計時的工作方式,認真籌備召開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總結“五五”普法成績和經驗,表彰先進,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再掀起全市新一輪普法的熱潮。二是出臺部門“六五”普法考覈辦法。要抓住普法工作列入部門考覈的契機,進一步動員、整合部門力量,推進大普法格局,努力在大普法框架下,進一步突出普法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不斷創新我市的特色普法品牌。三是繼續加強基層“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要按照考覈驗收的標準,組織對創建單位的抽檢,抽檢率不低於20%,以進一步推進基層民主創建的品質。四是繼續深化“法律六進”。按照“六五”規劃對普法重點對象的新調整、新標準、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深化“法律六進”的新內涵,新舉措,新亮點,爲打造“法治臨海”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四)繼續加強規範化司法所建設

一方面,要更加突出地狠抓司法所軟件建設。要堅持一手硬一手軟的方法,在前幾年大力推進司法所硬件建設的基礎上,要以隊伍建設爲着力,更加突出地加強司法所軟件建設。一是繼續堅持“瘦身強基”工程,今年9月,新錄用3名公務員將繼續充實到基層一線。二是全面貫徹《司法所崗位目標考覈辦法》和《司法協理員考覈細則》,要以考覈爲抓手,進一步提高司法所的自我激勵、自我創新、自我發展的能力。三是繼續加強崗位技能培訓,提高業務能力,進一步提高基層的羣衆工作能力、創新發展能力和廉潔執政能力。四是要繼續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盡力做到硬件做硬、軟件創優,有條件的,還要大力培育樣板司法所。切實把我市的司法所建設成爲基層司法行政的堅強堡壘。

(五)繼續加強法律服務保障建設

一是要做大做強法律援助“12345”工作品牌。要以葛省長批示爲新契機,進一步完善中心有關配套制度,各律師事務所要進一步貫徹好每週值班工作,辦好每個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好每個法律援助諮詢。以優異的成績向省委省政府、省廳領導彙報。二是要進一步推進網上法律服務四位一體建設。用法律的“聲音”去引導和佔領“虛擬網絡世界”,拓展網上法律服務的深度和廣度,努力實現全市法律服務創新發展的新契機和新增長點。三是要繼續推進“雙服務”。要繼續深化企業“法律體檢”工作。切實把法律服務向企業完善企業法治,健全法律風險防範上轉變。通過律師企業體檢的常態化機制,進一步拓展律師在非訴領域的法律服務。要繼續推進基層農村“一村一顧問”工作,要面向基層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創新機制,努力做好律師事務所與法律服務所幫扶結對,創新機制,爲基層法治做出貢獻。各基層法律服務所也要發揮紮根基層、密切聯繫羣衆的優勢,積極爭取在服務羣衆中發展法律服務、在法律服務中樹立信譽。市公證處要積極拓展“三農”公證,開展上門服務,努力爲新農村建設提供更加優秀高效的法律服務。

下半年,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時,我們還要繼續狠抓“解放思想、創業創新”、“ 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爲民”主題教育,把教育活動與隊伍建設、執業紀律和效能建設、職業道德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崗位目標責任等相結合,全力做好爭創省檔案一級達標和迎接各級考覈等工作。努力以更優異的業績,把我市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再推一個新臺階。

第二篇:2014人民調解半年工作總結

資 中 縣 司 法 局

2014年人民調解半年工作總結

2014年上半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市司法局、縣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的業務指導下,在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我縣人民調解工作認真按照省、市、縣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要求,堅持夯實基層、打牢基礎、調防結合、以防爲主的工作方針,狠抓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健全完善調解網絡,強化工作指導監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廣大人民調解員積極排查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取得了較好工作成績。現將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注重強化保障,切實加強領導,夯實基層基礎

1、落實領導責任。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領導人民調解,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我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新一輪平安建設工作目標督查重要內容,縣目標督查辦、縣綜治辦制定了人民調解工作考覈實施意見,爲調解工作有序推進提供了組織保障。

2、健全組織網絡。按照《人民調解法》和《四川省人民調解條例》的規定,我縣進一步健全了鎮(鄉)、村(社區)和行業的調解組織,吸收了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體好、羣衆信任的同志充實人民調解隊伍。目前,全縣建立和完善人民調解委員會503個,其中鎮(鄉)調委會33個,村調委會392個,社區調委會58個,企業調委會17個,行業調委會3個,基本達到了應建則建。目前,全縣人民調解員備案工作正在進行中,預計將在今年7

月底之前結束.形成了以塊爲主,以條爲輔的縣、鎮、村三級調解網絡體系。

3、強化經費保障。爲了確保全縣人民調解工作的紮實有效開展,縣政府在財力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將人民調解工作經費和人民調解個案補貼經費33萬元列入財政預算。進一步保障了我縣人民調解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注重創新方法,切實完善措施,構建工作新機制

1、建立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堅持預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調解在先的原則,建立了村(社區)每半月一次、鎮(鄉)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制度。在經常性排查的同時,還根據矛盾糾紛發生的特點和規律,圍繞重點人、重點事、重點時期開展集中排查,確保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

2、建立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逐一建立臺帳,落實了牽頭領導和具體承辦人員,明確調處要求和調結時限,對重大矛盾糾紛實行掛牌督辦。加大對特殊糾紛和重大疑難糾紛的專題調處力度,圍繞全縣中心工作,確定開展專題調處,防止因糾紛調處不及時而引發的不穩定事件發生,2014年上半年,全縣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401件,調處401件,調解成功389件,各級人民調委會調解糾紛3604件,調處成功3593件、調解成功率達99.6%,履行3593件,履行率達100%,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4件6人,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爲刑事案件8件61人,防止羣體性械鬥2件49人。

3、建立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注重把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結合起來,完善多渠道解決爭端的機制,採取多種手段、多方參與、互相配合、協同作戰的方法,對糾紛進行綜合治理,形成 “大調解”格局。構建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同公安、計生、民政、國土、稅務、法庭等相關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領導重視、建立網絡、上下聯動、多方配合,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如爲推動醫療糾紛案件得到及時解決,聘請了10名具有較高法律知識水平和豐富調解經驗的人員,成立了資中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4、建立矛盾糾紛信息反饋機制。按照市、縣綜治工作要求,制發了《資中縣縣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排查調處月報表》,鎮鄉、部門定期報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規範報送內容,重要時期實行“零報告”制度。由縣司法局牽頭,組織羣工局、綜治辦、維穩辦定期對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排查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重要時期天天報告、天天研判。

5、建立調解隊伍教育培訓機制。建立調解員學習制度,通過舉辦培訓班、組織交流、經驗演講、以會代訓、現場觀摩等形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分批分級培訓兩次,重點學習《人民調解法》、《侵權責任法》和調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規、現行方針政策,不斷提高依法調解水平。今年由縣司法局部牽頭,對各級調委會主任進行了爲期一天的業務培訓,有效提高了基層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履職盡則的能力。

三、開展“五進”活動,化解矛盾糾紛,服務全縣大局

今年5月來,我局認真按照省、市、縣有關文件和通知要求,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大調解體系人民調解“五進工程”活動。此項活動開展以來,我縣各級人民調解員積極以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和“人民調解化解矛盾攻堅行動”爲載體,按照市、縣的工作要求,使人民調解窗口走進最基層,切實解決人民羣衆日常生活中的疑難糾紛,有效化解羣衆反映強烈、社會影響較大、多年積累的、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的矛盾糾紛,以及黨委政府交辦的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四、正視不足,再鼓幹勁,再樹新功

我縣的人民調解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的成績,但是離人民羣衆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調解資源的配置不盡合理。調解組織網絡體系不夠嚴密,調解組織之間沒有形成合力,存在多頭管理、重複管理或相互推諉現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協調和溝通機制。

二是行業、企業性調解組織建設滯後,尚未形成規模。

三是規範化、制度化程度不高。調解程序不規範,調解協議不統一,存在重結果、重口頭,輕程序、輕文書等問題。

四是隊伍素質需提高。部分調解員由幹部兼任,法律專業知識欠缺,專業技能匱乏,調解方法簡單粗糙,依法調解、公平調解的水平還不高。

五是管理和指導力度不足。由於全縣司法助理員嚴重缺編人

員,甚至還有個別鄉鎮無專職司法助理員,使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調解無法高效運轉,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縣人民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縣將緊緊抓住全縣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的有利時機,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保障,完善措施,充分調動各級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爲構建“和諧資中”再樹新功。

一是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規範制度管理。強化人民調解員教育培訓,有計劃、有步驟的對基層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完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業、區域性、行業性調解組織,提高整體素質。按照“六有”和“六統一”的規範化建設的要求,規範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建設。

二是進一步強化輿論宣傳,營造濃厚氛圍。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的職能作用,加強對人民調解的意義、模範事蹟以及調解案例的宣傳,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和重視,形成齊抓共管的輿論氛圍,使廣大羣衆形成依法解決矛盾糾紛的觀念。

三是進一步創新思路和方法,確保調解實效。緊緊圍繞全縣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加強人民調解與法院、公安、信訪、安全、綜治部門的協調配合,進一步鞏固我縣“大調解”工作格局,緊密結合新農村建設、新一輪平安建設、“六五”普法等工作,樹立服務意識,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在“調處”和“解決”上下功夫,努力增強人民調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是進一步加大調解力度,確保社會穩定。不斷加強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根據矛盾糾紛的新情況、新特點,增強預見性,把握規律性,掌握主動權,特別是對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苗頭和事端要及時梳理,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和隱患。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防激化”,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之中,做到“小糾紛不出社、大糾紛不出村(社區),重大疑難糾紛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 把我縣的人民調解工作推上一個新的臺階,爲實現全縣的穩定、平安、和諧再做新貢獻。

資 中 縣 司 法 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社區調解工作半年總結

社區調解工作半年總結

在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關於擴大基層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精神,爲推進我社區能成爲“民-主法治示範社區”,提高社區廣大居民羣衆的法律意識,進一步促進我社區各項事業的依法管理,深化基層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增強社區的民-主法治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爲切入點,進一步調動整個社區全體居民羣衆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加強他們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社區調解工作半年總結。

一、法制宣傳

我社區在這半年裏廣泛利用黑板報十二次(共計六期)進行了大量法制宣傳、櫥窗六期、片展十六幅、多次展出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毒、防艾》等宣傳活動,並且開展了兩次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法制教育,社區通過利用寒暑假活動對廣大青少年進行了生動、直觀,形式多樣的法制教育宣傳,工作總結《社區調解工作半年總結》。 兩次邀請了有關專家到社區進行法律知識講座、法律諮詢,使法制教育的宣傳工作得到更加深入人心,更加人性化。

二、調解工作

社區自成立了人民調解領導小組以來,對金城小區因水電問題、業主和物業管理部門之間存在的諸多問題每月不低於兩次進行調解。金城小區一位領取低保的人員因夫妻離婚問題,社區調解人員對其雙方進行了勸解。在小區內社區調解人員曾五次進行了鄰里糾紛調解。將正確地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把即將發生的矛盾控制在萌芽狀態。切實地做好調解工作爲人民,維護好社會的穩定,爲構建一個和-諧的社會主義而作出積極地貢獻。

三、幫教工作

社區居委會組成了一支由社區、片區民-警及家庭監護人的幫教小組,對去年或今年的兩勞釋放人員進行了幫助教育,並且瞭解掌握他們在生活、工作中的一些困難,盡力的去幫助解決。使他們能有一個穩定的生活環境。

蘇家塘社區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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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2014年大調解半年工作總結範文

2014年上半年,我鎮在鎮黨委、鎮政府領導的正確帶領下,圍繞“平安建設”的總體目標,以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爲指導,全面貫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健全大調解網絡,集中力量,多措並舉,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將大量的民間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爲我鎮的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提供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爲己任,以調

解民事糾紛爲重點,“大調解”工作發揮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複雜、社會影響面廣的矛盾糾紛得以及時成功化解,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現將這半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上半年以來的工作成績

今年上半年,我鎮繼續加大在對各級調解組織的建設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由綜治委指導大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到目前爲止,全鎮已建立各類調委會17個,其中建立鎮調委會1個,村(社區)調委會12個,企事業單位調委會4個。通過橫縱網絡的完善,全區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從2014年1月初至5月末,全鎮上下共排查糾紛**起,調解**起,調解率**%,調解成功**起,有**起正在辦理中。信訪接待中心共接待羣衆來信來訪**件,辦理率**%。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綜治領導責任制和“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考覈內容。鎮綜治委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爲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各村調委會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鎮調處中心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基層瞭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範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督導機制。專門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鎮黨委副書記爲組長,綜治、司法、信訪、公安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督導組,每季度下基層督促檢查工作進展,對發現的情況較複雜、牽涉面較廣的疑難糾紛問題進行研究,落實工作責任。二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鎮調處中心加強未結案件的回訪跟蹤,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助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羣體性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鎮調處中心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三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級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對不勝任或長期缺位的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建立鎮定期派人蔘與重點區域內村居月例會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村(社區)信息員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區)參與疑難複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範。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範化建設標準,結合我鎮實際,規範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牆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落實了調委會的“五有、六統一”。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範了調解程序和調解文書。鎮調處中心及時指導各村普遍建立了辦公室工作職責、協調領導小組聯絡員制度、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等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調處責任制、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新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爲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廣大羣衆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調解員爲骨幹,紮根基層的普法宣傳隊伍,在做好大調解工作的同時,又向羣衆普及法律知識,把化解糾紛問題放在預防矛盾糾紛發生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通過調解個案,運用生動的調解案例在基層和羣衆中開展生動直觀的法制宣傳,把調處矛盾糾紛的過程,轉變成法制教育過程。充分運用廣播、牆報等各種宣傳形式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編印有關法律常識分發到社區,加強了對羣衆的宣傳教育,起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羣、影響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黨委、政府重大政策出臺前後,有針對性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廣大羣衆對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運用調處信息簡報等宣傳活動載體,及時反饋基層的工作動態,介紹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經驗。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第五篇:矛盾調解中心半年工作總結

工 作 總 結

(二〇一四年上半年)

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本中心的具體分工下,現將本人上半年的工作,簡要彙報如下:

一、 部門分工。分工本人財務輔導、票據審覈、審計、失地農民保障、土地矛盾糾紛調解等。

二、具體做法:

今年上半年以來,本人主要以拆遷工作爲主,從新年上班的第三天即正月初九,按照魏鎮長的統一安排,到紅楓園解決遺留問題,至5月初結束。夏季收款結束後即安排參加車馬湖意大遊艇項目的拆遷工作。在此期間,本人能嚴格執行因工作需要而及不規則的作息時間,實是求是地共同解決了紅楓園幾例比較棘手的遺留問題。同時,在領導的安排下,和拆遷組的同志們一道,在遊艇項目拆遷工作中做了大量的、細緻的工作。

關於審計。按照市委農辦全鎮農村財務每年審計不低於三分之一的村的要求,在本中心的統一安排和審計組全體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序時任務;重點

審計的村,正按照領導的指示有序進行,具體審計事項本人起到了協調作用。

關於失地農民進保工作。由於該項工作在我鎮是一項新生事物,進展非常艱難。目前,前期業務工作己準備就緒。在此期間,本人做了大量的宣傳解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關於土地矛盾糾紛調解。今年來,凡是接手的土地矛盾,無一擱置。連續解決了顧橋、謝樓等村相關農戶的土地矛盾。沒有發生一起因爲自己處理不當而引起的越級上訪事件。

今年上半年,雖然本人以拆遷工作爲主,但對交辦工作做到穿插兼顧,從不借故推諉。然而,由於精力和時間的衝突,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本辦公室同志的工作量和辛苦程度。同時,通過自我總結和與同志們對比,以及對照領導的要求,還存在許多不足。本人決心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揚長避短,爭取更大的成績。

農村經經濟服務中心 吳 建 華

二 0 一 一 年 七 月

標籤:仲裁 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