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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1-5月份綜合治稅工作總結

貫徹落實《稅收徵收管理法》、《河南省稅收保障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依法治稅,確保應收盡收,現將示範區2021年第一季度綜合治稅開展情況及取得成效彙報如下:

2021年度1-5月份綜合治稅工作總結

一、組織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我區成立示範區綜合治稅協同領導小組,由示範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組長,區財政局、稅務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發改局、建設局、商務局、國土規劃局、滍陽鎮人民政府、湖濱路街道辦事處、濱湖街道辦事處、應濱街道辦事處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財政局局長賈泓團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從一鎮三辦抽調。辦公室下設四個日常綜合治稅組,第一綜合治稅組負責湖濱街道辦事處,第二綜合治稅組負責濱湖街道辦事處轄區,第三綜合治稅組負責應濱街道辦事處,第四綜合治稅組負責滍陽鎮轄區。

二、綜合治稅重點

2021年度1-5月份,我區稅收收入保持平穩增長。爲做好綜合治稅工作,我區對示範區轄區內的各項稅收做到盡收盡繳:

1、示範區轄區內房地產企業應繳的各項稅收;

2、示範區轄區內不動產租賃應繳的各項稅收;

3、不在示範區註冊登記的施工企業,在示範區轄區內施工的項目應繳的各項稅收;

4、在示範區轄區內經營,尚未納入示範區稅務機關正常管理的納稅人應繳的各項稅收;

5、示範區轄區內行政機關應繳的各項稅收;

6、其他需要納入檢查範圍的納稅人應繳的各項稅收;

7、涉及稅種:増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房產稅、印花稅等。

三、綜合治稅開展情況

1、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財政局牽頭負責,稅務局與工商、國土、建設、規劃、招商等部門協商確定主要涉稅信息交換內容,相關部門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涉稅信息,稅務機關收集彙總有關信息,建立涉稅信息臺賬。

2、藉助會計事務所、稅務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房地產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増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繳納情況進行清算,應繳未繳應納稅款的,責令納稅人及時申報繳納有關稅款,

並加收滯納金。

3、對於正在示範區轄區內進行重點項目建設的納稅人,建立項目管理臺賬,納入管理。如其未在示範區繳納稅款,督促其在示範區辦理有關登記註冊手續,並按照有關規定在示範區稅務機關繳納有關稅款。

4、對於在示範區轄區內正常經營,尚未納入示範區稅務機關正常管理的納稅人,建立應遷入示範區納稅人臺賬,督促其在示範區辦理有關登記或註冊遷移手續,並在示範區稅務機關繳納有關稅款。

5、對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和房屋出租行爲進行摸查,建立個體工商戶信息系統和房屋出租信息,對於應繳納相應稅費的,配合稅務機關征繳相關稅費。特別是與公安、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房屋土地管理部門以及房屋中介機構和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共同構建出租房屋稅收徵管的部門協作機制。

6、對於市直部門需要繳納相關稅費的,由綜合治稅小組

與其進行溝通,宣傳稅收政策,督促履行納稅義務。

7、對於超過責令申報期限仍拒不繳納的納稅人,依法依

規採取稅收強制執行等措施,公安機關同時跟進,發現涉及違

法犯罪的,及時立案查處。

8、稅務機關應當加強稅法宣傳,爲納稅人提供政策諮詢、

納稅輔導、辦稅指南等服務,並依法保障納稅人的稅收知情權、

參與權和救濟權。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我區各單位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工作,樹立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把綜合治稅工作落到實處。

2、加強部門配合。各部門要顧全大局、嚴格按照職責要求,積極協作配合。財政部門負責分解工作任務,明確時限要求;鎮辦負責日常監控和核查;稅務機關負責涉稅信息的彙集整理,把握稅收政策,履行徵管職責;工商部門負責提供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國土部門負責提供土地出讓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情況;住建規劃部門負責提供在建重點工程項目登記信息;商務部門負責提供重點商業企業經營信息;公安部門負責維持檢査秩序,協助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對涉稅違法犯罪案件進行查處。

3、嚴格督促檢查。強化督促落實,建立督查臺賬,有關職能部門要對綜合治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於敷衍塞責,工作不力,不履行稅收協助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有關職能部門要責令其改正,並根據情節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組織處理。

標籤:治稅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