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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演講稿【新版多篇】

法制演講稿【新版多篇】

法治演講稿 篇一

尊敬的各位評委、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精彩人生路,法治伴我行》。

夢想,是一對翅膀;夢想是一種前進的力量,是通向未來的橋樑。但夢想也需要法律的約束,纔會多彩多姿。那麼在追求夢想的路上該如何與法同行呢?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不會約束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爲的社會準則。

同學們,當你頭腦發熱,準備行動時,想一想自己的行爲是否觸犯了法律;當你受到不良行爲侵犯時,能否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在我們的身邊,有一小部分人卻根本沒有這種意識,如:大坪國小二年級學生劉穎用扎頭髮的橡皮筋做了一副彈弓。一天課間休息時,他用彈弓上的橡皮夾住小石子,對着不遠處的一個礦泉水瓶不停地射擊。劉穎在射擊時,射出的小石子竟擊中一個同學的右眼。這個同學受傷後,在醫院住院治療26天,花醫療費2萬多元。經鑑定,構成七級傷殘,法院判決被告劉穎父母承擔主要責任。另外,在20_年12月,揚州市區接連發生多起中國小校被盜案件,很快,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歸案。經查明,系列校園失竊案屬於團伙所爲,他們成員一共6人,其中一名22歲男青年是組織者,另外5人均是未成年人,據交代,這夥人一週時間共偷了8所學校。這些事例多麼令人震驚啊!

各位同學想必有過下面這樣的經歷:頂撞父母師長,會和自己的同學好朋友突然鬧彆扭,看問題片面,這正說明我們的性格、情緒極不穩定、極不成熟,我們現在可以在良好的教育下走上品學兼優、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能在不良的環境影響下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我們現在如果多學一點法律知識,懂得什麼行爲是違法的,什麼行爲是合法的,就能夠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爲,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在此,我倡議,我們每個同學都應該認真學好學校開設的思想政治課,從遵守校規校紀和理解父母師長做起,從生活的經驗教訓中悟出實實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價值。

常言道: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我們是國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來,只有遵循法律,學法守法,才能在追夢的路上走得更遠,才能撐起祖國的大廈,使它更加繁榮富強!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法制演講稿3700字 篇二

同學們、青少年朋友們,你們好。

今天應邀參加學校舉行的法制課,很高興,藉此機會從發生在青少年身邊的典型事例,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一些法律知識,講上幾方面,與大家共勉。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就是調整人們行爲的“規矩”。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愈來愈重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係愈來愈密切。在一定意義上說,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在對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調整國與國之間關係的重要社會規範。作爲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是實現新世紀宏偉藍圖、振興中華的需要,也是維護人類和平,促進世界發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青少年法制教育。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全國第五個五年普法規劃將少年兒童的法制教育列爲重要內容。廣大青少年應當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積極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 第一:通過學習法律知識,邁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人生之旅的關鍵所在。青少年時代正是長身體、學知識的重要時期,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第二:通過學習法律知識,爭做新世紀合格公民。21世紀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要求每一個公民具有較高的法律素質。廣大青少年只有學法懂法,才能樹立民主法制觀念,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成爲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成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接班人。21世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時代重任將歷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了更好地肩負並完成歷史賦予的重任,少年兒童必須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必須具有堅定的信念和廣泛的知識面,不僅要學習、掌握科學知識,而且要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國實現依法治國的法制目標,才能保障我們偉大祖國的長期穩定、經濟騰飛,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今天學校組織給同學們上法制課,通過聽講課、受警示、學法律,從發生在青少年身邊的典型事例,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一點一滴積累,持之以恆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逐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法制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爭做一名新世紀的合格公民。

當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學生犯罪問題,仍然是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今天我用幾個案例,說明一個道理:中學生應該學法、懂法,未成年人應該健康成長。

案例一:九青年結夥搶劫 斷送前程追悔莫及

爲了敘述方便,我先把這九個人的基本情況作以介紹:

20xx年,上列九人分別糾集在一起,先後在中學,城電影院等地,搶劫作案8次,搶劫現金113元,具體犯罪事實如下:法制教育演講稿第一次,20xx年3月22日下午,搶得現金10元;

第二次,20xx年4月7日下午搶得現金10元; 以上,參與搶劫8次,劉某參與搶劫4次,張某參與搶劫5次,於某參與搶劫3次,樊某參與搶劫3次,

李某參與搶劫2次,樑某某參與搶劫1次,關某某參與搶劫1次,丁某某參與搶劫1次。所搶現金被九人用於吃喝花用。

保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脅迫手段多次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爲已觸犯了刑律,構成了搶動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結夥多次持刀搶劫。對社會危害大,影響極壞,使學生上學無安全感,犯罪情節嚴重,應從重處罰。鑑於保某某犯罪時未滿十六週歲,應減輕處罰。劉某、樑某某犯罪時已滿十八週歲,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從犯,應根據其週歲,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從犯,應根據其犯罪的情節比照主犯從輕處罰。張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關某某、丁某某犯罪時未滿十六週歲,且是本案的從犯,應減輕處罰。法院20xx年某月15日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以搶劫罪,判處保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20xx元;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500元;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樊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關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元;判處丁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元。

這個案件中,涉及《刑法》總則中關於犯罪的7個概念。

1、刑事責任年齡:《刑法》17條規定:14週歲以下是完全不負刑事責年齡段。14週歲至16週歲是相對負刑事年齡段,這一年齡段的公民犯以下8種罪的,應負刑事責任。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販毒、放火、爆破、投毒。16歲以上爲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段。14--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2、緩刑:是指附條件的暫緩刑罰執行的制度。一般緩刑的適用條件:一是判處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據犯罪性質和悔罪表現,使用緩刑不致瑞危害社會;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適用緩刑。

3、罰金。附加刑的一種。成人不少於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於500元,強制繳納。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爲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據規定,主犯包括了兩種情況:(1)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他們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是犯罪集團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謂次要和輔助作用,是相對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7、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強行劫取財物的行爲。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必須實施了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均使用了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財物。這是所說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人的身體實施打擊或者強制,如殺傷、毆打、捆綁和禁閉等。這種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從而劫取財物的手段。搶劫罪的脅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脅,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從而順利劫走財物的行爲,被脅迫的對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親屬,朋友或者同事。從庭審調查的事實看。保某等被告人把作案對象選擇在學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學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

特點,各個被告人收集一起,尋機作案,從身份上,是社會青年對付在校學生,力量對比上,或是三對一、四對一、甚至九對一,給受害人以暴力和脅迫,迫使受害交出財物或任其掏出錢物拿走,其行爲完全符合搶劫罪客觀方面的要件特徵。

從客體上看,搶劫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權利。以本案看,由於九被告人行爲,不僅使受害人的財產權利媽:即學生身上僅有的現金被搶,而且使有的學生不敢上學,有的被致傷送醫院治療,有的輟學種地,甚至牽連到學生家長,對學生上學是迎送往來,嚴重地侵害了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破壞了良好的社會風氣,在學校和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

在主觀方面,搶劫罪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即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離開學校後,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羣居,生活無靠,便打起了搶錢的主意。儘管各被告人萬般抵賴,狡辯是借、要,但謊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沒有向連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認識的人借上錢的道理。揭開僞裝,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搶劫讀書學生的零用錢,來滿足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體方面,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已滿十四周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滿十四歲不滿,達到搶劫罪的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實施搶劫次數多,情節惡劣,完全符合搶劫罪的主體特徵。

《刑法》263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節的,處20xx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戶搶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C、搶劫銀行;D多次搶劫或搶劫數額巨大;E、搶劫致人重傷或死亡;F、冒充軍警搶劫;G、持搶搶劫;H、搶劫軍用物資、搶險、救災、救濟物資。

案例之二:兩學生年幼無知,受欺騙引狼入室

邱某、武某某盜竊案。

邱某,22歲,XX人,個體戶。武某,17歲,XX城關區人,XX一中學生。賀某,14歲,XX一中學生。劉某,14歲,XX一中學生。20xx年5月11日下學後,在邱某授意下,武某對賀某說:“XX好玩,你從家裏偷些錢,我帶你們到那裏玩”。6月14日下午3時,賀叫上同學卸掉了爺爺家的防盜門螺絲,把邱某從XX叫來賀某,6月15日上午,武某、賀某入室、劉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現金和兩條香菸,劉某某分得20xx元,其餘由武某拿着,四個人上XX,回來後,只剩3000元,其餘均在賀某揮霍。

案發後,邱某、武某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最後,祝願青少年朋友們,同學們,勤奮學習,只爭朝夕,時刻準備着,爲創造中華民族更加燦爛輝煌的明天而努力。

法制演講稿 篇三

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如果一個國家沒有了法制,那麼那個國家將是一片混亂……子曰:吾十有五而至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連孔子都如此遵守法律,我們常人就更應該遵守法律了。

小時候,我們是否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小男孩,小時候總是偷班級東西給母親看,母親不僅沒有批評他、阻止他,還表揚了他,讓他繼續做。長大後,他因爲偷別人錢財,被判死刑。當他母親上來時,他衝上去咬自己的母親:“都怪你,都怪你我纔會落到這樣的下場,如果你當初阻止我,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我恨你!”我聽完後懵懵懂懂,好來才知道是什麼意思。“小時偷針,大時偷金。”便是這麼來的。

現在許多青少年因各種原因走上了犯罪之路:20xx年6月16日,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日子了,然而這一天發生的震驚全國的北京“藍極速”網吧縱火案卻令人刻骨銘心。

人們之所以對此案無比震驚,不僅是因爲這場火災造成北京市傷亡之最,更主要的是對幾名十三四歲的中學生的罪行竟如此惡性,如此危害社會和他人而觸目驚心。

以上事例令人震驚,作文我們青少年的我們,更應該遵紀守法。 不要等到被抓住了才肯罷休,如果等到了那種地步,將會一發不可收拾的,再後悔也來不及了。我們要從今天開始,從先在開始,遵守法律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爲祖國的和平、平安做出一份貢獻,更是給自己的人生安全做一份保障。我們每個人如果都遵守了法律就不會害怕,就像這句話說的“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我們遵法、守法就不會犯法,我們不要走向犯罪的道路,我們要走正路,如果每個人多這樣想的話,每個人多那樣做,我們的社≮≯會將會變得更加和諧、美麗。

我們要好好學習長大了把祖國建設得更加繁榮昌盛,我們每個人都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你可以用法律澄清事實,讓你受到保護!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結束!

法制宣傳的演講稿 篇四

大家好,很榮幸能走進辛集人民廣播電臺《走進直播間》欄目,也很高興通過這個平臺讓廣大聽衆朋友瞭解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辛集市司 法局是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主要承擔法律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工作。與人民羣衆息息相關的主要有:律師服務、公證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 解、司法鑑定等。爲了拉近司法行政工作與廣大社區居民羣衆的距離,加深廣大羣衆對司法行政工作職能的瞭解,我市司法局開展了司法行政進社區(鄉村)活動。 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務,我們就在您身邊。下面就司法行政進社區(鄉村)活動開展情況向聽衆朋友做一介紹:

一、爲什麼開展司法行政進社區(鄉村)?

司 法行政進社區,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舉措,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是全市司法行政服務走進羣衆,融入基層社會建設,爲廣大人民羣衆提供最便捷法 律服務的最佳平臺,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踐行“急羣衆之所急、幫羣衆之所需”的莊嚴承諾,是積極探索構建司法行政大服務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加強社會主 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使司法行政服務職能更貼近村鎮羣衆,充分發揮司法行政部門在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職能作用,爲全市農村經 濟發展、和諧社會建設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結實上級要求,我市決定實施“司法行政進社區(鄉村)”工作。

二、此項活動的指導思想

認 真貫徹落實“學習推廣肅寧經驗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現場會”會議精神,以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爲根本,以貼近羣衆,服務百姓,樹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爲宗 旨,創新服務方式,增強服務功能,把服務送到鄉村,送到農村百姓身邊,使農村羣衆得到便捷、優質、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務,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爲實 現轉型升級、跨越趕超、建設繁榮富裕文明幸福辛集宏偉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三、我們主要做法

我們把“司法行政進 社區(鄉村)工程”作爲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夯實司法工作基層基礎、提升司法工作羣衆滿意度的重要抓手,抓住機遇,借勢而爲,確保收到實實在在的效果。一是 迅速組織學習。9月4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重點工作安排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後,我們迅速組織全體幹部進一步學習王局長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深刻領會“司法行政 進社區(鄉村)工程”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認識,結合辛集實際,明確目標任務,爲工作開展奠定了思想基礎。二是健全組織機構。堅持把“司法行政進社區(鄉 村)工程”切實擺上位、牢牢抓在手,成立了“司法行政進社區(鄉村)工程”領導小組,局長趙玉傑任組長,副局長李萍、張永輝、馮麗丁、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陳保銀等任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孫廣、基層科長李曼爲成員,明確工作職責,形成整體合力。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工作方案,逐級分解責任,切實做到 目標清、思路明、責任實。三是爭取領導支持。爲確保“司法行政進社區(鄉村)工程”紮實推進,我們積極主動向我市市級分管領導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志 勇、副市長張立明彙報,爭取領導支持,把“司法行政進社區(鄉村)工程”與我市開展的“五城同創”(爭創國家級園林城、國家級衛生城、國家級文明城、國家 級生態旅遊城、國家級環境友好城)和幸福鄉村建設結合起來,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信訪穩定工作結合起來,與着力優化發展環境、着力優化生態環境結合 起來,統一安排、統一佈置,真正把“司法行政進社區(鄉村)工程”融入到了中心工作之中。

法制宣傳的演講稿 篇五

同學們: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接-班人。教育和培養好青少年,是我們中華民族永葆生機與活力的根本大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基礎工程,是全黨全社會共同的社會責任。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培養教育,爲青少年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長。但是,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臨着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仍然突出,是現階段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我今天要講的就是如何預防青少年犯罪問題,題目是《力行“十戒”,預防犯罪》。

什麼是“十戒”呢?第一是戒“貪”、第二是戒“奢”、第三是戒“驕”、第四是戒“假”、第五是戒“黃”、第六是戒“毒”、第七是戒“賭”、第八是戒“惰”、第九是戒“散”、第十是戒“妒”。這十種需要“戒”的,都是同學們容易沾染的不良習慣、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東西,這些不良習慣、性格或不健康的東西如果讓它在你身上滋長、蔓延,或不能有效地遠離它,那麼就會從“量變”到“質變”,最終就可能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成爲人民所唾罵的階下囚。人們常說“科學與謬誤只有一步之遙”,違法犯罪與否我認爲也只是一念之差,兩者之間並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但是同學們應該明白,這個犯罪之“念”的產生並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層次的原因,之間有着必然的聯繫。只要同學們加強自身的修養,理解並確實做到“十戒”,時刻預防犯罪之“念”的產生,自然就能夠預防犯罪。

第一戒“貪”。所謂的“貪”,是指對某種事物慾望老不滿足,有很強的物質佔有慾。表現在行爲上,就是愛佔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這種佔有慾膨脹,以非法的手段將他人的財物佔爲已有,嚴重危害了社會,那就是犯罪。據我統計,在我國刑法規定的罪名中,與“貪”字沾邊的罪,約佔30%。如: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的盜竊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搶劫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自己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已有,或者將他人的遺望物、埋藏物非法佔爲已有,拒不退還或者交出的侵佔罪,以及貪污、受賄等等。因貪而被判刑的人非常之多,小的在你們學生當中、大的到高級官員都有,因“貪”最終被執行死刑或被判無期。從我縣來說,盜竊、搶劫、詐騙、貪污等案件佔了總案件數的65%以上,他們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罰制裁。有一個女姓少年犯走上犯罪道路的過程值得我們深思:陳某3歲時被親生父母從福州賣到尤溪縣洋中鎮某村,由於養父家庭經濟十分困難,陳某從小對鄰居的寬裕生活十分羨慕;其養父在陳某14歲時爲了貪圖1000元錢,狠心地把陳某賣到我省莆田市給他人當童養媳。陳某在莆田忍受不住給別人當童養媳的生活,曾勇敢地隻身偷跑回

養父家。當然,從莆田到尤溪的路費是陳某靠在路上乞討籌集的。這個經歷使陳某深深感到“錢”的重要性,物質佔有慾開始強烈。第二年即1999年,陳某到尤溪縣某幫忙公司,當打掃衛生鐘點工,一個月收入達到500元。但是陳某不滿足,時常乘房東不注意之機將小件物品佔爲已有。公司老闆發覺後,陳某被趕出公司。20xx年7月間,陳某以該公司的名義竄入水東電站一住宅打掃衛生,見房間無人,順手牽羊,把手現金、人蔘蜂王漿、手錶、照相機、外幣等竊爲已有。在對陳某審判的時候,我問她爲什麼要盜取別人的財物,她說,那些東西她家裏沒有,實在太誘人,東西就象磁鐵一樣,不自覺地把她的手吸引過去。陳某原來的經歷固然值得人們同情,但她不甘清貧而用盜竊的錢財滿足自己的慾望卻是可恥的,因她構成了盜竊罪,被判處了徒刑。某國中學生入室搶劫案也是一個因貪而犯罪的例子。陳某是某國中三年級學生,他平時貪圖享樂,時常乘市場裏一開食雜店的名叫“拐腳甕”的人不注意之機,將小樣食品偷來。後被“拐腳甕”發現,告訴了陳某的父親。陳某的父親爲此對陳某進行嚴歷的看管,放學回家後就不讓陳某上街閒逛。陳某人雖在家裏,心卻飛到了“拐腳甕”店裏的食物。20xx年間11月間的一天晚上凌晨2點,他攜帶一把水果刀和一塊藍布,竄至“拐腳甕”的食雜店,用藍布蒙面,踢門入店,把正在熟睡的“拐腳甕”揪起來,把水果刀架在“拐腳甕”的脖子上,要“拐腳甕”拿出錢來。陳某搶得人民幣155元。第二天,陳某把搶劫的事告訴了同學劉某、陳某、朱某和林某,並用搶來的錢買了鴨頭、雞爪和啤酒請劉某等四人。劉某等四人發現陳某得錢這麼容易,於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樣的手段搶劫“拐腳甕”的錢,共搶得人民幣920元及香菸、高梁酒等,四人分贓後將贓款、贓物揮霍掉。後這五個人因犯入室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八年、六個六個月。

那麼,我們怎麼戒“貪”呢?我認爲首先要培養正確的消費觀,抵制畸形消費,不能染上吸菸、喝酒等不良習氣;其次要通過正當途徑,獲得合法利益,禁止採取如上所述的偷、搶、貪污等手段取得財物。

第二戒“奢”。所謂“奢”是指花費大量錢財,追求享受。表現在行爲中如:出手大方,生活奢侈,經常出入高消費場所、住的追求豪華,穿的追求名牌,講攀比,附風雅等。一“奢”之下,錢財滾滾出,父母親辛辛苦苦賺來的錢被你奢得乾淨,爾後怎麼呢?只好孤注一擲:去偷、去搶!以滿足你的奢侈!當然這種行爲最終逃脫不了人民對你的審判。所以在某種意義上講,“奢”比“貪”更可怕,“奢”是溫柔之刀,在無形中致你於死地。因此要戒“奢”。因“奢”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也不乏其例。如少年犯許某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許某祖籍莆田,其父母在尤溪經商,許某的家庭十分富裕。他平時只知玩樂,不思念書;上國中時就經常邀集一羣狐朋狗友上館店吃喝,還時常到麻將館裏小賭一番。被其父親發覺後許某確實被父親打了一頓,並且斷了財源,沒有了零花錢。但父親的教育絲毫沒能改變許某奢侈、高消費的習慣,於是在20xx年8月間與同伴們乘夜深人靜,採取撬門、爬窗入室的手段,進入西濱鎮多家飲食店、批發部盜取香菸、啤酒、滷味及豬腳等,價值人民幣1600元。後許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

學校將中國小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護、財產安全教育等內容列爲教育重點,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選擇合適的法制教育內容,將法制教育與課堂教學、課外活動、學生假期社會實踐活動緊密結合,進一步增強了學校法制教育的針對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無遺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師組織班會教育,學校組織觀看相關座談,學校還充分利用黑板報、校園網等宣傳媒體,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園”的宣傳力度,廣泛開展了各種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確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實效性。

當然,法制教育不僅要向青少年宣傳遵紀守法的重要意義,更重要的是讓他們認識到:法律不僅是對自制行爲的約束,更是捍衛尊嚴、權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應傳達這樣一個信息:法律就在身邊,我們學習、生活的學校、家庭、社會有一個強大的法律保護網,時時刻刻規範着我們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調整着各種社會關係,只有自覺遵紀守法,才能健康順利的成長,並有一個良性發展。

換個角度講,法制教育是一個普法的過程。我們應當告訴學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針對他們的陷阱,如何識別、自救、求助等。還要讓他們明白有哪些權利,如人格權、受教育權等等,如果這些權利受到侵害應當採取何種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於付出更大的代價。總之,開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的觀念,讓青少年認識到法律不是約束行爲的鎖鏈,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義會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勢羣體也能得到法律陽光的普照,從而自然地產生對法律的信仰,提高他們明辨是非的能力。這些纔是他們真正缺少的,是他們從單純的課堂教育中學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價值所在。

遵紀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潛移默化地從青少年身邊的事件起,從他們身邊的事做起,通過科學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強有青少年的國家意識、權利義務意識和守法用法的意識,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和諧、向上的法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