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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會計信息披露論文【新版多篇】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論文【新版多篇】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論文 篇一

淺析環境會計信息披露

摘要: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經濟發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我們加強環境管理與控制。會計作爲一種微觀管理工具,應該在環境管理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本文通過對其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現狀進行分析,總結出目前信息披露所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完善建議。

關鍵詞:環境會計信息披露

一、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

目前,我國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面還比較落後,雖然制定了一些制度規範,但現行企業會計制度對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比例不高。

(一)對外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狀況

1、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數量少。雖然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家數逐年穩定增長,但各年度信息披露比例並沒有顯著提高。

2、公佈的環境信息不全面而且可比性差。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容差異較大,在披露的信息中,很少表明企業支出的費用、取得的成果以及與設定目標的聯繫點。在披露內容上沒有統一標準,企業的環境指標缺少可比性,且定量信息很少,一般是圍繞環保投資、排污費、資源利用、綠化、稅收優惠、環境認證等內容進行披露,而對於環保風險、對策以及利用現有自然資源的狀況等很少披露。

3、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式一般爲補充環境會計報告,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企業中,很少以單獨的項目在獨立的環境報告中反映,而多采取補充環境會計報告的方式。目前,企業對環境信息的披露方式主要有四種:①內部工作會計記錄;②包含在會計報表附註中;③包含在年度財務報告中;④包含在董事長的報告中。這四種報告方式均不能使報表使用者瞭解企業環境信息的全貌,因此採用這幾種報告方式都是不妥當的。

4、環境會計準則制定方面的障礙。我國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面還比較落後,現行企業會計制度對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比例不高。

5、財會人員素質方面的障礙。目前我國的會計人員基本由會計、財務、審計和其他相關專業人員組成。財會人員隊伍缺乏相應的環境、生態、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認識,從而制約了環境會計的有效進行。

(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障礙成因分析

1、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自然和環境資源還未能像其它經濟元素一樣依靠市場進行資源配置,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就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以消除外部不經濟。爲此,建立健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通過稅收、財政補貼、罰款等手段,採取強制性的披露要求,讓企業承擔必須的社會責任,使其外部成本內部化。

2、公衆環境意識不強,未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從“環保民生指數(2007)”的調查結果顯示,60.7%的公衆對食品安全最不放心,66.9%的公衆認同當前我國環境問題非常嚴重,73.1%的公衆認爲我國應當推行“綠色GDP”,80%以上公衆認同我國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努力。中國公衆的環保意識總體得分爲42.1,環保行爲得分爲36.6,環保滿意度得分爲44.7。這表明在大多數地區,公衆的環保知識和意識依然處於一個認識“窪地”,對於環境保護的參與度有待於提高和加強。

二、完善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建議

(一)建立健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規章制度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要遵循強制披露與自願披露相結合的原則,爲了保證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數量和質量,可以一方面通過稅收減免等政策鼓勵企業自願披露,另一方面要通過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實行強制性披露。

(二)規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式

關於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方式,目前理論界的觀點有二:一是編制補充環境會計報告,二是編制獨立環境會計報告。補充環境會計報告,顧名思義,是利用現有的財務會計報表體系,通過增加會計科目、會計報表項目的方式,將環境財務信息直接列入現有報表。而獨立環境會計報告則是編制單獨的環境會計報表和環境報告書來披露企業環境會計信息。筆者認爲,依照中國企業目前的狀況,適宜採用補充環境報告的方式,待時機成熟後,再採用獨立環境報告。

(三)加快專業環境會計人才的培養

環境會計不僅是一個會計問題,同樣是一個複雜的環境問題和社會問題,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在這個信息系統中,會計人員的是信息處理的主要操作者,他們的專業素質決定了環境會計信息的質量。由於環境會計涉及許多學科領域,因此客觀上要求環境會計人員要具備較高的知識技能。

三、發展和建議

我國目前應加強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及相關會計法規和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並以此作爲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保障。在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背景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己是大勢所趨,我國應立足於本國國情,在充分學習和借鑑國外己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加快自身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設工作,完善相應的會計法規和環境法規,制定出優質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準則,並對這些準則的實施和執行進行嚴格的監管,以儘快形成我國環境會計及信息披露的理論方法和內容體系,從而加快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走向現實的步伐,爲環境會計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1]王海濤,王儉。略論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及改進措施。中國產業。2011(第2期總第121期)。

[2]張晉紅。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問題初探。中國鄉鎮企業會計。

[3]溫蓉。淺談我國環境會計的發展。現代營銷。

[4]陳雪輝。完善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建議。經濟研究導刊。2010(第10期總第84期)。

[5]胡楊,鄧婷婷。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現狀分析及對策研究。

結論 篇二

綜上所述,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規範化,完整化是我國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基礎,是實現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實施能更好的反映企業的經濟效益。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理論還只是初步階段,還需要更爲深入的研究,但我們相信,通過不斷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執法力度,以及借鑑外國的先進經驗等方法,一定會探索出一條符合我國國情,成功解決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中現存問題的正確道路。

解決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的對策 篇三

(一)深入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理論的研究。我國應成立專項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團隊,加大在此領域科研人員和經費的投入力度,積極借鑑國外的優秀研究成果及企業實踐經驗,使之與我國的實際國情相結合,儘快在此領域形成具有指導性和適用性的理論成果,力求做到創新和突破,以滿足當前社會發展的迫切要求。

(二)健全與環境信息披露有關的會計準則、制度。在深入理論研究的基礎上,我國有關部門及行業協會要及時出臺可作爲統一執行標準的準則文件,令以上市公司爲主的衆多企業如實地記錄和反映其在環境管理活動方面所涉及的信息,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建立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基礎之上。同時,國家還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立環境會計的法律地位,將環境會計上升到法律層面,明確規定企業需要披露的數據、指標、計劃等信息。利用法律強制性效力,是保證公司如實履行責任,避免出現公司隨意披露、各行其是局面的最強有力手段。

(三)加強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督。應加強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管力度,制定關於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情況的審覈與檢查辦法,充分運用行政管理、專項審計等治理手段。國家審計機關依照環境法律法律、制度和準則,對企業環境會計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全面性進行審查和鑑定,對未依法進行信息披露的企業施以行政處罰,以此加強企業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工作。除此之外,倡導社會中介機構在實施外部審計過程中承擔起環境信息審查責任,積極鼓勵廣大社會公衆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舉報也是加強監督力度的有效手段。

(四)鼓勵和引導環境會計信息自願性披露。通過新聞媒體、環保組織等多種媒介進行宣傳引導,令社會廣大投資者逐步意識到提高對企業環境會計信息的關注度對企業未來長期發展和解決環境問題的重大作用。科研機構要努力尋求降低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實施成本的途徑,設法減輕企業負擔來促進其披露工作的實行。政府可設置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表彰制度,以提升企業聲譽的方式來鼓勵企業自願進行相關信息披露,最終引導良好勢頭的形成。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論文 篇四

【摘要】 隨着人們對環境問題的關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問題也備受重視,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也提上日程,本文通過研究國內已有文獻在披露內容和方式的最新動態,對其實證研究成果進行綜述,指出我國現階段環境會計所存在的問題,並對未來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對策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爲該領域的進一步探索提供有益的線索。

【關鍵詞】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 披露內容和方式 對策 綜述

環境會計又稱綠色會計,它是以貨幣爲主要計量單位,以有關法律、法規爲依據,計量、記錄環境污染、環境防治、環境開發的成本費用,同時對環境的維護和開發形成的效益進行合理計量與報告,從而綜合評估環境績效及環境活動對企業財務成果影響的一門新興學科。

一、引言:

伴隨着經濟發展,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已經成爲一個全球性的問題。

將環境活動納入企業會計覈算體系,真實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成爲傳統會計面臨的新課題。

要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需要把經濟發展與環境問題協調起來,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開展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研究,促使企業在關注經濟效益的同時關注環境效益,無論是對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還是對會計理論的創新和完善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二、文獻綜述:

(一)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

關於披露內容,黃嫦嬌(2013年)提出對於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淨資產、環境收益、環境成本的披露,並且由於環境會計的特殊性,要求其信息的披露也必須在傳統的三大會計報表的基礎上再加以圖表、文等形式來報告,對碳排放情況、碳排放權問題等信息進行詳細的披露;張永傑(2012年)以江西省16家上市公司爲例,表明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內容應包括兩方面:一是關於企業活動的財務影響信息; 二是關於企業活動的環境業績信息;

另外,在進行披露內容探討時,還有學者對披露的內容進行新的分類,例如陳薇(2010年)指出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需要界定出定性環境信息和定量的環境信息,並在此基礎上確定其具體需要披露的內容;秦嘉龍、吳玉芳(2010年)在分析青海省上市公司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時提出,我國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環境信息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或同時以兩種形式披露。

田翠香(2010年)認爲企業通過年報披露環境信息,應注意協調與其他環境信息公開方式的關係,有條件的企業仍然可以在年報以外,編制獨立的環境報告或社會責任報告。

綜上所述,對於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內容,主要從會計要素入手,從貨幣、數量、定性、定量等方面反映一個會計主體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式:

由於我國環境會計起步較晚,沒有統一、標準的披露形式,衆說紛紜。

馮銀波(2010年)認爲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有三種可選模式:在財務報告框架內披露、編制獨立環境會計報告、在管理當局聲明書中披露;李秋(2012年)基於低碳經濟視角,提出不同規模企業應靈活地採取不同類型的披露形式:

①對大型企業如上市公司,可採用單獨編制環境會計報表的形式在其中單獨列示低碳治理信息;②對大中型企業可以採取在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附註或者董事會會議報表中單獨反映二氧化碳治理的信息;

③對中小型企業可允許以非貨幣式計量的基礎上以文字的方式闡述其爲減少碳排放所付出的成本費用以及業績效益等信息;戴悅、華楚慧、李瑋瑋(2012年)從環境產權角度出發進行探討,認爲有效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應該是以環境產權爲核心的一個環境責任報告體系,該體系分爲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環境問題的財務影響信息,第二部分是關於環境績效方面的信息,第三部分是更加充分的獨立環境責任報告;

另外也有學者雖然從不同領域出發,仇淑平(2012年)認爲獨立報告模式將是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主要發展方向;同樣的,劉靈芝、富曉丹(2010年)針對我國現階段的林業企業的研究,認爲我國林業企業應該採用表外披露的方式,編制補充的環境會計報告。

從以上研究中發現,普遍認爲會計的信息披露應依託財務報告的形式來進行,或採取獨立報表形式。

(三)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影響因素:

王亞男、傅建設、馮燁彬(2013年)以滬深兩市74家公司爲樣本,對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表明股權制衡度、淨資產收益率、公司規模是影響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劉海英(2010年)整理了近幾年國內外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研究表明公司自願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與以下因素正相關:

①公司規模及公司的行業性質;②公司的股權分散度;③公司披露的環境訴訟以及環境罰款信息;

在針對具體行業,劉洋、趙偉(2012年)選取了山東省內53家強污染行業的上市公司爲研究對象,以統計學的相關理論,認證了國有股比例係數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水平正相關,上市公司規模與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水平正相關;戴蓬軍、董淑蘭(2010年)以在滬深兩市上市的農業上市公司爲研究樣本。

他們faxian 農業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能力、公司規模及發展能力是影響其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狀況的顯著因素,並且均呈顯著正相關,而盈利能力、風險狀況、現金流量狀況、非農化經營程度和政策優惠情況對農業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狀況影響不顯著。

三、我國目前環境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已有文獻進行綜述,分析了目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最新的研究成果,我認爲目前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着一些問題:

1、從理論研究層面:

(1)理論研究的匱乏:隨着對環境會計信息的需求越來越大,我國的理論研究並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不能很好的指導實際工作,導致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

(2)由於理論研究和實際工作起步較晚,沒有形成統一而又成熟的披露模式; 2.從國家層面:

(1)環境會計法規、準則、制度建設滯後,目前我國已經相繼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但是在所有的這些法律法規中均沒有涉及到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具體規定;

(2)缺乏專門的環境會計人員和審計人員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對環境信息的披露的完整性和質量;

(3)監督和執法力度不足;

3、從社會層面:

(1)披露主體範圍較窄、比例不高,且集中在重污染行業,對環境信息披露僅僅是一種自願行爲,缺乏強制性約束;

(2)企業環境意識差,參與度不高;

(3)社會公衆的環境意識不足,我國在環境保護實踐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公衆的環境意識也明顯增強,但是,從總體上說,當前我國公衆的環境意識還有待於提高;

四、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對策:

1、加強理論體系研究,具體包括:

(1)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充分學習和借鑑國外已有的研究成果;

(2)鼓勵相關人員進行研究,鼓勵其在有關期刊雜誌發表自己的觀點;

(3)在高校開展環境信息披露的相關課程,從基礎做起,加強理論的教育;

2、建立健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並且提高監督和執法力度;

(1)對上市公司建立誠信檔案,詳細記錄他們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行爲;

(2)加強信息的透明度,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3、培養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環境會計人員以及審計人員,並且加強兩者的獨立性,同時加強合作;

4、在全社會提高公民的環境意識,培養人們對環境問題的重視;

5、針對環境會計信息的複雜性和評判的多樣性,引入數學概念和方法,使指標體系固定化,同時配合相關的數學型人才,完善信息的披露。

五、總結:

總的來說,目前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是大勢所趨,隨着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環境問題已逐漸成爲世界性問題之一,環境會計信息公開是繼“直接管理手段”與“經濟手段”之後的一種全新的環境管理手段。

許多企業已經嘗試着進行相關披露,這將有益於約束企業的行爲,將有益於我國的可持續發展。

本文集中對我國已有文獻中關於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內容以及影響因素進行統計分析,揭示出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相關改善措施,以期爲該領域提供有益的信息,希望我國的環境會計在不久的將來取得實質性進步,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理論和實務取得較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張永傑 《淺析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 商業會計 2012/01 75-77

[2] 黃嫦嬌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內容與形式的探索》 財會研究 2013/01 26-28

[3] 陳薇 《論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內容》 現代商貿工業 2010/23 271-272

[4] 秦嘉龍 吳玉芳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探究――以青海省上市公司爲例》 會計之友(下旬刊) 2010/08 30-32

[5] 田翠香 《我國上市公司年報中的環境信息披露》 會計之友(中旬刊) 2010/01 87-89

[6] 馮銀波 《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及模式選擇》 商業會計 2011/23 13-14

[7] 李秋 《低碳經濟背景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探討》 財會月刊 2012/05 24-26

[8] 戴悅 華楚慧 李瑋瑋 《以環境產權爲核心重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 財會月刊 2012/36 17-20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論文 篇五

[摘要] 環境問題在全球的日益升溫,使得環境會計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在國內外以迅猛的速度發展,並且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水平也在逐漸提高。

本文回顧了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過程,對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進行了綜述,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對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建議。

[關鍵詞] 環境會計 信息披露 建議

在經濟大戰愈演愈烈的今天,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也隨着經濟的發展深受其害,環保工作一直是各國政府努力的事情,而環保工作的實施也是逐漸的在進行中。

我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我們建立起環境會計體系,爲社會各方面提供有效信息,實現經濟既快又好的發展。

本文通過對我國當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總體闡述,瞭解到其中的現狀,對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提出了建議。

一、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過程

1976年Ullmann提供了一個完全針對環境的模型,即公司環境會計系統(CEAS),該模型通過社會影響報告來反映社會效益和社會成本。

1986年美國頒佈的旨在確定清理受污染土地的財務責任的《環境反映和補償綜合法案》以及《超級基金補償和再授權法案》。

環境信息披露的增加,促進了有關研究的發展,主要是針對環境成本、環境負債如何進行報告、如何計量企業環境業績等的問題。

國際會計與報告標準的政府間專家工作組經過調查發現:在企業所提供的對外報告中,公司的環境影響未得到充分披露,從而使財務報告的使用者無法將企業的環境業績和財務業績聯繫起來。

爲此ISAR給出了一些建議。

1995年通過了《環境會計和財務報告的立場公告》,成爲環境財務報告的第一份國際指南。

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於2000年提出了生態效率的概念,以財務指標、生態影響指標來表示,探求將企業的財務業績和環境業績相結合,規範企業對外報告的方式,並在20多家跨國企業進行了試驗。

全球報告促進會計準則將環境報告融入可持續報告的範疇之中,並於1997年設計了指導編制可持續性報告的指南,以探求建立對外報告的通用框架。

二、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

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最早是從環境會計的研究開始的,葛家澍教授和李若山教授1992年首次向國內介紹了西方的環境會計。

此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越來越廣泛,包括對披露現狀、披露必要性、披露內容、披露形式以及相關的建議上的研究,但主要還是集中在披露的內容和形式上。

1、披露的現狀

學者們對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都有着較爲一致的看法,如林惠忠(2005)認爲:與發達國家企業相比,我國公佈環境報告的企業寥寥無幾;在公佈環境資料方面持低姿態,公佈的環境資料不全面且可比性差,資料很少定量,且定性信息不附時期。

此外,由於看不出花費的`資金與取得的成果和規定的指標之間有何關係,故而無法評估公司的環境績效以及公司的環境活動對財務成果的影響。

環境會計有關實務在我國企業界已經存在,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是摸索着開展的。

就目前而言,我國環境會計披露理論與實務脫節比較明顯。

2、披露的必要性

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上,學者們有着一致的看法,如耿建新(2002)等學者認爲應不斷規範我國企業有關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以滿足不同利益相關者的需要。

大部分學者都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充分分析了我國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並借鑑國外相關的成功示範,結合當前我國企業的現狀,在此基礎上揭示了我國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充分顯示了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優勢所在。

3、環境信息披露內容

對於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孟凡利(1999)認爲應該包括環境問題的財務影響和環境績效兩個方面;耿建新等(2002)認爲應包括環境問題及其影響、環境對策方案、在財務報表及附註中應當重點披露環境支出和環境負債;耿春梅認爲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包括環境會計要素信息和環境績效信息兩部分;袁廣達(2004)認爲應包括環境會計覈算信息系統的信息和環境管理控制信息系統的信息。

4、環境信息披露的方式及相關建議

駱良彬(2003)構想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模式包括三部分:簡單模式,應用敘述法,在財務報表附註中以非貨幣性信息、非正規的形式描述企業行爲對環境的影響;中級模式,在現有的財務報表中添加一些新的項目,將與環境有關的項目單列出來,以一定的貨幣指標反映企業的環保情況,其他補充的信息則在附註中說明;高級模式,將環境報告納入會計報告體系,編制單獨的環境報告。

郭靜娟(2003)則從環境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和披露的目標出發,一方面可以借鑑財務報告模式的思路;另一方面可編制獨立的環境報告來提供企業的環境績效狀況。

還有一些學者認爲現階段的環境會計的信息披露應單獨的採用非獨立的補充報告模式。

學者們還認爲當前應突出重視上市公司以及重污染企業的環境信息披露(耿建新等,2005)。

三、對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建議

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過程進行回顧,縱觀我國當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情況,提出一下建議:

健全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準則。

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使環境會計有法可依,使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有統一的標準。

加強對環境會計的監督。

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往往存在不會全面、如實地披露對資源環境的社會責任履行的可能性。

因此,應加強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包括行政管理、監督和專項環境審計。

積極促進環境會計的理論研究。

儘管目前西方的環境會計理論還處在初創階段,但不可否認其有許多合理可資借鑑的理論。

參考文獻:

[1]耿建新焦若靜:上市公司環境會計信息初探[J]。當代財經,2002,(1),43~47

[2]Susanne・G・ScottVicki・R・Lane.A Stakeholder Approach to Organizational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0,25,(1)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篇六

(一)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理論不深入。國內對環境會計的研究相對較晚,還沒有形成系統和完整的理論體系。由於對環境經濟業務的計量、確認和揭示不僅需要會計學知識,而且需要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經濟科學的交叉滲透。正是由於環境會計自身的特殊性,環境會計覈算和計量方法發展緩慢。國內的大多數會計和財務研究人員,通常不具備深厚的環境學相關知識,複合型人才相對缺乏,因此制約了該領域理論的發展。

(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法規、準則不夠完善。截止到目前,我國在環境會計方面還沒有建立相對統一和完善的會計覈算體系及會計準則,也還沒有形成完備的有關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企業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上沒有可供一致遵循的標準,致使企業在實際披露相關信息時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出現了諸如披露內容不完整、披露的信息在不同企業間缺乏可比性,披露形式不規範等問題。就披露主體而言,通過分析我國上市公司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情況發現,能夠主動承擔披露責任的企業比例較少,而且所涉及的行業面較爲狹窄。中國證監會等機構並未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我國也未從法律上強制規定企業負有披露義務,企業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完全出於自願。

(三)企業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中的侷限性。企業是以營利爲目的的,部分企業都只關注短期的利益,而不考慮環境問題造成的長期影響。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就要千方百計地尋求降低成本的途徑,環境的支出必然會提高企業現有的成本水平,使企業面臨降低市場競爭力的壓力,這也是企業不願意考慮環境問題,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參與的積極性不高的根源。投資者在掌握不完全信息的情況下,有可能導致其資金流向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從而加劇生態環境的惡化。

(四)公衆對環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夠強烈。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全面掌握企業的財務信息,有助於投資者作出更爲正確的投資策略。理論上說,與環境有關的財務信息關乎企業的長遠效益,對企業今後的發展方向有着重大的指導作用,但就現階段而言,社會公衆對環境會計信息的需求遠沒有達到應有的重視程度,也還沒有形成在進行投資決策時考慮環境問題的意識,這就造成了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主體相對狹窄的局面。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篇七

(一)抑制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從當前的狀況來看,我國存在資源利用上的高消耗和低效率現象,大量排放的廢棄物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十分嚴重,保護資源、改善環境已成爲我國當前十分緊迫的任務。通過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可以充分了解到企業在環境處理方面的有關信息,並及時作出反應,對抑制生態環境的進一步惡化起到積極的作用。

(二)滿足企業信息使用者需要。環境會計的基本目標在於對外提供有用的環境會計信息,充分滿足判斷和決策的需要。信息使用者利用環境會計提供的信息,可以把握企業的發展方向和策略,幫助企業樹立環境保護的良好形象,進而取得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基於以上分析,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已成爲企業信息使用者的強烈要求。

(三)促使企業承擔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企業是經濟社會的細胞,然而其生產經營活動隨時都與環境發生着緊密聯繫,對環境的變化有着重大的影響,企業不應只考慮自身利益,還要將環境的保護與改善視爲己任,積極配合國家的政策導向,順應經濟發展的潮流,努力做到資源的節約和環境的保護。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是企業對環境責任承擔的表示,通過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可明確看到各企業爲環境做出的努力,符合我國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