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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面從嚴治黨述責述廉報告

2023年度全面從嚴治黨述責述廉報告

2023年度全面從嚴治黨述責述廉報告

一、履行職責情況

1、認真履行管黨治黨責任。認真落實《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組織召開機關黨的工作會議,印發工作要點,制定《縣直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考覈方案》,完善縣直部門單位基層黨建工作考覈辦法,推動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調研指導,組織開展機關黨建工作專項檢查,發現問題164個,逐一反饋整改,建立閉環工作機制。

2、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嚴格落實“第一議題”,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縣委工作要求,規範抓好縣直單位黨組(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專項檢查。認真落實中心組學習列席旁聽制度,定期通報情況。抓好意識形態、統一戰線領域工作,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深入開展推動工作作風轉變隱患問題排查整改,做好輿情風險防範應對。

3、抓好基本制度規範落實。以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爲重點,指導各級黨組織嚴格執行“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等黨內規定製度。加強機關紀檢監察隊伍建設,組織開展縣直機關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教育整頓,抓好集中學習、進基地現場教育等活動,進一步增強了機關紀委幹部紀律意識。

4、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深化糾治“四風”,抓好審計、集中檢查督查等發現和反饋問題整改,帶頭遵守黨章黨紀和法律法規,做到廉潔從政,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領導班子“一崗雙責”要求,發揮表率作用。按照幹部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要求,深入推進作風轉變,組織機關黨員深入學習各項政策法規和制度文件,進一步樹牢紀律觀念,築牢廉潔防線。

二、存在的問題

1、在思想認識上還有所不足。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學習還不夠深透,落實上還有差距。在理論中心組學習組織活動開展等方面,雖然能夠按照規定次數要求落實,但是還存在開展質量不高、理論學習與實際工作聯繫不夠緊密的問題。比如在抓機關黨的建設工作中,往往以指導縣直單位發展黨員、組織換屆等組織建設層面相關具體業務工作爲重點,認爲全面從嚴治黨是在各部門單位黨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參與程度不高,工委督促指導還不夠到位,在與其他相關部門形成管黨治黨整體合力上不夠主動,工作還有差距。

2、在加強政治理論武裝上還不夠有力。在指導縣直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落實第一議題制度,規範理論中心組學習等方面還不夠到位,從總體面上通報多,通過列席旁聽點對點反饋問題少。個別部門單位對政治理論學習重要性認識不夠到位,滿足於完成學習次數、學習內容等規定動作“達標”,有的淺嘗輒止、不求甚解,距離真正入腦入心、把握精髓要義還有差距。少數單位規章制度不全,學習等活動組織不嚴肅,有的隨意性較大。有的學用結合不夠緊密,運用理論來研究、分析和解決具體問題的思維方式欠缺。

3、在督促落實主體責任上作用發揮不夠到位。在督促指導縣直部門單位落實黨建工作責任上,學習成效轉化不明顯,還存在慣性思維,推動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辦法舉措不多,指導督促作用發揮還不夠到位。在推進機關黨建重點工作中滿足於開了會、發了文,“提示、調度、督查、督辦”工作機制運用不好,壓力傳導不夠到位。督促有關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抓管黨治黨力度相對較小,部分黨組對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職能界定不夠清晰,機關黨建主體責任與黨務工作具體內容的區別有待釐清,有的認爲機關黨建是機關工委、機關黨委、基層黨組織的事,對機關黨建重視不夠,造成部分下轄黨組織中出現黨費收繳不及時、政治生活不夠嚴肅等問題。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強化政治覺悟提升理論素養。從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極端重要性,增強主責主角意識,做到知責於心、履責於行。堅持把《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作爲縣直單位理論中心組學習重點,作爲黨組織書記培訓重要內容,不斷增強貫徹落實的自覺性。強化學習成果的運用,注重將學習成果轉化爲工作動力和實際成效。

二是進一步健全責任傳導機制。聚焦主責主業,主動擔責、履責盡責,發揮好統籌謀劃、工作指導、監督檢查等作用。完善黨組(黨委)、機關工委、基層黨組織三級黨建工作體系,嚴格“黨組(黨委)領導、機關黨委負責、黨支部落實”機關黨建三級責任清單落實,切實擰緊黨建責任制鏈條。督促黨組(黨委)書記牢固樹立黨建是主業、管黨是主責的意識,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抓好黨建工作,帶頭執行各項制度,不斷增強落實黨建工作的自覺性和嚴肅性。

三是進一步優化督查考評體系。優化黨建督查制度,完善“提示、調度、督查、督辦”工作流程,統籌推進機關黨建督查工作。聚焦機關黨建責任落實和機關黨建重點工作、重要制度等實際需要開展督查,提高督查精準度。完善述職評議考覈機制,把定性考覈與定量考覈結合起來,及時組織開展縣直單位黨組(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強化評議結果運用,確保各項黨建任務高標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