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司法所工作體會(精選多篇)

目錄

司法所工作體會(精選多篇)
第一篇:學習全國司法所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心得體會第二篇: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第三篇:淺談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第四篇:三井司法所2014年司法所工作總結第五篇:司法所培訓心得體會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學習全國司法所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心得體會

學習全國司法所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心得體會

----安樂司法所饒平

(2014年4月23日)

司法部2014年4月17日下午召開全國司法所建設工作總結表彰電視電話會議。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吳愛英出席會議並講話。吳部長強調,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把司法所建設作爲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全面加強司法所建設,鞏固和強化司法行政基層基礎,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爲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作爲一名從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者來說,吳愛英部長的講話給我們的工作指明瞭方向,也看到未來司法行政工作美好的前景:

一、作爲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領導已經看到了基層所存在的、需要切實解決的問題:1、司法所工作嚴重缺編。一人一所、無人所、無編制所在中西部地區普遍存在,而司法所承擔着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普法宣傳等大量工作,而且還要完成所在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這使司法所的本職工作被邊緣化。2、經費、裝備不足。司法所作爲政法系統“兩所一庭”中的一員,在中西部地區,大部分司法所沒有辦公經費,所需經費都是由縣局和鄉鎮解決,經費、裝備的不足,限制了工作的開展。

二、爲以後的工作指明瞭方向。吳愛英部長對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司法所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一要繼續加強司法所辦公用房建設,切實抓好市縣司法業務用房建設工作。二要進一步加強 1

司法所技術裝備建設,不斷提高司法所物質保障水平。三要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制度建設,全面構建適應基層社會管理服務要求的制度體系,建立協調配合、方便高效、運轉靈活的業務銜接與工作合作機制。四要全面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不斷提升司法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羣衆的能力和水平。五要進一步加強司法所組織隊伍建設,充實司法所工作力量,大力加強司法所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業務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履職能力。六要充分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緊緊圍繞“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堅持突出主題、貫穿主線,圍繞地方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找準切入點、着力點,積極履行司法所承擔的職責任務,認真做好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等工作,更好地服務大局、服務羣衆。

吳愛英部長的要求讓我們更加認識到今後工作的艱鉅性和挑戰性,也認識到司法所在今後的社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所爲纔有所位,只有盡力發揮基層司法所的職能,保一方平安,爲鄉鎮黨委、政府排憂解難,才能提升黨委、政府和羣衆對司法所的認知率,體現司法所是基層政權不可缺失的職能。

做好本職工作,在縣局黨組和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緊緊圍繞各類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維護本地方的社會和諧穩定,以迎接黨的十八大召開。

第二篇: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

基層司法所是司法行政體系中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擔負着法制宣傳、依法治理、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具體的司法行政職能,處在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線。爲加強基層司法所的建設,充分發揮好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廣水市於去年下半年實行了司法所市司法局直管,現司法所工作人員正在逐步適應管理體制的變化。針對全黨重心轉移,大力發展經濟,建立和諧社會,構建法治湖北,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要求,結合我市提出的跨越式發展的實際情況,現就如何推進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突破創新,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結合實際工作淺談一些個人意見。

一、樹立服務意識,做好協調促發展。

司法所作爲獨立職能單位,工作中離不開各方面的支持和幫助,爲此協調好各方面關係極爲重要。我市司法所乘着中央政法委加強基層政法單位基礎建設的東風,辦公場所逐步得到改善。如何協調好各方面關係開展好工作是司法所發展的首要問題。

(1)正確處理好垂直管理和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之間的關係。我市司法所垂直管理以來,面臨着最大的工作矛盾是辦公經費問題和人員不能專職問題,近年來由於基層政府財政狀況不佳,基層政府對垂直管理職能部門的財力支持很少,多數交與垂直領導單位自行解決。但我市司法所現狀人、事兩權上收,辦公經費未能得到落實。部分人員還全職於鄉鎮事務工作,不能專職司法行政業務。如何在市局的垂直管理體制下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各方面支持,完成好各項工作,司法所應及時將主管領導安排的工作和司法所存在的問題向地方黨委政府彙報,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經濟支持和人力支持;將基層羣衆遇到的困難、反映的要求向黨委政府彙報,針對性的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便於領導決策佈署工作;爲當地黨委政府當好參謀,樹立基層司法所形象;做到有爲、有位,充分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認可。

(2)正確處理本職業務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關係。司法所業務工作本職就是爲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務的,司法所應提高服務觀念,積極參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前爲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服務,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認真收集矛盾信息,積極調處化解民間矛盾糾紛,及時處理好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出現的矛盾,爲黨委政府提供法律保障,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開展,促進法治社會進程。

(3)正確處理好司法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關係。司法所人少事多,大量的是做羣衆工作,工作任務重,單憑司法人員要做好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難度很大,司法所應加強與其他部門和村級組織人員的密切聯繫,互相溝通,相互協作,才能事半功倍,有效的處理好各項工作任務,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司法所就需要協調各執法單位充分發揮專業法特長,集“衆家之長、羣力划槳”,才能更好達到普法依法治理的效果。

二、履行工作職責,創新工作機制。

(1)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管理職責,積極參與疑難、複雜民間糾紛的調處。盡力爭取鄉鎮黨委政府在村級整合時穩定健全村級調解組織,充實配備高學歷高素質的調解隊伍,爲專職調解人員爭取辦公經費和工作補貼,加強調解人員培訓,切實發揮人民調解員基層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積極化解社會衝突,平衡各種利益關係,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完善定期排查集中調解、信息蒐集報告、交辦督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長期抓好大排查,大調處工作,按照“逐級調處,一案一報”,做到事件有人管,調處講技巧,事事有結果。使人民調解成爲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主要手段,爲當地黨委政府解決好後顧之憂。

(2)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預防減少重新犯罪。目前農村兩勞迴歸人員分佈較散,迴歸後銜接工作還不完善,兩勞迴歸人員對幫教工作的開展不理解、不配合的較多,原因主要有:(1)避醜心理較重,顧全面子。犯罪人員近幾年在外犯罪的較多,多數是偷盜犯罪,本村本土鄉親大多不知此人犯罪事實,迴歸後避醜心態較重,心理壓力較大,不

願讓政法機關人員經常性到家幫教。(2)政策落實較差。現基層幫教組織受社會大環境影響、經濟發展狀況的侷限,很難爲兩勞迴歸人員落實生財就業門路,只能僅限於落實承包責任田。

(3)外出務工率高,不便幫教監管。爲避免鄉親的談論,減少心理壓力,多數迴歸人員選擇外出務工、經商,迴歸人員很少結伴外出,流動性較強,給司法所和村級幫教組織幫教造成很大的困難。基於以上原因,司法所應結合實際,按照“一人一卷、定期幫扶、重點教育、追蹤管理”的工作要求,盡力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幫教政策,爲兩勞迴歸人員提供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環境。加強村級幫教組織工作開展力度,工作重心下移,把政法機關教育爲主轉變爲村級幫教組織情感教育爲主,減少迴歸人員的心理壓力,增強他們回報社會的創業動力,堅定他們迴歸社會的信心。

(3)積極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爲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 法治基礎。民主法治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徵,基層羣衆只有知法、學法,才能守法、用法,司法所作爲基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門,應通過自身的努力工作,上級領導和地方黨委政府支持,爭取充足的普法經費,通過多種形式,努力爲基層羣衆多印發一些法律、法規宣傳資料,經常利用廣播、宣傳欄做好法治宣傳,幫助村委會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村規民約,注重在實際法律服務工作中,留心典型案例,以案釋教,以點帶面,把道德與法律相結合,用通俗的言語宣傳,以真實的案例說法,讓羣衆在閒談中瞭解情與法的區別,促進人民羣衆學法、用法、守法的氛圍和熱情,達到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素質,提高社會民主法制建設進程,爲和諧的法治社會奠定深厚思想基礎。

(4)指導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授助工作,爲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具是有預防性的功能,通過爲社會提供法律諮詢,審查合同,非訴訟調解等法律服務,能夠對基層經濟交往和社會生活中的矛盾進行事前預防,把矛盾和衝突消除在萌芽狀態,通過基層法律工作者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可以將矛盾糾紛納入法律渠道,依法規範有序的解決,從而最大限度的避免矛盾糾紛對社會和諧的不利影響。市局應成立各鄉鎮的法律服務所,司法所應指導法律服務所:

進一步推進法律顧問工作的開展,努力把所轄區域的村委會、學校、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個體經營戶納入法律顧問範圍。

提高訴訟代理和非訴訟法律事務的辦案質量,保證法律公正,增強羣衆對法律公正的公信度,避免羣衆訴訟難,難訴訟的問題,杜絕詢私枉法,辦理錯案失信於民。

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嚴格履行法律援助職責,維護社會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減少社會矛盾,增強廣大人民羣衆對黨和政府的向心力。

三、求真務實,高標準實現規範化。

司法所工作處於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一個重要發展的加速期,我們應積極按照省司法廳下發的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和考覈辦法,抓住機遇,求真務實,搞好基層司法所建設。

因地制宜,改善辦公條件。司法所因歷史原因,基層基礎建設滯後,辦公條件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人員的自信和自尊。去年,抓住國家利用國債資金支持司法所基層設施建設的機遇,經市局多方協調,司法所建設辦公用房得到落實,但受建設資金的侷限,所內的辦公桌椅、各項規章制度、牌子等必備辦公用品所需經費無法落實,形成“有鍋無糧”的局面。司法所應積極做好協調工作,努力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讓地方黨委政府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績的同時給予經濟支持,按照“九個必備”(即有相對獨立的辦公場所,統一的名稱、牌子、標識、印章,統一的工作人員證件、公示牌,統一的規範性法律文書,工作電話,工作所需的設施、設備,必要的交通工具,文件檔案櫃,工作所需的學習參考資料和工具書)的要求和省廳硬件標準的要求,完善好硬件建設,改善工作環境,提升司法所在社會中的形象,增加工作人員的自信心。

完善工作制度,規範工作行爲。司法所恢復重建的時間不長,各項規章制度不十分完善,給業務工作規範化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司法所應儘快把工作實際情況反映到市局,有市局彙總結合省廳文件精神,統一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各項規章制度,統一司法所業務工作流程,規範工作人員行爲,着立推進司法所所務公開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羣衆的監督,確保司法所能夠更好的履行職能。

勤學苦練,強化隊伍建設。新形勢,新發展,新機遇,要求司法所必需有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基層司法助理員隊伍。“打鐵還需自身硬”司法所人員要以提高能力爲核心,積極參與崗位大練兵活動,認真完成大練兵活動的各項任務,着眼於提高理論素養,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強化基本理論、基本業務知識、基本業務技能、基本業務規範學習和提高,達到用科學的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運用熟練的業務技能和法律知識,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羣衆,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作用。

本文摘自: 中國司法行政社區(http://) 詳細出處請參考:

第三篇:淺談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

淺談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

司法所是最基層的司法行政組織,擔負着組織開展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制宣傳、依法治理、法律服務、安置幫教、法律援助等職能,在推進民主法治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在基層工作的一點體會,如有不足之處,望領導和各位同仁予以指正。

(一)服從大局聽指揮,本職工作、鄉鎮工作雙兼顧。

任何一個單位都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假如沒有任何約束,每個人都我行我素,我想就會成爲一盤散沙,所以必須要聽從領導指揮,每位領導都是從大局出發,全方位的考察每個人,才能把工作交付給我們,但是領導交付給我們的工作不可能都如願,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一定要服從大局聽指揮,否則就會背上思想包袱,不會把工作幹好。司法所在基層,接受的是雙重領導。既要接受縣局的領導和工作安排,又要服從鄉鎮中心工作的指揮。特別是鄉鎮中心工作來了,我們就要放下手中工作,聽從鄉鎮安排,服從大局聽指揮。象今年8月份的洪災,石沛鎮受災嚴重,黨委政府安排我參加核災,災情就是命令,我二話沒說,放棄休息日,連續一星期吃住在鄉鎮,幫助政府查災、核災以及在辦公室值班。晚上天熱,蚊子多,鄉鎮條件有限,既無空調也無牀,我就在自己辦公室地下鋪張席子,點盤蚊香過夜,就這樣克服了

困難,出色地完成了領導交代的工作任務,得到了領導的一致好評。

人在鄉鎮,往往身不由己,除了司法行政工作外,還要幹綜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計劃生育、黨政辦等業務,不管領導怎麼安排,我都會全權衡利弊,會合理分配好本職工作與鄉鎮工作的時間,力爭出色地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二)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實際工作的能力。

過硬的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本領是司法所履行職責、發揮作用的基本前提。司法所作爲法律、法規、政策在基層的執行者和完成者,學習業務知識,就顯得很重要,只有加強學習,提高法律素養,才能增強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無論是爲黨委、政府當法律參謀助手,還是爲羣衆排憂解難,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如何克服“工與學”的問題,我做到四個堅持:一是堅持每天上網看法規,看小知識和案例,儘量多掌握法律知識,以便工作的使用;二是堅持鑽空子找時間學,天裏有工作晚上學,單位有事回家學,晴天有事雨天學,只要有時間就學習。三是堅持對號入座學,在普遍學習的同時,隨時隨事對號學,像社區矯正開展後,考慮到矯正對象都是刑事罪犯,所以認真學習了刑法,刑訴法等法律法規;四是在實踐中學習,學以致用,將書本上的法律知識用在處理矛盾,化解糾紛中,又通過實踐增長了見識。通過學習我覺得自身

業務知識在加強,辦事水平在提高,遇事處理問題時能夠沉着冷靜,自己也不斷的成熟起來。

(三)充分發揮適應新要求的職能作用。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大多數職能和工作任務落實到基層的直接組織者、承擔者和完成者,是整個司法行政事業的根基所在。只有將司法所本身的工作加強了,職能充分發揮了,司法行政自身的建設和發展纔會有堅實的基礎,纔會有後勁,纔會有希望。工作中要敢於創新,追求創新,努力解決廣大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身利益問題是我們司法所的基本職責,這就需要我們進一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層次和服務水平。總之做好本職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重點,就是要求我們自己要有紮實的基本功和敢於工作、善於工作的綜合能力,並且還要敢於碰硬,秉公執法的工作作風,只有這樣,才能讓領導放心,人民滿意。

在司法行政工作春天來臨時期,我們在基層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1、高質高量完成縣局交代的各項工作任務,特別是《司法所考評細則》下發後,幹任何工作要留下痕跡,“細微之處見功夫”今天的事決不能放在明天做。要嚴格按照考評細則整理歸檔平時的材料,及時整理,及時歸檔。這樣年底檢查纔不會手忙腳亂。2、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時爲黨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務,做好參謀助手。3、圍繞人民羣衆關注的焦點、難點、熱點問題,積極開展普法宣傳、

解開羣衆心中的法律疑點。4、緊跟經濟發展形式,爲經濟發展鋪平法律之路。同時向縣局、鎮黨委、政府及時報送(來源好範 文網:)大量的糾紛信息、民情民意,積極參與處理羣衆性事件和熱點、難點問題。只有抓住以上幾個方面工作,我們的事業才能蒸蒸日上,纔能有閃光點,才能取信於民,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和上級的支持。

第四篇:三井司法所2014年司法所工作總結

三井司法所2014年工作總結

三井司法所在區司法局和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按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執法爲民的思想,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和服務觀念,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水平,樹立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良好形象,更好地爲鄉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服務。現將2014年的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學習,與時俱進,強化隊伍建設

爲了提高隊伍素質,促進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發展,我所深入學習了黨的十七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與本職業務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提高了幹警的執法水平和服務技能。

二、深入開展各項業務工作

第一, 常規工作有條不紊。全年共指導村級調委會調解民間糾紛近百件,直接參與調解疑難、複雜糾紛 32 件,辦理法律服務及法律援助案件 16 件,開展法制宣傳活動6次,幫教“兩放”人員24人次,沒有一起糾紛因調處不當而激化或引發上訪。今年是“五五”普法驗收年,因我鄉是全市“四五”先進集體,基礎較好,被 區裏確定爲迎檢單位,爲此我所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包括組織普法對象記學習筆記和普法考試、開展法律大集、印發宣傳單等),後

來因5.15風災,局領導考慮到我鄉忙於救災重建,取消了對我鄉的檢查,但局裏普法部門對我鄉多年工作比較認可。

第二,新的工作進展順利。訴調銜接是今年工作的新重點,我們主動與四方臺法庭對接,使原來不給立案的3件民事糾紛順利進入訴訟程序,暢通了羣衆的訴求渠道。今年9月份,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在我區開始啓動,社區矯正是黨和政府賦予司法行政機關的一項新職能,爲做好此項工作我所認真學習了相關文件精神,並對符合矯正條件的人員逐個排查,爲正式接管做好準備,因排查出的兩名待矯正對象聯繫不上,沒有正式接管。

三、全力配合鄉里中心工作

立足全鄉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工作職能,以“調訪一體化”爲核心,實施依法治理,解決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全年共接待羣衆來訪60餘人次,勸訪50餘人,電話解答諮詢120餘次,代表鄉政府出具信訪答覆意見5件,直接與各村或鄉里各部門協調處理30餘件,向上級信 訪部門出具彙報材料6次,有效維護了信訪工作秩序,減少了越級上訪。特別是5.15風在發生後,我所全體人員積極投身搶險救災、覈查災情、 維穩安保、矛盾化解、公益勞動等工作,爲全鄉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三井司法所

第五篇:司法所培訓心得體會

行政執法的概念

——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培訓系列一行政執法,是指在實現國家公共行政管理職能的過程中,法定的國家行政機關和得到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法律規範,以達到維護公共利益和服務社會的目的的行政行爲。一般認爲,行政執法行爲既包括抽象的行政行爲,也包括具體的行政行爲。而這裏所講的行政執法,則主要指的是具體的行政行爲。

由此可見,對於行政執法的概念,我們必須把握它的四點基本內容:

1.行政執法的主體,即行政執法的實施機關,必須是法定的具有公共行政管理職能的行政機關和得到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2.行政執法的依據,只能是國家有權機關制定和頒行的行政法律規範。這裏的行政法律規範,既可以是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行政機關制定的,但二者都必須是具有法定效力的依據;

3.行政執法的性質,即行政執法本身的屬性問題,它是一種由法定的行政機關和得到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執行國家行政法律規範而採取的具體行政行爲;

4.行政執法的目的,是爲了實現國家的公共行政管理職能,從而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爲社會和公衆提供服務。

推薦更多精彩文章:

大足縣龍水司法所2014年度司法所工作計劃

司法所“六五”普法心得體會

司法所工作彙報

司法所工作的自我總結

司法所工作的自我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