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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精品多篇)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精品多篇)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 篇一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大學四年的生活轉瞬即逝。這幾年我學習ui的經歷一一從我腦海中浮現。ui設計培訓課程剛開始主要是ps和ai的基本操作,雖然這些是基本操作,但是老師也沒有因爲這些課程簡單而草草講解,而是非常認真的講解並且帶領我們進行實際操作。在老師的認真講解下,基本操作順利完成了,這爲我之後的學習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接下來的幾個階段我學習了平面設計,手繪,這對我這個新手來說有點困難。由於我之前並沒有接觸過手繪,所以我在這個階段向老師們請教了很多。隨後老師又繼續深入地爲我們講解了ui設計中的手繪的作用,這一階段需要用到ps軟件,而這個階段主要考驗的是學生的耐心和創意性,這個階段也讓我明白了ui設計並不僅僅是掌握各個操作功能就能完成的,還需要靈感和創意。

在經過這幾個階段的ui設計培訓的學習,我從一個什麼都不會的新生變成了一個掌握技能的ui設計師,在實現了這個夢想以後,我對ui設計更加感興趣了。

下面將我的學習心得小結如下:

一,學習的三種心態:

(1)瞭解的心態,則學不到該學的東西;

(2)使用的心態,則學以致用,能改變現狀;

(3)教的心態,則播出智慧的種子,孕育更強大的力量。

2.學習的五個步驟:

(1)初步瞭解,建立概念;

(2)重複學習,更重要是學你不能做到的;

(3)開始使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4)融會貫通,統籌全局;

(5)再次加強,鞏固提高。

二:能力提升

1、多種形式的學習,提高了理論水平

作爲一名年輕的學生,我有了一定的理論知識和工作經驗,但既不夠系統也不夠豐富。通過老師深入淺出的講授,感覺豁然開朗,許多問題從理論上找到了依據,對原來在工作實踐中覺得不好解決的棘手問題找到了切入點,感覺收穫很大。

總的來說,各位老師們以樸實無華的語言爲我們授課解惑,對我們來說是一次難得的學習機會,更是一次書本知識與具體工作相結合的鍛鍊機會。

回想這這四年的學習,多位老師的理論給我帶來了心智的啓迪、情感的薰陶和精神的享受,我感受着新思潮、新理念的激盪,他們以鮮活的案例和豐富的知識內涵及精湛的理論闡述,給了我強烈的感染和深深的理論引領,我受益匪淺。在一次次的感悟中,頗感自己的責任重大、知識貧乏。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 篇二

常言道,水滴石穿。只要努力就會成功,但任何知識的學習和掌握都有一個事半功倍的問題,方法得當,就可以在消耗同樣的時間,同樣的精力的情況下學到更多的知識。又因爲每一個學科的內容不同,知識構成有所不同,因此在學習這一學科的知識方面也就有其自己的特點,即使同爲法學門類的各具體學科也是如此。作爲程序法、基本法、部門法的民事訴訟法不僅不同於民事實體法,也不同於同爲程序法的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但又與民事實體法有密切的聯繫,與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有諸多共性。以我個人的學習、研究和教學的經驗,我認爲學習民事訴訟法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關係。

一、注意程序法與實體法的關係

在民事訴訟中存在兩個法的規制,而這兩個法的規制在性質上是不同的,規制的目的和價值要求在一定的範圍內也有所不同(這是由法規制的性質所決定的)。一個是實體法——民事實體法規制,一個是民事程序法規制。儘管實體法規制和民事程序法規制在本質上都是一種“決定自由的前提”,在特定的領域中,只有權利人才能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決定;規定着“自由的界限”,權利人的決定自由以不損害第三人的權利爲界限;規定着“自由決定的後果”,在通過法律行爲實施的決定方面,民事實體法規制在具備必要前提的情況下,可以產生行爲人慾期的法律後果。例如,對要約表示承諾,就可以使合同成立;在侵權行爲和債務合同中在參與人之間產生一種法律關係,而法律關係又可以產生請求權和形成權。

但民事實體法規制是在特定、固定的時空中對主體權利義務的規制,本身沒有時序狀態;儘管民事實體法規制也規定在不同的時間、狀態下,主體的權利義務有所不同,但總體上仍然是對特定和固定時空關係的規制。與此不同,民事程序法規制是調整一種處於運動變化狀態的關係,試圖在運動變化中能夠始終貫徹程序正義的價值要求或目標。民事程序法規制要考慮主體在程序中的正義判斷,要考慮對立平等主體之間的均衡性,因此不同階段的程序設計和規制都會有所不同。例如在異議被駁回時,應當給予主體以複議的機會,以使主體的不滿得以吸收。民事訴訟的運動發展必然導致程序的初始狀態與發展中以及終結狀態的差異,如果沒有差異,也就無所謂階段性和運動態。

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是解決民事爭議,實現實體法規範的一整套程序規範。作爲一種解決民事糾紛的程序體系,包含若干主程序(如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再審程序、執行程序等),也包含着一些起輔助作用的子程序或輔助性程序(如管轄異議程序、財產保全程序、先予執行程序、證據保全程序等等)。程序的特點是時序性展開,並具有一定的階段性,因此把握民事訴訟中的程序就必須從時序性考慮,在頭腦中形成階段性的,時序展開的時空印象,把握每一個階段中法律規定,以及訴訟主體的訴訟行爲的法律效果。例如一審程序,是由起訴和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判決等階段構成的。一審程序中的起訴和受理階段又是由起訴和受理的不同階段構成的,還可以進一步將起訴階段細化更具體的階段。

同時,民事訴訟法作爲程序法也有自己特有的價值判斷和規範要求,並不是完全依附於實體法的,因此特別要注意不要以實體法的思維和概念取代程序法的思維和概念。例如,實體法範疇中基於實體權利的請求與訴訟請求就有區別,是兩個雖有聯繫,但又有區別的概念,如果將兩者混淆,就將導致錯誤的發生,誤認爲沒有實體權利的當事人便沒有不能提起訴訟請求。實際上對於消極確認之訴(要求法院確認與他人沒有法律關係的訴訟)而言,只要有訴的利益,沒有實體權利的當事人也可以提起消極確認之訴。

在理解民事訴訟法時,要密切聯繫實體法,但也要注意程序法的特點,避免以實體法的概念和思維教條地思考程序法的問題。例如,在對待如何強化人民調解制度的作用方面,人們就照搬了合同制度,這就是典型的實體法思維在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於20xx年發佈了《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該規定通過對調解協議效力的認定,使調解協議間接具有了強制效力。具體地說,人民調解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對方當事人不是像過去那樣,就雙方的民事糾紛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對該糾紛進行審理並做出判決,而是就雙方達成的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直接對協議進行審理和裁判。如果協議有效,並應當履行的,法院做出協議義務人履行的判決。由於法院不再對“元糾紛”進行審理,而是就協議的合法性(“次糾紛”)進行審理,這就使得協議像合同一樣具有了約束力。另外,將調解協議作爲合同,也避免了法院對“元糾紛”的審理,對“元糾紛”的解決將涉及最初民事法律關係的事實認定問題,而對調解協議的審理只是涉及調解協議有效性和權利義務問題,實際上是一種形式上的審查,相對而言要簡單得多。該規定的理論基礎就是把調解協議作爲一種民事合同,因爲是合同,所以當事人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協議。儘管上述規定將調解協議作爲合同,但調解協議與一般的合同有所不同:主要反映在以下幾點:1.調解協議的目的是解決民事糾紛,而不是設定民事權利義務;2.一般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金,而調解協議不能約定不履行協議的懲罰措施;3.一般合同不需要當事人以外第三人的確認,而調解協議的生效需有調解組織的確認;4.一般合同一旦被撤消或確認無效後,其法律後果是恢復原狀,如果造成損失的,將予以賠償。但調解協議如果被確認無效,則“元糾紛”依然存在,當事人仍然可以就該糾紛提起民事訴訟。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調解協議是一種合同,這就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審理時將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但這樣一來,必然產生諸多問題,例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存在撤消或無效原因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撤消或判決合同無效。問題在於如果將調解協議作爲一種合同,就可能發生當事人起訴要求法院撤消調解協議或判決調解協議無效的情形。法院撤消調解協議或判決調解協議無效的,實際上當事人之間“元糾紛”依然存在,當事人仍然可以就“元糾紛”向法院起訴(關於調解協議的裁判,當事人還可能申請再審,法院也可以在該裁判確有錯誤時提起再審。),這樣必然導致糾紛解決的進一步複雜化,反而增加了糾紛解決的成本。

學習民事訴訟法當然需要注意民事訴訟法關於各個程序的規定,注意有關民事訴訟程序的理論,總之,應當注意民事訴訟自身的特性,但另一方面,還必須注意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的聯繫,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有着密切的聯繫,因爲民事訴訟法畢竟是實現實體法規範的程序規範,不可能離開民事實體法,必須反映民事實體法的內在精神。

首先,民事訴訟法必須考慮民事實體法中關於民事主體對民事權利的處分的自由,給予當事人在訴訟中不僅能夠處分實體權利,也同時給予程序權利的自由,因此民事訴訟法中也就必須體現民事實體法中同樣的精神——自由處分,從而在民事訴訟法中確立處分原則以及辯論原則,如果離開民事實體法,沒有真正領會實體法的精神,也就不可能真正領會民事訴訟法。正是基於民事主體對民事權利的自由處分,也就有了當事人起訴和撤訴的權利,提起上訴和撤回上訴的權利,訴訟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的權利以及在執行階段與對方達成和解的權利等。正是基於處分原則,也就有了管轄中的協議管轄、當事人對程序的選擇權(當事人對簡易程序的選擇權)等。

其次,應當注意具體訴訟制度、理論與實體法制度和理論的關係。在民事訴訟中有許多制度和理論與實體法制度和理論是直接關聯。因此,只有充分地理解和把握了實體法制度和理論才能正確認識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的意義,正確運用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例如正當當事人的確定、法院主管、管轄、訴訟標的、訴訟保全、判決的效力、要件事實、證據的可採信、證明責任的分配等等。我們以判決制度中既判力理論爲例說明程序制度、理論與實體制度、理論結合的意義。根據既判力理論,前訴法院已經確定的判決具有約束後訴法院和當事人的效力,即後訴法院在同樣的判決事項上不得作出與前訴法院相矛盾的判決,前訴法院已經判決的事項,當事人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裁判。理解既判力理論一方面涉及作爲原則必須瞭解法院裁判的實體法律關係,瞭解訴訟請求事項與作爲理由的實體法律關係之間的關係,否則無法應用既判力理論中關於既判力原則僅限於判決主文,而不涉及理由。訴訟請求爲要求對方返還某物,但作爲請求的理由可以是所有權關係,也可以是租賃關係等。另一方面,作爲既判力約束原則的例外,在某些情況下即使該事項不是作爲本案訴訟標的的法律關係,法院的判斷也同樣具有既判力,例如抵消權的行使。在本案訴訟中,被告如果符合債的抵消條件的就可以在訴訟中行使抵消權。由於抵消是一種抗辯,而不是反訴,因此如果按照原則,原本法院對抵消權行使的判斷是沒有約束力的。但是如果判決中關於抵消權的判斷沒有約束力的話,就可能發生雖已經在前訴中已經抵消,但行使抵消權的當事人在後訴中再提起已經抵消之債的債權之訴。

再次,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具有實現實體法的工具性的一面,因此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也需要與實體法制度和理論保持內在的一致性。例如,訴的類型、判決的類型,就需要與實體法保持一致。與當事人的實體請求相一致,從而形成給付之訴、確認之訴、形成之訴,並又相應的形成給付判決、確認判斷、形成判決,過去有的學者將形成之訴、形成判決稱爲“變更之訴”和“變更判決”,雖然只是稱謂的不同,但反映出人們沒有從實體法與程序法、實體法理與程序法理的一致性出發加以思考的缺陷。在判決的效力方面,又相應的具有執行力和形成力。因此,要能夠充分地把握程序制度和理論,正確地加以運用必須學好實體法,注意與實體法的結合。

二、注意理論與實務的關係

理論與實務的聯繫大概是每一個法律學科都應當注意的問題。民事訴訟法學也不例外,只有注意到理論與實務的聯繫,才能很好地理解民事訴訟理論,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民事訴訟法學本身是一門與民事訴訟現實和經驗事實密切相關的知識體系,而不是概念與概念之間的抽象的邏輯演繹體系,如果套用經濟學家科斯的表達方式來講就是,民事訴訟法學不是,也不應當是“黑板法學”。根據民事訴訟法學的特點,我認爲在民事訴訟法學習中,理論與實務的聯繫中有以下幾條路徑:

1.選擇性地閱讀各級法院公開的判例,分析判例中法院對具體程序問題的理解。通過這種閱讀可以發現實務中法院對民事訴訟法法條的理解以及民事訴訟法原理的應用。學生們在學習中的一個問題就是不能很好或自如地將訴訟法的原理加以運用,因爲在課堂講授中不可能過多講解各種實務情形的運用。而訴訟法原理與具體情形之間有一個對接和轉化的過程。另一方面,通過閱讀判例也可以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判例與理論的不一致究竟是理解的錯誤,還是原理本身有問題。

2.注意案例教科書中的案例分析。教科書可以分爲兩大類,一類是注重概念、理論闡述的教科書;另一類則是以個案闡釋原理的教科書。兩類教科書各有優點和長處。因此學生們在學習中,最好兩類教科書都看,通過案例教科書中案例的閱讀可以增強實感,有利對原理的理解。

3.勤作案例分析練習。法律應用是一門技術和技能,案例分析就是法律應用的一種訓練,也是需要練習才能很好掌握的技能。有的同學認爲,我只要懂了民事訴訟的理論,我就知道了如何應用,其實這是一種誤識,知道規定和理論並不一定會應用,如上述所說,

理論與應用之間有一個理論轉化的過程,這個過程必須通過自己的實踐活動才能領會。在案例分析中首先應當理清案例中的主要事實和基本關係,尤其是基本關係,然後確定基本關係的法律性質,這一點非常重要。例如,在確定是否爲必要共同訴訟時,就需要在實體法上確定是否爲共同共有關係,如果不是共同共有而是按份共有則可能因爲當事人之間沒有共同的權利義務,而不能形成必要的共同訴訟,也就不能適用關於必要共同訴訟的規則。

4.注意民事訴訟實務運用的實際狀況,瞭解實務操作的背景。實務操作的實際狀況法條規定和理論往往存在差異和不一致的情形,因此需要注意這種差異的背景是什麼,是什麼導致了這種差異的存在?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實務差異往往與司法政策的動態變化有關。

三、注意基本原則與制度的關係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規定了民事訴訟法各具體規定的精神實質,是訴訟主體必須遵守的基本規範,基本原則指導着訴訟主體正確地適用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理論上,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應當體現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是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展開。因此,只有把握和理解了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才能正確適用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只有堅持從民事訴訟法的原則出發,才能在宏觀上正確地把握民事訴訟具體制度。

例如我們在認識上訴審理的範圍時,就應當首先考慮民事訴訟基本原則——處分原則和辯論原則的要求,上訴人沒有在上訴程序中提出的請求事項,法院就不能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不能僅從查明案件事實的視角來看待上訴的審理,必須服從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又比如,在如何認識撤訴的問題上,就存在着是對撤訴進行實質審查,還是進行形式審查的不同認識。實質審查就是看撤訴人的撤訴行爲是否在實體方面的否定性事由——例如是否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相反,形式審查僅就撤訴人是否是起訴人,是否是在法律規定的期間提出撤訴,撤訴是否已經遞交書面申請等等,而不考慮實體方面的原因。如果從民事訴訟的基本處分原則考慮,那麼對撤訴審查就應當是形式上的審查,而非實體上的審查,因爲撤訴是當事人對訴訟權利。

四、注意制度目的與制度運用的關係

民事訴訟制度是一個“樹”系統,系統中存在若干具有包容關係的制度分支,形成若干“制度羣”。雖然每一個制度都有其制度設立的目的,但這些制度又不能與民事訴訟的基本目的相悖,因此理解和把握民事訴訟,理解和把握民事訴訟中各項具體制度不能離開民事訴訟的基本目的和各制度的基本目的。一旦離開制度的目的,我們在思考時就會陷於片面之中。

以管轄異議制度爲例。欲對管轄權異議制度做出正確的評估,必須從管轄制度的基本目的來加以認識,因爲管轄權異議制度作爲一個子制度和輔助性制度是管轄制度的組成部分,其應從屬於管轄制度的目的。只有首先明確了管轄制度的基本目的,才能真正理解管轄權異議制度的價值所在。關於管轄制度的目的,從學界的主流認識來看沒有什麼爭議,其價值或功能就是將不斷髮生的案件分配於已經給定的、處於一定區域的法院。管轄制度可以分爲兩大部分:級別管轄制度和地域管轄制度。“級別管轄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上下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是一種縱向分配;地域管轄的作用則在於“確定同級人民法院在各自轄區內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是一種橫向分配。也就是說,無論級別管轄,還是地域管轄,其作用和目的都在於按照一定根據來分配第一審案件。所以管轄制度的實質就是一種分配製度。確定分配的根據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有利於當事人進行訴訟;便於法院審理和案件的執行;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對於國內民事訴訟而言,國家主權的考慮自然相對消解;而當事人不在一地時,管轄總是對其中一方當事人進行訴訟更爲方便的,只要可以選擇,原告總是會選擇有利於自己訴訟的法院管轄; 所以此時確定管轄最重要的根據就是法院審理案件和執行案件的便利性,尤其是案件的執行方面,例如,對涉及不動產的案件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審理,就既方便當事人進行訴訟,又方便法院審理和執行。

應當明確的是,管轄制度的設計並沒有考慮,也不可能考慮如何防止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的因素。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的確在現實中存在,但並非對每一個案件都發生作用,其是否發生作用因地域、審理法官的個人意識和具體案件的情形而有所不同。儘管司法地方保護主義與民事訴訟所強調的平等原則相違背,嚴重地損害了程序正義的基本要求,應當努力消除和避免,但這卻不是管轄制度所能解決的,試圖通過改革管轄制度來實現防止地方保護主義的目標無疑是徒勞的。因爲只要管轄法院爲一方當事人所在的法院,而不是雙方所在地的法院時,司法地方保護主義就可能發生作用——要麼有利於原告,要麼有利於被告。法律無法規定每一個案件都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的法院來管轄,否則凡是當事人不在同一個省或直轄市、自治區的案件都只能由最高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來審理,而這顯然是不可能的。有的人主張修改民事訴訟法關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轄原則來防止有利於被告的地方保護主義,理由是該原則有利於被告,由於地方保護主義的原因,原告的權利很難獲得保障。這樣的設想似乎很有道理,但問題在於這一想法有一個預設的前提,那就是原告一定是權利人,而被告總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有過錯的那一方當事人,表面上看,這樣一種觀點甚至還可以獲得統計學數據上的支持,例如我們可以假設,從以往的案件看,85%的原告都是權利人,相應的85%的被告都是責任人。但實際上,一旦按照這樣的預設來改變管轄方面的規定,所謂“惡人先告狀”的情形馬上就可能大量發生,因爲即使沒有獲得給付的權利,義務人也可以通過提起消極確認之訴,即當事人要求法院確認某種有爭議的法律關係不存在來獲得原告的訴訟地位。那麼,此時的統計數據馬上就會發生變化了,因爲人們總是在根據已經給定的制度,按照自己的偏好和利益來調整自己的行爲,而統計數據不過是這種調整後的行爲的產物。前述統計結果的出現,也許正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下才催生出的相應數據。不僅如此,如果我們徑直依據防止被告地方保護這一點來修正“原告就被告的原則”,那麼該原則所考慮的其他因素就被完全否定了。如人們一般所認同的抑制原告濫用起訴權,以免被告受不當訴訟的侵擾;有利於法院審理,傳喚被告參加訴訟,對訴訟標的物進行保全;便於法院進行調查;便於法院執行等等。事實上,司法地方保護主義對於抽象的當事人而言不過是一把雙刃劍,只有針對個案的當事人才有“意義”。因此如果不解決司法地方保護主義本身的問題,而去修正管轄制度就只不過是在緣木求魚;即使對級別管轄和審級制度的修正也許會產生一定積極的意義抑制司法地方保護主義,但要從根本上克服司法地方保護主義,仍只能通過司法體制的改革,實現司法獨立,割斷司法主體與地方利益的聯繫。

五、注意民事訴訟靜態與動態的關係

民事訴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從起訴、受理、開庭審理前準備、開庭審理、判決的一審程序到上訴、審理、裁判的二審程序,反映了一個漸次不斷展開和變化的訴訟過程。另一方面,在每一個階段,每一個階段的時點上,訴訟又總是相對靜止的,因此民事訴訟程序是一個典型靜態與動態相互關聯結合的形態,因此,在學習民事訴訟法時應當特別關注這一特性。以當事人爲例,原告在起訴時所起訴的被告往往並非正當被告,原告自己也可能不是正當原告,而對於民事訴訟而言,只有正當原告和正當被告參加的訴訟在實體上纔有意義。因此,對於非正當的當事人就應當予以更換,這就導致民事訴訟主體在起訴時與訴訟中或訴訟結束時的主體有所不同,即主體變更;除了主體之外,訴訟客體也可能發生變更,即訴訟請求的變更;甚至程序也有可能發生變更——從簡易程序轉爲普通程序。

正是這種變化的動態特點決定了不同階段、不同時期,從主體到客體各個方面的不同特性。起訴時的當事人是形式上的當事人,但形式上的當事人並非沒有程序上的意義,形式上的當事人具有判斷管轄、確定訴訟系屬的程序法意義。沒有形式上當事人的概念,就無法確定管轄法院,法律中所規定的地域管轄中的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就是指形式意義上的當事人。隨着訴訟的發展,形式上的當事人就需要確定是否爲實質上的當事人(正當當事人),即一般而言是否是本案實體權利義務爭議的當事人,只有正確確定正當當事人的情況下,法院的實體判決才具有實質意義。

事物的動態性導致了在不同階段的事物的差異性,從形式上看是單一的、不變的事物,在運動中就發生了多樣性,而這一點常常導致一些誤識。比如關於證據的認識。在民事訴訟程序中我們給出的概念是單一的,不變的,但人們對證據的認識卻又是動態的,而且法律或司法解釋也在動態中來運用證據這一概念的。具體地講,當事人所提出的證據、司法解釋關於舉證期限規定中的證據、法院認定案件的證據其實是不同的。法院認定案件的證據是通過質證的證據,與當事人提出的證據以及舉證期限所提出的證據是不同的,理論上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纔是符合我們對證據特性界定。儘管當事人所提出的證據並非是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但我們又不能否定其作爲證據的意義,因爲畢竟其中有一部分就可能成爲法院最終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因此我們也不能不把舉證期間中交換的證據稱之爲證據。這些問題其實就是民事訴訟動態關係所致。只要把握了民事訴訟的動態性,這些問題也就不難以認識。

不論形式上的當事人,還是實質上的當事人的判斷,同時又是一種靜態考察,只是階段不同而已,靜態考察需要把握靜態中事物的性質,如果不將所要考察的事物置於靜態之中,則無法進行定性的分析。通過靜態的分析,確定形式上當事人和正當當事人的基本屬性以及法律意義,以便加以區分。可以說在民事訴訟中所有概念和特徵都是靜態分析的結果。靜態考察和分析使得我們能夠比較清晰地認識事物的特性,注意到事物之間的區別和聯繫。但應當注意的是民事訴訟畢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需要在動態中去認識靜態事物,從變化中看待訴訟關係,這樣纔不至於走上僵化和教條的歧途。

六、注意相近概念之間的異同關係

民事訴訟法學理論是由若干概念所構成的,這些概念概括了民事訴訟法若干制度的基本含義,由於制度之間總是存在一定的聯繫,且聯繫的親疏程度有所不同,這就使得有些制度相互間具有更多的共性,這些共性的存在就容易導致人們在學習時混淆不同制度、不同概念的特性,因此特別需要注意把握不同概念的之間的差異和共同點。在民事訴訟法中存在着許多具有相似性的概念,例如,給付之訴、形成之訴、確認之訴;證明力、證明標準、證明責任;證據的質證、認證等,且有的概念還具有一定的對應關係,例如,普通訴訟與必要共同訴訟;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與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形式上的當事人與實質上的當事人;行爲意義上證明責任與結果意義上的證明責任;既判力的主觀範圍與既判力的客觀範圍;判決實質上的確定力與判決形式上的確定力。

要能夠比較清晰地把握這些相近概念的區別,需要在學習中將相近概念加以比較,從細微之處找出它們的不同點。注意從制度的目的、制度構成、主體、程序、法律效果等方面來加以把握。通常在一些教科書裏,會寫明相近概念的差異、共同點以及相互的之間的聯繫,這樣方便學習者把握,但我的建議是最好是自己去進行比較分析,找出他們的不同點和共同點,然後再與教科書的觀點加以比較,這樣有助於深刻的理解相近概念的差異。

七、注意民事訴訟法中一般與例外的關係

在法律規範中總是存在着針對一般或多數情形的一般性規範和與一般或多數情形不同的少數情形的規範,之所以存在這兩類情形是因爲規範對象或事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客觀存在,除了制度規範外,作爲解釋制度規範的理論也同樣存在一般和例外的情形,其原因與規範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存在相同。因此在學習民事訴訟法的制度與理論時特別要注意例外或特殊的情形,並理解形成特殊的原因的所在。

例如,按照民事訴訟既判力的理論,只有對作爲訴訟標的的事項所作出的裁判才具有既判力,但對於抵消的情形,即使對抵消債權行使的判斷不是本案訴訟標的的事項,但法院關於抵消權行使的判斷仍然具有既判力,作爲抵消債權債務的當事人不得在後訴中對此再行爭議。作爲抵消權的判斷就是既判力一般約束原則的例外或特殊情形。

再比如,關於證明責任的分配,如果按照證明責任分配理論中的法律要件分類說的理論,主張權利存在的人應當對權利存在的法律要件事實承擔責任。但是在某些情況下,考慮到如果一概按照這一原則分配將難以充分實現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因此允許證明責任分配實現對原則的倒置,即證明責任原則的例外。這一例外在最高法院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的第4條中有明確的規定,例如,該規定第三項就明確: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責任);第八項規定:因醫療行爲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責任)。如果按照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作爲侵權案件,關於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案件應當由受害人就因果關係的問題承擔證明責任,但基於環境污染案件的證據存在的特殊性,實現了證明責任倒置,倒置爲加害人就自己的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係承擔證明責任。醫療糾紛的案件也是這個道理。

八、注意民事訴訟規範中確定性與不確定性的關係

法律規範應當是確定的,因爲它需要約束和指引人們的行爲,從這個意義上講,確定性是法律規範的基本要求和本質。民事訴訟規範也是如此,對法院和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行爲規範應當是具有確定性的,即這些規範在內容上是具體的,可判斷和可執行的。例如起訴的規範要求。對原告的起訴條件是確定的;對上訴人的上訴的條件是確定的;對不服生效判決申請再審的條件也是確定的。但也應當注意民事訴訟規範的確定性往往只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由於事物的複雜性,我們不可能將所有的情形全部加以確定,加以具體的規範。規範的確定性往往只有某些情形或原則上是確定的,這也是事物存在的性質和現實中確定與不確定的辯證關係所決定的。雖然事物的性質是由特定的概念加以確定的,但描述事物性質的概念又往往是不確定的,任何制度的規範又必須依賴於一定的概念加以確定。例如,民事訴訟中舉證時限的規定中關於新證據的界定就是一例。按照民事訴訟舉證時限制度的要求,只有所謂“新證據”纔可以作爲例外不受舉證時限規定的約束,但何謂“新證據”呢?其中一個界定要求,須是“新發現”的證據,但什麼叫“發現”,“發現”的對象是什麼,是否是證據的價值?這些都需要加以界定,只要一個層次或某一個環節上存在不確定性,“新證據”的界定也就存在不確定性。再如,相對確定的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再審事由中,關於“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這樣的規定,也同樣存在何謂“主要證據”這一相對抽象概念的具體確定問題。

當然,我們承認法律規範的相對確定性,並不等於否定法規範所有的確定性特性,否定規範的確定性,從而否定規範對行爲主體的約束性,成爲懷疑論者。在法律規範沒有具體、明確的確定性時,適用相對確定性規範所需要的確定性就只有委任給審判人員,由審判人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自己對法規範內在的精神、規範的目的、原則的理解加以自由裁量,通過這種抽象約束下的自由裁量,使得規範具有確定性。

在民事訴訟規範中存在不少具有相對確定性,而沒有具體確定的制度和概念。例如,證明標準、新證據、證明力的大小、經驗法則、訴訟保全的必要性等,可以認爲,凡是需要通過審判人員自由裁量才能加以具體適用的規範都存在相對的不確定性。以證明標準爲例,民事訴訟證明標準在理論一般認同爲證明達至高度蓋然性即爲已經證明。但由於何謂“高度蓋然性”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此,對於高度蓋然性的判斷就委任給審判人員,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加以判斷。試圖要給出一個清晰的、具體的、統一的判斷標準幾乎是不可能的。但雖然高度蓋然性是不確定的,但確定高度蓋然性的經驗法則在一定程度上又是相對確定的,審判人員可以通過對具體案件中具體的經驗法則來判斷是否達到了高度蓋然性的要求,審判人員總是在相對不確定和相對確定之間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的,這就是司法的辯證法原理。

九、注意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主次關係

民事訴訟是若干訴訟主體參與相互作用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形成了若干的法律關係。在這些法律關係中,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法律關係是人民法院和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人民法院作爲民事審判的主體對民事爭議事實進行確認,並適用法律進行裁判,控制民事訴訟程序的發生和發展;民事案件的當事人是爭議的實體法律關係的主體,是主張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推動程序發生的主體。當事人通過行使訴權和訴訟權利與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相互作用,形成民事訴訟的基本運動方式。其他訴訟參與人,如證人、鑑定人、檢察機關等主體與法院和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都是依附於人民法院和當事人之間的基本關係。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規範也是以這一基本關係爲規制對象的,因此在民事訴訟法的學習中應該把握人民法院與當事人之間的這一基本關係,從這一基本關係來認識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基本模式或訴訟體制就是對這一基本關係的一種基本認識和歸納。如果沒有從人民法院和當事人這一基本關係來認識,便無法從宏觀視角正確、全面地認識民事訴訟,學習也將抓不住要領。

九、注意形式上民事訴訟法、實質上民事訴訟法以及司法習慣的關係

民事訴訟法可分爲“形式上的民事訴訟法”和“實質上民事訴訟法”,形式上的民事訴訟法,是指以民事訴訟法法典的形式規定民事訴訟程序和作用的法律,如我國現行的《民事訴訟法》;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是指一切有關民事訴訟程序和作用的法律。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不僅包括了《民事訴訟法》法典,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民事訴訟的法律規範,從實際規範的作用來看,也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的若干司法解釋性規定。形式上的民事訴訟法也稱爲“狹義的民事訴訟法”;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則稱爲“廣義上的民事訴訟法”。在論文或其他論述中,如果沒有特別指明時,“民事訴訟法”通常是指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實際上是一個開放的法律體系,會因爲包含民事訴訟規範的新的法律的頒佈,而不斷得以充實和擴展,因此學習民事訴訟法的學生和老師都應當充分關注新的實體法的頒佈,注意新法中的民事訴訟規範的內容。

民事訴訟法典本身、其他法律中關於民事訴訟的規定以及各種司法解釋是學習民事訴訟法所必須依據的法律文本,尤其是各種司法解釋。由於我國法典的制定普遍存在比較簡化的特點,因此許多實踐中需要遵守的規範在法典中大都是比較原則性的規定,因此爲了彌補這一缺陷,最高法院適時出臺了許多調整民事訴訟關係司法解釋規範,成爲人民法院和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必須遵守的法律規範。因此在學習民事訴訟法除了注意《民事訴訟法》的法條之外,更要注意最高法院的各種關於民事訴訟的司法解釋。雖然這些司法解釋只是《民事訴訟法》的展開和細化,但也有一些關於民事訴訟的司法解釋具有某些創設性,是對《民事訴訟法》規範的補充。在民事訴訟領域之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①“意見”,如《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②“規定”,如《關於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通知》(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③“通知”,如《關於第一審離婚判決生效後應予出具證明書的通知》(1991年9月27日法(經)復﹝1991﹞5號)④“批覆”,如《關於行政機關對土地爭議的處理決定生效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應以民事侵權向法院起訴的批覆》(1991年7月24日(90)法民字第2號)⑤“覆函”,如《關於在民事訴訟判決生效前對因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上訴後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覆函》(1991年8月10日法(經)函﹝1991﹞82號)最爲重要的司法解釋有,《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等。

除了注意最高法院所發佈的大量的司法解釋之外,還有注意司法習慣,儘管從理論上司法活動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但是由於各地的情形的差異性和司法傳統的影響,法院在進行審判活動時,依然存在着某些司法習慣,這些司法習慣有的對法律規範的補充,有的實際上也是對法律規範的變通,這是客觀存在的情況,即時發達的法治國家這種情形也是存在,因此,作爲學習和研究法律的人也應當注意,否則就會導致所學習的理論與實踐的脫節。瞭解司法習慣對於我們全面瞭解我國民事訴訟是有好處的。

十、注意主要程序與附帶程序的關係

民事訴訟就是一個程序系統,是由若干程序所構成的,當事人雙方就訴訟請求進行攻擊和防禦,法院對訴訟標的進行調查和審理的程序就是這個程序系統的主程序,而其他爲該程序服務或起着輔助作用的程序就是輔助程序或次程序。一審中的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就是主程序,而財產保全程序、先予執行程序、證據保全程序、證據交換程序、證據收集程序、送達程序、強制執行程序等等則屬於附帶程序。其中財產保全程序和強制執行程序與判決的最終實現有直接關係因而是最主要的附帶程序。

區別主要程序和附帶程序的意義在於,正確把握民事訴訟中主要程序與輔助程序的關係,注意主要程序和輔助程序各自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如果將民事訴訟視爲一個時空關係的話,那麼,以裁判爭議爲目的的審理程序,主要程序是貫穿始終的程序,所有附帶程序都將圍繞着主要程序展開,輔助程序是服從主要程序的。認識這一點對於把握和運用民事訴訟中的各種程序是很有意義的。以財產保全程序爲例。財產保全程序是爲了保證將來生效的判斷能夠得以實現,而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進行保全的程序。在啓動財產保全程序之後,法院將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凍結、扣押、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一旦訴訟已經結束,申請人敗訴,則毫無疑問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保全程序也就應當終結。只有在申請人勝訴,判決尚未執行之前,保全措施纔有必要存在,保全程序也就沒有終結。再比如,強制執行程序,強制執行程序的目的就是最終實現法院對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判決,是法院判決實現的手段,該程序並不裁決民事爭議,因此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就沒有法院與當事人就民事爭議的調解,法院不能在強制執行程序改變法院所作出的判決,當事人之間可以行使除分權就權利義務的實現方式達成和解。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 篇三

1、軟件使用

ui設計重要的就是對軟件的熟練使用,ps、ai、ae等軟件是常會用到的並且會交叉使用的,對這些軟件的熟悉使用可以大大提升工作效率,在外行人面前使用軟件時用一些快捷鍵會讓人覺得逼格很高,看似隨意的按快捷鍵會讓人覺得你使用這個軟件已經很久,已經達到一定的高度。

2、學會臨摹

臨摹之前有一個重要的步驟就是大量的看一些好作品,提升自己的眼界。

好的作品在哪裏,花瓣、站酷、dribble、ui中國、behance。都是老師在平時上課的時候給我們推薦的一些好的平臺網站。老師說我們以後大都做的是視覺設計,所以平時收集一些好的作品尤爲重要。如何找到好的設計是一個非常大的學問,我自己的話也沒有特別好的方法,只能搜一些想要的相關關鍵詞進行搜索。

看到好的作品一定要存下來,我比較喜歡在花瓣上存,分類整理畫板,這樣翻起來也方便。

專業技能中的設計能力最爲基礎的是臨摹,進階是模仿,再進階是超越即是創新。好的設計太多了,我們不可能哥哥都臨摹,爲什麼要見到好的設計要存下來,就是爲了之後能用上。

臨摹並不是要抄襲,而是學作品呈現思路、設計思路,表達手法等等。

3、靈感

對於設計師來說靈感就是一切,沒有靈感再好的題目也設計不出好的作品而對於靈感來說就是來自於各個方面,不管是書籍還是電影亦或者電視劇還是生活中的其他方面的設計作品,都可以用於靈感來源,不斷髮現新的事物美麗的一面進而來對自己的作品迸發新的美感亦是設計師的看家本領。

4、總結

總結可以幫助我們反思現有的設計思路流程,重視設計的公司一般會有每週的總結例會和分享,這是一個很好的根據現有產品去反思總結的方式,當再有新的需求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很好很快的理解業務需求,按照之前反思總結的方式,加入自己新的思考,不斷改善,做的更好。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 篇四

20xx年1月18日5時40分,霍林郭勒車務段黨委書記高明堂突發疾病,倒在工作崗位上,永遠告別了他熱愛的西部鐵路。1月26日,局黨委、路局下發決定,在全局開展向高明堂同志學習活動,大力宣傳弘揚高明堂同志先進事蹟和可貴精神。本報從即日起以系列通訊形式刊發高明堂同志先進事蹟。全局幹部職工要學習高明堂同志信念執着、耐得住寂寞的政治品格,敢於擔當、耐得住艱苦的實幹精神,永葆本色、耐得住清苦的儉樸作風,淡泊名利、耐得住誘惑的清廉風範,以高明堂同志爲榜樣,立足崗位,恪盡職守,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爲全面完成全年奮鬥目標、推進全局改革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20xx年1月18日,西部鐵路雪野悽愴,北風含悲。是日5時40分,把畢生心血傾灑在這片站區的霍林郭勒車務段黨委書記高明堂因積勞成疾,猝逝在工作崗位上,時年剛屆54歲。

青山處處埋忠骨,草原天路鑄豐碑。自通霍線1986年建成開通,高明堂就揹着行囊來到這片海拔近千米、人煙稀少的茫茫草原。時光荏苒,歲月如梭。一晃31個年頭悄然過去,西部鐵路線不斷延伸發展,已成爲瀋陽局“生命線”,而一直拼搏奮戰在這裏的高明堂卻溘然長逝。1月19日清晨,高明堂的告別大廳內擠滿了前來爲他送行的職工、同事、好友、領導們,原來準備好的300朵白花竟然遠遠不夠,續買了一批又一批。在這片偏遠艱苦的草原上,高明堂的葬禮莊重、非同尋常。他的親友和同事們知道,高明堂生前忍耐了多少寂寞時光啊,他曾把堅如磐石的信念化作強大動力,在寂寞中刻畫下一串串寫滿忠誠的光輝足跡……

帶着信念,他隻身來到西部

人生如屋,信念如柱。如果一個人沒有理想信念,就不會去堅持和奮鬥。高明堂就是在強大信念支撐下,像一名無所畏懼的拓荒者,隻身來到西部鐵路。西部鐵路是以通霍線爲發端,向我局自建珠珠、霍白等鐵路延伸,構成的主要運煤通道,自然環境十分惡劣,地域荒蕪,人煙稀少,冬季最低氣溫達-40℃。恐怖的“白毛風”頻頻肆虐,所到之處,天昏地暗,奇寒入骨。幾十年前,當地牧鋪、村屯凍死人的事件時有發生。

1986年通霍線開通之初,鐵路站區生活條件極其艱難。大雪封門、化冰取水、鹹菜佐餐是這裏稀鬆平常的生活情景。當年“開門擱腳踹、吃水用麻袋、一冬沒青菜”的順口溜流傳至今,是當時通霍鐵路職工生活的真實寫照。不但物質條件極度匱乏,這裏的文化生活更是一片空白,“白天看太陽、晚上數星星”幾乎成了多數職工打發寂寞的唯一方式。

高明堂出生於興安盟科右中旗巴扎拉嘎蘇木興安嘎查一個普通的牧民家庭。1983年通霍線建線招工入路,分到新立屯車站代培。臨行前,敦厚朴實的父母一再叮嚀和告誡他:“孩子,你在牧民家庭長大,能到鐵路上班多不容易啊,這都是黨在關愛你,你一定要感謝共產黨,聽黨話、跟黨走,好好幹活。”高明堂含淚點頭,把父母的叮嚀牢牢記在心裏。

面對艱苦的工作生活環境,許多人進線不久便難以忍受,想方設法陸續調離。而高明堂卻沒有一點離開的想法,毅然選擇堅守在西部鐵路,與寂寞牽手同行。在那股驅使他留下來一干就是一輩子的力量源裏,既有濃濃的草原情懷、家鄉情結,更有熱愛鐵路、奉獻鐵路的執着信念。

帶着父母的囑託,帶着對黨的忠誠,高明堂開始了他長達3年的代培生活。他非常珍愛這份工作,無論擔當貨運員還是連結員,都認真學技術,嚴格守紀律,特別能吃苦,主動挑重擔,被工友們稱爲“拼命三郎”。

新立屯站貨運員邱淑賢看到這位蒙古族小夥厚道直爽、任勞任怨,刻苦學習業務,積極要求進步,漸生愛慕。經過一段時間相處,邱淑賢越發覺得高明堂品質好、有志向,值得終生託付。高明堂也打心眼裏喜歡邱淑賢的賢淑、文靜。於是兩人結成連理,開始了家庭生活。

1986年12月26日,他們的兒子剛剛出生3天,高明堂就接到去通霍線報到的通知。此時此刻,高明堂的心情無比複雜。回到草原爲家鄉的鐵路事業貢獻力量,是他夢寐以求的願望,這願望想一想都讓他激動不已,這願望他不知期盼了多少回。但是看着兒子粉嘟嘟的小臉兒,純淨得像草原天空一樣的眼睛,聽着他發出稚嫩的咿呀聲,聞着他身上充滿溫溼的嬰兒特有的氣息,無比強烈的父愛在高明堂心頭山呼海嘯般涌動。再看看妻子邱淑賢那因哺育兒子日夜操勞而迅速憔悴的面龐,那因渴望他留在身邊相依相伴而尤顯無助的眼神,高明堂的心都快碎了。他從未面對過如此痛苦的抉擇,整整一個晚上未閤眼。次日清早,高明堂痛下決心——到通霍鐵路去。

滿含對妻兒的不捨和歉疚,帶着回到草原報效家鄉的強烈願望,高明堂草草收拾行囊,輕輕吻着兒子的額頭,灑淚擁別妻子,與工友們踏上開往西部的列車,來到通霍線珠斯花站。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 篇五

20xx年,我報了某知名院校成教的質量員報名,語文考了88分,數學141分,英語77分。這個結果我覺得還是蠻欣慰的。

我於20xx年7月走出了校園,在家沉悶地待了一年,學了一點電腦知識,應聘到一所高校的打字複印店工作。那時的工作時間很長,也很累,薪水又少,但是我沒辦法改變那一切。常常走在校園裏,每當望見那些大學生,心裏都會很酸,從那時我心裏有了一個夢想,什麼時候我也能變成一個大學生!在那裏工作了一年多,由於涉足的社會面很窄,幾乎都是在校園裏過,對外面的社會了解甚少。20xx年的夏天,我跑出去找工作,才發現自己好難堪,形象沒形象,學歷沒學歷,怎麼生存呢!

9月我衝到了廈門,在工廠裏做了一段時間工,但是我不甘心,於是就重找了一份工作,直到20xx年3月纔想起我還有一個夢想——大學夢!也就是在那時,我認識了成人大學聯考。雖然只要語、數、外三門課,但想想我這名國中生,早已離開書本3年多了呀,要拾起來是何等的困難,但是我仍然要放膽一試。我深知,唯有實踐,纔有真諦,功夫是不負有心人的。3月16日,我向一個同學借了幾本國中的書,一切都是從頭來,一切都是自學。6月份,我加入了一個成考培訓班,就是二級建造師培訓班。社會上的學習不像在學校裏有老師催着你學,全部要靠自己,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老師,學會給自己施加壓力,有壓力纔會有動力。我對這個大學夢很在乎,我必須得考上,而且要考入一所好學校。考前的半個月很重要,當時剛好有國慶長假,那幾天我每天都坐公交車到廈大教室裏去看書。

時間一天天流逝,終於等到成考的那一天。第一場語文是我最怕的一科,平時做語文題效率就低,老是拿不定主意,文言文的題目沒有做完。所以大夥一定要引以爲鑑,掌握好時間,要果斷一點。第二場的數學則很順利,平時訓練的也比較多,所以考試時思路就很清晰。對於數學,我覺得在平時就應該多訓練。在我的成考同窗中,好多都放棄了數學的複習,我覺得很不值,數學分很好拿的,大夥一定要好好學數學!英語由於平時很少讀,再加上自身的詞彙量不夠多,做起來很吃力,直到後來才理解詞彙量是多麼重要,所以英語千萬不可小視。

最後我想提醒廣大學弟學妹們,我之所以能夠成功,我想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一定要抱着必勝的信念。最後送大夥幾句話:要有好心境,學習鬆弛有度,沉穩,自信!

不斷激勵鼓勵自己

成考的路最漫長最難熬,因此沒有巨大的勇氣,很難堅持到底。在這個漆黑如深夜的道路上,不斷的鼓勵激勵自己是十分重要的。

要不要去上輔導班的問題

我的看法是,如果你的基礎他差,東莞專升本可以考慮去上一個輔導班,因爲在那裏同學能給你提供學習的競爭氛圍,多少能提供一定的動力,那裏的老師也是成考方面的專家,能在最短的時間裏給你理出科目的複習思路另外很重要的就是一些難點,經驗等,可以使你的複習事半功倍。

如果你基礎較好,建議自己看書,就不要浪費父母的銀子了。

選擇複習書籍

輔導書籍很重要,最好買所在學校自己出的書。如果沒有的話,就選擇內容系統性較強的書作爲複習輔導用書。

做好筆記

建議製作一個摘錄難點,自己容易犯錯的知識點的“集錯本”,務必保證錯誤只犯一次,有一次經驗教訓,就要吃透原因。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 篇六

十月底北方已經進入深秋了,閉上眼睛輕想此時太原大路兩邊的樹上肯定掛着零星的枯葉在秋風中瑟瑟發抖,而我正坐在廣州賓館的寫字檯旁碼着方塊字,身着短袖還微微出汗,心中不禁感嘆中國真是地廣啊,南北的氣候差距竟是這麼大。來廣州已經七天了,回想在定製傢俱培訓的這七天中,不僅學到系統的專業知識,還有一些非常深的個人感觸,寫下來與大家分享。

首先是工廠的辦公環境。辦公室是在偌大的t房裏搭建一座簡易的二層樓。樓裏除了兩個老總有獨立的辦公室外(還沒窗戶).一層門口用隔斷分出前臺,售後、行政等工作人員直接在大廳工作(也沒有窗戶).二樓用玻璃隔幾個房間,在一個大辦公室內。公司銷售部總經理及其部下、企劃部、設計部、網絡部、等十幾個人都在一起辦公,總經理祕書及財務部在另一個小房間辦公(也沒窗戶),環境不但簡陋,在我看來還有些惡劣,這樣的辦公條件,在我們這樣經濟不發達的地方也少見。

第二是工作餐。大米硬的像石子,難以下嚥。每日的菜有三種,油多,肉是醃製過的,也咬不動。我們這些參加培訓的人每頓飯都是挑撿着吃,剩下許多,但艾迪公司從老總到普通員工都在食堂就餐,吃得津津有味。

第三點是車輛處理。車輛派出廠時要填派車單。除有關領導簽字外,車輛出廠時間、公里數以及回廠時間、公里數都要門衛簽字確認。包括每天接送我們到公司學習也不例外。因爲學習人多,公司也不講排場,多派車,或打出租車,頭兩天一輛車分兩批接送,後幾天我們參加培訓的十幾個人坐在一輛車上,小弓、小明和其他地區的學員都坐在越野車的後備箱中,每天兩次往返於公司和賓館兩地之間。

還有很多細節,以後有時間再和大家細細分享。說了這麼多我主要想表達的是在我認爲相當簡陋的工作環境中,公司員工的積極性非常高。每個部門的相關領導都爲我們上培訓課,不僅專業知識講得好,個人的幽默感、激情、修養、工作態度等方面,水平都很高,非常值得我們在自己的工作中加以借鑑和學習;辦公場所、工作環境只是一個外在條件,只要個人有能力、有實力才能生存、發展。

家人們,努力吧!你在位公司創造價值的同時,更是藉助公司平臺創造個人價值的大好時機。原每個人都樹立起在行業中的個人品牌,祝願大家都夢想成真!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 篇七

時光如白駒過隙,轉眼講我來交大上課已有半年之餘了,各個課程的老師嚴謹負責和認真的態度給了我太多的感觸,最近我們自然辯證法這門課結束了,童梅老師在講臺上認真的態度,生動的把自然辯證法給我們從各個角度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給我傳授着,童梅老師認真負責的態度讓我倍受感動,在我的內心留下深深的印象,也使我對自然辯證法這門課有了真正的認識。

我們每週上課的時間都是在週末,都佔用的是週末時間,但是童梅老師沒有絲毫怨言,每次都是比我們提前進入教室,提前做好教學工作準備。作爲一名在職研究生,我們周內和老師一樣都是要進行自己本職的工作,我們懷抱着求真務實和態度嚴謹的思想來到交大進行入職之後的再教育,老師們用自己辛勤的汗水來讓我們明白了交大的校訓“精勤求學、敦篤勵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

作爲研究生,作爲學生,學習是我們的本分,學習和研究是我們的首要問題,自然辯證法本身是科學,讓人研究的,它源於實踐,並且隨時接受實踐對它的檢驗,學習自然辨證法可以讓我們人眼開闊,思想活躍,對我目前的工作和學習都有很大的幫助。在學習自然辯證法之前我一直認爲,真正的事實只有一個,存在一個完全客觀的事實,當人們的認識和這個客觀事實一致時,人們的認識就是正確的認識,當不一致時,就是錯誤的認識。學習了這門課以後,才知道並沒有這麼簡單。首先研究絕對的客觀事實是沒有意義的,因爲真正的絕對的事實是無法得到的,人們所能認識和把握的只有觀察到的事實。人們所說的事實一定是具體的觀察主體在一定的理論背景指導下觀察到的結果,由於人們的侷限,也由於觀察主體的背景不同或指導的理論不同,人們觀察到的結果也不盡相同,一個對象常常包含有無數的信息,但具體能夠觀察到什麼信息,即看到什麼樣的事實一定是和觀察主體緊密聯繫的,另外人們觀察到的事實一定是對事實幹預的情況下的結果,絕對的脫離觀察主體的事實是無法得到的。

既然人們發現和掌握的事實只是觀察主體站到各自的角度,在他所能憑藉的條件下觀察到的。因此不管在當時當事人看來他看到的事實是如何正確,他也只是掌握了一部分真理與事實。不可能存在一個人能夠掌握觀察對象的全部的信息,因此對一件事情的觀察的角度不同,可能會得出不同的結果,儘管結果不一致,但他們都是對事實的真實反映。真理可能不只有一個。人類甚至還不如那個瞎子摸象中的瞎子,因爲瞎子還有能力摸完整個大象得出對大象的正確認識。而人類窮其智力對一個事情也常常是一知半解,雪泥鴻爪,既然是這樣我們應該怎樣做呢。

永遠都要保持對研究對象的敬畏之心。永遠都要謙虛,人類是有很多侷限的,我們觀察瞭解到的事實永遠都是對象的一部分,即使是我們最熟悉的對象,對很多的對象我們瞭解的要比我們以爲我們瞭解的要少的多。對待研究對象,我們在積極探索的同時,也要有一種謙虛的態度,承認自己的侷限和不足,不夜郎自大,不強以爲知。其次是要有一個開放的心態,既然對同一個對象觀察由於主體的觀測的角度或背景不同從而得出的事實不同,並且建立在不同觀測事實基礎之上的判斷也肯定會不同,那麼永遠不要以爲自己掌握了一點事實,就以爲自己掌握了絕對的真理,跟自己不一致的人都是錯的,千萬不要以爲只有一個觀點是對的,儘管是相反的觀點,也有可能都是對對象的正確反映。比如當前對我國改革的討論,兩派觀點爭鋒相對,但在我看來都有道理,都說出了部分事實,只是所站的角度不同,價值判斷不同,對對象的認識也不同。既然真理即不是存在於那一個聰明的人所獨有,對同一個對象的真理性的認識也不只一個,那麼人們要獲得對一個對象的全面的瞭解,最好的辦法就是,保持一個開放的心態,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只有這樣我們纔有可能瞭解對象的不同層面與不同側面。而要做到這一點,最重要是要營造一個大家能夠暢所欲言的環境,要鼓勵別人說話,你可以不同意別人的觀點,但要捍衛別人說話的權力。只要這樣才能掌握對象的更多信息,這樣做出的決策纔可能少犯錯誤。三是永遠都要有一種懷疑精神,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只有對事實相對正確的判斷,因此對一個理論和一種判斷一定要知道他的約束條件,知道觀察者是從那個角度觀察所得出的結論,在運用的時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四要注意人的觀察活動對事實的干擾,人觀察對象的時候必定會對對象有干擾,我們可能降低干擾,但不可能消除,而在人際關係方面,觀察瞭解事實的干擾作用是最大的,因此管理活動或者考察人員時候一定要注意這種干擾,儘量減少這種干擾的影響。

學習自然辯證法讓我感覺到非常的充實,對生活和工作的幫助很大,雖然課程學完了,但是我們還是應該在今後的生活工作中不斷的學習,才能使我們不斷的進步,書實有限的但是知識是無限的,童梅老師用心血教了我們學習自然辯證法的一些方式和方法重要的還是靠我們自己學習爲主,最後,我還是得感謝我們辛苦負責認真的童梅老師,正式因爲童梅老師的教授我們材進去了自然辨證科學的世界,使我們對事物的價值觀和認識觀有了新的認識。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 篇八

最近參加了ui設計的培訓學習,經過3個月的學習ui設計,我總結了幾點學習ui的重點:

第一、時刻保持學習狀態與學習主動性。

學習的機會很多,無論是在生活裏,你結識一個朋友、看一場電影、讀一本書、瀏覽一個網站、看一則廣告,隨處都暗藏着學習的機會,雖然不一定能學到具體的技能,但至少可以領略到一些精神和獲得一些專業上的靈感。

第二、一定要堅持不懈的練習!

設計、編程在我眼裏都是需要動手才能練就出來的本事,只看書滿腦子理論完全不行。設計基本功:你可以有計劃的練習手繪,提高painting能力我認爲對做設計,包括ui設計,是有好處的。從臨摹開始:可以先臨摹一些教材上的範例,現有的優秀界面,優秀設計師的作品;在此基礎上,時不時可以加上自己的想法情感,搞點原創。總之,“曲不離口拳不離手”要堅持練習,多動手,一定會從中獲得很多經驗!

第三、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不能忽視

許多設計都有着自己的規範與知識點,這些你可以自己找書看,各種設計專業的書籍可以具體從構圖、排版、色彩、圖形等方面入手瞭解一些基礎知識。然後學習ui設計常用的軟件,adobe系列的 photoshop、illiustrator算常用的了,如果對web感興趣還可以玩玩flash,dreamweaver甚至是html5 等等。

第四、前期創作建議從不斷模仿做起

怎樣才能學好ui設計?在剛開始學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是從不斷模仿學起,孰能生巧,通過不斷得積累,最終你會學到ui的精髓。當然,你的模仿對象要有水準,要選擇那些經典的作品。

第五、多洞察別人的作品,多閱讀,多思考

互聯網是一個日新月異的行業,但是我建議,在日後的界面設計工作中,不可盲目的追趕潮流,要知道,設計是需要一段時間的沉澱才能達到一個新高度。多洞察別人的作品,多閱讀,多思考,這樣你才能成爲一名優秀的ui交互設計師。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 篇九

時光匆匆,轉瞬即逝,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如今,我已經是一名六年級的學生了,天天都要面對各種學校的招生考試,天天都要上課外班,天天都要練習舞蹈。我忙,但我很快樂。

我從小就學習舞蹈,已經學習了七年了,舞蹈是一項每天都需要練習的特長,只有通過練習,才能感受到新的韻味。但由於繁多的作業,蜂擁而至的考試,許許多多的課外題,使我喘不過氣來,我不想再跳舞了。我覺得跳舞只是應付爸爸媽媽,直到有一次,我一如既往地練舞,可心不在焉。媽媽見了,和言細語地對我說:“練習舞蹈是自己的事,不要把它當做自己的負擔,要開開心心地去學習。”我明白了媽媽所說的,心想:是呀,舞蹈也學了七年了,得到的獎盃卻是少之又少,我應該從中找樂子,讓自己忙卻不亦樂乎。

於是,我每天高效率地做完學校的作業,便樂此不疲的練習舞蹈,我要爲自己爭取快樂!回到家,我就對着鏡子細細地比劃着每一個動作,不放過任何一個不完美的小細節,並且反覆地對照舞蹈練習碟中的視頻,力求做到最標準,最好。有時,我還會徵求舞蹈老師的意見,在她的指導下,完善自己的動作。

我在湖南省歌舞團舉行的一個舞蹈比賽中報了名,我天天更加廢寢忘食的練舞,雖然忙碌,但我覺得忙得有意義,忙得很快樂!日子一天天過去了,比賽的那一天來臨了,做足許多準備的我胸有成竹的走上舞臺,我向評委老師深深地鞠了一躬。音樂聲響起了,我面帶微笑地向大家展示柔軟的肢體,時而翻滾,時而下腰,時而擡腿,隨着優雅的音樂聲翩翩起舞,我無比自信地做好每個動作,不忽略每個微小的細節。我若似舞蹈家附了身,若似花蝴蝶在草叢中飛舞。

音樂聲結束了,我認爲成功了,因爲臺下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

果不其然,過了幾天,我收到了獲獎證書。忙是值得的,這個時候我的心中如蜂蜜似的甜。我忙,但很快樂!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花是那麼的豔麗,草是那麼的翠綠,樹是那麼的高大,我不禁在心中吶喊:“我忙,但很快樂,忙碌是有意義的!汗水也是使我有收穫的!”

ui培訓心得體會總結 ui課程體會 篇十

經過5天封閉式的理論強化培訓,感觸頗深,下面我簡單談一下自己的一些心得與體會:

一、加強基層黨員幹部學習的重要性

加強基層黨員幹部的理論學習,不僅是發展經濟的需要,更是戍邊、穩邊的需要,

理論學習心得體會。通過學習使我比以前更加深刻地意識到,只有發展生產力,才能夠有效促進各方面工作的開展與進步,通過學習,使我明白作爲“三個隊、四個力量”在的巨大作用,也更堅定了我屯墾戍邊的決心與信心。

二、不斷地加強學習,對今後工作的指導意義

1、是提高黨員幹部政治素質的需要

基層黨支部是黨在農村工作全部戰鬥力的基礎,加強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以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爲黨的事業儘快培養一批政治合格、立場堅定,具有大局意識的黨員幹部。作爲新時期的一名基層黨員幹部,我深知自己的責任,學習黨章,學習黨的兩個條例,不斷地熟悉黨的工作,提高自身政治素質水平,用黨的理論去分析與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更好地爲人民致富服務。

2、是樹立正確的“三觀”需要

“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是“三觀”教育的基本內容,樹立“三觀”是我們黨永葆青春,永保黨不褪色,戰勝一切困難的法寶,是我們共產黨人的本質所在。淡泊名利,不計較個人得失,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是我們共產黨人的爲政之道。

3、是加強班子建設的需要

人民羣衆認識共產黨人,就是從我們基層班子黨員幹部的身上來認識。基層黨支部班子擔負着傳達黨的政策,帶領人民共同致富的責任,這就要求基層黨支部必須要有高度的責任感,通過不斷地學習,增強我們一心爲公,一心爲民的信念,廉潔奉公,體察人民羣衆的疾苦,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爲民辦實事,求真務實,不斷增強班子的凝聚力,積極開展“兩級黨建聯創”,爲人民選準發展致富的路子,

4、是增強依法行政,依法維連的需要

當今社會是法制社會,xx大報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戰略方針,這也對行政工(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祕書不求人”)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通過不斷的學習,才能夠更好地爲人民服務。

5、是增強創新、發展觀唸的需要

市場是一雙無形的手,市場經濟是對市場資源進行有效配置,是開放競爭、優勝劣汰。作爲新時期的黨員幹部,必須加強學習,掌握先進的管理方式,捕捉市場信息,從而指導生產,減少因決策失誤而給人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加快改革,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力度,立足於本地實際,求真務實,大膽創新,謀求經濟快速發展。

三、基層黨員幹部如何加強學習

1、端正態度,大興學習之風

作爲基層黨員幹部,必須樹立終生學習的觀念,端正學習態度,珍惜每次培訓學習的機會,遵守學習紀律,做好筆記,認真寫好心得體會,平時也要加強各方面的學習,進行自我完善。

2、學以致用,理論聯繫實際

學習的最終目的是爲了更好地服務於人民,更好地用於實踐,我們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把爲人民羣衆服務的黨的根本宗旨實現好。學習法律知識就要在今後的工作過程中,把依法行政滲透到管理的每一個環節中。

保持領導班子及黨員幹部隊伍的純潔性,黨員幹部必須首先加強政治理論等方面的學習。不學習,政治上就不可能成熟,就不可能自覺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只有認真學習,真正具備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素養,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努力實現全面小康社會,才能夠立足當前、放眼未來,增強履行歷史責任的自覺性,堅定正確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能全心全意爲人民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