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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多篇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多篇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篇一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問責條例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這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創新,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回顧我們黨95年奮鬥歷程,擔當精神是共產黨人的鮮明品格,也是黨領導人民創造輝煌成就的光榮傳統。新形勢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愛黨、在黨憂黨,爲黨盡職、爲民盡責。實踐證明,有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黨的建設、管黨治黨就會堅強有力,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能充分發揮。責任重如泰山。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始終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課題。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落實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要求,必須靠制度來保障。問責條例貫徹黨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以問責層層傳導壓力,問責條例釋放了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

制度建設不會一蹴而就,也不會一勞永逸,而要根據形勢發展和實踐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總結管黨治黨豐富經驗,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從嚴治黨實踐成果,修訂出臺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制定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樹立高標準,到明確 "負面清單",再到提出責任要求,三部黨內法規既相互銜接、相互補充,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緊,推動管黨治黨走向嚴緊硬、更加制度化常態化。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作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問責條例就是要把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誰也不能例外,誰都必須盡責。執行制度關鍵在人,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敢於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實,真正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只有把自己擺進去,緊緊圍繞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強化問責,堅決破除好人主義、一團和氣,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才能讓問責條例落地,成爲黨員履職盡責的有力約束和經常性提醒,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和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

從"我們的責任,是向人民負責"到"爲人民服務,擔當起該擔當的責任",95年風雨兼程、砥礪奮進,始終如初的是共產黨人爲民族奮鬥、爲人民擔當的赤子之心。新徵程上,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忘爲民初心,不改擔當本色,我們黨必將更加堅強有力,團結帶領13億人民不斷抵達民族復興偉業的新境界。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篇二

6月29日,省紀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專題學習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有關精神。

會議指出,加強黨內問責工作是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是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的現實需要。中央政治局在建黨95 週年前夕審議通過問責條例,再次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釋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堅決態度。全省紀檢監察系統要率先學習,學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更準,保證執行到位,避免出現偏差。

會議要求,問責條例下發後,要及時按照中央、中央紀委要求,抓好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工作。要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將問責條例內容和有關精神列入中心組學習內容,與學習其他黨規黨紀結合起來,不斷創新學習載體和形式,在全省紀檢監察系統形成學條例、用條例的濃厚氛圍。要抓好宣傳引導,結合貴州文化、貴州實際,創新宣傳思路和方法,注重宣傳時效和實效,對條例的內容和意義進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的宣傳解讀,傳導壓力、壓實責任。要緊扣中央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適時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問責機制,確保真正用好用活條例,推進問責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倒逼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要加大問責工作力度,不僅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堅決問責,而且對失責不問、問責不嚴,應當問責而沒有進行問責,破壞法規制度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行動要快、問責要準,越往後執紀越嚴,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發揮震懾警醒作用,真正讓鐵規發力、禁令生威。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篇三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是失職、瀆職幹部不可觸摸的"高壓線",中央在即將迎來建黨95週年之際又一次"亮劍",體現了我黨從嚴治黨的強烈決心。

忌濫用職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規範黨員幹部行爲準則的"標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不越"雷池",時刻謹記權利是黨和人民羣衆所賦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將權利爲民所用、造福於民,要有堅定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學會向一切歪風邪氣說不。

忌表裏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惡"的"兩面人"稱爲"國妖",一個共產黨員最起碼的標準在於表裏如一、言行一致,臺上臺下、臺前臺後、當面背後都一樣。黨員幹部嚴謹出現"兩面人"現象,要敢於較真碰硬,敢於擔當責任,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要敢於 "唱黑臉",不做人人唾罵的"兩面人"。

忌損人利己。共產黨員應該吃苦在前,享樂在後,要學會知足常樂,習慣過清貧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僥倖心理。將人民的權力化作私有物,爲個人謀私益,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嚴重的危害的就會受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把"利劍"的懲罰。時時刻刻要用黨的準則條例這面"正氣之鏡"來規範自己、提醒自己。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篇四

本人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內心受到很大觸動,也思考了一些問題,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要把問責條例融會貫通於本職工作之中,杜絕不良行爲侵蝕自己的頭腦。

作爲黨員幹部擔當着重要的職務,手中握有重要的權力,而個別黨員幹部卻不願承擔責任,不願有所擔當。尤其是遇到問題、面臨問責的時候,習慣於百般推卸自己的責任,總想置身事外,完全沒有一個黨員幹部應有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究其原因是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搞好人主義,一團和氣。在一個人情社會裏,人們習慣做“好好先生”,對違紀違規行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成爲問責追責的“絆腳石”。“有責必有權,有責要擔當,有失必追究”這句話深刻闡釋了責任與權力、擔當和制度的關係。

“如何問責,怎樣問題落到實處?”,首先需要黨員幹部特別是紀檢監察幹部們杜絕“老好人”思想。一方面做到執法者必先守法,律人者必先律己,做到“頭上高懸反腐利劍,手中緊握紀律戒尺”;另一方面要嫉惡如仇、敢於監督、立場鮮明,在紀檢監察工作中應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決心和魄力,直面問題,大膽監督執紀問責,做到“該出手時就出手”。嚴守信仰,提升責任擔當。紀檢幹部們首先要嚴守信仰。始終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本色,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心裏時刻有一盞理想信念的指路明燈,以恪守崇高的精神信仰和正確的道德觀、價值觀來磨礪自己,一心一意爲黨站好崗、履好責,爲人民服好務。就是必須要強化黨內監督和行政監察,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杜絕規章制度成爲“稻草人”,使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變得嚴緊硬,對黨員幹部起到強有力的震懾和約束。

因此,紀檢監察幹部們要從嚴治黨,確保問責機制上的常態化、制度化;嚴於律己,堅守好自身的底線,敢於問責。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才能長效、深入開展下去。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篇五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一大亮點就是明確了責任主體、強化了問責條款,責任被具體化,爲構建巡視工作責任體系提供了制度支撐。

根據這一條例,巡視工作責任體系的核心是落實"兩個責任",即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重點是明確"三個責任人",即黨委書記是巡視工作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巡視組組長是落實巡視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

抓主體責任 黨委"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

落實責任,首先要抓責任主體。條例明確規定,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

黨委承擔巡視工作主體責任,意味着黨委既是領導主體,也是工作主體、推進主體。對巡視工作,黨委要堅決負責,主要領導要帶頭盡責,班子成員要積極擔責。黨委"一把手"是巡視工作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黨委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要配合"一把手"落實好巡視各項工作。

圍繞黨委的主體責任,條例明確規定,對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抓組織實施責任 確保黨委決策落地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落實黨中央和同級黨委關於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時組織巡視力量,認真抓好實施;及時解決巡視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組織領導巡視組深入瞭解問題,確保黨委決策落地。

領導小組的配置,事關巡視的作用能否充分發揮。從巡視工作實踐需要出發,條例規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副組長一般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部長擔任。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爲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這樣配置,既有利於突出巡視主業,始終專注"四個着力",發現問題,也有利於紀委、組織部門的日常協作。

抓監督責任 巡視組失職瀆職要追責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巡視組要拓展監督內容,切實加強對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把"關鍵在治、要害在嚴"落實到巡視檢查"兩個責任"中,通過巡視監督,面對面傳導壓力,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堅守責任擔當,進一步強化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落實巡視監督責任,巡視組責無旁貸。條例對巡視組失職、瀆職的情況明確規定了追責條款: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的,不如實報告巡視情況的,以及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進行責任追究。

抓成果運用責任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巡視工作成效關鍵體現在成果運用上。條例對成果運用的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有關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移交的問題或者線索後,應當及時研究提出談話函詢、初核、立案或者組織處理等意見。目的是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紀律檢查機關對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要責成相關紀檢監察室優先辦理,及時研究提出處置意見,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明確具體的,要及時研究提出紀律審查意見。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後,要責成相關部門及時研究提出辦理和組織處理意見,並在規定時限內向巡視辦反饋。其他有關部門收到巡視組移交的專題報告,要結合部門職責,研究提出處理措施。

抓整改落實責任 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巡視整改落實是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化。條例規定,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爲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被巡視地區、單位要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整改制度和具體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強化制度執行,逐級傳導壓力。中央和各省級巡視辦要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加大整改力度,力爭取得讓幹部羣衆看得見、摸得着的實際成效。對巡視整改不力、腐敗蔓延勢頭長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門,將嚴肅追究責任,促進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續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