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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精選多篇)

第一篇: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精選多篇)

日前,我班組織學習了《**省電力公司兩起人身觸電死亡事故》和《**、**兩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報,事故主要原因是作業人員未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按章作業,工作負責人現場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問題,凸現了工作負責人安全責任不清,現場不進行查勘,作業電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確的停電、驗電、掛接地線。事實再次證明,如果對危險點不預測、不防範和控制,那麼,在一定條件下,它就可能演變爲事故,後果不堪設想。通過學習,再次強化了大家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並切實落到日常行動中。

通過學習,現體會如下:

《**省電力公司兩起人身觸電死亡事故》和《**、**兩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來的問題

1。作業人員嚴重違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驗電,不掛接地線的情況下進行上杆作業,嚴重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2。對線路設備不熟悉(該10kv線路隔離開關錯接線)。日常對設備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時,判斷缺陷不準確。日常的設備巡視過程沒有認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沒有及時解決,爲此次的事故埋下了嚴重的導火索。

3。危險點分析與預控措施流於形式,現場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險點(現場該線路上有8家雙電源用戶)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不按要求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形同虛設。

4。安全工具,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實到位,對絕緣棒,驗電器等絕緣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該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實,工作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差,安全學習流於形式。

通過此次事故的發生,我們應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對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結合我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該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和設備全過程管理以及事故通報的學習,提高我們的安全思想素質,做到安全無小事。

第二篇: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人身觸電事故心得體會

事故已然發生,傷者正在接受着痛苦的治療,這次事故又一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讓我們從事故對當事人所造成嚴重深切感受到它的無情和殘酷,他的人生因此而改變,他今後的路不知該如何的走下去。

通過事故的學習,我在爲他感到惋惜和同情的同時不僅在想,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麼,我們該吸取什麼教訓,從而避免重蹈他的覆轍呢?從本次及歷次事故來看,事故現象雖有不同,但導致事故都與當事人的主觀因素有着較大聯繫,說白了,就是“三大敵人”在做怪。縱觀人們的實際工作中,“違章、麻痹、不負責任”現象確實存在,當上級來檢查或是要求嚴格些,下邊就收斂些,否則,風頭一過就又放鬆了警惕。些次事故主觀上即當事人安全意識淡泊,麻痹大意所致;客觀的原因諸如:工作負責人不負責、許可人許可隨意,監護不到位,危險點分析不足等等。

保證安全,首先就是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這是保證安全的首要前提,如果我們的每一項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的話,事故發生機率必然會大大減小,如在一項具體工作中,工作前,認真進行危險點的分析,辦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開好班前會,將各項制度履行到位,也就是把環境的不確定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造成事故的可能性隆到最低。

其次要提高思想意識,這是保證安全的根本。此事故中當事人的工作經驗不可謂不豐富,技術水平不可謂不高(聽說是位高

級技師),但還是出了問題,就是因爲他思想上有了鬆懈,才犯了這樣的低級錯誤,陰溝翻船。提高思想意識,即: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把“三不傷害”確實貫徹到工作當中,變“要我安全”爲“我要安全”,使安全深入人心,平時工作提高警惕,多注意觀察員工的精神狀態,發現不利因素及時調整。

另外,加強對規章制度及業務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技能,這是安全的重要保證,《安規》、《兩票三制》這些都是保障我們工作安全順利開展的法寶,對此無論是管理者,還是我們員工自身都應自覺的認真學習,掌握。業務知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沒有它,我們工作就好比初生的孩子不會走路,難免碰壁、摔倒。爲了使我們的工作更得心應手,不致於盲人摸象,我們必須不斷的學習,以適應變化更快的知識需求。

還有就是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工作中相互關心、相互幫助,人人爲工作着想,爲安全把關。

總之,我們應該把各自好的想法落實下去,不應只流於形式,停留在口頭上。

第三篇: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在我從事農電工作18年以來,我認爲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杜絕事故再次發生,必須從以下幾點着手:

一、要進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要從具體上抓,杜絕務虛和表面文章,要認真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項工作的管理者、組織者、實施者、落實到每一個人,誰組織誰負責、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各環節每個崗位,每個員工,級級落實層層分解。

二、安全活動內容要豐富,活動內容要有合理化建議,和轄區事故隱患點分析,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等,通報學習要有分析有比較,使通報成爲我們的前車之鑑.。

三、班組長和工作負責人要認認真真去履行自己的職責,對每一項工作都要做好現場勘察和隱患預陷,認真開好班前班後會,做好工作開始前的,三交三查,確保任務清楚、危險點清楚、作業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要嚴格落實農配網,三防十要反事故具體措施,特別是防觸電、防倒杆、防高墜、事故防範措施的落實。

四、加強對臨時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臨時工民工安全教育卡不能出現代簽臨時工,民工要做指定的工作,不能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五、我覺得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就是我們生產在第一線的工作人員的生命線,如果你對其中一項的忽視就是對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生命的藐視那後果是難以想象的。特別是在我們生產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工作前一定要進行三措一點分析:千萬不要有違章作業和習慣性違章,不要存有僥倖的心理,在生產中要有隨時都會有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只有防範與未然,才能確保人生的安全。

近年來,電力安全生產雖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環軌道,但安全生產的現實提醒我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還有許多的不足和漏洞。我們每一個電力職工都不能高枕無憂,一定要不斷加以改進,讓我們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堅決做到三個不發生百日安全活動的各項措施:爲我們景寧電力公司更美好的明天唱響安全的主旋律!

第四篇: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4.25事故發生以後,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沒有人員傷亡乃是僥倖中的萬幸,大家同事一場,無論在工作中有什麼過節或是在生活中好到什麼程度,我想沒有人願意這樣的事故發生,更不會有人竊喜和埋怨他們。事故已經發生了,給企業帶來上千萬的經濟損失,也給千家萬戶的家庭帶來不可避免的損失。如果要是我。我會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責,可是事故發生後我們看到的很讓人寒心,當事人的臉上滿是開心的張狂,還自稱自己是什麼主角,接見了什麼領導,什麼領導對她們怎麼關心等等,還把責任推的一乾二淨。當大家對他們都產生反感時,依仗領導撐腰,厲害得不得了。是啊,班組要整頓,但是包括當事人在內的領導們不該整頓整頓自己的思想嗎?

事故發生的原因:

一:對設備及電力線路不熟悉,不知道35千伏進線櫃停電以後,上級110千伏過來的電仍然有電。

二: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搞好確認制。在操作以前沒有(請你關注)看到35千伏進線櫃的來電顯示信號。

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沒有聽到上級指令就自行操作。

四:設備本身存在缺陷,沒有帶電打不開櫃門的聯鎖裝置。

五:作業人員業務水平有限,危險源辨識能力差,既然驗電後證明櫃子有電,就不應該進行任何操作。

六:與同事關係不和,帶情緒作業。

這僅僅是對事故個人的分析,不存在任何感情情緒,只是爲了下一步工作進展順利,當然領導說他們是業務骨幹,如果換了我們,很可能還不如他們。是的,這一點沒有人能肯定的否認,但也不能說得那麼絕對,說不定因爲自身業務不好,能多一步確認,或少一步操作。領導的話是有偏見的,是帶着袒護當事人的情緒的,可以理解,再說死裏逃生也不容易,大家也願意對她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範文網 )可是針對此事,班組要進行整頓了,要不停地查崗,不停的學習(這一點是好的)進行鍼對的結果就是班長以上的領導們都不必幹活了,都是指揮家,下一步工作就是“老職工”監護,新進入的職工操作,那麼該幹活的,該處於危險的都是沒有關係,沒有“能力”的破工人。唉,人要吃飯容易麼,一定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好好上學,長大了好好的拍馬屁,他們才能吃得開。

事故發生以後,還是要開會,還是要寫心得,是應該好好的反思自己,大家各抒己見,不要有什麼疑慮,可是大家都不敢,怕說錯了什麼話會得罪領導,那比出事故危險性要大得多,要是有人切入主題,領導也不會讓他說話的,“下一個,下一個,制度沒有學好!”,所謂的制度不過是養着他們賺錢的工具。可是出了這樣的事情,領導從上到下還是很生氣的,不是對當事人,是對整個與電有關係的工人,不在規定時間寫心得的要實行強制罰款,拖一天100元,大家嚇壞了,都草草應付了事,審批全體重寫,不夠深刻。

事故讓我們反省自己,是不是在工作中太懈怠了!說實話,我們的業務水平真的很差,危險源辨識能力也很差,安全意識也很差,這讓我們在以後的工作中需要努力提高自己,不能把自己的命交到別人手中,工作要會幹,工作中要膽大心細,還好搞好同事之間的關係。

工作建議:一,建議領導幫助我們組織業務學習,反事故演習,只要把業務水平搞上去,做一個合格的工人,無論獎懲考罰我們都願意,

二,針對個人生理條件及業務水平,適當調節班組成員,使其能更好的完成工作。

三,消除設備缺陷,多巡檢,使事故防患於未然。

四,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公正無私,使工人快樂的工作。

第五篇:電力部門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目前我們組織學習了《××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6.6人身觸電事故》,《昭通供電局6.14誤操作事故》,《曲靖供電局110kv富源變電站6.24人身觸電事故》的安全事故通報,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員未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按章作業,工作負責人現場管理不到位。此三件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問題,凸現了工作人員安全責任不清,現場不進行查勘,作業人員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實證明,如果對危險點不預測,不防範和控制,那麼在一定的條件下,它就可能演變爲事故,後果不堪設想。通過學習,在次強化了大家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並切實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發生,使每個員工的心裏都十分沉痛,同爲南網人,發生在他們身上,如同發生在我們的身上一樣,沉痛的教訓,只有認真思考,進行反思。通過學習,體會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來的問題是:“違章,麻痹,不負責任”,三違行爲就是野蠻行爲,不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只圖省事、快當、存繞幸心理,怕麻煩,這就是事故發生的必然。

2、作業人員嚴重的違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不驗電不掛接地線,無安全措施保障的情況下就作業,嚴重違反《安全工作規程》和保障安全的技術措施,這也是事故發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執行力差,而且在檢查中只報喜不報憂,平時對設備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時,判斷缺陷又不準確,日常巡檢工作又不認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4、風險管理流於形式,有章不循,有規不遵,工作浮躁,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不按要求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虛設。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實,工作人員安全意識,安全學習流於形式。通過學習我們反思很多、很多,我們應該深刻地吸取教訓,對照《安全工作規程》,結合我們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和反事故演練,對設備進行全過程管理,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努力提高我們的業務技能和安全意識。做到安全無小事,築牢防線,長抓不懈,警鐘長鳴,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做實,作出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