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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多篇】

公司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多篇】

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條例 篇一

爲加強幼兒園管理,確保幼兒園財產和師幼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幼兒園定期安全檢查規範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幼兒園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園內安全檢查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都必須嚴肅認真。

三。檢查項目:

1、園內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幼兒園批准才能更改。園內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園內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牆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園內牆體、樑、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幼兒園內外牆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幼兒園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實驗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室內外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幼兒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條例 篇二

爲了加強實驗中心各實驗室安全與環境衛生管理,保證全院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與環境衛生管理,進一步提升實驗中心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實驗室安全與環境衛生工作實行實驗中心主任領導下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實驗室責任人擔任責任區內各實驗室的安全與環境衛生工作,實驗中心安全員有權制止有礙安全的操作,糾正違章行爲。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工作,防患於未然。

二、電器設備或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安裝和操作,嚴禁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改動電器設施或隨意拆修電器設備,不準亂拉亂接電線,確實需要臨時接拉的電線,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用後立即拆除,要經常檢查維護線路。

三、實驗室嚴禁吸菸,未經批准不得使用明火,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設備要醒目,易於提取,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定期檢查更換,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理,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四、貴重儀器設備的清潔保養工作要定期保養,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護、防塵措施。

五、實驗室環境要整潔,儀器設備、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擺放整齊、佈局合理,廢舊物品要及時處理,地面應無紙屑和香菸頭等垃圾、無積水,牆面、門窗、管道、線路及開關上應無積灰與蛛網。

六、實驗室內禁止堆放與實驗無關的雜物及私人物品。

七、實驗室要遵守國家環保規定,嚴禁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氣、廢液、廢物等污染環境的有害物質,嚴格控制噪聲污染。

八、要不斷改善和維護實驗室的內外環境,滿足實驗要求。

九、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上報院(系)領導和學院有關部門,嚴禁隱瞞虛報事故。

十、實驗中心將每月檢查兩次實驗室安全與環境衛生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對實驗室安全與環境衛生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表彰,對違反安全與環境衛生制度和實驗操作規程,玩忽職守造成各類事故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並給予相應的處理。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條例、物資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物流中心各崗位操作規範,結合物流中心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心安全檢查。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檢查組成員

組長:物流中心分管領導,其職責爲對公司安全監督檢查全盤管理工作。

副組長:物流中心副主任,其職責爲負責安全隱患檢查的組織協調排查工作。

副組長: 行政部主任,其職責爲負責督促相關部門按照規定進行整改,並進行復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有臺賬,有整改,有複查

成員:物流中心中層幹部其職責爲負責配合安全隱患的檢查,對所管範圍的安全隱患提供技術支持,對業務範圍內的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整改,並進行復查。

第三章 檢查形式及內容

第五條 檢查依據

國家安全法規、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各崗位操作規範等。

第六條 檢查形式

檢查形式分爲兩種,一種是現場檢查,一種是資料檢查。

第七條 檢查內容

現場檢查內容爲作業人員安全保護措施、作業及作業環境是否符合標準,危險物品及物資是否按倉儲規定儲存,消防設施及器材是否符合標準,運輸操作過程是否符合標準。

資料檢查內容爲現場裝卸記錄。

第四章 檢查時間

第八條 安全檢查時間

1、定期檢查:現場每月定期檢查一次,並在例會中通報檢查及整改情況。

2、不定期檢查:日常隨機檢查和抽查,並在例會中通報檢查及整改情況。

3、落實集團公司安排的專項安全檢查,並在例會中通報檢查及整改情況。

第五章 整改落實原則

第九條 對各級領導檢查出的問題嚴格按以下要求整改:

1、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隱患排查)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

2、按照“四定”(定整改項目、定整改內容、定整改時間、定整改責任人)的要求整改。

3、對檢查的各類安全生產問題要及時、認真、全面整改,重點是做好落實工作,嚴禁各類事故隱患重複發生。

4、複查工作,針對上次檢查出的問題在下次檢查時進行復查。

5、做好現場檢查、整改、驗收記錄。

第六章 獎懲

第十條 對現場檢查出現的一般和嚴重的安全問題,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處罰:

1、作業中未佩戴手套或安全帽、未穿着勞保鞋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一經發現,處罰現金200元,並予以記錄,交予財務部。

2、未正確佩戴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一經發現,處罰現金100元,並予以記錄,交予財務部。

3、裝卸運輸過程中出現違規操作的,一經發現,處罰現金100元,並予以記錄,交予財務部。

4、作業前應檢查裝卸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如發現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報修,凡帶故障作業的,一經發現,處罰現金100元,並予以記錄,交予財務部。

5、電工獨自一人進行維修、拆卸、安裝等帶電作業的,處罰現金100元,並予以記錄,交予財務部。

6、在裝卸作業時,有酒後作業行爲的,處罰現金50元,並予以記錄,交予財務處。

7、由於工作或私事發生爭吵、打架,造成不良影響的,雙方各處罰現金50-100元,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8、根據安全作業監督卡打分內容,以1分20元累計,處罰監督卡歸屬部門扣分累加款項,並交予財務部。

獎勵:

1、積極向公司提供違章、違紀及破壞、偷竊貨物的一經查實,公司視其情況予以獎勵50-200元。

2、針對安全監督部門或崗位設立年度安全獎,安全生產日累計達365天的,每人獎勵200元。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物流中心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條例 篇四

爲加強我校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安全檢查規範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範落到實處,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下旬檢查一次,不得漏檢。每次檢查都必須嚴肅認真。

二、檢查項目:

1、校舍的門窗、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廁所、圍牆、大門是否有隱患。

2、校舍牆體、樑、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3、學校用水,電路、電器設備、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4、學校運動場地、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5、對教學樓和宿舍樓的樓梯、走廊、防護欄進行安全排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6、學校每星期都要對學校廚房的食品和小賣部出售的食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立即整改,並作出相應的處罰。

7、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篇五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佈。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覈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於超速、超載、疲勞、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爲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四)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爲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爲的記錄情況。

(五)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六)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 “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七)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八)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九)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條例 篇六

爲確保每一位幼兒乘車(校車)的安全,避免出現安全事故,特制訂如下乘車管理制度。

1 幼兒園專門成立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園長擔任組長,嚴把幼兒園校車制度落實關,做好“四定”即定人、定車、定時、定點。

2、定人:幼兒園根據幼兒乘車人數將乘車上下學的幼兒分成幾個路隊,排出各線路《幼兒乘車考勤表》《校車接送輪流表》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3、定時:幼兒園根據幼兒乘車遠近距離,排出幾個不同時間段的幼兒上、下學時間表,保證接送車輛按計劃時間有序運作。

4、定車:幼兒園根據乘車人婁的分佈情況規劃線路,落實車輛,張貼校車標誌,協同簽定幼兒乘車責任合同。

5、定點:

①幼兒放學,統一指定地點排隊,隨車老師護送幼兒上車,由校車送到指定的下車地點。

②幼兒上學,根據幼兒分佈情況,設立幼兒乘車點,由隨車老師組織排隊有序上車,乘車幼兒不得隨意選擇乘車地點和其它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