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一

一、2022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建築生產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將各種不同的安全責任落實到負責有安全管理責任的人員和具體崗位人員身上的一種制度。這一制度是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的具體體現,是建築安全生產的基本制度。安全責任制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從事建築活動主體的負責人的責任制。比如,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要對本企業的安全負主要的安全責任。二是從事建築活動主體的職能機構或職能處室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比如,施工單位根據需要設置的安全處室或者專職安全人員要對安全負責。三是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必須對安全負責。從事特種作業的安全人員必須進行培訓,經過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作業。

2、羣防羣治制度

羣防羣治制度是職工羣衆進行預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種制度。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羣衆路線在安全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是企業進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內容。這一制度要求建築企業職工在施工中應當遵守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作業;對於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是對廣大建築幹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制度。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只有通過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才能使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才能使廣大職工掌握更多更有效的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分析許多建築安全事故,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有關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安全技能不夠,這些都是沒有搞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後果。

4、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上級管理部門或企業自身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的制度。通過檢查可以發現問題,查出隱患,從而採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滅在發生之前,做到防患於未然,是“預防爲主”的具體體現。通過檢查,還可總結出好的經驗加以推廣,爲進一步搞好安全工作打下基礎。安全檢查制度是安全生產的保障。

5、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築企業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制度。事故處理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6、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法律責任中,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由於沒有履行職責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的,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安全生產五要素是什麼

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責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

1、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識,是存在於人們頭腦中,支配人們行爲是否安全的思想安全文化的概念最先由國際核安全諮詢組(INSAG)於1986年針對切爾諾貝利事故,1991年出版的(INSAG-4)報告即給出了安全文化的定義是安全文化是存在於單位和個人中的種種素質和態度的總和。

2、安全法制

安全法制即指一個不受威脅、沒有危險、危害、損失,並且按照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國家事務,並且嚴格依法辦事,一方面要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另一方面,要建立、修訂、完善企業安全管理相關的規定、辦法、細則等,爲強化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3、安全責任

安全責任就是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必須加大安全科技投入,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來監控。對於完成責任書各項考覈指標、考覈內容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對沒有完成考覈指標或考覈內容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處罰。對於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單位,應對該單位領導和安全工作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

4、安全科技

安全科技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必須加大安全科技投入,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來監控安全生產全過程。

5、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安全活動的一切人力和物力及財力的總和。人員、技術、設施等的投入、安全教育及培訓、勞動防護及保健費用、事故援救及預防、事故傷亡人員的救治花費等,均視爲安全投入。

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有哪些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的指示,在礦長領導下負責本礦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對新工人上崗前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覈。

3、組織制定、修訂本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檢查執行情況。

4、《作業規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和審批。

5、按有關規定負責或參與新建、擴建及大修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採區設計和投產驗收,以及新設備、新工藝安全設施的審查。

6、監督檢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7、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排除事故隱患,解決安全問題,糾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爲。

8、掌握本單位的安全形勢,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9、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檔案。

10、組織本礦安全工作的考覈和評比,開展安全活動競賽,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推廣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

11、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指導安排安全生產工作。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 爲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

第四條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准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節:安全管理制度大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覈制度,並將考覈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並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瞭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規程和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並組織實施。

4.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並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鑑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中存在的重大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爲有權越級向上級反映。

9.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並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並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範圍的安全生產。3.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範圍內的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範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反覆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並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並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並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爲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後立即報告。

第三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迴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並建立複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爲“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爲“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爲“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並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製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委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章 法律責任 篇四

第二十七條 “安管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考覈的,考覈機關不予考覈,並給予警告;“安管人員”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覈。

“安管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的,由原考覈機關撤銷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安管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覈。

第二十八條 “安管人員”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建築施工企業未按規定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覈,或者未按規定如實將考覈情況記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建築施工企業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未按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

(二)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未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四)“安管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的。

第三十一條 “安管人員”未按規定辦理證書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的,責令建築施工企業停業整頓;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覈 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爲,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建築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 產考覈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核發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不予核發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條 爲加強勞保用品使用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減少損耗,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勞保用品依據不同車間、不同工種已制定使用標準發放。

第三條 工人在臨時變動工作崗位時,已領用的勞保用品使用沒有到期的,必須繼續使用,不得重複領用。

第四條 工人變動工作崗位,新的工作崗位需要的用品不足的,可補發增用的'勞保用品。

第五條 發放的勞保用品上崗時必須使用。否則,各部門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第六條 耐用勞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發放後由個人保管,個人丟失自補。

第七條 短期使用的勞保用品,如:防護手套、防護眼鏡等必須以舊換新。

第八條 從業幾天就辭職的工人,領用的勞保用品不回收,按原價從工資中扣回。

第九條 以舊換新的具體要求是,必須按發放的原樣物品上交。否則,按不上交舊品處理。

第十條 回收的勞保用品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和倉庫保管員共同認真查驗、清點,不同物品分別存放保管。

第十一條 對回收的勞保用品,有利用價值的要清洗、修補後以備再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爲,將受到處罰。

第十三條 本規定與已發規定相牴觸時,以本規定爲準。

章 監督管理 篇六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安管人員”持證上崗、教育培訓和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企業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安管人員”有違反本規定行爲的,應當依法查處並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建議告知考覈機關。

第二十六條 考覈機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的信用檔案。違法違規行爲、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爲不良行爲記入信用檔案,並按規定向社會公開。

“安管人員”及其受聘企業應當按規定向考覈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章 考覈發證 篇七

第五條 “安管人員”應當通過其受聘企業,向企業工商註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覈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覈,並取得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覈不得收費。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覈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確立勞動關係,並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覈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覈和管理能力考覈。

安全生產知識考覈內容包括:建築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覈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覈合格的,考覈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並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有效期爲3年,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通過受聘企業向原考覈機關申請證書延續。准予證書延續的,證書有效期延續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爲記錄,且已按規定參加企業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覈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准予證書延續。

第十一條 “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並通過新聘用企業到考覈機關申請辦理證書變更手續。考覈機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 “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通過其受聘企業向原考覈機關申請補辦。考覈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 “安管人員”不得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

建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八

1、本公司檔案室保存的檔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門或個人查閱時,須經檔案室負責人或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同意,並僅限於室內閱覽。

3、凡因特殊需要,經批准同意借出的檔案,外借時間一般爲三週左右,到期仍需繼續利用,須辦理續借手續。

4、借出的檔案不得轉借他人,不得隨意塗改、圈劃、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刪檔案內容或污損檔案。

5、凡外單位或個人查閱檔案,須持單位正式介紹信,寫明查檔目的。安全、公安部門查閱有關檔案,須經公司領導批轉。

6、凡複製、摘錄檔案,須經檔案室負責同志。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或檔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佈檔案內容。

7、借閱檔案須辦理借閱登記手續,並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8、電話查詢檔案,只限於一般問題的諮詢。

9、檔案的儲存必須規範、分門別類,標識明確,便於查詢。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九

一、董事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保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3、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的貫徹實施。

4、切實爲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機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督促企業員工按職責範圍開展安全工作。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職業衛生工作。

4、在實行生產任務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承包安全生產。

5、在安排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時,安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負責處理重大工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表揚獎勵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員工。

7、積極改善企業勞動條件,消除環境污染,提倡文明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保證本企業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三、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直接領導、監督檢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在安排年、季、月度生產計劃時,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五同時”的原則。

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發現並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向總經理彙報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彙報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主持調查、分析、處理重大傷亡事故,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計劃,並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7、檢查督促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8、注意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作好女員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四、技術副總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安全技術方面的責任。

2、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遵守並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標準,以及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制定、審定和批准新產品設計方面,新技術新工藝方案,技術改造專案設計和科學研究方案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勞動保護“三同時”,使之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4、組織技術部門和有關技術人員爲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組織制定消除不安全隱患的技術措施,並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6、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並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

五、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對本部門分管的員工教育和醫療衛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2、編制教育計劃組織業務培訓時,應把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爲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組織對新進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3、合理安排勞動力和配備專業幹部,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臨時用工協議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條款,並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執行。

4、認真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業病與職業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組織對高溫、有害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5、對工傷、中毒採取急救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因工傷殘程度與職業病危害程度做出結論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工傷、財產保險理賠工作。

6、加強對公司機動車輛的管理,教育駕駛員嚴格車輛保養制度,執行交通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制度,保證車況處於良好狀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

六、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制訂工藝檔案,工裝及專用裝置的設計和確定新車間工藝,在組織工藝佈局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並經常督促檢查執行。

2、在編制設計規劃方案時,應有安全衛生專篇。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在組織工藝試驗過程中,必須考慮安全措施,解決安全隱患。

3、在新產品開發,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中,必須提出安全技術要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廢氣、廢渣提出處理規劃並制訂實施措施,負責實施;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向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申請進行職業病危害予評價並提供評價報告。

4、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學習國家頒發的安全技術規程,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從設計、佈置、試驗到生產各個環節,把安全作爲必不可少的內容。

5、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爲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專用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並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

七、生產計劃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生產列爲重要內容。

2、組織好均衡生產,注意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3、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大綱時,通知有關部門,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後,列入月、季作業計劃,組織實施。

4、對本部門所管轄的。一切機牀與動力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保持正常執行,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5、建立健全裝置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嚴格執行裝置管理規章制度,以及特種裝置的登記工作,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6、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按上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取證驗證工作。

7、組織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制止操作,提出處理意見,並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8、參於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9、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驗收及裝置的安裝、檢查、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工程專案和裝置,提出整改處理意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落實。

八、採購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加強對購入裝置、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產經營要求。對生產、試驗、研發所需的新化學物品,採購時必須瞭解其物理化學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並索取書面資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及安全措施計劃所需材料的供應工作。採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記錄,並對數量、質量負責。

4、負責彙總上報安全生產所需各種物資的用款計劃。

5、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6、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覈工作,做好車輛檢審和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安全行駛。

九、倉儲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經常對倉庫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儲存與發放,並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工作。

十、財務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在編制年、季、月生產、技術、物資、財務計劃時,應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作爲一項重要內容。並按照公司實際需求,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3、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開支,保證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4、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管理規定,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十一、市場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產品搬運和裝車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參與監督教育駕駛員及運輸人員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執行交通安全的規定,確保安全行駛。

4、做好外出銷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質保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負責本部門檢測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及執行。

4、對新進檢測裝置,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5、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並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三、行管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對本部門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教育,並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

3、負責組織企業防火、防爆安全常識的教育,經常檢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實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4、配合節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日常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盜工作。

5、對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十四、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領導本車間安全工作,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對新進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使其瞭解本車間的生產情況,車間的有關規定,有害因素的分佈,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經常檢查班組執行情況。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車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報公司有關部門處理,並對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性負責。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裝置操作保養規程。

5、保證本車間機電裝置、工藝裝備和運輸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排除,不得違章指揮和允許工人冒險作業。

6、編制車間作業計劃時,應把安全措施作爲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對採用新工藝或新技術試驗時,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7、督促檢查本車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作業安全和身體健康。

8、對車間發生的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並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五、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對新進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和職業衛生教育,瞭解本班組生產情況,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的健康危害,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遇險時自救和互救知識。

3、組織本班組員工,對本班組的各種機電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協同車間及時排除。

4、督促、檢查本班組員工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制止違章和冒險作業。

5、認真檢查、監督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預防和杜絕職業病的發生。

6、發生工傷事故,立即報告車間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車間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十六、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學習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知識,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一切違章作業的現象作鬥爭。

2、操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好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褲,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質需要除外)從事工作。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必須符合要求和規定。

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發現裝置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查詢原因,進行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決不可不負責任,輕舉妄動啓動裝置,造成事故。

5、遵守勞動紀律,精心維護裝置,搞好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發生事故和危險時,要對傷員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領導,保持事故現場,積極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隱瞞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