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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制度(新版多篇)

企業會計制度(新版多篇)

章收入 篇一

第八十四條、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爲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企業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第一節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收入

第八十五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三)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四)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八十六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按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爲當期費用;銷售折讓在實際發生時衝減當期收入。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爲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減讓;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第八十七條、企業已經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衝減退回當期的收入;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會計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退回的,應當作爲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處理,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會計報表有關收入、費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項目的數字。

第八十八條、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勞務的完成程度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方法。

當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

(一)勞務總收入和總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三)勞務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勞務的完成程度應按下列方法確定:

(一)已完工作的測量;

(二)已經提供的勞務佔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

(三)已經發生的成本佔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第八十九條、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收入分別以下情況予以確認和計量:

(一)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並按相同金額結轉成本;

(二)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全部得到補償,應按能夠得到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並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爲當期費用,確認的金額小於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的差額,作爲當期損失;

(三)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爲當期費用,不確認收入。

第九十條、提供勞務的總收入,應按企業與接受勞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應當在實際發生時作爲當期費用。

第九十一條、讓渡資產使用權而發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

(一)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當在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按下列方法分別予以計量:

1、利息收入,應按讓渡現金使用權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

2、使用費收入,應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第二節、建造合同收入

第九十二條、建造合同,是指爲建造一項資產或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數項資產而訂立的合同。

(一)固定造價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或固定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許或其他方式議定的成本爲基礎,加上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第九十三條、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變更,是指客戶爲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因合同變更而增加的收入,應當在客戶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並且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時予以確認。

索賠款,是指因客戶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的成本的款項。企業只有在預計對方能夠同意這項索賠(根據談判情況判斷),並且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才能將因索賠款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確認。

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時,客戶同意支付給建造承包商的額外款項。企業應當根據目前合同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既定的標準,並且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才能將因獎勵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確認。

第九十四條、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成本應當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與設計有關的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複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用等其他直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爲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爲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船舶等製造企業的銷售費用、企業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和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直接費用在發生時應當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當在期末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如合同完成後處置殘餘物資取得的收益,應當衝減合同成本。

第九十五條、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及費用應按以下原則確認和計量;

(一)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當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合同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

1、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以下4項條件:

(1)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3)在資產負債表日合同完工進度和爲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4)爲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

2、成本加成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以下2項條件:

(1)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並且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當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應按實際合同總收入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收入後的餘額作爲當期收入,同時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費用後的餘額作爲當期費用。

(三)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作爲費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當在發生時立即作爲費用,不確認收入。

(四)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完成的建造合同,應當在完成時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五)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當將預計損失立即作爲當期費用。

第九十六條、合同完工進度可以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佔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佔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等方法確定。

採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佔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時,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包括:

(1)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

(2)在分包工程總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第九十七條、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商品房對外銷售收入的確定,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原則執行;如果符合建造合同的條件,並且有不可撤銷的建造合同的情況下,也可按照建造合同收入確認的原則,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房地產開發業務的收入。

企業的收入,應當按照重要性原則,在利潤表中反映。

章會計調整 篇二

第一百二十一條、會計調整,是指企業因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會計制度的要求,或者因特定情況下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對企業原採用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以及發現的會計差錯、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等所作的調整。

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覈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採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具體原則,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覈算制度所制定的、適合於本企業的會計制度中所採用的會計原則;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是指企業在會計覈算中對於諸多可選擇的會計處理方法中所選擇的、適合於本企業的會計處理方法。例如,長期投資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等。

會計估計,是指企業對其結果不確定的交易或事項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爲基礎所作的判斷。例如,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與預計淨殘值、預計無形資產的受益期等。

會計差錯,是指在會計覈算時,在確認、計量、記錄等方面出現的錯誤。

(一)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是指自年度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會計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

(二)這種變更能夠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第一百二十三條、下列各項不屬於會計政策變更:

(一)本期發生的交易或事項與以前相比具有本質差別而採用新的會計政策;

(二)對初次發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項採用新的會計政策。

第一百二十四條、企業按照法律或會計制度等行政法規、規章要求變更會計政策時,應按國家發佈的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執行,如果沒有相關的會計處理規定,應當採用追溯調整法進行處理。企業爲了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而變更會計政策時,應當採用追溯調整法進行處理。

追溯調整法,是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如同該交易或事項初次發生時就開始採用新的會計政策,並以此對相關項目進行調整的方法。在採用追溯調整法時,應當將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調整期初留存收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也應一併調整,但不需要重編以前年度的會計報表。

第一百二十五條、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是指按變更後的會計政策對以前各項追溯計算的變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應有的金額與現有的金額之間的差額。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是假設與會計政策變更相關的交易或事項在初次發生時即採用新的會計政策,而得出的變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應有的金額,與現有的金額之間的差額。本制度所稱的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是變更會計政策所導致的對淨損益的累積影響,以及由此導致的對利潤分配及未分配利潤的累積影響金額,不包括分配的利潤或股利。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任意盈餘公積及未分配利潤(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累積影響數通常可以通過以下各步計算獲得:

第一步,根據新的會計政策重新計算受影響的前期交易或事項;

第二步,計算兩種會計政策下的差異:

第三步,計算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金額(如果需要調整所得稅影響金額的);

第四步,確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稅後差異;

第五步,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

如果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會計政策變更應當採用未來適用法。未來適用法,是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新的會計政策適用於變更當期及未來期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的方法。採用未來適用法時,不需要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產生的累積影響數,也無須重編以前年度的會計報表。企業會計賬簿記錄及會計報表上反映的金額,變更之日仍然保留原有金額,不因會計政策變更而改變以前年度的既定結果,企業應當在現有金額的基礎上按新的會計政策進行覈算。

第一百二十六條、在編制比較會計報表時,對於比較會計報表期間的會計政策變更,應當調整各該期間的淨損益和其他相關項目,視同該政策在比較會計報表期間一直採用。對於比較會計報表可比期間以前的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應當調整比較會計報表最早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數字也應一併調整。

第一百二十七條、企業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會計政策變更的內容和理由、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

第二節、會計估計變更

第一百二十八條、由於企業經營活動中內在不確定因素的影響,某些會計報表項目不能精確地計量,而只能加以估計。如果賴以進行估計的基礎發生了變化,或者由於取得新的信息、積累更多的經驗以及後來的發展變化,可能需要對會計估計進行修訂。

第一百二十九條、會計估計變更時,不需要計算變更產生的累積影響數,也不需要重編以前年度會計報表,但應當對變更當期和未來期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採用新的會計估計進行處理。

第一百三十條、會計估計的變更,如果僅影響變更當期,會計估計變更的影響數應計入變更當期與前期相同的相關項目中;如果既影響變更當期又影響未來期間,會計估計變更的影響數應計入變更當期和未來期間與前期相同的相關項目中。

第一百三十一條、會計政策變更和會計估計變更很難區分時,應當按照會計估計變更的處理方法進行處理。

第一百三十二條、企業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會計估計變更的內容和理由、會計估計變更的影響數,以及會計估計變更的影響數不能確定的理由。

第三節、會計差錯更正

第一百三十三條、本期發現的會計差錯,應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本期發現的與本期相關的會計差錯,應當調整本期相關項目。

(二)本期發現的與前期相關的非重大會計差錯,如影響損益,應當直接計入本期淨損益,其他相關項目也應當作爲本期數一併調整;如不影響損益,應當調整本期相關項目。

重大會計差錯,是指企業發現的使公佈的會計報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會計差錯。重大會計差錯一般是指金額比較大,通常某項交易或事項的金額佔該類交易或事項的金額10及以上,則認爲金額比較大。

(三)本期發現的與前期相關的重大會計差錯,如影響損益,應當將其對損益的影響數調整發現當期的期初留存收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也應一併調整;如不影響損益,應當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

(四)年度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會計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現的報告年度的會計差錯及以前年度的非重大會計差錯,應當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中的調整事項進行處理。

年度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會計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現的以前年度的重大會計差錯,應當調整以前年度的相關項目。

第一百三十四條、在編制計較會計報表時,對於比較會計報表期間的重大會計差錯,應當調整各該期間的淨損益和其他相關項目;對於比較會計報表期間以前的重大會計差錯,應當調整比較會計報表最早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數字也應一併調整。

第一百三十五條、企業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重大會計差錯的內容和重大會計差錯的更正金額。

第一百三十六條、企業濫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其變更,應當作爲重大會計差錯予以更正。

第四節、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第一百三十七條、資產負債表日後獲得新的或進一步的證據,有助於對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狀況的有關金額作出重新估計,應當作爲調整事項,據此對資產負債表日所反映的收入、費用、資產、負債以及所有者權益進行調整。以下是調整事項的例子:

(一)已證實資產發生了減損;

(二)銷售退回;

(三)已確定獲得或支付的賠償。

資產負債表日後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會議,或者類似機構制訂的利潤分配方案中與財務會計報告所屬期間有關的利潤分配,也應當作爲調整事項,但利潤分配方案中的股票股利(或以利潤轉增資本)應當作爲非調整事項處理。

第一百三十八條、資產負債表日後發生的調整事項,應當如同資產負債表所屬期間發生的事項一樣,作出相關賬務處理,並對資產負債表日已編制的會計報表作相應的調整。這裏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其相關附表和現金流量表的補充資料內容,但不包括現金流量表正表。資產負債表日後發生的調整事項,應當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涉及損益的事項,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覈算。調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調整減少以前年度虧損的事項,及其調整減少的所得稅,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貸方;調整減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調整增加以前年度虧損的事項,以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貸方或借方餘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二)涉及利潤分配調整的事項,直接通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覈算。

(三)不涉及損益以及利潤分配的事項,調整相關科目。

(四)通過上述賬務處理後,還應同時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包括:

1、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

2、當期編制的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3、提供比較會計報表時,還應調整有關會計報表的上年數;

4、經過上述調整後,如果涉及會計報表附註內容的,還應當調整會計報表附註相關項目的數字。

第一百三十九條、資產負債表日以後才發生或存在的事項,不影響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狀況,但如不加以說明,將會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正確估計和決策,這類事項應當作爲非調整事項,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以下是非調整事項的例子:

(一)股票和債券的發行;

(二)對一個企業的鉅額投資;

(三)自然災害導致的資產損失;

(四)外匯匯率發生較大變動。

非調整事項,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其內容、估計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如無法作出估計,應當說明其原因。

章總則 篇三

第一條、爲了規範企業的會計覈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於本企業的會計覈算辦法。

第四條、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會計覈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爲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會計覈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爲前提。

第七條、會計覈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爲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曆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爲會計中期

本制度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條、企業的會計覈算以人民幣爲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爲主的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爲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爲人民幣。

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爲人民幣。

第九條、企業的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十一條、企業在會計覈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會計覈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爲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覈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爲會計覈算的依據。

(三)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業的會計覈算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五)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

(七)企業的會計覈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瞭,便於理解和利用。

(八)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以權責發生製爲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爲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爲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九)企業在進行會計覈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十)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十一)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或一個營業週期)的,應當作爲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週期)的,應當作爲資本性支出。

(十二)企業在進行會計覈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祕密準備。

(十三)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覈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採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並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並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於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於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企業會計制度 篇四

第一章 總 則

一、爲了加強經營管理和會計覈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施工企業會計覈算辦法》、公司章程和總公司財經管理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三、財務部門要依法合理籌措資金,並有效使用資金。既要做到廣泛籌集資金和組織資金來源,滿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辦公需要,又要降低籌資成本,有效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財務管理部門應明確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分明、實行崗位責任制。

五、按照科學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內部財務審批制度,明確內部審批權限,強化內部控制。企業所有重大財務收支活動,均應實行執行與監督行爲相結合。執行與監督人員相分離的原則,有牽制、有稽覈。對企業資金調度、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形成由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實行聯合簽署方爲有效的制度(簡稱聯籤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資金調度、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報請董事會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違反財經紀律的各項開支,財會人員

必須堅持原則,有權抵制並向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彙報。

七、正確反映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並接受財稅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八、財務部門應按照要求認真編制企業各項財務預算,爲加快實行全面預算管理辦法打下基礎。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要體現“真實性、完整性、嚴肅性、先進性”原則,根據年度預算的目標,分解指標、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並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加強檢查和考覈,以確保財務預算的有效實施。

九、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各項經濟業務都應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原始記錄的及時、準確、真實。

(二) 健全計量驗收交接制度,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要經過嚴格的計量驗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三) 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及時處理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十、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會計覈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費用的計算應當互相配比。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和成本費用,應在同一個時期內登記入賬,不應脫節,提前或延後。

十二、各項資產應按實際成本計價。

十三、企業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不得任

意改變,如有改變,應經總經理室、公司董事會同意,並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批或備案。

十四、財務經理以外的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財務經理派人員監交,財務經理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派人員監交,在移交過程中必須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十五、企業應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未經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意,其他部門人員和外來人員不準借閱會計檔案。

第二章會計覈算

一、公司的會計覈算工作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

二、公司的會計覈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月)。

三、公司的會計年度爲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事項,均應有合法的憑證,並經有關人員審覈簽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登記,做到記錄準確、內容完整、手續完備、方法正確、符合時限。

五、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

六、公司的一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應當用中文書寫。

七、公司採用人民幣爲記賬本位幣。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所收付的貨幣,如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除摺合爲記賬本位幣外,還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

八、賬簿分類爲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三種主要賬簿及各種必要的輔助賬簿。

九、記賬原則爲權責發生制。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當作爲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賬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爲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十、收入和費用的計算應當相互配合。同一會計期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在同一會計期間登記入賬。

十一、公司的財產應當按實際成本覈算,除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十二、應當劃分資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期必須一致,不得任意改造變。如有改變應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查,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變更,同時變更會計年度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十四、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和預付款項以及存貨等。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當分別覈算,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分別覈算;預付款項,應當按預付貨款(預付定金)和待攤費用等分別覈算;存貨應按原材料、產品、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別覈算。

十五、現金和銀行存款應分別設置日記賬,並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應逐日與實際庫存覈對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十六、有價證券包括準備在一年以內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實際支付的款項登記入賬。實際支付的款項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額作爲暫付款項,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戶覈算。

十七、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並及時催收、清償,定期與對方覈對清楚,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確定無法收回的,經嚴格審查,報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衝抵壞賬準備。

十八、存貨,是指庫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種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等。

公司的存貨應按實際成本記賬,外購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挑選整理費用等。公司的各項存貨的收發領退,應根據實際數量及時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有數量、金額的明細賬逐項逐筆登記。對於各種在途材料、物品應進行明細覈算,並隨時檢查到貨情況。

存貨應定期進行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發現盤盈、盤虧、毀損、變質等情況,應由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及時處理,並應在年度決算前清理完畢。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盤虧或盤盈及毀損,除應由過失人賠償外,應作爲當期費用處理。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作爲營業外支出處理。

存貨盤點方式,採用永續盤存制,又稱賬面盤存制。

十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的房屋及建築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可作爲固定資產。

根據上述規定製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爲覈算的依據,並報當地稅務局備查。公司固定資產的分類參照國家郵電施工企業的有關規定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公司特點分房屋、建築物、專用設備、通訊設備、運輸工具五大類。

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賬。作爲投資的固定資產,以投資時合資各方議定的價格作爲原價;購進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作爲原價;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原價還應包括安裝費用;進口的固定資產原價,應包括按規定支付的關稅和工商統一稅;自制自建 的固定資產,以製造或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作爲原價。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平均計算,並根據電力企業和集團有關規定,制定分類折舊年限和估計殘值率、分類折舊率。財務部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當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次月起計算折舊,當月內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自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提足後,仍可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補提折舊。

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覈算,並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變動的固定資產於次月將變動說明書報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固定資產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由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嚴格審查,按董事會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處理,並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二十、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指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爲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爲公司籌建前期準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包括購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以及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規定和合資章程有關規定,應作爲長期待攤費用入賬。在開始生產後,按國家財稅規定進行分攤或一次性入生產成本。

二十一、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款項、預付貨款和預提費用等。

應付款項應當按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等分別覈算。有多種貨幣的流動負債,還應按不同的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職工獎勵基金及福利基金視同流動負債進行覈算。

二十二、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應分別覈算。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合同約定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合資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合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公司則應按根據實際投入的資本進行覈算,並於收到後及時辦理記賬手續。

現金投資,按照實際收到或存入合資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和日期,作爲資金的記賬依據。

建築物、機器設備、材料物資等實物投資,應按合同規定和合資各方協定並經檢驗覈實的實物清單中所列金額和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爲記賬的依據。

各方的投資,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二十三、健全原始記錄,實行定額管理,嚴格計量檢驗和物資收發退制度,加強成本、費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都應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應作爲預提費用計入成本、費用;凡已支出的費用,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擔的費用,應作爲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應付工資的核算應根據覈定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津貼以及公司的考勤記錄、工時記錄等有關記錄,計算員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按規定支付中方員工的各項公積金和國家對員工的各項津貼,也應列入成本和費用。

應按規定的成本項目和費用項目分別彙集,項目建設期間應彙集在建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工程建設費用、生產運行期間應彙集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顧問費、訴訟費、交際應酬費、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輛使用稅、印花稅等)、場地使用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壞賬損失、職工培訓費、研究發展費和其他費用。

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分清公司內部各部門成本和費用的界限、分期產品之間的費用界限。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特點,工程成本覈算採用工號法。

加強對成本、費用的控制,建立責任成本制度,編製成本、費用計劃,財務部嚴格按計劃進行資金預算,並定期考覈計劃執行情況、分析成本、費用上升和降低原因,並採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費用。

二十四、當月實現的銷售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賬內,並應相應結轉銷售成本和費用。銷售收入、成本和費用入口徑必須一致,不能只記收入,不記成本,也不能只記成本,不記銷售收入。

當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銷售收入時,應相應結轉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費用,並在當月財務分析中予以說明。

二十五、淨利潤爲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支淨額減所得稅。 營業利潤爲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後的毛利,再減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其他業務支出的淨額。

營業外收支淨額爲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的淨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罰款支出、損贈支出和非常損失等。

公司的利潤按月計算,在年度內,採用表結法,年度終了,採用賬結法。

儲備基金經批准可用於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企業發展基金經批准可用於增加資本,否則賬面金額不得減少。職工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應當用於公司員工的非經常性獎勵或各項福利。

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後的利潤,爲可分給投資人的利潤。

年度終了,按照合同、章程有關規定,並根據當年實現的利潤或虧損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編制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後據以記賬;列入當年決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幣業務,是指對記賬本位幣---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以及計價等業務。

公司的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和債務(如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股利),應與非外幣的各該相同賬戶分別設置,並分別覈算。

公司對外發生外幣業務時,無論增加或減少,均應採用當日市場匯率摺合爲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記賬。月終,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月末市場匯率摺合爲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因匯率不同而出現的差額,作爲匯單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二十七、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在公司計劃財務部。

章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 篇五

第一百四十七條、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他們之間存在關聯方關係;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則他們之間也存在關聯方關係。關聯方關係主要存在於:

(一)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其他企業或受其他企業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兩個或多個企業(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間)。

母公司,是指能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業的企業;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

(二)合營企業。

合營企業,是指按合同規定經濟活動由投資雙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業。

(三)聯營企業。

聯營企業,是指投資者對其具有重大影響,但不是投資者的子公司或合營企業的企業。

(四)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

主要投資者個人,是指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一個企業10或以上表決權資本的個人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是指有權力並負責進行計劃、指揮和控制企業活動的人員;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企業的交易時有可能影響某人或受其影響的家庭成員。

(五)受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國家控制的企業間不應當僅僅因爲彼此同受國家控制而成爲關聯方,但企業間存有上述(一)至(三)的關係,或根據上述(五)受同一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時,彼此應視爲關聯方。

第一百四十八條、在存在控制關係的情況下,關聯方如爲企業時,不論他們之間有無交易,都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企業類型、名稱、法定代表人、註冊地、註冊資本及其變化、企業的主營業務、所持股份或權益及其變化。

第一百四十九條、在企業與關聯方發生交易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關聯方關係的性質、交易類型及其交易要素。這些要素一般包括:交易的金額或相應比例、未結算項目的金額或相應比例、定價政策(包括沒有金額或只有象徵性金額的交易)。

關聯方交易應當分別關聯方以及交易類型予以披露,類型相同的關聯方交易,在不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正確理解的情況下可以合併披露。

第一百五十條、下列關聯方交易不需要披露:

(一)在合併會計報表中披露包括在合併會計報表中的企業集團成員之間的交易;

(二)在與合併會計報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會計報表中披露關聯方交易。

章外幣業務 篇六

第一百一十七條、外幣業務,是指以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等業務。

第一百一十八條、企業在覈算外幣業務時,應當設置相應的外幣賬戶。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如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和債務(如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長期借款等),應當與非外幣的各該相同賬戶分別設置,並分別覈算。

第一百一十九條、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爲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也可以採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摺合。

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如無法直接採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日元、港幣等的基準匯率作爲折算匯率時,應當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折算:

美元、日元、港幣等以外的其他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根據美元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外幣的匯率進行套算,按照套算後的匯率作爲折算匯率。美元對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的匯率,直接採用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貨幣的匯率。

美元、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之間的匯率,按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外幣的匯率進行套算,按套算後的匯率作爲折算匯率。

第一百二十條、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金額,期末時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摺合爲記賬本位幣。按照期末匯率摺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爲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屬於籌建期間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屬於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原則進行處理。

章負債 篇七

第六十六條、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六十七條、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爲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一節、流動負債

第六十八條、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股利、應交稅金、其他暫收應付款項、預提費用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等。

第六十九條、各項流動負債,應按實際發生額入賬。短期借款、帶息應付票據、短期應付債券應當按照借款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確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

第七十條、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時,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以現金清償債務的,支付的現金小於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結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用於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爲資本公積,或者作爲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三)以債務轉爲資本的,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股份有限公司,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爲股本,按應付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股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爲資本公積;

2、其他企業,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作爲實收資本,按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實收資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爲資本公積。

(四)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後未來應付金額小於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如果修改後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支出的,應將或有支出包括在未來應付金額中,含或有支出的未來應付金額小於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在未來償還債務期間內未滿足債務重組協議所規定的或有支出條件,即或有支出沒有發生的,其已記錄的或有支出轉入資本公積。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後未來應付金額等於或大於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對於修改債務條件後的應付債務,應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付債務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或有支出,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支出。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第二節、長期負債

第七十一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週期以上的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各項長期負債應當分別進行覈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將於1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應當作爲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七十二條、長期負債應當以實際發生額入賬。

長期負債應當按照負債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規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並按本制度的規定,分別計入工程成本或當期財務費用。

按照納稅影響會計法覈算所得稅的企業,因時間性差異所產生的應納稅或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單獨覈算,作爲對當期所得稅費用的調整。

第七十三條、發行債券的企業,應當按照實際的發行價格總額,作負債處理;債券發行價格總額與債券面值總額的差額,作爲債券溢價或折價,在債券的存續期間內按實際利率法或直線法於計提利息時攤銷,並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以及轉換爲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公司債券進行處理。當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爲股份或資本時,應按其賬面價值結轉;可轉換公司債券賬面價值與可轉換股份面值的差額,減去支付的現金後的餘額,作爲資本公積處理。

企業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券約定贖回期屆滿日應當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票面利息的差額,應當在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五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爲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爲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爲未確認融資費用。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佔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等於或低於30%的,應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爲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和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

第七十六條、企業收到的專項撥款作爲專項應付款處理,待撥款項目完成後,屬於應覈銷的部分,衝減專項應付款;其餘部分轉入資本公積。

第七十七條、企業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是指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包括手續費等。

除爲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外,其他借款費用均應於發生當期確認爲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本制度所稱的專門借款,是指爲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

爲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的處理:

1、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專項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將發生金額較大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發生金額較小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向銀行借款而發生的手續費,按上述同一原則處理。

2、因安排專門借款而發生的除發行費用和銀行借款手續費以外的輔助費用,如果金額較大的,屬於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發生的,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對於金額較小的輔助費用,也可以於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二)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的處理

1、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企業爲購建某項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應當開始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1)資產支出(只包括爲購建固定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已經發生;

(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3)爲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

2、企業爲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滿足上述資本化條件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所發生的,應於發生當期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每一會計期間利息資本化金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每一會計期間利息的資本化金額=至當期末止購建固定資產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資本化率

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Σ(每筆資產支出金額×每筆資產支出實際佔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爲簡化計算,也可以月數作爲計算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資本化率的確定原則爲:企業爲購建固定資產只借入一筆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爲該項借款的利率;企業爲購建固定資產借入一筆以上的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爲這些借款的加權平均利率。加權平均利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Σ(每筆專門借款本金×每筆專門借款實際佔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爲簡化計算,也可以月數作爲計算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在計算資本化率時,如果企業發行債券發生債券折價或溢價的,應當將每期應攤銷的折價或溢價金額,作爲利息的調整額,對資本化率作相應調整,其加權平均利率的計算公式如下: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或—)折價(或溢價)攤銷額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3、企業爲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外幣專門借款,其每一會計期間所產生的匯兌差額(指當期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所發生的匯兌差額),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4、企業發行債券,如果發行費用小於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減去發行費用後的差額,視同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於計提利息時攤銷。

5、企業每期利息和折價或溢價攤銷的資本化金額,不得超過當期爲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和折價或溢價的攤銷金額。

在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時,與專門借款有關的利息收入不得衝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所發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6、企業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專項用於購建某項固定資產的,如專用撥款、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等,在募集資金尚未到達前借入的專門用於購建該項固定資產的資金,其發生的借款費用,在募集資金到達前,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募集資金到達後,在購建該項資產的實際支出未超過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時,所發生的借款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實際支出超過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時,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但在計算該項資產的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時,應將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扣除。

7、如果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指每一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下同),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繼續建造過程中可供使用,並且爲使該部分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實質上已經完成,則這部分資產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如果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但必然等到整體完工後纔可使用,則應當在該資產整體完工時,其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而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8、如果某項固定資產的購建發生非正常中斷,並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含3個月),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其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其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直至購建重新開始,再將其後至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如果中斷是使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程序,則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仍應計入該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當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當停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以後發生的借款費用應於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七十八條、本制度所稱的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是指固定資產已達到購買方或建造方預定的可使用狀態。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認爲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一)固定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全部完成;

(二)已經過試生產或試運行,並且其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運行或者能夠穩定地生產出合格產品時,或者試運行結果表明能夠正常運轉或營業時;

(三)該項建造的固定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生;

(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經達到設計或合同要求,或與設計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地方與設計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響其正常使用。

章成本和費用 篇八

第九十九條、費用,是指企業爲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爲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企業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企業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應將當期已銷商品的進價轉入當期的費用。

第一百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計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一條、企業應支付職工的工資,應當根據規定的工資標準、工時、產量記錄等資料,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企業按規定給予職工的各種工資性質的補貼,也應計入各工資項目。

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應付福利費,計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二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當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爲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當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費用,應當作爲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本企業的成本覈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覈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根據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第一百零四條、企業的期間費用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並在利潤表中分別項目列示。

(一)營業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以及爲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類似工資性質的費用、業務費等經營費用。

商品流通企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所發生的進貨費用,也包括在內。

(二)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爲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諮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與開發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不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等。

(三)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爲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應當作爲期間費用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

第一百零五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工業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企業會計制度 篇九

1、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科目。

2、即使確認銷售收入,正確計算增值稅、消項稅額。

3、劃清費用的開支範圍及營業內外收入。

4、認真計算財務成果及各種稅金。

5、按財務制度規定正確覈算利潤分配。

6、按期繳納各種稅款。

7、債權、債務及時登記、及時查清、按月做好財務狀況分析。

8、對會計帳目及憑證要按期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9、對商場的`財務檔案要立冊,嚴格執行查閱制度及保管制度。

10、記帳要及時、準確,明細帳要按日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但不能超過三天。不許先出報表和後帳。

11、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及商場制定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經理。

企業會計制度 篇十

(一)爲了規範小企業的會計覈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

本制度中所稱“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三)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小企業可以按照本制度進行覈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1、按照本制度進行覈算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2、集團公司內部母子公司分屬不同規模的情況下,爲統一會計政策及合併報表等目的,集團內小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3、按照本制度進行覈算的小企業,如果需要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等,應轉爲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果因經營規模的變化導致連續三年不符合小企業標準的,應轉爲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四)小企業可以根據有關會計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於本企業的具體會計覈算辦法。

(五)小企業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六)小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七)小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以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爲前提。會計覈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會計期末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本制度所稱的會計期間分爲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曆起訖日期確定。會計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業的會計覈算以人民幣爲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爲主的小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爲記賬本位幣,但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爲人民幣。

小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爲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或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摺合。

期末,小企業的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摺合爲記賬本位幣。

(九)小企業的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十)小企業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業在會計覈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小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爲依據,如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小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覈算,而不應僅以法律形式作爲會計覈算的依據。

3、小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業的會計覈算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或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5、小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

7、小企業的會計覈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瞭,便於理解和運用。

8、小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以權責發生製爲基礎。凡在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爲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作爲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9、小企業在進行會計覈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10、小企業的各項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各項資產賬面價值的調整,應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除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11、小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或一個營業週期)的,應當作爲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週期)的,應當作爲資本性支出。

12、小企業在進行會計覈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

13、小企業的會計覈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在會計覈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性程度,採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業如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應按以下原則處理:

1、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爲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2、非貨幣性交易中如果發生補價,應區別不同情況處理:

(1)支付補價的小企業,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爲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2)收到補價的小企業,應按以下公式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和應確認的損益:

換入資產入賬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應交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應支付的相關稅費

應確認的損益=補價×[1—(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應交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

3、在非貨幣性交易中,如果同時換入多項資產,應按換入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佔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總額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等進行分配,以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十三)小企業如發生債務重組事項,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爲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爲當期損失。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確認爲資本公積或當期損失;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爲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債務人以多項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按取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佔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重組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和進行分配,按分配後的價值作爲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務轉爲資本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爲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爲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應分別情況處理:

(1)作爲債務人,如果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大於將來應付金額,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將來應付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爲資本公積;如果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等於或小於將來應付金額,則不作賬務處理。

(2)作爲債權人,如果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大於將來應收金額,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將來應收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爲當期損失;如果重組債權的賬面餘額等於或小於將來應收金額,則不作賬務處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稱的賬面餘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餘額,不扣除作爲該科目的備抵項目(如壞賬準備等);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餘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後的金額。

(十五)小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1、在不影響對外提供統一財務會計報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或減少某些會計科目。

2、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外,在不違反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確定。

3、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企業不應隨意打亂重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除應當包括本制度規定的基本會計報表外,還應提供會計報表附註的內容。本制度中規定的基本會計報表是指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企業也可以根據需要編制現金流量表。

小企業應按照本制度規定,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不得違反規定,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得隨意改變本制度規定的財務會計報告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十七)執行本制度的小企業,轉爲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時,應按會計政策及其變更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