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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制度(精選多篇)

第一篇:基本藥物經營管理制度

經營管理制度(精選多篇)

基本藥物經營管理制度

目的:加強基本藥物的經營管理,保證基本的質量安全。 責任:質管部

內容:

1基本藥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衆可公平獲得的藥品。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藥品包括化學藥品、生物製品、中成藥。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主要依據臨牀藥理學分類,中成藥主要依據功能分類。

2嚴格按照(請你關注:)國家基本藥物相關規定,從具有基藥配送資格的企業進行購貨,連鎖門店統一從連鎖公司進貨。

3遵守藥品驗收制度,驗收員對藥品逐一驗收,合格藥品上櫃銷售,不合格藥品拒收,按公司規定辦理退貨。養護員按公司養護規定對藥品進行養護。

4基藥銷售按照國家基藥價格規定標準,不允許超過規定價格進行銷售,實時地根據網上走。

5基藥在銷售過程中質量查詢,質量投訴,不良反應報告,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6國家對基本藥物實行電子監管,2014年3月31日生產的基藥應有電子監管碼,否則不能進行銷售。

第二篇: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平價蔬菜水果經營管理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我單位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查驗制度

1、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籤;查驗是否爲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查驗上市憑證是否與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信息相符。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並將文書複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採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即經營預包裝食品的應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統一樣式,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的供貨憑證;經營生鮮食品的應索取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開具的上市憑證。

3、食品索證索票後,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三、進銷貨臺賬制度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2、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統一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供貨憑證,憑證格式爲三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賬),第二聯購貨單位(零售商記賬憑證),第三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賬)。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掃描到電子臺賬軟件中並上傳福建省工商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備案數據庫。銷售生鮮食品的可通過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生成和記錄進貨臺帳。

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僞造,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四、質量自檢制度

1、經營生鮮食品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臺),爲主開展水產、蔬菜等食品的檢測工作。

2、設置食品質量檢測崗位,配備兩人以上專(兼)職食品質量檢測人員,購置必要的檢測設備,自行開展質量檢測。

3、通過檢測,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經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並將檢測結果及時錄入到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

4、在市場、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於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後,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並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並做好相關記錄。

六、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2、確定受理後,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繫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並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複印存檔。

3、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後,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經營者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食品經營單位:平價蔬菜水果負責人:

年月日

第三篇:獸藥經營管理制度

獸藥經營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對獸藥經營管理,規範經營行爲,根據《獸藥管理條例》、《農業部公告第193號》中規定的《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農業部公告第278號文件》中規定的《獸藥停藥期規定》等法規和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獸藥必須是由通過gmp企業認定生產的,並依法取得產品批准文號的產品。且不超越《獸藥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經營範圍。所購進的產品與標籤或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覈對無誤。

二、從業人員中,至少有1名通過獸醫執業獸醫水平測試人員。

三、《獸藥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明要掛在店內顯著位置。

四、獸藥要分類陳列,類別標籤要準確,字跡清楚、藥店和藥架必須衛生整潔。處方藥非處方藥應分櫃擺放。經營獸用中藥材的,應標明產地。不購進、不經營假劣獸藥、違禁獸藥和人用藥品。

五、建立獸藥經營臺帳,購貨登記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並不得少於2年;銷售登記應保存至有效期後1年,無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出庫、入庫要有準確詳盡的登記,每月清帳一次,帳物要相符。

六、向獸藥購買者說明獸藥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不得虛假誇大和誤導用戶。銷售處方藥的,應當遵守獸用處方藥管理辦法。由具備相應資格的職業獸醫開具。對已出售的獸藥出現質量問題和不良反應,應及時向當地獸藥行政部門報告。

七、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確保所經營獸藥的質量。獸藥要分類保管,出庫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過期藥物登記造冊,分開存放,明確標識,不得混放。

第四篇:乳製品經營管理制度

乳製品經營管理制度

乳製品經營者應當保證乳製品進貨、運輸、貯存、銷售、退市全過程符合有關乳製品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乳製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制度,應當覈實銷售乳製品的生產企業、經營單位、檢驗報告、發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購入無法驗證真僞的產品,確保購入產品來源正規、渠道可靠。

從事乳製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應當建立乳製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的乳製品的品種、規格、數量、流向等內容。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者,還應當保證嚴格按照質檢部門公佈的生產企業和產品名錄進貨。

所有乳製品貯存保藏嚴格按照產品標籤上的要求,不同乳製品按照各自要求保存在特定的條件下。

定期檢驗乳製品的保藏期,對過期乳製品及時進行下架處理。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者接收到有關執法部門的質量鑑定通知,及時對問題產品進行下架召回處理。及時將發現的問題乳製品上報至有關部門,並留存相關資料以備檢查。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第五篇: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我單位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查驗制度

1、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籤;查驗是否爲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查驗上市憑證是否與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信息相符。

2、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經營生鮮食品的應索取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開具的上市憑證。

3、食品索證索票後,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三、進銷貨臺賬制度

1、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

2、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3、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僞造,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四、質量自檢制度

1、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臺),爲主開展水產、蔬菜等食品的檢測工作。

2、設置食品質量檢測崗位,配備專(兼)職食品質量檢測人員和檢測設備,自行開展質量檢測。

3、通過檢測,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經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

4、在市場、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另存,並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進行檢查,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並做好相關記錄。

六、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

2、確定受理後,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分清責任,是經營者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