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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議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企業會議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企業會議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二、會議類別: 爲了規範會議召開程序,強化日常會務管理,提高會議的效率與質量,促進決議事項的及時、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1、周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上以及重要人員參加的周工作會議。

2、月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上參加的月度總結與計劃會。

3、季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及相關人員參加的季度工作總結分析會。

4、專題例會:公司或相關負責人爲滿足工作需要,而臨時就某項或幾項問題而召開的專門會議。

三、會議操作程序:

(一) 周例會:

1、時間:每週週一中午12:30-13:30(特殊情況變動等通知)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總結上一週的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一週的工作計劃

•總經理做總結點評,並提出工作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二) 月例會:

1、時間:每月1日下午17:30-18:30(與當週例會時間衝突,合併召開,遇節假日提前1天)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 各部門負責人及關鍵崗位人員總結本公司上個月的工作成績與部分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個月的工作部署計劃。

•總經理做總結點評,並提出工作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三) 季度經營分析會:

1、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下午17:30-18:30(遇節假日提前1天)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總結上個季度的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一季度的工作重點。

•董事長做總結點評,並根據財務部製作的季度財務分析報告,提出各項工作的重點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注:月度與季度會議流程或要求在會議前另行通知。

(四) 專題例會:

1、時間:公司或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隨機確定。

2、參加人員:公司指定的參會人員(臨時通知)。

3、主持人:提請專項議題的公司領導或部門負責人

4、會務組織:經理助理

6、會議內容:

•與會人員討論研究專題內容,並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

•形成會議決議。

四、會議紀律:

1、會前提前將在會議內容公佈,需要討論的問題在會前發佈的相關人郵箱,相關人需認真瞭解並做出自己的見解,以備會議討論。

2、會前認真作好各項準備工作,如自備筆記本、中性筆及其他相關材料。

3、按時到會、離會,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中途離會;如確因出差在外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會前2個小時內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告知綜合管理部(原則上月度、季度會議不得請假),會議遲到早退按考勤制度處理,給予記錄和處罰。

4、會議採用“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認真開會,作好記錄,必要時可以採取錄音。

5、儀容整潔,嚴肅有序,會風嚴謹,氣氛和諧。

6、會議期間一律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任何人不得接聽電話(特殊情況除外)。

7、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髮言人講話。

8、會議期間不得有抽菸、吃東西、聊天、說笑、打瞌睡等違紀行爲。

9、會議期間的紀律情況由總經理助理負責記錄。公司根據有關管理規定對違紀人員作出處理,納入其個人的績效考覈。

10、會議期間討論公司內部重大機密文件和信息,應予以保密,在公司未對外公佈之前,不得私自對外公開。

11、會議議決由與會人員表決,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五、會後督辦:

1、各類會議由組織者做記錄,會後形成統一的會議紀要,經總經理籤批後下公佈。

2、對於各類會議形成的決議事項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負責監督實施,具體查辦承辦部門的落實情況,並根據具體辦理結果提出考評意見。

3、會議決議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後,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負責將所有會議資料彙總,形成會議檔案實施統一管理,以便日後調閱使用。

會議管理制度 篇二

爲明確會議內容,規範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效率,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各部門要建立會議考勤制度。部門級的會議,由各個部門負責考勤。

(二)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出席會議者,每遲到或早退三次視爲曠會一次。

(三)全校性或各級部召開的學生會,由教導處和各級部負責考勤和紀律檢查,並公佈結果。其他部門召開的學生會(或學生幹部會)由召集部門負責考勤。

二、會議組織

(一)校級會議由辦公室負責通知,部門級的會議由各部門自行通知。

(二)各類會議的召開應事先在校長辦公會上通報,儘量避免召開臨時性的會議,如確有必要需經分管校長批准,並將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基本內容等提前通知辦公室。

(三)校級會議會場安排由辦公室負責,部門級會議會場佈置由各部門負責,必要時可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四)各類會議的召開均須做充分準備,重要的會議由有關部門作會議記錄,建立會議檔案。

(五)需照像、攝像、擴音等設備的各類會議,有關責任部門負責人須在會議前一天與辦公室聯繫,統一安排。

(六)會議結束後,各有關部門應立即將會場衛生清理乾淨。

三、會風管理

(一)各類會議均應求真務實,以少講空話,多辦實事爲原則,會前做好準備,會後抓好落實。

(二)會議召開應緊湊有序,主題明確,會議負責人要事先準備講話稿或講話提綱,切忌閒侃式的講話或發言,重要會議發言稿須經學校有關領導審定。

(三)與會人員須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安靜,切忌談笑、看書報、雜誌、做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事情。

企業會議管理制度 篇三

目的

爲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廣東粵運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體員工。

內容

第一條 總則

爲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範化和有序化,提高會議形式的行政決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會議制度本着精減、有效、節儉原則運行。

第二條 會議類別

1、領導班子會議

(1)由經理本人發起的內部高層會議。

(2)參加人員爲經理、各分管副經理或相關議題的負責人。

(3)會議不定時召開,由經理本人或綜合辦發出通知,綜合辦負責收集和記錄會議議題。

(4)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各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會議決議。

2、經理辦公會

(1)經理辦公會是由經理本人或委託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爲經理、各分管副經理及相關的科室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爲每月________。

(4)例會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閱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3、科室例會

(1)科室例會是由各科室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原則上定爲每週一次。

(3)例會時間由各科室根據科室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爲原則。

4、科室聯合會議

(1)科室聯合會議是由經理或各分管經理髮起召開的跨科室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閱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5、其他會議管理

關人員。

(2)凡綜合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綜合辦調整《會議計劃》。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綜合辦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三條 會議程序

1、會前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對定期的常規會議,在會前應明確該次會議主題和臨時出席或列席人員。

對不定期的重要會議,組織者應提供會議相關資料並上報申請,該資料包括:

(1)會議名稱、會議主旨和目標;

(2)會議時間、地點、議程、議項;

(3)會議主持人、出席人員(名單);

(4)會議財務(支出收入)預算、現有籌備情況及進展;

(5)(可能)存在的問題、解決方案及要求、籌劃備時間進度表。

該申請批准後方可執行。

2、會議通知

根據會議擬訂會議通知,並提前張貼或發送。出席會議的重要或主要人員,應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是否能如期出席,並作出相應安排。

3、會場準備

會議組織者及時準備會議場所、會議文件或資料。必要時要進行會場佈置、設備調試。對重點發言對象須確保其發言。

4、會議記錄

會議進行中要做好記錄。記錄方式最好爲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錄像,妥善保存記錄材料。

第四條 會議秩序和紀律

1、嚴格遵守開會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特殊情況,需由會議主持人批准。

2、會議期間手機應調至靜音狀態,特別事情到會議室外接聽。

3、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髮言人講話。

4、凡是違反會議秩序者,會議主持人有權給予通報批評,由綜合管理部行專人監督執行。

5、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科室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6、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7、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8、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五條 會議記錄

1、會議記錄原則

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由經理髮起、主持的領導班子會議原則上由與會的綜合辦主任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2、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覈簽名。

第六條 會議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權限

(1)會議室由綜合辦負責管理,各科室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綜合辦申請,由綜合辦統籌安排。

(2)會議室衛生由綜合辦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衛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2、會議室設備管理

會議室相關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會議管理制度 篇四

1、目 的:爲規範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總部會議管理。

3、管理權責:

3.1 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3.2 會議提擬人或主辦部門(含各中心/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並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爲提出處罰。

3.3 會議的審批權限詳見“5.1會議提擬與審批”。

4、會議分類:

5、管理內容:

5.1 會議提擬與審批。

5.1.1 公司月度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5.1.2 公司臨時行政會議、公司年度例會由集團總經理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集團總經理批准。

5.1.3 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衝突。其中,中心/部門會議屬非例會性質且需另行核給專項費用的,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批同意;屬例會性質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擬方案呈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2 會議計劃與統籌。

5.2.1 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臨時行政會議,統一報集團總經理審批後,匯同公司月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於月底前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

5.2.2 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行政會議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擬和報批手續,並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5.2.3 會議安排的原則爲: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爲: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5. 3 會議準備。

5.3.1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爲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爲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爲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衆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5.3.2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彙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佈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部門在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向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由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5.4 會議組織。

5.4.1 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5.4.2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並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5.4.3 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3)上籤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5.4.4 多個部門參加的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主持,集團總經理另有授權的,從集團總經理授權。

5.4.5 公司月度例會、臨時行政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根據會議進行情況確需延時的,主持人須徵得與會人員同意。

5.4.6 主持人爲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5.5 會議記錄。

5.5.1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5.5.2 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門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爲本部門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集團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祕書負責會議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5.3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儘量採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覈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覈准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5.5.4 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

2、須會後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5.5.5 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範圍由主持人確定。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5.5.6 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行政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用完後的記錄本應作爲機要檔案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2、本部門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一歸檔備查。

5.5.7 會議記錄爲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5.6 會議跟進。

5.6.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後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5.6.2 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後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6.3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爲準。

5.7 獎懲。

5.7.1 獎勵。按《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5.7.2 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後5分鐘內未到的,計爲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

會場的,計爲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准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爲缺席。

5.7.3 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6、附則。

6.1 本制度由集團總經辦負責解釋。

6.2 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3 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