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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爲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員工行爲,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XXX公司全體全職員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條 職責劃分

一、XXX負責公司考勤管理、監督、檢查、統計彙總工作。

二、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監督本部門員工考勤規定的落地執行。

三、財務部負責根據考勤計算薪資。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上班時間爲: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1:15,下午12:00—16:30。

中班:16:00—23:30,

每週工作六天,週一至週六。

備註:

1、XXX作息時間由部門制定,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2、部份特殊崗位(保潔、食堂工作人員等),作息時間可由部門自行制定及報備給綜合部,並考覈執行。

第五條 考勤期間

一、公司每月考勤期間爲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每月工資考覈等均以此時間爲準。

二、每月8日前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將各部門請假單、加班單等考勤依據,交綜合部統一彙總給財務部計算工資。

三、異常考勤、各類假期等統計彙總,由XXX統一彙總,每月10日前報財務部。

四、各個部門中當月離職人員,需在當月18日前報至XX開展社保及公積金相關事務的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人員當月未出勤,離職單于當月18日之後交至XXX,當月社保及公積金已經結算,而工資不足扣除相關費用,無法及時進行處理,需要進行情況說明。

第六條 考勤形式

一、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極個別員工無法指紋打卡的可用紙卡),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未打卡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及綜合部考勤人員說明,無法打卡或打卡出現異常的,須在保安室《打卡異常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否則按缺勤(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二、每月只允許出現二次(含)內因個人原因出現的異常打卡記錄(必須說明合理原因並經部門主管證明),超過的按遲到、早退及曠工處理。

三、出差及因公外出等,出現的考勤異常情況,請提前至XXX備案,且須經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主管證明。

第七條 請假審批權限

一、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准。

二、其它員工請假,五天內(含)請假由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或部門負責人)批准;五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批准。

三、一個年度內累計請事假超過20天的,之後的請假統一報副總經理以上審批。

第八條 請假程序

一、一般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批准後,交XXX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五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批准後交綜合部備案,五天以上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後交綜合部備案。

第三章 缺勤管理

二、部門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後,交綜合部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的須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副總經理審覈後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綜合部備案。

第九條 遲到、早退、異常考勤

一、員工上班時間在8:00之後的視爲遲到,下班時間在17:00之前的視爲早退,包括巡查時發現提前就餐的視爲早退處置。

二、遲到、早退在3分鐘內,月累計次數在2次之內作口頭警告處理,第3次開始,每次扣20元,並作爲年終考覈依據。

三、遲到、早退在3—30分鐘,每次扣20元。遲到、早退在30—60分鐘,每次扣40元

四、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且沒有說明及請假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五、因卡機故障出現的未打卡,經綜合部及部門主管證明視爲出勤;

六、新入職員工允許入職當天沒有打卡記錄(車間學徒視情況可允許三天內無打卡記錄),由部門負責記錄考勤實際情況。

七、因出差或因公外出造成的異常考勤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上司做出書面說明視爲正常出勤。

八、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缺勤,按事假手續辦理,此類事假不計入各類考覈。

第十條 曠工

一、曠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遲到或早退超過六十分鐘(含)且無說明情況及未請假、無故未到崗工作的;未履行請假手續便擅自休假的;請假未獲批准仍擅自休假的;請假期滿後,逾期未歸且未續假的,超出權限審批的請假及未得到審批的自動離職行爲等。

二、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全部工資;

曠工2天內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的200%扣除,計件人員按社保工資的200%扣除;

連續曠工3(含)天或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四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 事假

一、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記作事假,扣除當日薪資。

二、員工請事假須事先填寫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或OA上電子版請假單),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手續的,須先以口頭或電話的方式報告直接主管並獲同意,事後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三、未經同意擅自不來上班的,記爲曠工。

四、請假時間日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不足四小時的,以實際小時數計算。

五、事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節假日。

六、一個月內事假超過15天,一個年度內事假超過40天,公司有權勸退處理。

第十二條 病假

一、員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診就醫及休假),記作病假。

二、病假規定

1)病假須附上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就醫證明或病歷(蓋章有效),並填寫《請假申請單》,按請假手續辦理方爲有效,否則視爲事假或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下,可先電話溝通,事後2日內補辦手續;

2)病假起始時間根據病歷與病假證明確定,病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日;

3)病假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

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三條 公假

員工經批准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參與政府活動等,在規定時間內記作公假(包括員工經批准參加各級工會等組織的外出活動)視爲公假。公假不扣薪(工會組織的福利活動除外),計件制員工公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四條 婚假

員工結婚所享有的假期,記作婚假;

一、已轉正員工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享受婚假3天。

二、婚假須在結婚登記日六個月內一次性休完。如員工的結婚登記日不在與本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內,則員工無權享用婚假。

三、婚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四、婚假期間享有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五條 慰唁假(喪假)

一、員工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身故,可享有3天帶薪慰唁假。

二、其他親屬身故,可享有1天帶薪慰唁假(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六條 產假

一、產假:已轉正女員工產假爲98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剖腹產)增加15天,視公司工作安排情況及員工需求經員工申請公司領導批准可申請獎勵假30天,產假期內工資按社保相關規定辦理。

二、護理假:夫妻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的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可享有10天的帶薪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

三、產假、護理假休假期間員工享有公司福利待遇。

四、產假、護理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五、產假、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如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等。

第十七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緻傷、致殘,並經指定醫院證明需要休養的,記作工傷假;工傷假處理按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年休假

一、年休假公司統一安排在生產談季或春節等法定假日一起休,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按基本工資覈算工資。

二、一個年度內請事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不享受當年年休假(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事假不計算在內)。

三、公司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員工找藉口不休年休假的,不另批年休假及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四、計件制員工年休假工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及天數,包括:①元旦1天;

②春節3天;

③清明1天;

④五一1天;

⑤端午1天;

⑥中秋1天;

⑦國慶3天。

共計11天。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發。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倡導8小時工作目標制,不鼓勵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因個人原因沒有及時完成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加班。計件制員工、部門主管以上的員工及主要職責爲市場開發的員工,因工作崗位性質所限,原則上不計算加班費。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

第二十條 加班申請程序:

一、員工個人申請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並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加班;公司或部門安排加班的,以公司通知及以部門(車間)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單爲計薪依據。

二、凡未打卡或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的加班視爲個人行爲,不做加班計薪依據。

第二十一條 加班工時計算:每次加班時間應至少在一小時(含)以上,加班工時自下班時間開始後計算,一小時以內的不計爲加班。

第二十二條

日工資基數=工資/月計薪天數(天),

小時工資=月工資/月計薪天數*8(小時)。

第二十三條

人員出差加班補貼計算如下:

一、出差人員(銷售人員與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除外)當天回杭,以加班審批單的回杭時間爲準。超出下班時間1小時之內不計加班,2—4小時計爲半班,4小時以上計爲一班。具體加班時間需加班審覈人員即部門主管進行跟進覈實。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XXX負責制定,修訂時亦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XXX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經公司各部門會議討論通過後,報總經理審批後於XXX年X月X日始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搞好物流管理不僅是庫管員的責任,而是每位員工義不容辭的責任。爲進一步加強物流管理,爲生產、營銷等部門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特制定本規定。

一、所有物流人員要樹立正確的工作態度,養成勤奮、好學、吃苦耐勞的工作習慣,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嚴格執行本崗位《庫管員作業指導書》內容。

二、按規定做好原材料及其產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庫手續,正確開具出、入庫單,正確記賬並輸入ERP系統中,做到隨進、出,隨記賬,保證賬實相符。

三、熟練掌握各種物品、材料和產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稱、規格型號及其性能,並按規定擺放整齊,做到分類排放、數字準確、標識存放、帳實相符。

四、堅決拒絕手續不全的物品進出庫,對本公司待加工品的進、出也要按規定填寫出、入庫單,並有經手人簽字。對沒有出庫單和入庫單私自進出的將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需要外協加工的產品全部實行投標制,按照中標書中中標價格、數量填寫《出庫單》。未投標的新產品、應急產品一律由各廠區第一責任人簽發《工作派遣單》發貨。

總廠簽發人:

放架簽發人:

五、庫管員要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清點、對賬。公司將每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抽查對賬,每月月底進行清資調帳,發現因工作失誤造成賬實不符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覈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罰5元)。

六、庫管員要保管好有關單據,對因失誤丟失單據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覈分20分(每張單據開的不標準的罰5元),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金額給予賠償。

七、出入庫產汽稱做到跟ERP軟件名稱相符,發現一處不符的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覈分(每有一張單據名稱不符的`罰5元)。

八、外協加工單據每月月底前對完,到財務下帳。庫管員、財務結算員應出據證明,作爲外協加工戶投標資格的主要依據。由於庫管員、財務結算員原因造成外協加工戶對帳、財務下帳不及時的,每拖一日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覈分。

九、外協加工返修的產品出門的: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由檢查員出據《不合格痞置單》,工序流轉庫庫管員開據《出庫單》。已辦理入庫手續的應增加衝減入庫數手續。嚴禁白條出門。

十、產品退貨。三包人員將現場服務單附件到東廠辦理入庫,《入庫單》由東廠庫管員開據,一式四份:質量部、營銷部、財務部、留存各一份。三包人員以入庫單現場服務報告單作爲財務報銷差旅費附件。營銷部以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衝減本月銷售額。作爲三包人員出勤激的附件。質量部根據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拆卸、檢查退貨原因進行責任追究。退貨產品經檢查能夠回用的,由東廠庫管員開《出庫單》,總廠開《入庫單℃放到零件成品庫。沒有《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的,營銷部不得爲三包人員記出勤,分管領導不得簽字,財務出納不得報銷差旅費,違以上規定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覈分50分,並勒令改正。

十一、借用工具、量具等物資,一律用排碼號的單據開單,借用人、批准人應在單據上簽字,註明使用日期,到期由庫管員收回。外協戶借用收不回的由批准人代還。庫管員一月一清,落實不到責任人的自己賠償。

十二、廠區間工序產品流轉,一律辦理出入庫手續,沒手續的產品司機不得運輸,車間不得卸車入庫。當班庫管員、司機未嚴格執行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覈分10分。

十三、有關單據的要求:

1、原材料出入庫單。材料入庫時,經質檢員質量檢驗後,庫管員進行數量驗收,驗收合格後開具材料入庫單,經入庫人(送貨人)和庫管員簽字,一式三聯,一聯爲存根,一聯交入庫人結算用,一聯交財務部。

2、原材料出庫開具部門領料單,領料單由領用人和庫管員簽字,將數量(噸或千克)覈算出來。部門領料單一式四聯,一聯爲存根,一聯爲領料人,一聯交財務覈算成本用,一聯作爲《出門證》。

3、生產投料單(下料《工作令》),需要庫管員和工序加工人員簽字。進入工序加工過程(工序流轉庫)。

4、外加工出庫,用“外協領料單”,該單也要經過領料人和庫管員簽字,領料單填寫項目有:物料名稱、規格、單位、工序、數量。本單一式四聯,一聯爲存根,一聯爲外協戶,一聯爲門衛,四聯對賬。

5、外加工入庫單。本單由庫管員、質檢員、外協送貨人(入庫人)簽字。本單一式四聯同第4條。

6、加工流程單(工序加工單)由車間主任、質檢員及統計員分別簽字。一聯結算工資用,一聯統計員保存,一聯交操作者,操作者作爲覈對工資的依據。該單項目包括計劃、實領、廢品和完工情況。

7、成品出、入庫單,包括組裝、放架車間和東廠三個地方。出庫用銷售出庫單:一聯爲存根(白),二聯爲記賬聯(紅),三聯爲隨貨同行聯(藍、該聯經過客戶方簽字後交運費結算人),四聯爲車間主任(綠),五聯倉庫。

工具庫出入庫單同上。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一、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保障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均應設立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出勤記錄。考勤員應當堅持原則,逐日記載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支持、督促考勤員履行職責,並在考勤記錄上簽字,對考勤紀錄負責。各部門的考勤記錄,應於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條 凡全月出滿勤並經考覈完成本職工作的員工,享受當月本崗位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覈獎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員工崗位考覈制度》執行。

第五條 調入、新招員工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發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覈獎金。

第六條 法定節假日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七條 各崗位工作時間:

1、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財會人員、行政部文員、保安主管、綜合主管、維修管理員、綜合管理員:每天工作7小時,每週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長、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三班制),每週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監控員:每天工作7小時(三班制),每週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車輛管理員:

(1)地下車庫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2)路面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6.5小時,每週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邏員:每天工作10小時,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門衛值班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7、室外保潔員、室內保潔員:每天工作6.5小時(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務爲標準),每週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條 各部門相同工作崗位工作的起止時間應根據公司規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安排,並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三、關於請銷假的規定

第九條 病假:

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的,應及時向部門經理請假。病假超過三天的,須提供市屬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但事先請假的,按事假處理;無病假證明且事先不請假,或提供虛假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其基本工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病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覈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覈制度》有關規定執行。不論計扣結果如何,公司保證其病假期間的實際月收入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注:崗位滿月天數爲該崗位平均每月實際上班的天數,下同)。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執行。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報批手續。三天(含)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三天的經部門經理同意並報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超過七天(含)以上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覈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因事請假經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2、當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應沖銷後計算加班和事假天數。

3、員工需要處理私事的應儘量安排到假期中進行,確需請假的應用年休假衝抵事假天數,報批手續同事假。

4、員工請事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事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覈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覈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工傷假:

1、員工發生工傷,所在部門經理應立即向公司書面報告,員工本人應提供醫院診斷證明和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證明。

2、員工工傷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婚、喪假:

1、婚假假期三天,雙方符合晚婚條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親(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直系姻親(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親(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撫養關係的親屬)死亡,均給喪假三天。

4、員工請婚、喪假,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並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5、員工在規定的婚、喪假期內,其基本工資照發,其職務工資和考覈獎金的計扣按《考覈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超過規定的婚、喪假期,經請假同意的按事假規定處理,因病有醫院證明的按病假規定處理,既不事先請假又無醫院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 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

1、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的假期按國家和市裏有關規定執行。員工申請上述假期,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並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2、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員工申請產假及節育假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證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發。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覈獎金的計扣按《考覈制度》有關規定執行;非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工資、獎金待遇按病假規定處理。

4、女員工申請哺乳假須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5、女員工有不滿一週歲嬰兒未請哺乳假的,則每天可哺嬰二次,每次半小時;一胎雙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個嬰兒,每次可增加半小時。未請哺乳假的女員工,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覈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6、男員工申請護理假須提供醫院證明。護理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覈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覈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公假:

1、在工作時間內,因履行國家(社會)義務或參加領導上指定的會議(活動)的,可作爲公假處理。

2、員工公假期間,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覈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四、關於加班和調休的規定

第十五條 加班應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除公司統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門員工的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 加班原則上發給調休單進行調休。若發加班工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調休單原則上當年使用,當年用完。員工調休由部門經理統一併合理安排,部門經理調休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統一併合理安排。

五、關於勞動紀律的規定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遵守作息時間。每天上班應先到部門報到,如有特殊情況需直接外出聯繫工作或出差等,須及時報告。

第十九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應服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安排,按崗位職責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十條 凡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作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的;

2、請假不準,擅自不上班的;

3、請假期滿不到崗,又不按時辦理續假手續的;

4、不服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安排,擅離工作崗位的;

5、弄虛作假,騙取、塗改病假證明或其他證明的;

6、遲到、早退屢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管理責任

部門負責人爲本部門員工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員工工作時間內出勤、缺勤進行監督管理與確認,負責對員工假期申請進行如實批示,指定部門考勤對接人(通常爲部門通訊員)配合人力行政部進行本部門日常考勤管理,以及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合理處理。

出勤管理

員工需對工作時間出勤進行打卡記錄,無故缺失打卡記錄視同缺勤。

遲到早退定義

在上班時間開始後打卡的視爲遲到,在上班時間結束前打卡的視爲早退。

注:遲到不再設置5min緩衝時間。

缺勤負激勵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按缺勤時間折算扣除當日出勤工資,最小計算單位爲分鐘;遲到或早退達到30分鐘至3個小時視同曠工0。5天;遲到或早退超過3個小時視同曠工1天。

加班申請

各部門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內,因公司需要完成工作任務的,可提前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實施加班。

加班認定

員工加班須打卡上下班,認定加班時,須有審批通過的加班申請和加班記錄證明,二者同時具備才能認定加班。

加班調休

員工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最小計算〔〕單位爲0。5天。具體調休時間可視實際工作安排而定。員工當年加班產生的可調休天數,須在次年3月1日前調休完畢。

缺勤管理

1、曠工1天按2倍工作日出勤工資給予負激勵;

2、無故遲到或早退年度累計達5次或無故曠工年度累計達到1天的,取消當年所有晉升/調薪機會;

3、無故連續曠工達到3天或年度累計達5天的,認定爲嚴重違反公司。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爲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覈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爲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週一至週六

第一條、出勤

1、工作時間:8:00--12:00

14:00--18:00

20:00--22:00(正常加班)

第二條、打卡

1、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2、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3、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告訴考勤部,考勤人員會給予補籤

第三條、事由

1、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要公司主管批准及可,出差事假等超過3天的需經理批准。

2、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准。

第四條、遲到、早退和曠工

1、遲到早退線:上班8:15到達,下班5:45以前離開。

2、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爲曠工。

3、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爲準。

3.2加班管理

3.2.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後,爲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爲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爲公司總經理,否則爲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未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3.3有薪節假日

法定假日視情況執行。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係,爲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

3.3.4.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於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3.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覈總經理批准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7公司年假

公司爲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爲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