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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貿易合同多篇

公司貿易合同多篇

公司貿易合同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股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

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 元。

第三條 甲方保證

1、甲方爲本協議 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爲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

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爲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第四條 費用負擔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 方承擔。

第五條 盈虧分擔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爲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讓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貿易合同篇2

編號:

甲方: 乙方:

經濟類型:私營企業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郵遞區號: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 一 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試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終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終止勞動合同。如雙方要繼續保持勞動關係,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 二 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門店,擔任 崗位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應與乙方協商,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應服從甲方變更。

第 三 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萬菱匯b1105號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定時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 六 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

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 七 條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假等,甲方在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四. 勞動報酬

第 八 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 九 條 甲方應當自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計發給乙方工資。

工資採取下列( 1 )種形式發放:

1.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工資爲人民幣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爲不低於人民幣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按甲方確定並事先向乙方公佈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本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 十 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應當向乙方列明工資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第 十一 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技術水準,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及企業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工資水準。乙方的勞動報酬隨職務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五. 社會保險

第 十二 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 十三 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

第 十四 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 十五 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團體意外保險一份。

六. 勞動紀律

第 十六 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

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

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 十七 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委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 十八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第 十九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 二十 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離職,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辦理好離職手續)或店裏及時找到店員方可提前離職。否則按曠工處罰。乙方上崗,試用期四天,試用期沒有工資沒有提成。新營業員經錄用店長通過其個人表現和對店裏做出的業績原試用期三天對其工資和提成作以申報,並給予補發。

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和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

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同一疾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 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協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

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

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賠償金:

1、甲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費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3、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

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三十三條 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

招接收費,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

九、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 乙方於受僱期間,其所產生或創作之概念、發現、發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碼、系統分析及部署資料、系統底層架構、製作技術、著作等,均歸甲方所有,如爲著作,應以甲方爲著作人,相關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皆歸甲方自始擁有。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就前條各項權利須於國內外註冊、登記之必要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提出相關之證件、文書與作品說明等,以完成各項權利之登記、註冊之手續。

第三十八條 甲方各項著作,及各種相關之技術、產品、規格、經營策略及企劃與相關之經營資料、行銷企劃、客戶名單等之開發及撰擬,其尚未公開或具備營業上競爭優勢之營業祕密,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轉移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或爲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該營業祕密,並於乙方離職後二年內仍適用之。

第三十九條 營業祕密爲與甲方業務相關之各種口頭、書面表示有「機密」或雖未標示,但依甲方規章或一般商業習慣,應被視爲機密之物件、資訊,及乙方依約或法令對第

三人負有保密責任之第三人之營業祕密亦屬之。

第四十條 乙方應於簽訂《勞動合同》時即告知其在簽約之前所擁有或創作之各項發明、專利、著作,以及其對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應負之保密義務,於受僱期間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條之各項權利之產生或創作時,亦應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條 乙方同意受僱期間於職務上所爲之一切創作,均應承諾是由其自行創作,絕不抄襲或仿製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營業祕密與智慧財產權。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知識產權與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甲方得終止《勞動合同》,乙方

除應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資總額之二倍爲懲罰性違約金外(上開違約金總額低於人民幣十萬元時,以人民幣十萬元計)並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害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過失,並書面檢討達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權終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賠償。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蓋章) 鑑證員: (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貿易合同篇3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丙方對乙方合同義務進行擔保,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各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 工程建設所需的鋼材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注:合同簽訂後,甲方每一次送貨後,乙方未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再次發出書面的需貨通知,則該情況視爲乙方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即爲違約),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違約應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的要求賠償給甲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

二、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材,乙方每次需貨,應提前 天以傳真方式(傳真需加蓋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貨款價值,該傳真應經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在確認後安排車輛將該鋼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現場,運費及吊裝費由甲方承擔。注:若乙方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送貨,則送貨時間、地點、數量、單價、總金額以送貨單所列示的信息爲準,甲乙雙方對簽收的送貨單無爭議。

三、每批貨物的價格參照上海西本鋼鐵貿易發展有限公司的當天市場價格上浮 元/噸計算,並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爲結算依據。甲方所送鋼材數量全部按理論重量或 計算。

四、鋼材接收驗收方式:

1.鋼材交貨地點爲: 。

2.乙方授權本公司工作人員名字 ,身份證號碼 ,工作人員名字 ,身份證號碼 。負責收貨並代表乙方簽署收貨單(或送貨單),其簽收視爲乙方收貨且對貨款金額的確認,簽收時該工作人員應出示身份證並在相應單據上註明身份證號碼。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員收貨時,應由工作人員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或者由乙方能夠直接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或由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3.乙方收貨後應先檢測後使用,如未經檢測先使用則視爲合格。乙方收貨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在收穫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爲完全合格。經甲、乙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五日內換送合格鋼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乙方的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這期間總計鋼材用量爲 噸全由甲方供貨。

2. 甲方先期墊資 噸鋼材,以後每次送貨到場後當場支付該批貨款的 %,剩餘 %的貨款累計到滿 噸貨款時,則甲方爲乙方實際墊資了

噸貨款,該 噸鋼材款自合同簽訂日起滿 個月時即行全部支付;期間超出 噸的部分在貨到時即行支付各批次貨款,乙方應在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規定如數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權拒絕送貨並有權把未使用的鋼材運回(注:乙方應賠償此批全部鋼材來回運費及吊裝費)並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同時乙方應承擔應付鋼材款及墊資款日計千分之 的違約金;另甲方有權就乙方付款不符(違反本合同付款規定)的行爲單方解除合同。

3. 乙方應要求甲方在 年 月 日開始供應鋼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貨總量不少於 噸,若乙方需求數量不足合同數或乙方未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要求甲方供應鋼材,乙方應適當補償甲方由於墊資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補償給甲方以 噸鋼材墊資款(按送貨單確定的金額爲準)爲基數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四倍計算並支付給甲方作爲補償金。

六、甲、乙、丙三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支付全部所欠鋼材款並承擔全部鋼材欠款日計 %的違約金。

七、甲、乙、丙三方發生任何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處理。

八、丙方對乙方在本合同中應履行的所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墊資款、貨款及違約責任的承負進行擔保,擔保期限自債務產生之日起到債務履行期滿後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號: 帳號: 帳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貿易合同篇4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合 同 說 明

一、本合同中所稱“產品”係指由甲方生產並以***註冊商標銷售的商品。

二、本合同中所稱“地區”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區域。

三、有關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均爲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其特許經營權。

四、本合同中甲乙雙方在法律和財務上均爲各自獨立的法人或組織、個人,互相之間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本合同給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於給予特許經營的權利和權力.本合同不產生其他任何關係,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協議或法律關係約束。特別是,本合同並不構成委派乙方爲甲方的代理、代表、僱員或合夥人。

第二章 授 權 說 明

五、甲方特許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市__開設銷售點。銷售點由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承擔責任.銷售點區域範圍內(以下簡稱特許經營區域),銷售甲方生產的***品牌產品.特許銷售期間爲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特許銷售期滿前六十天,乙方可根據其銷售情況以書面形式提出續約的申請,甲方將根據乙方在上一年內銷售業績與專櫃發展數量決定是否與其續約。

六、未經甲方准許,乙方不得私自將特許經營權轉給第三方。違者將被追究違約責任,且轉讓無效,由此產生一切損失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七、在本協議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授予特許經營權的專賣店或專櫃出售非甲方生產或代理的產品。

第三章 經 營 場 ?

八、乙方應當提供具有合法使用權的獨立店鋪或商場營業區域,在甲方派人員考察符合經營該產品後,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提供場地使用證明的複印件.如因場地原因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提供之經營場地(包括專櫃面積)的實用面積,必須按甲方制定之標準執行.

十、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經營場地表示同意後,甲方將在15個工作日內提供設計效果圖和裝修方案,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施工費用概由乙方承擔,其有形財產的產權屬乙方。

十一、乙方必須在授權經營區域內,簽約後於____年____月___日前開設專賣店或專櫃,面積平方米。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二、乙方在經營期內不得銷售與***品牌無關的任何產品、不得做假帳、不得竄貨等。如違反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同時扣除乙方50%的貨品保證金。

第四章 經 營 人 員 及 培 訓

十三、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標準選擇錄用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店內員工數必須符合甲方公司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

十四、乙方開業前,應按甲方要求配備統一的電腦管理軟件,以實時向甲方傳達銷售情況,乙方按照市場流向建立客戶檔案,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

十五、甲方定期派人員對乙方的日常業務提供支持,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提出整改建議,對所有的改進建議,乙方要認真改進。

第五章 供 貨 條 件 及 管 理

十六、押金

爲確保品牌的聲譽及該品牌特許經營的銷售權,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品牌押金萬元整。本合同終止後十天內將押金退還乙方。

十七、乙方根據貨品吊牌價的**%(含稅)進行訂貨,新品首次發貨享受100%退換貨的權利,補貨買斷(包括所補款式的首次發貨的相同色碼貨品)。合同期間乙方承擔所有的經濟費用。對甲方提供的軟性歐式道具乙方以元/月的租金形式租用,甲方負責定期更換新式道具,甲方負責計劃每年***品牌的營銷方案。

十八、貨品價格

乙方經營過程中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價格,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打折或超過最高零售價進行銷售。乙方銷售必須根據甲方全國統一行爲(包括正常銷售與推廣特賣),如出現違反前述情形,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扣除乙方保證金.

十九、乙方收到委託甲方付運的貨物時,必須二人以上啓封並當場清點檢驗,若有差錯須於收到貨物的次日向甲方書面提出,短缺通知須有二人以上當事人簽名,並由特許商簽名或加蓋公章。如未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按發貨清單計算。

第六章 退 貨、換 貨

二十、乙方在每次收到貨品後的 7 天內提出退回次品,或純屬甲方產品質量出現問題而造成的退貨項目及數量,經甲方覈准後纔可進行退貨。

二十一、調貨指令由甲方發出,甲方進行調貨時,乙方必須完全配合。

二十二、乙方應保證返還的貨品完好無損,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品損壞、短少、遺失的,乙方應按該貨品吊牌價的30%向甲方賠償。

二十三、此章節詳細內容按甲方制定的退換貨規則執行。

第七章 營 銷 及 品 牌 推 廣

二十八、乙方在特許銷售及宣傳甲方的系列產品時,必須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和產品形象,同時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充分維護***註冊商標的權利。不得僞造、變造甲方所特許的品牌商品.如出現前述情形,乙方除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外,還應支付甲方年銷售總額的5%的賠償金。甲方可同時取消特許經營權。

二十九、乙方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的店堂廣告、櫥窗設計、招貼、宣傳品以及其它媒介上的商標,應當與甲方所提供的***標準商標式樣的漢字、文體、圖案相一致,不得擅自改變、扭曲,但可以同比例的放大或縮小。乙方超出甲方允許範圍的廣告宣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三十、甲方每年負責策劃一些大型的促銷活動,並通知乙方參加。

第八章 第 三 者 責 任

三十一、乙方將對因經營而對第三者造成的一切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及合同責任負責。

三十二、乙方同意賠償甲方因上述責任而可能遭致的任何損失。

三十三、乙方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者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合同的續約及終止

三十四、合同續約

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三十五、合同終止

1. 合同履行期屆滿。

2. 乙方由於自身原因連續七天或累計十五天中斷銷售商品時。

3. 簽署本合同後 15 天內,乙方仍沒有開店或未能按合同計劃內開店的。

4. 乙方經營中有違法行爲,損害了甲方的商業形象或商業信譽。

5. 法院、政府部門命令乙方停止營業。

6. 乙方向除本合同當事人外的他人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經營管理技術等任何書面資料。

7.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三十六、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標識及包裝,返還由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材料及未售商品。

第十一章 違 約 責 任

三十七、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10%—100%作爲違約金,違約金不足實際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餘額部分.

第十二章 合同爭議的處理及其它事宜

三十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解決。

三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對本合同的修改,可由雙方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四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公司貿易合同篇5

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xxxxxx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爲本協議指定行政區域內的代理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特許代理產品名稱

二、特許代理區域:

省 市 縣(區)

三、甲方向乙方供貨價格(附產品價格表)

四、甲方對乙方的銷量要求:

乙方首批進貨量爲 萬元,年銷售目標約定 萬元。乙方每季度至少從甲方購進產品 萬元,否則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並有權終止本協議。

五、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

(1)有核定市場零售價和指導乙方給覈定區域內下級代理商供貨價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違反市場規範或損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權益行爲的處置權利。

(3)有收集乙方市場調查、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工作總結的權力。

(4)指導促銷活動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會議的權利。

(5)有對乙方銷售業績和相關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考覈、處罰的權利。

2、甲方義務

(1)爲維護乙方區域代理權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區域內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權的產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及包裝,並按時發貨。

(3)負責提供乙方正常銷售所需的相關文件。

(4)每一個合作年度,乙方超額完成協議規定銷量總額要求時,甲方應給予乙方超額部分的獎勵。

(5)協助乙方對其銷售網絡進行終端包裝和維護。

3、乙方權利

(1)享有本協議規定區域內所代理產品的獨家代理權利及要求甲方對此權力進行保護的權利。

(2)享有甲方貨源緊俏時優先供貨的權利。

(3)享有所代理產品改進意見反饋和新產品開發進度的知情權。

4、乙方義務

(1)全權維護甲方及甲方產品知識產權的合法權益。

(2)負責本區域內甲方產品保護情況的調查和上報,協助甲方做好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3)不得在本協議代理的區域外銷售產品,不得更換甲方包裝、商標或用其他廠商的產品換上甲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出售。

(4)負責代理區域內的通路建設,保證銷售點具有以下條件:設在相對繁華區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檔次良好的商場,顯著位置,並素質較高的專櫃員。

(5)在甲方指導下,做好代理區域內的促銷活動和市場推廣工作。

(6)按甲方規定的市場指導零售價格制定代理區域內的零售價格,若價格上下幅度大於20%,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聯繫電話、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二個月內甲方無法按原聯繫方式聯繫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聯繫方式,本協議自行作廢。

六、定貨及運輸約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單後,應及時向乙方發出確認訂貨通知,並在收到乙方相應貨款後按乙方指定地點發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首批產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貨時轉爲貨款。

七、退換貨規定

乙方從甲方購貨後原則上不得要求退換貨,但若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因型號與訂貨單不符,乙方可自收貨日起15日內向甲方提出調換產品要求。但必須保證原產品完好、附件齊備、標籤和包裝不得損壞,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原則上由乙方負責。

2、乙方所需售後服務的材料應以月訂單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乙方執行第六條第(2)款之規定即自動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終止。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由xx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xxxx貿易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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