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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公司管理制度多篇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多篇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爲確保各類貨物在運轉、儲存與交貨等過程中達到適時、適質、適量且不會發生損失和劣化,使進出作業得以順暢進行,特制訂本規定,倉庫管理人員必須以貨物爲中心做好商品的驗收、出貨、盤點、保存等工作,並在相關單據資料上履行各自手續。

2.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經由本公司倉庫的所有物資及商品。

3.作業內容:

3.1倉庫規劃與標示:

3.1.1倉管人員應依貨物的品種、規格、體積、重量等適當規劃倉區,各倉區根據物品使用頻率、體積大小、安全庫存量、包裝方式、搬運工具及路線等,規劃適當儲存空間及倉位,並繪製《倉儲平面配置圖》標示於明顯易見之處;各倉位所存貨物分別以統一形式做明顯標示,以便於日常倉儲管理。

3.1.2倉庫存放物品原則上應定點定位,若倉位不足時,則可將下列各項物品合併存放同一料位,並以明顯標示區分,防止錯用、錯發。

(1)進出頻率低者。

(2)數量少者。

(3)容易分辨、分開者。

3.1.3庫存物品應視需要做相應包裝,避免碰撞、磨擦壎壞或髒污表面。

3.1.4體積小、重量輕之物品,原則上存放於較上層倉位,較重者存放於下層,體積龐大者則放置於地面固定區域內,貨物存放和碼垛應整齊,之間還應保持適當間隔,以安全第一、進出方便、節約庫容爲原則。

3.1.5倉管人員應經常檢查物品是否受潮、損壞變質,隨時保持堪用狀況。

3.1.6倉庫應設置一般度量衡器具,供常規收發及檢驗使用。

3.1.7倉管人員在物品進出作業中,應確實審覈各項異動單據無誤後,方可辦理進出作業,並應當日完成進出帳目登錄,以維持最新的庫存數據。

3.1.8倉管人員應經常抽點實物庫存,發現帳、物差異時,應即及時查明不符原因,以符合帳物一致要求。

3.2倉儲安全:

3.2.1倉儲區域應設置適當消防及防盜等安全防護措施。

3.2.2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險性物品應隔離保管。

3.2.3存放過久會變質的物品,應注意保存期限,超出保存期限之物品,使用或出貨前應先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或出貨。

3.2.4倉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各類物品,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致損失時,應即制定處理對策,呈報並依公司覈示結果相應處理。

3.2.5業務部門應根據以往銷售狀況及客戶訂單狀況配合倉庫制定出常用貨品的安全庫存量,倉管人員應保證名錄所列貨品保持在安全庫存數以上,在庫存低於安全庫存時應及時通知採購人員適時、適量採購。

貿易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二

爲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內抓管理,外樹品牌,形成高效、規範的工作方式,制定本章程,望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一、接待規範

凡有來賓,公司人員都要熱情接待,笑臉相迎,並用“您好”、“請坐”等禮貌用語接待,待客人就座後,要倒茶倒水。來客臨別時,要用“慢走”、“再見”等禮貌用語送行。客人與公司人員談話中間,無關人員不得吵鬧或隨便插話。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總經理室和財務室。

二、電話制度

1、凡接電話者,接機首先說“您好!這裏是xx貿易有限公司”。

2、除工作需要外,公司人員不得隨便使用公司電話聊天。

3、工作和業務需要外,公司人員不得隨意撥打長途電話,若有違例者,從工資扣除所打電話費的三倍。

4、若有來電被叫者不在公司,要做好來電記錄,包括來客姓名、電話、有何事等。

三、衛生制度

公司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衣着整齊、端莊,辦公用品要擺放整齊,不得隨便亂丟亂放,隨地丟棄雜物。

四、請假制度

1、公司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隨便離崗或脫崗,不得遲到或早退,違反一次警告,違反兩次扣除工資10元,以此遞增。

2、公司人員一般不準請事假。若有特殊情況,可寫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請假,並扣除請假天數的工資。

五、財務制度

1、業務部門支付各類款項時要填寫資金審批表,並提供相應的付款依據,經主管會計、公司領導審覈簽字後,出納方可辦理付款。

2、各項費用的報銷要填寫相應的報銷審批單。報銷審批單必須以真實、合法的原始發票爲依據,原始發票不得塗改、僞造。財務人員應加強費用報銷的審覈工作,對不符合規定和越權審批的,一律不予報銷。若有違反者,扣除相應報銷款項和當月工資。

六、派車制度

1、公司汽車由領導統一安排,未經許可,不得隨便借車、出車。

2、公司汽車誰開車誰負責,若有不必要的磕碰或損壞,由開車人負全部責任。

3、汽車要定時保養檢測,開車人要不斷地檢查車的機油、剎車等部件,遇有情況要及時排除或彙報。

七、人事異動

1、凡新招聘的員工,在辦理入職時需攜帶: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學歷正本、健康證明、2寸白底彩色照片兩張、工資卡一張等。

2、員工入職後的一個月內,單位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相關社保手續。

3、試用期員工要辭職的,需提前3天提出申請,正式員工需要辭職的,需提前30天提出申請。

4、員工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辭退條件的,公司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補償金。

八、工資制度

1、員工每月的工資定於下個月的xx日發放。

2、員工工資通過委託xx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人員分工

第一條、組織機構

組長:伏成(企業法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伏仕蓮

成員:伏成、秦詠梅、伏仕蓮、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

第二條、職責分工

(1)組長爲企業法人,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單位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爲本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的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督促公司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員工按公司規定的食品質量安全制度執行;

(3)公司內凡是直接接觸產品的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是食品安全的執行人員,對各自環節負直接責任,並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職責,保障所經營的食品安全衛生;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三條、公司爲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的健康檢查,員工患病及時建檔,並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採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條、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櫃停止銷售,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第一條、爲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積極參與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採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諮詢投訴,完善售後服務措施,努力爲所有消費者服務。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下列食品爲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僞造產地,僞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僞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僞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爲是該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市場。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的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並建立銷貨臺帳。

第三條、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第四條、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等情況。

第五條、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七條、消費者有要求的,本經營單位在出售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八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應當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一)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三)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四)其他需要登記備註的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第一條、爲了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及事故進一步擴大,保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落實食品安全環節的事故責任,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主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人員的搶救、就醫工作,並做好醫藥費的安排工作;

第三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企業法人應立即領導企業員工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問題產品的銷售;

第四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全員努力,實行問題產品的召回制度,並通知各問題產品銷售渠道,最大範圍內防止事故擴大。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第五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並做好事故賠償工作;

第六條、事故處理後,公司應進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內部的問題,全員樹立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完善產品採購、生產、包裝、銷售各環節責任機制,爲下一輪經營做好準備;

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第一條、爲規範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經營單位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准入,是指本經營單位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範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係,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經營單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條、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簽訂購銷合同,並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六條、與本經營單位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的食品,可簡化准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經營單位。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人員分工

第一條、組織機構

組長:伏成(企業法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伏仕蓮

成員:伏成、秦詠梅、伏仕蓮、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

第二條、職責分工

(1)組長爲企業法人,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單位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爲本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的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督促公司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員工按公司規定的食品質量安全制度執行;

(3)公司內凡是直接接觸產品的'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是食品安全的執行人員,對各自環節負直接責任,並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職責,保障所經營的食品安全衛生;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三條、公司爲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的健康檢查,員工患病及時建檔,並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採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條、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櫃停止銷售,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第一條、爲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積極參與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採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諮詢投訴,完善售後服務措施,努力爲所有消費者服務。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下列食品爲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僞造產地,僞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僞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僞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爲是該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市場。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的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並建立銷貨臺帳。

第三條、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第四條、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等情況。

第五條、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七條、消費者有要求的,本經營單位在出售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八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應當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一)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三)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四)其他需要登記備註的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第一條、爲了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及事故進一步擴大,保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落實食品安全環節的事故責任,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主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人員的搶救、就醫工作,並做好醫藥費的安排工作;

第三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企業法人應立即領導企業員工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問題產品的銷售;

第四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全員努力,實行問題產品的召回制度,並通知各問題產品銷售渠道,最大範圍內防止事故擴大。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第五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並做好事故賠償工作;

第六條、事故處理後,公司應進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內部的問題,全員樹立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完善產品採購、生產、包裝、銷售各環節責任機制,爲下一輪經營做好準備;

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第一條、爲規範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經營單位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准入,是指本經營單位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範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係,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經營單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條、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簽訂購銷合同,並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六條、與本經營單位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的食品,可簡化准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經營單位。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說明

企業管理制度大體上可以分爲規章制度和責任。規章制度側重於工作內容、範圍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細則、行政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側重於規範責任、職權和利益的界限及其關係。本文就管理細則、生產經營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部門經濟責任制度、管理者經濟責任制度及其文本格式分別加以說明,可直接修改使用。

目錄

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行政管理篇

1、印章管理辦法

2、檔案管理辦法

3、文件收發規定

4、文印室管理規定

5、電腦管理規定

6、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7、電話使用規定

8、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9、摩托車使用管理規定

10、宿舍管理規定

二、安全保衛、紀檢檢查篇

1、事故應急預案

2、紀檢處分條例

3、治安保衛工作細則

4、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三、法律系統篇

1、合同管理辦法

2、招投標管理辦法

四、財務管理篇

1、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2、會計覈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3、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4、工資及獎金

5、稅收及利潤分配

6、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7、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五、銷售及售後篇

1、總則

2、市場預測

3、新產品定價管理辦法

4、現有產品調價管理辦法

5、經營決策

6、產銷平衡及簽訂合同

7、編制產品發運計劃,組織回籠資金

8、建立產品銷售信息反饋制度

9、售後質量索賠管理辦法

六、企業質量管理篇

1、質量信息管理

2、質量審覈

3、產品質量檔案及原始記錄管理

七、人事篇

1、考勤

2、保密工作

3、獎懲a)總則b)獎勵c)處罰

八、崗位職責

公司各部門管理制度(銷售、採購、財務)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爲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商品的調配功能,規範公司倉庫的商品管理程序,促進本公司倉庫的`各項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帳

所有商品應按每一品種規格設置商品明細賬,所有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批號、有效期及存放區域均應在明細分類賬上作詳細的記錄。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及順序編號必須互相統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失效品、報廢品、試用品等應分別建賬反映。

二、入庫

商品進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訂貨單、送貨單辦理入庫手續,根據實物填寫入庫單,入庫單應詳細登記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批號、有效期、經手人,並根據入庫單登記材料明細賬和存貨卡。入庫單一式三份,倉庫一份、供應部門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財務結算時與發票一同交財務)。

三、出庫

根據開具的各賣場送貨單發放商品,出庫單應登記編碼、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批號、有效期、單位蓋章及送貨人、收貨單位及經手人、庫管,根據送貨單逐日逐筆登記商品明細賬。送貨人應在當日內把賣場簽收的回單交給財務,若有特殊情況可在第2天交回,若未按時交回,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出庫單一式四份,倉庫一份,賣場二份(一份賣場存根、一份結賬時與財務覈對),一份交財務。

四、必須嚴格倉庫管理規程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必須及時登記入賬,做到日清日結,確保商品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每日工作結束,應將當日發生的入庫單、領料單交財務部門

五、原則上按先進先出法發放商品。

六、盤存

每月中旬定期盤點(總庫和賣場)。盤點包括存貨數量和質量的檢查。庫存商品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存在質量上的問題需處理的,應及時的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彙報,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覈批准後纔可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

七、倉管員工作職責

1、準確地做好商品進出倉庫的賬務工作。

2、嚴格按照商品的驗收要求做好商品驗收工作。

3、不合訂購要求的商品堅決不予驗收。

4、認真做好倉庫月報、季報和年度報表。

5、認真做好倉庫商品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6、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範(做到防火、防盜、防潮)及衛生工作。

7、認真做好倉庫發貨工作,堅持發貨原則:先進倉的貨先發。

8、認真做好退貨工作。退貨原則:確認報廢、過期的商品要求及時通知採購員退回供貨商並報財務;賣場退回的商品及時回收倉庫保管。

9、認真做好各賣場的銷售監控工作,避免商品丟失。

10、有責任提出倉庫管理的合理建議。

11、認真配合各分銷商或賣場做好各類商品的收發及調貨工作。

貿易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七

第一部分概述

一、手冊適用範圍爲在公司任職的所有員工,包括:公司負責人(公司股東在公司擔任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資深員工(與公司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普通員工與公司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即可升爲資深員工,資深員工合同期滿並在公司任職8年以上者,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可以給與一定股份獎勵,並享受公司負責人待遇。

二、制度範圍:包括公司綜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業務管理制度。

三、該制度爲作爲公司各項管理的最終依據,公司所有員工必須以該管理制度作爲在公司職務行爲的準則,並接受違反該制度所規定的處罰;

四、本制度從20xx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部分綜合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爲7.5小時。國家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統一安排作息時間。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爲工作時間12:30-13:30爲午餐休息時間

員工每天早上到達辦公室後,自覺打掃辦公室衛生。

二、考勤

1、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目前實行打卡上下班制度。

2、遲到、早退、曠工

無故遲到超過三十分鐘者,扣發半天工資;無故早退者,扣發當天工資;無故曠工者,扣發當天雙倍工資。

3、請假

(1)病假

員工病假須致電公司負責人或者其他同事及時請假,請假超過一天的儘可能提供醫院證明,每月病假不超過3天者當月工資照常發放。

(2)事假:緊急突發事件可由員工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公司負責人批准事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休假

公司負責人和資深員工每年享有帶薪休假15天,普通員工享有帶薪休假xx天。休假日不扣除工資,請事假可以使用帶薪休假代替。

5、家庭不在北京市的員工每年可以享有探親假期,刨除路途時間計算(公司負責人與資深員工xx天,普通員工5天);公司負責人、資深員工每年可以探家兩次,普通員工可以探家一次,由公司報銷往返交通費用(以家屬赴京探望代替回家探親的,仍然可以享有探親假期並報銷一個人往返交通費用)。員工探家乘坐何種交通工具由公司負責人確定。

6、婚假、產假和探親假遵照國家的規定,由負責人批准。

7、公司統一組織在國內和出境等旅遊活動,不佔用員工帶薪休假天數。

8、員工請假和休假原則上都要以不影響公司工作爲前提,休假人員必須做好業務交代並得到公司負責人批准方可休假。

三、錄用和離職

1、錄用:

公司錄用人員以任人唯賢、唯纔是舉爲方針,以公開、公平、公正爲原則,通過推薦和公開招聘等方式錄用員工,並以本公司各職位之任用資格和適應職位要求爲準。新進員工需要有三個月的試用期。員工進入公司需要向公司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以及相關獎勵證書等等,並填寫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隨同相關證件的複印件一起在公司建立工作檔案並存檔。

2、任職及相關待遇:

員工轉正以後每年簽訂勞動用工合同,並開始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手續;員工經公司負責人研究認爲能力和各項表現達到公司期望的要求,本人有意願與公司共同發展者,公司可與之簽訂3年以上長期勞動用工合同,並授予公司相關管理崗位職務,各項待遇按照公司資深員工對待;資深員工對公司有重大貢獻並且有意願繼續長期爲公司服務者,公司經董事會研究,可授予該員工一定公司股份作爲獎勵,相應授予公司總經理助理等高級管理職務,各項待遇按照公司負責人對待執行。

公司負責人、資深員工、普通員工的待遇差別主要體現在年終獎金和假期和出差的待遇上,作爲公司員工級別提升的動力;

公司員工職務晉升序列分爲辦事員(基礎月薪x000元起)、主管(基礎月薪x000元起)、經理(基礎月薪x000元起)、高級經理(基礎月薪x000元起)、總經理助理(基礎月薪x000元起),該職務晉升不受員工級別限制,完全按照工作職務劃分。不同職務的基礎月薪作爲參考,相關業務人員可以另行與公司商定其工作待遇,公司確定以後記錄在檔並按照確定的工作待遇執行。

3、辭職、辭退

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以上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書》,經公司負責人批准。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公司負責人必須瞭解清楚辭職原因,批准後要安排好員工工作交接和社保手續的轉移。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員工離職前必須和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並遵照協議離職後不得動用任何公司的客戶關係和資源爲自己或者其他公司服務,違者公司將按照離職協議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辭退員工時,應有充分理由,包括危害公司業務和資金財物安全;在公司內部造成員工不團結;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等原因,由公司列出事實並將相關決定並通知被辭退員工,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辦理離職手續。

四、公司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員工行爲準則

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公司要求員工上班期間必須儀態端正大方,服裝整齊清潔,語言規範,文明禮貌;

3、自覺維護辦公環境的整潔、美觀,不準隨地亂扔紙屑雜物,桌面上物品擺放整齊,無與辦公無關用品,無食物;

4、在工作時間內不準擅自離崗;

5、在工作時間內不允許長時間佔用公司電話,不得使用公司電話閒聊;

6、工作時間內,不允許使用公司設備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操作(包括遊戲娛樂、股票等等);

7、工作時間內,除因客戶接待外,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

8、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命令,除做好本職工作外,如遇其他同事工作繁忙,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協助配合,不得藉故推辭;

9、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並認真執行;

10、除公事外,任何人員不得使用公司名義做其他用途,濫用公司名義可視作欺詐行爲,公司有權提起法律訴訟,並保留索賠權利;

違反以上行爲規範,公司員工應該相互提醒,及時改正;如果再犯,可以由公司負責人決定給予一定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需要賠償,責任重大的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車輛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每月按照實際發生費用實報實銷。

2、公司員工私人所有車輛,如需要進行公用,可以由車輛所有者申請報銷公用部分費用。

(三)、出差制度

1、員工爲公司業務和公司項目等原因需要長短期赴國內、外出差的,由公司負責人批准;公司負責人出差,相互知會後批准。

2、員工出差期間費用執行差旅費用標準,按照不同地區分別計算,所有支出需要儘可能取得費用發票入賬。出差期間需要宴請以及購買必需禮品等物品的需要公司負責人批准單獨報銷;

3、員工出差乘坐何種交通工具,由公司負責人確定批准;

4、公司員工長期出差補助天數,按照每月30天計算。

5、在國外辦事處工作的員工,統一住宿、統一就餐和統一使用通訊工具及交通工具的,不適用國外出差標準限制,國外出差的補助費用返回後在國內統一報銷領取。出差費標準:

貿易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八

爲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內抓管理,外樹品牌,形成高效、規範的工作習慣,制定本章程。

一、接待制度

凡有來賓,公司人員都要熱情接待,笑臉相迎,並用“您好”、“請坐”等禮貌用語接待,待客人就座後,要倒茶倒水。來客臨別時,要用“慢走”、“再見”等禮貌用語送行。客人與公司人員談話中間,無關人員不得吵鬧或隨便插話。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總經理室和財務室。

二、電話制度

1、凡接電話者,接機首先說“您好!成德順”。

2、除工作需要外,公司人員不得隨便使用公司電話聊天。

3、工作和業務需要外,公司人員不得隨意撥打長途電話,若有違例者,從工資扣除所打電話費的三倍。

4、若有來電被叫者不在公司,要做好來電記錄,包括來客姓名、電話、有何事等。

三、衛生制度

公司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衣着整齊、端莊,辦公用品要擺放整齊,不得隨便亂丟亂放,隨地丟棄雜物。

四、請假制度

1、公司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隨便離崗或脫崗,不得遲到或早退,違反一次警告,違反兩次扣除工資10元,連續三次扣除半月工資。

2、公司人員一般不準請事假。若有特殊情況,可寫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請假,並扣除請假天數的工資。

五、財務制度

公司人員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1、業務部門支付各類款項時要填寫資金審批表,並提供相應的付款依據,經主管會計、公司領導審覈簽字後,出納方可辦理付款。

2、各項費用的報銷要填寫相應的報銷審批單。報銷審批單必須以真實、合法的原始發票爲依據,原始發票不得塗改、僞造。財務人員應加強費用報銷的審覈工作,對不符合規定和越權審批的,一律不予報銷。若有違反者,扣除相應報銷款項和當月工資。

六、派車制度

1、公司汽車由領導統一安排,未經許可,不得隨便借車、出車。

2、公司汽車誰開車誰負責,若有不必要的磕碰或損壞,由開車人負全部責任。

3、汽車要定時保養檢測,開車人要不斷地檢查車的機油、剎車等部件,遇有情況要及時排除或彙報。

七、本制度由太原市成德順貿易有限公司制定並負責解釋,本制度自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九

一、員工工作準則

1、準時上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公司決定和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積極獻計獻策,推動公司的發展。

3、樹立團隊觀念,講究集體協作;積極溝通,相互學習;避免猜忌,抵制是非,營造融洽和諧的工作氛圍。

4、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5、不得利用內部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脫崗。(違反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除50元)

7、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客戶的合作。

9、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10、精益求精,不斷提高工作績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12、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爲私。

13、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

二、員工行爲標準

1、工作時間應注意個人儀表儀態,着裝整潔明快、不着奇裝異服、不穿拖鞋。

2、辦公區域,不得喧譁、嘻鬧。

3、早晨上班遇領導或同事應相互問候。

4、同事之間互相尊重,對領導用“職務稱”,對同事用“姓氏稱”或“姓名稱”。

5、接聽電話應用普通話說,切忌大聲、生硬或用方言應答。通話語言簡明、不聊天或說與工作無關的事。

6、愛護、節約辦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後歸回原位。

7、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因公外出時向部門領導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時間等;接待來訪、業務洽談應在接待室或會客區內進行。

8、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辦公區域進食、聊天、高聲喧譁。

9、未經許可不得隨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資料等。

10、樹立與加強保密意識,嚴格尊守各項規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

1、本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8小時爲標準。

2、春夏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秋冬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遲到、早退:

1上班5分鐘以後到達,視爲遲到,下班5分鐘以前離開,視爲早退。

2、以月爲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4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6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獎金、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請假:

1、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繫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3、部門主管請假,須經董事長批准,報行政部備案。

4、員工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就返崗。

5、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並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的休假,稱爲事假。

6、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在早晨八點三十分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7、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8、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9、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1天,當月全勤不予記發,另扣發當天三倍工資。

四、辭職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寫明真實辭職原因,填好後交主管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然後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的批准意見,通知申請人。

4、申請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續辦理清單》和《工作交接清單》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5、行政部憑《手續辦理清單》、《工作交接清單》和考勤記錄予辭職者計算工資呈總經理審批。

6、財務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在發薪日予辭職者結算工資。

7、對無視公司規定,不辦任何手續就擅離職守,或辭職要求未獲批准就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爲違反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公司扣發

一個月工資,同時必須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各種損失。公司可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護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會公佈其行爲。對情節特別惡劣者,公司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五、附則

本條例由頒佈之日起生效。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

倉庫管理工作是公司貨品流通到中轉站的調度運作,是公司各部門工作能協調一致的重要環接之一,爲使本公司的倉管工作有條不紊,做到踏實、準確、快捷,特制訂本倉管制度:

一、健全發貨手續,見單發貨,發貨時倉管員做到一看(看清楚發貨單的內容和貨品標籤,對號發貨);二數(數清貨品數量);三覈對(上車後再覈對放行)。

二、要求倉管員熟記庫內貨品種類,發貨做到準確、快捷,操作熟練。

三、做好貨品出入登記工作,記錄每批貨的入庫數量和入庫時間,做到先進先出。登記每批貨每次的出庫數量,做到每批貨的進出數量平衡。

四、當日貨單當日做帳,及時統計銷售額和庫存數,爲經理決策 提供準確數據。

五、保持庫內清潔衛生,做到貨品擺放整潔。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盜工作。做到離庫先鎖門;任何人

不準帶包進倉庫;不得在倉庫內接待與工作無關人員;鑰匙不離身,不得讓別人攜帶,每次都要親自開門。

七、不準在倉庫內吸菸或帶其它火種進庫。

八、倉管員掌握着公司的銷售數據各種貨品價格,不能隨便與人談論,以免泄露公司的商業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