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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競聘或述職相關事宜的實施細則

2022年競聘或述職相關事宜的實施細則

2022年競聘或述職相關事宜的實施細則

2022年競聘工作即將進入現場競聘階段,爲更好落實本項工作,保障競聘工作有序、順暢開展,特安排如下:

一、競聘具體時間、順序

(一)2021年12月15日-16日,競聘崗位進行現場競聘,按照財務中心財務經理、銷售中心副總經理、銷售中心總經理、集團副總裁順序進行;職能中心崗位述職,按照中心總經理、中心副總經理及部門經理順序進行。

(二)2021年12月18日-19日,銷售條線述職,按照先銷售中心部門經理後督導部地區總經理順序進行。

二、公示期調整

公示期統一調整爲2天。

說明:爲確保員工代表隊伍的公平性,員工代表由活動考評組織臨時選定,並於競聘前通知。評審團成員需全程參與需評審崗位的現場競聘。

三、現場競聘述職流程和要求

(一)競聘者或述職者進行現場演講

(二)評審團提問,同一演講者問題不得超過3個,其中督導地區總經理至少提問1個;

(三)評委進行現場提問;

(四)評委進行打分,評審團進行投票,打分和投票均不記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同一人競聘與述職分別進行,時間各爲15分鐘;

(二)各中心總經理做好本中心人員競聘組織工作事宜,確保競聘順暢;

(三)地區總經理在競聘環節可線上視頻參與,督導管理部做好相關落實工作,保障競聘順暢。

綜合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