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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回填專項施工方案多篇

土方回填專項施工方案多篇

土方回填專項施工方案 篇一

一、編制依據:

1、結構施工圖紙;

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爲南縣洞庭華天綜合樓,建設地點位於南縣興盛東路商業街B地塊,總建築面積28960 m2,地下主體一層;地上主體十七層, 1-4層爲商業用房,5-17層爲賓館;地下層設電梯機房、水箱間及鍋爐房等;建築高度爲61.1m,建築結構形式爲框架剪力牆結構,抗震設防烈度爲6度,耐火等級爲一級。本工程地下層層高爲3.9m;一層層高爲6.900m;二~四層層高爲4.20m;五~十七層層高均爲3.20m;屋頂層:屋頂層高3.40m,屋面構架層高6.60m。南縣洞庭華天綜合樓樑最大跨度爲10.10 m,樑截面最大高度爲1300×2500,1200×2000;樓板最大厚度180㎜厚。抗震設防烈度爲6度,耐火等級爲一級,工程設計建築耐久年限爲50年。

三、施工組織:

本工程基礎爲樁基承臺基礎,基礎埋深-5.500m、工程±0.000相當的絕對標高爲61.1m。根據現場情況,擬採用反剷式挖土機進行整體開挖,開挖時由東向西進行施工開挖,開挖長度及寬度爲基礎承臺邊向外1m,坡比爲1:0.3,以便做排水明溝和埋設軸線龍門樁。如有特殊情況再加大放坡。根據設計基底標高以及施工範圍內的土方平衡嚴格控制其土方的超挖與少挖,把基礎回填的土方堆放場地內,其餘多的土方採用泥頭車外運出去。爲方便施工,我施工方將這部分進行大開挖至-5.4m後再按龍門樁定位軸線進行承臺,基礎的基槽開挖。在基槽開挖期間,測量人員密切配合,隨時施測基坑邊線及基底標高,確保土方到位和不超挖,預留20cm待人工清理,防止挖機撞擊管樁與擾動基底持力層。在深基坑旁挖設集水井,井內集水用泥漿泵抽至周圍排水溝。在基坑四周用紅白花鋼管扎欄杆一圈做安全圍護,以防行人跌入坑內,基礎工程施工期間,扎路架供人員上下作業。大開挖土方6天完成,基坑基槽5天完成。基坑排水採用明溝排水、集水坑積水、潛水泵抽水,保證基坑底部無明水,以防基坑被水浸泡。

挖土機開挖至樁頂面設計標高,向上20cm處後,人工開挖餘土,開挖的土方就近堆放於基坑內的空地,以便於以後的基坑回填。多餘的土方採用泥頭車外運出去。

機械開挖時,人工跟進清理基坑底及邊坡、開挖排水溝。

基坑開挖後,安排專人負責排水。

四、施工要點:

1、機械挖土前先繪製詳細的土方開挖圖,規定開挖路線、順序、範圍、排水溝、集水井位置及流向、棄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亂,造成超挖、亂挖、應儘可能的使機械多挖,減少人工挖方。

2、機械開挖土方時設有專人負責指揮,嚴格控制挖土標高,因該建築物是由樁承載;機械開挖深度控制在距樁頂100mm處,不得超挖。待樁施工結束在由人工清土地。人工清土應與機械挖土同時進行,以便利用挖土機將清理出的土方清出基坑,減少人工清工的工作量。

3、測量人員必須在坑底設置標高控制樁,以控制坑底標高,防止超挖。清土時坑底標高控制樁採用短木方,要求每隔2m×2m設置一個標高控制樁。同時要求測量人員及時將邊軸線放出,以便清土人員開挖排水溝、集水井。

4、人工清土時,必須根據測量人員所測的標高控制線,拉線清土找平。第一步,可用尖頭鍬將餘土清至基坑設計標高向上2~5cm左右,第二步清土時,必須保證基坑內無明水,且清土必須採用平口鍬進行,保證坑地平整、標高準確,且不得擾動基層土。嚴禁在基坑內採用手推車運土。

5、基坑採取明溝排水,集水井集水,真空泵排出基坑外,確保坑底無明水,以防地下水和雨水浸泡,保證土方工程的質量。基坑內四周設300×300排水溝,採用多孔磚側向砌築,孔口便於基坑內的積水流入排水溝。基礎墊層部位縱橫方向每隔6~8m設置200×250~400(深)排水暗溝,內填40-70mm石子。開挖排水溝必須拉線進行,確保橫平豎直、整齊美觀。集水井磚砌,深度爲基坑底向下1m,直徑600~800mm。基坑表面的積水通過排水暗溝流入周邊排水明溝,再由明溝流入集水井,通過潛水泵或污水泵排出基坑外。

6、爲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的需要,可在距離基坑邊1.5m處設擋水溝,溝通截面尺寸300mm×300mm,採用紅磚砌築,坡度1‰~2‰,表面採用1:3水泥砂漿抹光。

7、基坑挖土期間,應收聽天氣預報,一旦出現雨水天氣,應將基坑底部及邊坡及時用塑料薄膜或彩條布覆蓋,以防坑底土層及邊坡被雨水侵蝕,影響工程施工質量或造成邊坡失穩。

8、當基坑底部有軟弱土層時,應及時請監理到現場確認,並採用人工開挖,並及時辦理簽證。超挖部位根據設計要求作如下處理:

用砂石回填至基礎底標高,砂石墊層頂面寬度超出基礎邊300,每落深500,砂石墊層寬度底面增加300。

五、質量要求

1、認真控制土方的開挖深度,確保基底標高的準確,嚴防基底土層被擾動。人工清土時必須分層進行,嚴防超挖,一旦基底土層被擾動,應及時彙報,必須將擾動的土方清出,請監理驗收後,採用級配砂石回填至設計標高。

2、土方工程質量標準:

(a)保證項目

基坑基底的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嚴禁擾動,地基處理符合設計要求。

(b)允許偏差項目及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標 高 +0 、-50 用水準儀檢查

2 長、寬度(由設計中心向兩邊量) -0 尺量檢查

3、成品保護

(a)開挖時應注意保護定位樁、軸線樁、水準基樁、防止被挖土和運土機械設備碰撞或行駛破壞。

(b)基坑四周應設排水溝、集水井、以防雨水浸泡基坑。

(c)夜間施工應設足夠的照明,並有專人負責指揮,防止地基超挖。

(d)基坑內排水溝、集水井中的積水應及時排出基坑。

(e)基坑開挖後,應及時澆築素混凝土墊層,避免暴露時間過長而被雨水、地下水浸泡,影響坑底持力層的土質。未能澆築混凝土的基坑底土層,在雨天應及時採用彩條布或塑料薄膜覆蓋,防止被雨水浸泡。

六、安全措施:

1、機械施工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場地內。挖土機工作回轉半徑範圍內不得站人或進行其它作業,卸土時應待運土汽車停穩後進行,不得將剷鬥從運輸汽車駕駛室頂部越過,裝土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2、挖土機操作和汽車裝土行駛要聽從現場指揮,所有車輛必須嚴格按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防止撞車。

3、夜間作業,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充足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和護欄。

4、雨期施工,運輸機械和行駛道路應採取防滑措施,以保證行車安全。

5、基坑開挖時四周的圍護要及時跟上,不要留有安全上的隱患。

土方回填專項施工方案 篇二

一、概述

根據本標段招標文件及圖紙,確定土方明挖範圍如下:包括準備工作、場地清理、施工期排水、清淤、永久及臨時建築物土方明挖等。

0+000~1+630段採用長臂挖掘機清淤,人工配合,利用施工機械直接將淤泥裝車運走。

1+6300~2+518段採用人工配合機械施工方法,場外購買含水量較低的幹素土,按照比例1:1與河道淤泥機械摻和,以便機械裝運外棄。車輛沿馬道分支運行,外棄淤泥。

二、工藝流程

1、程序安排原則

(1)根據工程地形、地質特點及招標文件、圖紙要求安排施工程序。力求安排合理,確保工程保質、保量,按照期實現。

(2)開挖前,需對原始地貌進行復測,並報送監理工程師簽證;同時根據設計圖紙要求,完成開挖區周邊截水溝等排水工程的施工。

(3)開挖到砂礫料時,進行地形複測,以確定土層和砂礫料層的分界線,並報送監理工程師簽證。

2、工藝流程

準備工作→地表及可預見的地下物拆除→場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開挖運輸→基槽平整→完工驗收前的維護→質量檢查與驗收

三、準備工作

1、設置臨時水準點。在建築物附近設置必須數量的臨時水準點,並同固定水準點連線,構成完整的水準導線。水準點設置在不受施工影響的堅實地面或構築物上,以便於施工時對管線標高進行控制,注意保護標點和作好記錄。

2、左右側上開口線、場內道路線、堆土區等控制線的確定。根據招標文件和圖紙,施工測量人員用白灰及木樁定出左右側上開口線、場內道路線、堆土區、施工導流等控制線,爲土方開挖、補充勘查、拆遷等工作做準備。

3、補充勘查

工程在正式開挖之前,施工人員對擬定開挖(包括施工道路和堆土區)範圍內地下管道、線纜、地下標誌點及其他構築物進行探測,並根據地形地物和已知地下管線構築物等情景,採取深挖和坑探的方法,查明與施工有關的如地下水位、土質、地下管線(纜)構築物等的走向以及建築物的相互關係等情景,將勘察結果列表彙總並繪製地下管道、線纜、地下標誌點及其他構築物平立面圖,上報監理、業主。

四、場地清理

場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範圍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料場、存棄渣場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區域的地表。開挖先剝離全部的表土(視表土存在的厚度而定,不小於30cm),務作回填表土料用。

1、植被清理

1.1採用人工配合T140—1型推土機清理開挖工程區域內的樹根、雜草、垃圾、廢渣及監理指明的其它有礙物。

1.2除監理另有指示外,主體工程施工場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延伸至離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或建築物基礎邊線(或施工道路邊線)外側至少3m的距離。挖除樹根的範圍延伸至離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或建築物基礎(或施工道路邊線)外側3m的距離。

1.3保護清理區域附近的天然植被,並加強對環境保護。

1.4場地清理和開挖過程中發現的文物古蹟,按《施工合同技術條款》的規定辦理,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2、表土清挖

2.1表土清挖:採用人工配合T140—1型推土機直接攢堆,EX300型挖掘機配合15t自卸汽車運輸的方法對監理指示的表土開挖深度、範圍進行開挖。在堆土區配備1臺T140—1型推土機和1臺反剷挖掘機負責棄料場的平整,覆蓋層清除的棄料按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地方整齊有序的堆放,不得隨心所欲的堆放。

2.1完工場地清理

工程完工時進行場地清理,包括拆除臨時道路、清理平整施工場地,恢復到施工前地表原狀。

五、施工期排水

爲保證採用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進行基坑開挖時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開挖面0.5m以下,確保旱地施工條件,使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施工期排水措施。

1、及時排除地面積水:在堆土區外側或建築物開挖區外側設置1×0.5m,縱坡2%的排水溝,內鋪防滲膜,將開挖斷面內抽排的積水、雨水及地面積水及時排除。

2、開挖斷面內積水的抽排:在地下水位低於建築物基礎0.5米的斷面或建築物開挖斷面中預留肥槽,設置集水溝或集水井,將開挖斷面內的積水及時排至排水溝中。

3、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觀測:基坑開挖期間,在地址管線、構築物及其周圍降低水位影響的地區設置觀測紅開,對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觀測,並採取措施。

六、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

1、工藝流程

準備工作→場地清理→開挖運輸→平整邊坡的維護加固→完工驗收前的維護→基槽平整→完工驗收前的維護→質量檢查與驗收

2、場地清理

2.1植被清理

①採用人工配合推土機清理開挖工程區域內的樹根、雜草、垃圾、廢渣及監理指明的其它有礙物。

②除監理另有指示外,主體工程施工場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延伸至離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連線或建築物基礎邊線(或施工道路邊線)外側至少5m的距離。

③主體工程的植被清理,須予挖除樹根的範圍延伸至於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填築線或建築物基礎外側3m的距離。

④注意保護清理區域附近的天然植被,並加強對環境保護,因施工不當造成清理區域附近林木資源的毀壞,以及對環境保護造成不良影響。

⑤場地清理範圍內,砍伐的成材或清理獲得具有商業價值的材料按監理人指示,將其運到指定地點堆放。

2.2、清基

①清基範圍爲填築部分的底部,採用人工配合推土機攛堆,挖掘機挖甩配合T140推土機的方法對監理指示的表土開挖深度、範圍進行開挖。

②清基前,按設計斷面準確放線,確定清基範圍。堤基基面清理範圍的邊界在設計基面邊線外500mm。

③在清基範圍內將樹木、樹樁、樹根、雜草、淤泥、垃圾和雜物等全部清除乾淨,清基厚度不小於300mm,並必須將腐植土植物根鬚清理乾淨。

④對工程場地內表層0.3~0.5m深的耕作層,要求按施工程序指定的位置堆存起來,以備將來綠化美化之用。清除的耕植土不用於基礎回填和河牀填築。

⑤堤基範圍內的溝、坑等在清除後按堤身要求進行回填處理。

⑥地基清基後予以壓實,壓實標準爲堤基以下500mm深度範圍內到達築堤壓實標準。堤基表土層達不到堤身壓實標準的,挖出並重新回填壓實。

⑦河牀地基處理完畢後每隔30m取2組試樣試驗,測定基土幹密度,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河牀填築。

⑧基面清理平整後,急時報驗。基面驗收後應抓緊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時,做好基面保護,復工前再檢驗,必要時重新清理。

⑨開挖線以下300mm範圍採用人工開挖,避免對建築物基礎、河道邊坡等產生擾動。

⑩對錶土係指含細根鬚、草本植物及覆蓋草等植物的表層有機土壤,將開挖的有機土壤運到監理人指定地區堆放。堆存的有機土壤應利用於工程的環境保護、河坡種植土回填等。按合同要求或發包人的環境整體規劃,合理使用有機土壤。工程完工時進行場地清理,包括拆除臨時道路、清理平整場地,恢復到施工地表原狀,事宜耕種和植被恢復,防止水土流失。

3、土方開挖

包括:開挖區段的選擇、開挖運輸機械的選擇、開挖邊坡的確定、開挖順序、開挖量與回填量的平衡開挖施工。

3.1開挖運輸機械的選擇:

由於最大開挖深度小於4m,土方施工採用直接開挖。表土清除採用T140—1型推土機推運;土方採用1.2m3挖掘機開挖,T140—1型推土機輔助推運,就近堆放於堆土區。

3.2開挖順序:土方開挖順序自上而下分層開挖,採用1.2m3反剷型挖掘機,每層開挖深度控制在4m範圍內。

3.3開挖運輸

開挖前,按設計斷面準確放線。本工程土方開挖採用反剷挖掘機進行,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施工中隨時作成必須的坡勢,以利排水。配合自卸汽車將土方直接運至回填區。開挖過程中對開挖平面位置、高程、控制樁號、水準點校覈、邊坡坡度等經常進行校覈,檢查是否貼合設計要求,避免出現錯誤。

在開挖時注意控制好以下問題:

(1)土方開挖貼合上報工程師並經批准的開挖施工深度。

(2)施工中按設計開挖圖控制開挖邊坡,要求不出現欠挖、超挖,基礎底部預留的20釐米保護層待下一道工序開始時,再人工修整到設計標高。

4、堆土場堆存

1)土料利用T140—1型推土機將回填用土推到堤腳側,開挖出的土料及砂礫料分開堆存。堤腳側既作爲臨時道路路基又作爲臨時堆土區。臨時堆土邊坡爲1:2,最大堆土高度不大於3m。

2)開挖過程中將可利用棄渣和棄置廢渣分別運至監理人批准的堆渣地點進行分類堆放。

5、基槽平整和缺陷處理

在基礎開挖完畢後,採用人工清理掉預留的20釐米保護層並進行檢查,若檢查中出現意料不到的缺陷,及時通知工程師,確認處理方法並認真執行。地基清基後應予以壓實,壓實標準爲堤基以下500mm深度範圍內到達築堤壓實標準。堤基表土層達不到堤身壓實標準的,需要挖出並重新回填壓實。

堤基清理範圍平整應在設計基面邊線外500mm。當建築物基礎中遇到淤泥及軟弱土層不太厚時,將淤泥及軟弱土層全部挖除,換填後進行壓實。

基面清理平整後,應急時報驗。基面驗收後應抓緊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時,應做好基面保護,復工前應再檢驗,必要時須重新清理。

七、基槽平整

基槽開挖注意事項

1、採用機械設備挖土時,槽底預留10~20cm保護層人工開挖,並保護原土不受擾動。槽底原土平整拍實,對受到擾動的原土應夯實。如局部超挖則應用相同的材料填補,並夯實到天然密實度。

2、基槽基土中如遇淤泥、流沙(飽和粉細砂)等異常軟弱土壤時,會同設計部門確定處理方案。

3、槽基底土質不一致或差異較大時,會同設計部門確定地基處理方案。

八、質量檢查與驗收

1、土方開挖前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土方開挖前,施工單位會同監理進行以下各項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1.1用於開挖工程量計量的原地形測量剖面的複覈檢查。

1.2按施工圖紙所示的工程建築物開挖尺寸進行開挖剖面測量放樣成果的檢查。施工單位的開挖剖面放樣成果,經監理人複覈籤認後,作爲工程量計量的依據。

1.3按施工圖紙所示進行開挖區周圍排水和防洪保護設施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2、土方開挖過程中的質量檢查:在土方開挖芝程中,施工單位定期測量校正開挖平面的尺寸和標高,以及按施工圖紙的要求檢查開挖邊坡的坡度和平整度,並將測量資料提交監理。

3、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後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土方開挖工程完成後,業主、施工單位會同監理及地質部門進行以下各款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3.1主體工程開挖基礎面檢查清理的驗收

3.1.1按施工圖紙要求檢查基礎開挖面的平面尺寸、標高和場地平整度。

3.1.2取樣檢測基礎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

3.2邊坡的檢查和驗收

3.2.1永久邊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複測檢查。

3.2.2邊坡永久性排水溝道的坡度和尺寸的複測檢查。

九、冬雨季施工

1、現場成立雨季施工領導小組和搶險小組,設專人值班,做到及時發現、改善、消除隱患;並且注意天氣變化,做好記錄。

2、認真做好雨施準備工作,雨季來臨前一個月,對各種防水設備、器材、臨時設施和臨建工程進行檢查,併購置、修整,配備足夠、完好的排水泵。雨季施工前,要對施工場地原有排水系統進行檢查、疏浚或加固,保證水流暢通。

3、雨季施工時,在基槽兩側安全距離範圍內人工修築高50cm的土埂,以離雨水流入溝槽,並及時將地面及基槽內沉積的雨水排走。

4、雨季施工時,派專人對巡視,發現異常情景及時啓動應急措施。

5、雨季施工運輸材料的車輛做好防滑措施。有專人排水、灑石屑等物確保路面平整、堅實、無積水。

6、冬季施工的開挖邊坡修整及其護面和加固工作,在解凍後進行,時間不允許時,採取有效的封閉防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