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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裝專項施工方案【多篇】

吊裝專項施工方案【多篇】

吊裝專項施工方案 篇一

一、編制依據

1、《起重機設計手冊》鐵道部出版社

2、《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85

二、適用範圍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塔吊安裝拆卸作業段均採用汽車吊吊裝。

三、主要設備

四、吊裝方案

吊裝作業地點應選擇在交通方便、地面平坦密實、遠離架空電線和坑穴溝渠的位置。本工程位於富民工業區,施工區域場地寬闊,周圍無高壓架空線,吊裝條件較好。現場吊機的使用,主要爲吊裝塔吊構件,構件的平均重量爲0.8t,爲吊裝的機動靈活性,故選擇輪胎汽車吊。

五、吊裝作業安全控制措施

1、堅持起重機械十不弔:

⑴斜吊不準吊;

⑵超載不準吊;

⑶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紮不牢不準吊;

⑷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⑸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準吊;

⑹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⑺埋入地下的構件情況不明不準吊;

⑻安全裝置失靈不準吊;

⑼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準吊;

⑽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2、凡從事起重、吊車、裝卸、指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具備操作起重、吊車的技能和熟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後取得上崗證,且必須持證上崗,非本工種人員,不得操作。

3、凡從事起重、吊車作業的司機、司吊、司索工、信號指揮班前一律不準飲酒。作業前班組長應交任務、交安全,並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

4、出車前,司索工必須認真檢查非車作業的鋼絲繩、扣、卡環、鉤子、撬棍和木墩等,是否齊全。

5、作業道路平整堅實,一般情況縱向坡度不大於3%,橫向坡度不大於1%。行駛或停放時,應與溝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起重機作業區路面的地耐力應符合該機說明書要求,當地面平整度與地耐力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採用鋼板、道木等鋪墊措施,以確保機車的作業條件。

6、各類施工機具在進場施工前,必須保養完好,嚴禁吊車帶病作業。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定崗定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汽車吊、司索工、龍門吊操作人員和起重指揮(信號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起重機械應具備有效的檢驗報告及合格證,並經進場驗收合格;起重機械駕駛人員、起重指揮及起重掛鉤人員等特種作業必須持有效的特種操作人員上崗證。汽車吊必須由起重機司機駕駛。

8、起重吊裝作業所用的吊具、索具等必須經過技術鑑定或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起重機信號指揮人員應經正式培訓考覈並取得合格證書。其信號應符合國家標準GB5052—85《起重吊運指揮信號》的規定,指揮人員的哨音、手勢和旗語應洪亮、正確、清楚。起重機在地面,吊裝作業在高處作業的條件下,必須專門設置信號傳遞人員,以確保司機清晰準確地看到和聽到指揮信號。

10、起重吊裝作業的區域,必須設置有效的隔離和警戒標誌;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裝作業,應及時與交通管理部門聯繫,辦理有關手續,並按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具體安全措施。

11、起重吊裝作業的全過程,必須設專職人員進行安全監控。起重吊裝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和起重機駕駛室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並嚴格實行重物離地20~30cm試吊,確認安全可靠,方可正式吊裝作業。

12、吊裝時必須有統一的指揮、信號。起重吊裝指揮人員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13、當工作地點的風力達到5級時,不宜進行起吊作業;當風力達到6級及以上或遇有大雪、大風、雷電等惡劣天氣及夜間照明不足的情況,不得進行起吊作業。

14、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作業,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並保持安全距離;在架空輸電路一側工作時,無論在何種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被吊物體與架空線路的最近距離不得小於小表規定:

15、每次吊裝前應進行試吊,靜載重試吊的重量應爲標定重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min,對吊車吊臂、鋼絲繩、千斤繩、捲揚機剎車裝置等主要部件進行一次觀察檢查。動載重試吊的重量爲標定重的1.1倍,起到適當高度後,做扒杆轉動等動作,再檢查吊機各部位是否良好。

16、汽車吊裝在作業前,必須全部伸出支腿,支腿必須支墊牢靠(吊車腳用方木或δ=30mm厚鋼板支墊),回轉半徑內不得有障礙物。調整機體時迴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荷載時不大於1/1000,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爲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必須先收緊穩定器;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並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後方再進行調整。

17、操作前應檢查確認距尾部迴轉範圍50cm內無障礙物;吊機停止作業時,應按止動器,收緊吊鉤和鋼絲繩。

18、起重所用的鋼絲繩應不起油、無死彎,在任何一個斷面內的斷絲量不得超過此斷面總根數的5%。

19、起吊作業時,被起吊物必須綁紮牢固。吊鉤的懸掛點與被起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吊鉤的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兩支點起吊時,兩付吊具中間的夾角不應大於60°,吊索與物件的夾角宜採用45°~60°,且不得小於30°。落鉤時應防止被起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繩偏斜。被起吊物未固定或未穩固前不得將起重機械鬆鉤。

20、吊索與物件棱角之間應加設墊塊保護。

21、吊裝現場所有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22、鋼筋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23、起重工作完畢後,在行駛之前,必須將穩定器鬆開,四個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時需墊50mm厚的橡膠塊。吊鉤掛在汽車前端時鋼絲繩不要收得太緊。

24、不準載荷行駛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場地工作前,應先平整場地,支腿伸出應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應在吊臂放下擱穩之後進行。支腿下要墊硬木塊,在支點不平的情況下,應加厚墊木調整高低,以保持機身水平。

25、起吊重物轉移時,應將重物提升到所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26、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若遇突發故障,應立即採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並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後進行維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並採取措施將重物降到地面。

六、施工注意事項

1、交底內容如有不明之處,應及時與項目部工程技術部聯繫。

2、未盡事宜應嚴格按照有關施工及驗收規範執行。

吊裝方案 篇二

我公司承建的東郊紅楓嶺Ⅲ號地塊4樓,爲中房集團成都房地產開發總公司開發、成都長源建築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四川飛紅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商品住宅樓。工程位於成都市成華區聖燈路,建築面積爲52469m2,結構類型爲剪力牆結構,建築高度爲98.95m;層高爲3.00m,施工工期爲520天。

起重吊裝是指建築工程中,採用相應的機械設備和設施來完成結構吊裝和設施安裝。其作業屬於危險作業,作業環境複雜,技術難度大,根據本工程實際施工需要,計劃安裝兩臺QTZ5013型塔吊,起重吊裝施工期間的施工方案如下:

1、作業前對參加作業人員進行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

2、作業時周邊應置警戒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特別危險處應設監護人員。

3、起重吊裝作業大多數作業點都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作業;屬於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作業人員應現場作業條件選擇安全的位置作業。危險部位禁止人員站立和通行。

5、吊裝過程必須設有專人指揮,其他人員必須服從指揮。起重指揮不能兼作其他工種。並應確保起重司機清晰準確和聽到指揮信號。

6、作業過程必須遵守起重機“十不弔”原則。

7、被吊物的捆綁要求,按第一節塔式起重機中被吊物捆綁作業要求。

8、構件存放場地應該平整堅實。構件疊放用方木墊平,必須穩固,不準超高(一般不宜超過1.6m)。構件存放除設置墊木外,必要時要設置相應的支撐,提高其穩定性。禁止無關人員在堆放的構件中穿行,防止發生構件倒塌擠人事故

9、在露天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

10、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吊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人從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11、經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項

⑴手動倒鏈: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吊物時應掛牢後慢慢拉動倒鏈,不得斜向拽拉。當一人拉不動時,應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齊猛拉。

⑵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使用前檢查自鎖夾鉗裝置的可靠性,當夾緊鋼絲繩後,應能往復運動,否則禁止使用。

⑶千斤頂: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千斤頂置於平整堅實的地面上,並墊木板或鋼板,防止地面沉陷。頂部與光滑物接觸面應墊硬木防止滑動。開始操作應逐漸頂升,注意防止頂歪,始終保持重物的平衡。

12、操作前要求

1)認真閱讀塔機說明書,司機必須遵照不同的塔機說明書要求使用。

2)檢查路基是否符合說明書要求。清掃軌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礙物,以免發生電纜線拉斷或塔機出軌事故。

3)檢查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檢查方法應該在作空載試車的同時進行各限位試驗,不能只檢驗安全裝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規定作運行試驗。

4)做空載試運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種運行動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進行空車試驗,試車中應注意各部件及傳動聲響的檢查。

13.起重吊裝過程中安全注意事項

(1)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後,再轉向另一方面。操作時力求平衡。嚴禁急開急停。

(2)吊鉤提升接近臂杆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應減速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杆頂部不得小於1米,起重機距軌道端部不得小於2米。

(3)動臂式起重機的起重、迴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後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不得變幅。

(4)提升重物後,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5)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了其跨越的障礙物0.5米以下。

(6)兩臺起重機同在一條軌道上或在相近軌道上進行作業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離不得小於5米。

(7)主捲揚機未安裝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機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迴轉。

(8)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每次變幅後,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時的允許載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9)彎軌路基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嚴禁在彎道上進行吊裝作業或吊重物轉彎。

14、作業後安全注意事項

1)作業後,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臂杆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放鬆迴轉制動器。小車及平櫥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杆頂端2~3米處。

2)將每個控制開關拔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後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3)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如遇八級大風時,應另拉纜風繩與地錨或建築物固定。

4)任何人員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戴安全帶。

14、一般要求

(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由有關部門發給操作證。

(2)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機廠負責制,嚴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裝的或大修後的塔吊,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運轉。

(4)塔吊距架空輸電線應保持安全距離。

(5)司機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滅火器材。

(6)第一次吊重物時,不要吊起後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進行試吊,做到慢起鉤,重物離地面50cm左右時稍停,認爲沒有問題再繼續走升。

(7)當掛好鋼絲繩索具或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防止重物墜落傷人。

(8)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後,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現信號不清,不要隨意操作。

(9)規定塔吊每班應有兩名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監護,以避免因指揮不當發生事故。

提升重物時,要確認重物的真實重量,要做到不超過規定荷載,不得超載作業。

(10)不準起吊被埋住、凍粘的物件,否則因重量不清,發生超載事故。

(11)不準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穩。

(12)起重臂改變仰角時,必須空載進行,變幅時,不能同時做其他動作。

(13)禁止做快速回轉,因爲迴轉速度過快會造成:構件就位困難,塔身過大扭矩和起重物的過大離心力容易發生危險。

(14)兩臺塔吊在同一條軌道作業時,應保持安全距離。

(15)操作中遇大風(六級以上)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將吊鉤升起,夾好軌鉗,當風力達到十級左右時,吊鉤落下勾住軌道,並在塔身結構架上拉四根鋼絲繩,固定在地錨上。

吊裝方案 篇三

一、編制依據

1、《起重機設計手冊》鐵道部出版社

2、《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85

二、適用範圍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塔吊安裝拆卸作業段均採用汽車吊吊裝。

三、主要設備(見附表1)

四、吊裝方案

吊裝作業地點應選擇在交通方便、地面平坦密實、遠離架空電線和坑穴溝渠的位置。本工程位於富民工業區,施工區域場地寬闊,周圍無高壓架空線,吊裝條件較好。現場吊機的使用,主要爲吊裝塔吊構件,構件的平均重量爲0.8t,爲吊裝的機動靈活性,故選擇輪胎汽車吊。

五、吊裝作業安全控制措施

1、堅持起重機械十不弔:

⑴斜吊不準吊;

⑵超載不準吊;

⑶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紮不牢不準吊;

⑷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⑸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準吊;

⑹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⑺埋入地下的構件情況不明不準吊;

⑻安全裝置失靈不準吊;

⑼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準吊;

⑽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2、凡從事起重、吊車、裝卸、指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具備操作起重、吊車的技能和熟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後取得上崗證,且必須持證上崗,非本工種人員,不得操作。

3、凡從事起重、吊車作業的司機、司吊、司索工、信號指揮班前一律不準飲酒。作業前班組長應交任務、交安全,並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

4、出車前,司索工必須認真檢查非車作業的鋼絲繩、扣、卡環、鉤子、撬棍和木墩等,是否齊全。

2、作業道路平整堅實,一般情況縱向坡度不大於3‰,橫向坡度不大於1‰。行駛或停放時,應與溝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起重機作業區路面的地耐力應符合該機說明書要求,當地面平整度與地耐力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採用鋼板、道木等鋪墊措施,以確保機車的作業條件。

5、各類施工機具在進場施工前,必須保養完好,嚴禁吊車帶病作業。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定崗定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汽車吊、司索工、龍門吊操作人員和起重指揮(信號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起重機械應具備有效的檢驗報告及合格證,並經進場驗收合格;起重機械駕駛人員、起重指揮及起重掛鉤人員等特種作業必須持有效的特種操作人員上崗證。汽車吊必須由起重機司機駕駛。

7、起重吊裝作業所用的吊具、索具等必須經過技術鑑定或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8、起重機信號指揮人員應經正式培訓考覈並取得合格證書。其信號應符合國家標準GB5052—85《起重吊運指揮信號》的規定,指揮人員的哨音、手勢和旗語應洪亮、正確、清楚。起重機在地面,吊裝作業在高處作業的條件下,必須專門設置信號傳遞人員,以確保司機清晰準確地看到和聽到指揮信號。

9、起重吊裝作業的區域,必須設置有效的隔離和警戒標誌;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裝作業,應及時與交通管理部門聯繫,辦理有關手續,並按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具體安全措施。

10、起重吊裝作業的全過程,必須設專職人員進行安全監控。起重吊裝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和起重機駕駛室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並嚴格實行重物離地20~30cm試吊,確認安全可靠,方可正式吊裝作業。

11、吊裝時必須有統一的指揮、信號。起重吊裝指揮人員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12、當工作地點的風力達到5級時,不宜進行起吊作業;當風力達到6級及以上或遇有大雪、大風、雷電等惡劣天氣及夜間照明不足的情況,不得進行起吊作業。

13、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作業,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並保持安全距離(見下表);在架空輸電路一側工作時,無論在何種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被吊物體與架空線路的最近距離不得小於小表規定:(見附表2)

14、每次吊裝前應進行試吊,靜載重試吊的重量應爲標定重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min,對吊車吊臂、鋼絲繩、千斤繩、捲揚機剎車裝置等主要部件進行一次觀察檢查。動載重試吊的重量爲標定重的1.1倍,起到適當高度後,做扒杆轉動等動作,再檢查吊機各部位是否良好。

15、汽車吊裝在作業前,必須全部伸出支腿,支腿必須支墊牢靠(吊車腳用方木或δ=30mm厚鋼板支墊),回轉半徑內不得有障礙物。調整機體時迴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荷載時不大於1/1000,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爲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必須先收緊穩定器;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並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後方再進行調整。

16、操作前應檢查確認距尾部迴轉範圍50cm內無障礙物;吊機停止作業時,應按止動器,收緊吊鉤和鋼絲繩。

17、起重所用的鋼絲繩應不起油、無死彎,在任何一個斷面內的斷絲量不得超過此斷面總根數的5%。

18、起吊作業時,被起吊物必須綁紮牢固。吊鉤的懸掛點與被起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吊鉤的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兩支點起吊時,兩付吊具中間的夾角不應大於60°,吊索與物件的夾角宜採用45°~60°,且不得小於30°。落鉤時應防止被起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繩偏斜。被起吊物未固定或未穩固前不得將起重機械鬆鉤。

19、吊索與物件棱角之間應加設墊塊保護。

20、吊裝現場所有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21、鋼筋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22、起重工作完畢後,在行駛之前,必須將穩定器鬆開,四個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時需墊50mm厚的橡膠塊。吊鉤掛在汽車前端時鋼絲繩不要收得太緊。

23、不準載荷行駛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場地工作前,應先平整場地,支腿伸出應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應在吊臂放下擱穩之後進行。支腿下要墊硬木塊,在支點不平的情況下,應加厚墊木調整高低,以保持機身水平。

24、起吊重物轉移時,應將重物提升到所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25、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若遇突發故障,應立即採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並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後進行維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並採取措施將重物降到地面。

六、施工注意事項

1、交底內容如有不明之處,應及時與項目部工程技術部聯繫。

2、未盡事宜應嚴格按照有關施工及驗收規範執行。

吊裝方案 篇四

一、構件吊裝工藝

(一)柱子的吊裝

1、柱及基礎彈線、杯底抄平

(1)彈線柱應在柱身的三個面彈出安裝中心線、基礎頂面線、地坪標高線。矩形截面柱安裝中心線按幾何中心線;工字形截面柱除在矩形部分彈出中心線外,爲便於觀測和避免視差,還應在翼緣部位彈一條與中心線平行的線。此外,在柱頂和牛腿頂面還要彈出屋架及吊車樑的安裝中心線。

基礎杯口頂面彈線要根據廠房的定位軸線測出,並應與柱的安裝中心線相對應,以作爲柱安裝、對位和校正時的依據。

(2)杯底抄平杯底抄平是對杯底標高進行的一次檢查和調整,以保證柱吊裝後牛腿頂面標高的準確。調整方法是:首先,測出杯底的實際標高h1,量出柱底至牛腿頂面的實際長度h2;然後,根據牛腿頂面的設計標高h與杯底實際標高h1之差,可得柱底至牛腿頂面應有的長度h3(h3=h-h1);其次,將其(h3)與量得的實際長度(h2)相比,得到施工誤差即杯底標高應有的調整值Δh(Δh=h3-h2=h-h1-h2),並在杯口內標出;最後,施工時,用1∶2水泥砂漿或細石混凝土將杯底抹平至標誌處。爲使杯底標高調整值(Δh)爲正值,柱基施工時,杯底標高控制值一般均要低於設計值50mm。

例如,柱牛腿頂面設計標高+7、80,杯底設計標高-1、20,柱基施工時,杯底標高控制值取-1、25,施工後,實測杯底標高爲-1、23,量得柱底至牛腿面的實際長度爲9、01m,則杯底標高調整值爲Δh=h-h1-h2=7、80+1、23-9、01=+0、02m。

2、柱的綁紮柱一般均在現場就地預製,用磚或土作底模平臥生產,側模可用木模或組合鋼模。在製作底模和澆築混凝土之前,就要確定綁紮方法、綁紮點數目和位置,並在綁紮點預埋吊環或預留孔洞,以便在綁紮時穿鋼絲繩。柱的綁紮方法、綁紮點數目和位置,要根據柱的形狀、斷面、長度、配筋以及起重機的起重性能確定。

(1)綁紮點數目與位置柱的綁紮點數目與位置應按起吊時由自重產生的正負彎矩絕對值基本相等且不超過柱允許值的原則確定,以保證柱在吊裝過程中不折斷、不產生過大的變形。中、小型柱大多可綁紮一點,對於有牛腿的柱,吊點一般在牛腿下200mm處。重型柱或配筋少而細長的柱(如抗風柱),爲防止起吊過程中柱身斷裂,需綁紮兩點,且吊索的合力點應偏向柱重心上部。必要時,需驗算吊裝應力和裂縫寬度後確定綁紮點數目與位置。工字形截面柱和雙肢柱的綁紮點應選在實心處,否則應在綁紮位置用方木墊平。

(2)綁紮方法

1)斜吊綁紮法柱子在平臥狀態下綁紮,不需翻身直接從底模上起吊;起吊後,柱呈傾斜狀態,吊索在柱子寬面一側,起重鉤可低於柱頂,起重高度可較小;但對位不方便,寬面要有足夠的抗彎能力。

2)直吊綁紮法吊裝前需先將柱子翻身再綁紮起吊;起吊後,柱呈直立狀態,起重機吊鉤要超過柱頂,吊索分別在柱兩側,故需要鐵扁擔,需要的起重高度比斜吊法大;柱翻身後剛度較大,抗彎能力增強,吊裝時柱與杯口垂直,對位容易。

3、柱的吊升柱的吊升法方法應根據柱的重量、長度、起重機的性能和現場條件確定。

根據柱在吊升過程中運動的特點,吊升方法可分爲旋轉法和滑行法兩種。重型柱子有時還可用兩臺起重機擡吊。

(1)單機旋轉法柱吊升時,起重機邊升鉤邊迴轉,使柱身繞柱腳(柱腳不動)旋轉直到豎直,起重機將柱子吊離地面後稍微旋轉起重臂使柱子處於基礎正上方,然後將其插入基礎杯口。

爲了操作方便和起重臂不變幅,柱在預製或排放時,應使柱基中心、柱腳中心和柱綁紮點均位於起重機的同一起重半徑的圓弧上,該圓弧的圓心爲起重機的迴轉中心,半徑爲圓心到綁紮點的距離,並應使柱腳儘量靠近基礎。這種佈置方法稱爲“三點共弧”。

若施工現場條件限制,不可能將柱的綁紮點、柱腳和柱基三者同時佈置在起重機的同一起重半徑的圓弧上時,可採用柱腳與基礎中心兩點共弧佈置,但這種佈置時,柱在吊升過程中起重機要變幅,影響工效。

旋轉法吊升柱受振動小,生產效率較高,但對平面佈置要求高,對起重機的機動性要求高。當採用自行杆式起重機時,宜採用此法。

(2)單機滑行法柱吊升時,起重機只升鉤不轉臂,使柱腳沿地面滑行柱子逐漸直立,起重機將柱子吊離地面後稍微旋轉起重臂使柱子處於基礎正上方,然後將其插入基礎杯口。

採用滑行法佈置柱的預製或排放位置時,應使綁紮點靠近基礎,綁紮點與杯口中心均位於起重機的同一起重半徑的圓弧上。

滑行法吊升柱受振動大,但對平面佈置要求低,對起重機的機動性要求低。滑行法一般用於:柱較重、較長而起重機在安全荷載下回轉半徑不夠時;或現場狹窄無法按旋轉法排放佈置時;以及採用桅杆式起重機吊裝柱時等情況。爲了減小柱腳與地面的摩阻力,宜在柱腳處設置託木、滾筒等。

如果用雙機擡吊重型柱,仍可採用旋轉法(兩點擡吊)和滑行法(一點擡吊)。滑行法中,爲了使柱身不受振動,又要避免在柱腳加設防護措施的繁瑣,可在柱下端增設一臺起重機,將柱腳遞送到杯口上方,成爲三機擡吊遞送法。

4、柱的對位、臨時固定如柱採用直吊法時,柱腳插入杯口後應懸離杯底適當距離進行對位。如用斜吊法,可在柱腳接近杯底時,於吊索一側的杯口中插入兩個楔子,再通過起重機迴轉進行對位。對位時應從柱四周向杯口放入8個楔塊,並用撬棍撥動柱腳,使柱的吊裝中心線對準杯口上的吊裝準線,並使柱基本保持垂直。

柱對位後,應先把楔塊略爲打緊,再放鬆吊鉤,檢查柱沉至杯底後的對中情況,若符合要求,即可將楔塊打緊作柱的臨時固定,然後起重鉤便可脫鉤。

吊裝重型柱或細長柱時除需按上述進行臨時固定外,必要時應增設纜風繩拉錨。

5、柱的校正、最後固定柱的校正包括平面位置、標高和垂直度的校正,因爲柱的標高校正在基礎杯底抄平時已進行,平面位置校正在臨時固定時已完成,所以,柱的校正主要是垂直度校正。

柱的垂直度檢查要用兩臺經緯儀從柱的相鄰兩面觀察柱的安裝中心線是否垂直。垂直偏差的允許值:柱高H≤5m時爲5mm;柱高H>5m時爲10mm;當柱高H≥10m時爲1/1000柱高,且不大於20mm。

柱的校正方法,當垂直偏差值較小時,可用敲打楔塊的方法或用鋼釺來糾正;當垂直偏差值較大時,可用千斤頂校正法、鋼管撐杆斜頂法及纜風繩校正法等。

柱校正後應立即進行固定,其方法是在柱腳與杯口的空隙中澆築比柱混凝土強度等級高一級的細石混凝土。混凝土澆築應分兩次進行,第一次澆至楔塊底面,待混凝土強度達25%時拔去楔塊,再將混凝土澆滿杯口。待第二次澆築的混凝土強度達70%後,方能吊裝上部構件。

(二)屋架的吊裝屋蓋結構一般是以節間爲單位進行綜合吊裝,即每安裝好一榀屋架,隨即將這一節間的其它構件全部安裝上去,再進行下一節間的安裝。

屋架吊裝的施工順序是:綁紮、扶直就位、吊升、對位、臨時固定、校正和最後固定。

1、屋架的綁紮屋架在扶直就位和吊升兩個施工過程中,綁紮點均應選在上弦節點處,左右對稱。綁紮吊索內力的合力作用點(綁紮中心)應高於屋架重心,這樣屋架起吊後不宜轉動或傾翻。綁紮吊索與構件水平面所成夾角,扶直時不宜小於60°,吊升時不宜小於45°,具體的綁紮點數目及位置與屋架的跨度及型式有關,其選擇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鋼筋混凝土屋架跨度小於或等於18m時,兩點綁紮;屋架跨度大於18m時,用兩根吊索,四點綁紮;屋架的跨度大於或等於30m時,爲了減少屋架的起吊高度,應採用橫吊樑(減少吊索高度)。

2、屋架的扶直與就位鋼筋混凝土屋架或予應力混凝土屋架一般均在施工現場平臥疊澆。因此,屋架在吊裝前要扶直就位,即將平臥製作的屋架扶成豎立狀態,然後吊放在預先設計好的地面位置上,準備起吊。

扶直時先將吊鉤對準屋架平面中心,收緊吊鉤後,起重臂稍擡起使屋架脫模。若疊澆的屋架間有嚴重粘結時,應先用撬槓撬或鋼釺鑿等方法,使其上下分開,不能硬拉,以免造成屋架損破,因爲屋架的側向剛度很差。另外,爲防止屋架在扶直過程中突然下滑而損壞,需在屋架兩端搭井字架或枕木垛,以便在屋架由平臥轉爲豎立後將屋架擱置其上。

按照起重機與屋架預製時相對位置的不同,屋架扶直有兩種方式:起重機位於屋架下弦一邊時爲正向扶直。

3、屋架的吊升、對位與臨時固定屋架的吊升方法有單機吊裝和雙機擡吊,雙機擡吊僅在屋架重量較大,一臺起重機的吊裝能力不能滿足吊裝要求的情況下采用。

單機吊裝屋架時,先將屋架吊離地面500mm,然後將屋架吊至吊裝位置的下方,升鉤將屋架吊至超過柱頂300mm,然後將屋架緩降至柱頂,進行對位。屋架對位應以建築物的定位軸線爲準,對位前應事先將建築物軸線用經緯儀投放在柱頂面上。對位以後,立即臨時固定,然後起重機脫鉤。

應十分重視屋架的臨時固定,因爲屋架對位後是單片結構,側向剛度較差。第一榀屋架的臨時固定,可用四根纜風繩從兩邊拉牢。若先吊裝抗風柱時可將屋架與抗風柱連接。第二榀屋架以及其後各榀屋架可用屋架校正器(工具式支撐)臨時固定在前一榀屋架上。每榀屋架至少用兩個屋架校正器。

4、屋架的校正與最後固定屋架的校正內容是檢查並校正其垂直度,用經緯儀或垂球檢查,用屋架校正器或纜風繩校正。

用經緯儀檢查屋架垂直度時,在屋架上弦安裝三個卡尺(一個安裝在屋架中央,兩個安裝在屋架兩端),自屋架上弦幾何中心線量出500mm,在卡尺上作出標誌。然後,在距屋架中線500mm處的地面上,設一臺經緯儀,用其檢查三個卡尺上的標誌是否在同一垂直面上。

用垂球檢查屋架垂直度時,卡尺標誌的設置與經緯儀檢查方法相同,標誌距屋架幾何中心線的距離取300mm。在兩端卡尺標誌之間連一通線,從中央卡尺的標誌處向下掛垂球,檢查三個卡尺的標誌是否在同一垂直面上。

屋架校正完畢,立即用電焊固定。

(三)天窗架和屋面板的吊裝屋面板一般有預埋吊環,用帶鉤的吊索鉤住吊環即可吊裝。大型屋面板有四個吊環,起吊時,應使四根吊索拉力相等,屋面板保持水平。爲充分利用起重機的起重能力,提高工效,也可採用一次吊升若干塊屋面板的方法。

屋面板的安裝順序,應自兩邊檐口左右對稱地逐塊鋪向屋脊,避免屋架受荷不均勻。屋面板對位後,應立即電焊固定。

天窗架的吊裝應在天窗架兩側的屋面板吊裝後進行。其吊裝方法與屋架基本相同。

二、結構吊裝方案

單層廠房結構安裝工程施工方案內容包括:結構吊裝方法、起重機的選擇、起重機的開行路線及構件的平面佈置等。確定施工方案時應根據廠房的結構形式、跨度、構件的重量及安裝高度、吊裝工程量及工期要求,並考慮現有起重設備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

結構吊裝方法單層廠房結構吊裝方法有分件吊裝法和綜合吊裝法。

1、分件吊裝法起重機每開行一次,僅吊裝一種或幾種構件。一般廠房分三次開行吊裝完全部構件。第一次開行,吊裝柱,應逐一進行校正及最後固定;第二次開行,吊裝吊車樑、連繫樑及柱間支撐等;第三次開行,以節間爲單位吊裝屋架、天窗架和屋面板等構件。

分件吊裝法起重機每開行一次基本上吊裝一種或一類構件,起重機可根據構件的重量及安裝高度來選擇,不同構件選用不同型號起重機,能夠充分發揮起重機的工作性能。在吊裝過程中,吊具不需要經常更換,操作易於熟練,吊裝速度快。採用這種吊裝方法,還能給構件臨時固定、校正及最後固定等工序提供充裕的時間。構件的供應及平面佈置比較簡單。目前,一般單層廠房結構吊裝多采用此法。但分件吊裝法由於起重機開行路線長,形成結構空間的時間長,在安裝階段穩定性較差。

2、綜合吊裝法起重機一次開行,以節間爲單位安裝所有的。結構構件。具體做法是:先吊裝4~6根柱,隨即進行校正和最後固定。然後吊裝該節間的吊車樑、連繫樑、屋架、天窗架、屋面板等構件。這種吊裝方法具有起重機開行路線短,停機次數少,能及早交出工作面,爲下一工序創造施工條件等優點。但由於同時吊裝各類型的構件,起重機的能力不能充分發揮;索具更換頻繁,操作多變,影響生產效率的提高;校正及固定工作時間緊張;構件供應複雜,平面佈置擁擠。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不宜採用這種吊裝方法。只有使用移動困難的桅杆式起重機吊裝時才採用此法。

2)起重機型號、臂長的選擇1)吊一種構件時①起重半徑R無要求時根據起重量Q及起重高度H,查閱起重機性能曲線或性能表,來選擇起重機型號和起重機臂長L,並可查得在選擇的起重量和起重高度下相應的起重半徑,即爲起吊該構件時的最大起重半徑,同時可作爲確定吊裝該構件時起重機開行路線及停機點的依據。

②起重半徑R有要求時根據起重量Q、起重高度H及起重半徑R三個參數查閱起重機性能曲線或性能表,來選擇起重機型號和起重機臂長L。並確定吊裝該構件時的起重半徑,作爲確定吊裝該構件時起重機開行路線及停機點的依據。

③最小臂長Lmin有要求時根據起重量Q及起重高度H初步選定起重機型號,並根據由數解法或圖解法所求得的最小起重臂長的理論值Lmin,查起重機性能曲線或性能表,從規定的幾種臂長中選擇一種臂長L>Lmin,即爲吊裝構件時所選的起重臂長度。

根據實際選用的起重臂長L及相應的α值,可求出起重半徑

然後按R和L查起重機性能曲線或性能表,複覈起重量Q及起重高度H,如能滿足要求,即可按R值確定起重機吊裝構件時的停機位置。

吊裝屋面板時,一般是按上述方法首先確定吊裝跨中屋面板所需臂長及起重半徑。然後複覈最邊緣一塊屋面板是否滿足要求。

2)吊多個構件時①構件全無起重半徑R要求時首先列出所有構件的起重量Q及起重高度H要求,找出最大值Qmax、Hmax,根據最大值Qmax、Hmax查閱起重機性能曲線或性能表,來選擇起重機型號和起重機臂長L,然後確定吊裝各構件時的起重半徑,作爲確定吊裝該構件時起重機開行路線及停機點的依據。

②有部分構件有起重半徑R(或最小臂長Lmin)要求時在根據最大值Qmax、Hmax選擇起重機型號和起重機臂長時,儘可能地考慮有起重半徑R(或最小臂長Lmin)要求的構件的情況,然後對有起重半徑R(或最小臂長Lmin)要求的構件逐一進行復核。起重機型號和臂長選定後,根據各構件的吊裝要求,確定其吊裝時採用的起重半徑,作爲確定吊裝該構件時起重機開行路線及停機點的依據。

3、屋蓋系統吊裝起重機開行路線及構件平面佈置

(1)屋架預製位置與屋架扶直就位起重機開行路線屋架一般在跨內平臥疊澆預製,每疊3~4榀。佈置方式有正面斜向、正反斜向、正反縱向佈置三種(圖示)。

屋架吊裝前應先扶直並排放到吊裝前就位位置準備吊裝。屋架扶直就位時,起重機跨內開行,必要時需負重行走。

(2)屋架就位位置與屋蓋系統吊裝起重機開行路線屋架吊裝前先扶直就位再吊裝,可以提高起重機的吊裝效率並適應吊裝工藝的要求。屋架的就位排放位置有靠柱邊斜向就位和靠柱邊成組縱向就位兩種。

吊裝屋架及屋蓋結構中其他構件時,起重機均跨中開行。

屋架的斜向排放方式,用於重量較大的屋架,起重機定點吊裝。

具體佈置方式如下:

1)確定起重機開行路線及停機點。

起重機跨中開行,在開行路線上定出吊裝每榀屋架的停機點,即以屋架軸線中點M爲圓心,以R(mm,A爲起重機機尾長,B爲柱寬)爲半徑畫弧與開行路線交於O點,即爲停機點。

2)確定屋架排放範圍。

先定出P-P線,該線距柱邊緣不小於200mm;再定Q-Q線,該線距開行路線不小於A+0、5m;在P-P線與Q-Q線之間定出中線H-H線;屋架在P-P、Q-Q線之間排放,其中點均應在H-H線上。

3)確定屋架排放位置。

一般從第二榀開始,以停機點O2爲圓心,以R爲半徑畫弧交H-H於G,G即爲屋架就位中心點。再以G爲圓心,以1/2屋架跨度爲半徑畫弧交P-P、Q-Q於E、F,連接E、F即爲屋架吊裝位置,依此類推。第一榀因有抗風柱,可靈活佈置。

屋架的縱向排放方式用於重量較輕的屋架,允許起重機吊裝時負荷行駛。縱向排放一般以4榀爲一組,靠柱邊順軸線排放,屋架之間的淨距離不大於200mm,相互之間用鐵絲及支撐拉緊撐牢。每組屋架之間預留約3m間距作爲橫向通道。爲防止在吊裝過程與已安裝屋架相碰,每組屋架的跨中要安排在該組屋架倒數第二榀安裝軸線之後約2m處(圖示)。

(3)屋面板就位堆放位置

屋面板的就位位置,跨內跨外均可。根據起重機吊裝屋面板時的起重半徑確定。一般情況下,當佈置在跨內時,大約後退3~4個節間;當佈置在跨外時,應後退1~2個節間開始堆放。

吊裝專項施工方案 篇五

一、施工準備

1、檢查構件幾何尺寸及強度,精確放出橋樑安裝控制線,安放橡膠支座。

2、由於橋板預製時設預留吊孔,預留吊孔位於板端130cm處,吊裝前應在每榀板樑的預留吊孔人工鑿出清理到位,以便於橋樑吊裝就位後解除起吊用的鋼絲繩。

3、組織吊裝人員熟悉現場情況,做好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檢查吊裝機具性能狀況。

二、工藝流程

構件脫模——制樑場裝車——運樑-雙機起吊樑板體就位———調整、安裝到位——檢查驗收。

三、施工方法

1、構件脫模

採用兩臺50T汽車吊,停置於板樑兩側施工便道。人工用手錘、鋼鏨將樑端底模敲開約10cm,採用兜掛法將鋼索綁紮於距樑端約130cm處預留孔位置。由專人拿紅旗吹哨指揮,兩臺吊車同時起吊,吊起樑板至合適高度(如有粘模現象,應在樑端下墊枕木,待吊構件下落到距地面1.2m高度,用人工打掉底模),脫模完成後進行啓吊裝車作業。

2、構件裝車

採用兩臺50T汽車吊進行裝車作業,運樑車輛採用20m托盤車。拖車盤內墊好枕木後,裝車時吊車以尾部緊臨板樑側方停置,吊車中心線與板樑縱向呈平行狀態。雙機吊起板樑後,分別旋轉適當角度,待半掛車倒車至樑下,樑板吊鉤緩緩落下,將板梁平穩地擱放在車盤左側,用同法起吊下一榀板樑擱放於半掛車車盤右側。每車裝好一或兩榀樑後即可進行運至吊裝現場。

3、運輸作業

由於橋板運輸道路兩側均與村莊道路交叉通過,橋板運輸時,應有指揮人員前後引導半掛車行駛。協調運輸時間確保運輸安全。

4、橋樑吊裝

採用90T汽車吊兩臺,兩臺吊車分別在兩排墩臺外側對稱停置,半掛車仍停置於橋樑左側便道上。專人指揮兩臺90T吊車,一車分別吊起樑體的一端,將樑體從半掛車上慢慢吊起。指揮汽車吊調正方向後勻速緩慢落下,待降至距蓋樑頂面約1m高度人工輔助調正,緩緩落鉤將樑體調正後依次就位。就位後安裝人員立即檢查一塊樑板的四個角支座是否受力,是否位置準確,如有異常立即將樑板吊起在支座處加墊鋼板或調正支座位置,待調整完成後再次就位時,依然進行上述檢查,檢查達到合格要求後,保證支座安裝平穩,再解鉤進行下一片樑的吊裝。

五、安全施工與質量要求

1、參加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現場安裝人員必須繫帶安全帽,吊裝旋轉範圍內嚴禁站人。

2、吊裝人員應對吊裝機具隨時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進行處理,以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採用兜掛法綁紮板樑時,鋼索與板樑之間的夾角應大於50度,並在棱角處加墊襯物,以保護樑和鋼索不受損傷。

4、嚴格控制安裝偏差,應符合設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