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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魚塘經營承包合同新版多篇

新版魚塘經營承包合同新版多篇

魚塘承包合同 篇一

發包方:

負責人:

承包方:

爲充分利用農村土地資源,探索農村新農場模式,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誠信資源”的原則,就土地承包流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經戶村民討論通過,自願將位於本組村東北自留地(北至路,東至雲蔣路東150米,南至東街國小,西至雲蔣路東40米)每戶付地畝面積,並同意簽字蓋手印(附本合同後)。

二、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內自由種植農作物和自由栽培苗木及從事養殖業。

三、承包費用及繳納時間方式: 首輪年承包費每年每畝爲800元,________年一付。每________年爲一輪,第________年每畝增加100元,第________年每畝增加100元,第1________年每畝增加100元作爲漲幅,以此類推,直到合同期滿。每年____月____日付當年的承包費,款打到農戶卡或地畝直補卡。最晚不得超過____月____日,如超過____月____日沒有支付,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期內應保障乙方承包土地正常使用,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否則由甲方賠償乙方所有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所承包土地內建築臨時性生產,生活用房,鋪設生產道路及生產設備。

3、乙方應依法生產經營,不得在所承包種植違禁作物和從事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五、本合同在履行期間若遇國家建設項目開發土地被徵用時本合同終止,甲方享有土地補償權,乙方享有地面附作物賠償權。如遇自燃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補賠償對方損失。

六、本合同期限滿,如甲方繼續發包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包權,可與甲方另行簽訂承包合同,如甲方不再繼續發包,由乙方自行清理地面附着物及臨建設備,並恢復土地原貌,交與甲方。

七、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縣____鎮東街四組 組長: 村民(簽字):

乙方: 村委會簽證:(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承包合同 篇二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爲了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甲方將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城關鎮車家店村三組面積約十八畝的堰塘承包給乙方,其閆德沛衝堰塘位置:東至鄉村公路,南至閆德沛,汪貴全田上,西至汪福珍旱地,北至都延現旱地,劉述林沖堰塘:東至劉述林老屋,南至宋德慈田上,西至都廷章旱田,北至陳強、閆德沛旱田。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爲:養殖,但乙方可以適時以合理的方式調整和優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3、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爲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4、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共計人民幣6000.00元。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堰塘。

2、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3、遇政府拆遷、徵收、徵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享有補償、賠償的權利。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

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養殖業可得利益和爲重新承包相類似的魚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費、和重新投資。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魚塘承包協議書 篇三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甲方將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爲準)

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爲:養殖,但乙方可以適時以合理的方式調整和優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爲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和設施設備配套提供:(水、電、路)

爲用於乙方養殖業甲方許可乙方無償使用下列資源和設備: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爲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並履行相關表決和報批手續保證承包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魚塘。

2.享有承包魚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魚塘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據需要自主決定轉包或調整養殖結構或魚塘用途。

8、遇政府拆遷、徵收、徵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享有補償、賠償的權利。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魚塘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

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未定合同的相應順延。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養殖業可得利益和爲重新承包相類似的魚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費、和重新投資。

2.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魚塘承包合同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現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魚塘承包協議書 篇四

甲方:

乙方:

爲發展村集體經濟,提高集體經濟效益,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具體表決說見附件一),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就魚塘承包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魚塘的座落、面積、四至:

乙方承包的魚塘位於 ,魚塘總面積畝,(魚塘的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爲準,詳見附件二), 附圖及魚塘現狀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二、承包期限:

魚塘承包期爲四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和繳費時間:

1、從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費爲每年人民幣 元(¥ 元)。

2、每年的承包費應於當年 1月 1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四、履約保證金繳交: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交納當年承包總款的20%(即人民幣元)作爲履約保證金。

2、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終止、履約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費用、承包金經及乙方應承擔的違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一次性無息返還乙方。

3、因承包人過錯造成魚塘損壞或拖欠承包費或有其它違約行爲所產生的

費用,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權追償。

五、甲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 不得養豬,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允許隨意改變魚塘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否則每立方土罰款500元。

2、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5、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人員強制進行拆除,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六、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2、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或者以合作,聯營業爲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

(2)乙方丟荒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魚塘永久性破壞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費(包括部分拖欠)達一個月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合同具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終止:

(1)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3)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終止。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青苗及附着特補償款歸投入方所有,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土地安置費按徵用時法律法規分配。

(4)如在當年6月30日前徵用的可減免一半租金;如在7月1日後徵用的不減免租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稅費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承包費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違約責任:

1、承包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漁塘的,甲方應按未履行合同期限應計承包款總額的 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承包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未履行合同期限應計承包款總額的 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退回。

3、合同承包期內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規定,逾期繳交承包費,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被拖欠承包費總額每日3%計付違約金,若拖欠承包費達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履約保證金不退回。

4、合同承包期內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合同承包期內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1)、(2)、(3)款的,甲方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並可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承包期間,如遇外堤洪水受浸可以減免當年承包租金(如在當年7月份後受浸只減免半年現金,內澇水受浸不減免租金)。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惠城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惠城區瀝林鎮英光村委會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魚塘承包合同協議 篇五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自有集體所有的魚塘一口,現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其魚塘承包協議如下:

一、甲方發包的魚塘座落及面積:該塘座落於 ,面積約 畝。

二、承包期限:本合同承包期限爲 年,即從20__年6月1日起至20__年5月30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年承包金 元,籤合同時交清當年承包金,次年5月前交納第二年的承包金,以後交款期限,依次類推。

四、承包期間,塍子上不能栽種樹木。

五、在承包期間,其塘塍、埂的管理和維修由乙方負責。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特大洪澇等)造成該塘塍、埂倒塌,修復由甲方負責,因此致乙方塘內魚損失,乙方自負。甲方因修復塘埂耽誤乙方養魚不減免乙方當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順延一年。

六、在此承包期間,塘內的蓄水由乙方負責管理,用水甲方負責安排,其塘內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爲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內。如遇特大幹旱,甲方村民人畜挑飲該塘內水,乙方無權阻撓。

七、乙方承包期間,其塘內所養魚的投入及管理全由乙方負責,若塘內魚被盜、毒等,乙方抓獲盜、毒者,甲方積極協助處理。

八、承包期間,若遇國家、集體建設需佔用該塘,按佔地時的政策規定,該甲方享有的土地補償費、勞力安置費,由甲方所得,該乙方享有的塘內魚損失補償費由乙方所得。

九、承包期間,乙方不準隨意改變該魚塘的使用性質,不準建永久性建築物,如建有看守棚,在承包期滿,無條件自行拆除。

十、本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該塘時,不能以投毒捕撈塘內魚交塘,否則視乙方違約。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並一式四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及有關部門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監證單位:

20__年 月 日

違約責任 篇六

7.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7.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7.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電力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7.4甲方因干擾、阻撓、堵塞、侵佔、挪用、偷盜租賃的土地及其渠、路、井、電等農田配套設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按照實際直接損失或財產原有價值負責賠償。

魚塘承包合同書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縣鄉村組)

乙方___________(縣鄉村村民)

爲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爲城鄉人民羣衆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麪積甲方將座落在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公斤(或元),其中:年上交公斤(元),年上交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魚佔%,魚佔%,魚佔%上交時間均爲每年月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羣衆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元的違約金。第八條 不可抗力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它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縣鄉村組(公章)

代表人:

乙方:鄉村民(蓋章)

年月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