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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許可的合同協議

商標許可的合同協議

商標許可的合同協議1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爲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爲被許可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衆的廣泛認可,在公衆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係;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爲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爲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

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爲獎勵,不與其他作爲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衆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

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爲;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爲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爲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爲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爲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爲許可方(同時也爲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爲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纔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爲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爲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採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爲。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爲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商標許可的合同協議2

商標使用許可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商標權的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

商標圖樣:_______________(貼商標圖樣,並由許可方蓋騎縫章)

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

商標註冊年限:___________

二、商標權擁有人的名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權限

1.許可使用的商品種類:_________________(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許可使用商標的地域:_________________

3.商標許可使用權的性質:(作出明確選擇)

(1)獨佔使用許可;

(2)非獨佔使用許可。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

由甲方(或乙方)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五、商品質量的保證

爲保證被使用方的有關商品質量不低於許可方或其他被許可方,雙方要共同採取以下措施: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上的技術指導;

2.許可方可以監督被許可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被許可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被許可方定期無償向許可方提供不少於兩份的商品樣品,以備質量檢查;

4.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

六、許可方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標註冊效力的手續。

七、商標許可使用的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條件

1.被許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2.許可方將獨佔使用許可的商標,另外許可第三方使用;

3.……

九、商標使用許可的使用費與付款方式

1.使用費按每一件商品______元計算;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使用許可條件或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章) 被許可方: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附: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______第______號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26條規定,許可____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章) 被許可人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注: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指商標註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合同。

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注意:

第一、根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被許可人得到的只是註冊商標的使用權,而不是註冊商標的所有權。該註冊商標的所有權仍然屬於許可人即商標註冊人。

第二、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是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應重視的首要問題。如果在註冊商標使用許可中,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不能保證,無論是對許可方還是被許可方均會帶來嚴重的後果,其後果不僅可以導致該使用許可合同無效,還會因違反我國《商標法》第45條的規定而導致該註冊商標被撤銷。

第三、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四、企業的名稱必須與註冊證上的企業名稱相一致;被許可人應當在產品上註明本企業的名稱或附加標記;商品名稱也必須是該商標所覈定使用的商品,不能泛指某種商品;使用許可期限不能超過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

第五、除商標註冊人通過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方式將其註冊商標許可其他一個或幾個企業使用這一典型的使用許可外,總公司允許下屬工廠將其註冊商標使用在自己生產但由總公司銷售的產品上,或外貿部門爲滿足外銷需要,將某一企業的出口商標,轉交給其他生產同一產品的企業作爲商標,均需簽訂相應的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否則即是侵犯商標專用權。

第六、商標使用許可可以是無償的,也可以是有償的。商標使用許可費既可以按商品利潤率計算,也可以按商品銷售額計算,還可以將商標使用許可費與技術轉讓費結合在一起計算。商標使用許可費既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其他形式。

第七、被許可人必須是依法登記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以及符合我國《商標法》第9條規定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商標許可的合同協議3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爲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爲另一方:鑑於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註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註冊登記的商標,該註冊商標的編號爲_________。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被許可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註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 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 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註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註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爲________________。

3.2 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爲使用費的結算日

3.3 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_%。

3.4 在使用費結算日後_________天之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____日內提出質疑,被許可方應及時改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被許可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爲被許可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爲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_________。

4.2 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既支付使用費_________美元給許可方:_________。

4.3 按本合同規定,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和需要向被許可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被許可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被許可方提供註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商標局申請註冊的有關情況。

5.2 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被許可方。

第六條 商品質量

6.1 被許可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並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被許可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 爲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 在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 侵權和保證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註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授予被許可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 被許可方負責爲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爲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被許可方在可知的範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爲。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爲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 標籤

8.1 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爲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採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爲。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8.2 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爲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第九條 促銷資料

9.1 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9.2 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十條 分銷

10.1 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爲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10.2 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爲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一條 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爲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第十二條 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第十三條 破產、違約

13.1 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____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終止合同。

13.2 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訟,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爲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

13.3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爲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四條 最後報告

14.1 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4.2 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五條 存貨處理

15.1 合同根據第十三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使用費,並已按照第十四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後_________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5.2 如果被許可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試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六條 對許可方的補償

16.1 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16.2 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法律上的救濟。

16.3 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第十七條 稅費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被許可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1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許可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8.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8.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8.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19.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9.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3 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9.4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20.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0.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20.3 本合同失效後,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外,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20.4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20.6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二十條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7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

1.註冊商標的有關資料

2.產品清單

3.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計算方法

商標許可的合同協議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

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旨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支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問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___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口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爲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覈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爲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爲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___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1)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2)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3)即期匯票一式一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_________人日。

(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_________日。

(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爲_________日。

(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_________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3)首批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_________人,翻譯_________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_________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_________人,翻譯_________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_________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1 以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報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外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爲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覈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覈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覈。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特第二次考覈。

7.4 經過第二次考覈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剛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艄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覈。

7.5 經過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接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共他生產設備等一,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閃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動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有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機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_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金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爲生產合同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清。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_________進行,由_________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籤,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效期十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patent license contract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

附件三 提成資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

附件六 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

附件七 產品考覈驗收辦法

商標許可的合同協議5

本協議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爲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爲被許可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衆的廣泛認可,在公衆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爲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____美元,作爲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爲獎勵,不與其他作爲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衆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爲;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爲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爲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爲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爲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爲許可方(同時也爲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爲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纔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爲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爲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採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爲。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爲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爲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爲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爲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爲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爲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爲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爲。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