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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許可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商標許可協議書(精選多篇)

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對註冊商標的許可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

商標註冊號:

商標註冊有效期限:

二、商標權持有人的名稱、地址:

持有人名稱:

地址: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權限

許可使用的商品種類:

許可使用商標的地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包括港澳臺地區) 商標許可使用權的性質:非獨佔許可使用

四、許可使用商標的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商標許可使用費用: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商標許可使用費元整。

六、商品質量保證:

爲保證註冊商標商品質量,甲方可以監督被許可方乙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被許可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七、甲方應履行商標的續展及保障商標註冊效力的手續。

八、甲方保證是本合同約定之註冊商標的合法註冊人,並保證有權授

予乙方在地區範圍內使用。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第三方指控商標侵權所引起的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承諾不超越許可使用商品範圍和地域使用該商標。

十、合同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按以下約定承

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之權利保證,以至於損害乙方

簽訂合同時之預期目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支付約定許可使用費的%作爲賠償。

2、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逾期不支付許

可使用費的,每逾期日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的%作爲違約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糾紛,由雙

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提交受讓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用於工商局註冊備案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許可方(甲方):被許可方(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第二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範本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甲方(許可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被許可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前言

鑑於甲方爲本合同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人;乙方認識到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甲方得到普通許可;甲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普通許可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達成如下條款:

第1條定義和解釋

1.1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1.1.1 “主合同”是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作協議或合資協議。

1.1.2 “本合同”是本商標許可合同。

1.1.3 “許可商標”系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甲方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註冊號爲:,圖樣爲“”。

1.1.4 “許可區域”是中國大陸地區。

1.1.5“許可商標產品”是乙方製造和銷售的使用甲方許可商標的產品或商品。

1.1.6“工作日”指週一至週五,法定假日除外。

1.1.7 本合同中,“包括”指“包括但不限於”。

1.1.8 本合同的“生效日”爲合同一方最後簽字或蓋章日期。

第2條合同操作及有關權利義務

2.1陳述及擔保

雙方分別向另一方陳述並擔保,於本合同簽訂日:

2.1.1甲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人;甲方有權簽訂本合同,可以將本合同規定的權利授予乙方。但是,甲方對被乙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2.1.2乙方爲獨立法人,依法成立、有效存在,乙方有權訂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已授予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起,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2.1.3乙方簽署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義務:

1).不會違反其營業執照、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文件的任何規定;

2).不會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或任何政府授權或批准;

3).不會違反乙方作爲當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

4).不存在將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能力的已經發生且尚未了解的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

2.2陳述及擔保不實的後果

如果在本合同簽訂日,一方上述陳述與擔保的任何一項與實際情況有實質性不符,則構成該方重大違約。

2.3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4商標許可

2.4.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甲方特此授權乙方在許可區域內在其公司名稱或生產的產品以及宣傳銷售活動中使用許可商標,該許可爲普通許可。

2.4.2乙方確認甲方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乙方保證不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利益,乙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合同規定

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合同未授予乙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

2.4.3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由甲方向乙方交付一套完整的許可商標圖樣。

2.4.4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本合同許可商標再許可第三方使用許可商標。若乙方供應商需使用許可商標,乙方需將供應商名單及準備使用的商標等資料報送甲方,由甲方與其供應商業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其生產帶有甲方許可商標的產品只能供應給乙方。

2.4.5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標印製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對商標標誌管理的規定進行許可商標標識印製、標註和使用,不得任意改變許可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

2.5產品質量及使用監控

2.5.1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甲方認可。

2.5.2乙方應保證許可商標使用產品的質量,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許可商標的產品質量。乙方應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甲方授予的許可。

2.5.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一旦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和其宣傳廣告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甲方的規格和標準,甲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乙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取得甲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請你繼續關注本站:)品和使用該廣告。

2.5.4乙方不得實施任何對許可商標有侵犯、模仿、非法使用、濫用許可商標的侵權行爲,不得實施企圖註冊與許可商標相沖突的商標或者阻礙註冊許可商標的行爲。

2.6財務及費用

本合同商標許可使用費用雙方另行約定執行。乙方應當對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情況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其目的是用

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約定執行。

2.7第三方侵權

2.7.1乙方在瞭解到有任何侵犯、模仿、非法使用、濫用許可商標或企圖註冊與許可商標相沖突的標識的情況,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並將所收集到的信息在自獲取之日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進行彙報,並積極配合和支持甲方的知識產權爭議。

2.7.2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對第三方的侵權行爲採取法律行動,若決定對第三方採取法律行動,甲方可以自己單獨實施或授權乙方實施,乙方不單獨享有因第三人針對本合同許可商標的侵權的訴訟權利和賠償收益。

2.7.3若乙方所標註有許可商標的產品發生產品質量侵權,或者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因許可商標導致的除外),該侵權責任由乙方應當自行承擔,甲方因此而涉及訴訟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3條合同終止

3.1本合同於合同期限屆滿日終止。

3.2本合同期限屆滿日前,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協議隨時終止本合同。

3.3本合同期限屆滿日前,如果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

1).如果乙方被進行清算或通過了有效的清算辦法;

2).如果指定有受託人或接受人接管了乙方的資產;

3).如果乙方破產、被強制兼併或分立;

4).如果乙方存在本合同義務的重大違約;

5).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某一重要義務,且未對甲方規定的補救期內對違約予以補救;

6)雙方約定的其他補充情形:

3.4本合同終止後本合同授予的許可立即終止。

3.5本合同終止後七個工作日內,乙方須自費撤銷本合同所有許可商標及其標記。

3.6本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

宣傳或銷售任何產品、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第4條違約責任

4.1甲方保證本合同許可商標的合法性,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幣(小寫:)的違約金。

4.2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第2.1條、第2.4.4條、第2.4.5條、第2.5.4條或第3.6條的任一條款,均構成重大違約,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小寫)的違約金。

4.3除第4.2條規定的條款外,乙方若違反其他任一條款,構成一般違約,應當按違約次數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小寫)/次的違約金。

第5條 其他規定

5.1合同雙方的獨立關係

合同雙方簽訂本合同僅僅在雙方之間產生獨立合同關係。本合同任何條款均不得被解釋爲:在合同雙方之間形成了合夥關係或其他導致共同責任的關係;或者使乙方成爲甲方的代理人。

5.2合同約束力的範圍

本合同對本合同雙方以及一方的合法繼受者和受讓人有法律約束力。

5.3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需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後方可修改,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4不放棄權利

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某項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構成該方對此項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如果該方已經行使或部分行使了某項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妨礙其在將來再次某項權利、權力或特權。

5.5可轉讓性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本合同。

5.6可分割性

本合同某一條款的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實施,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5.7不可抗力

如果一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合同,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方的有關義務和合同的履行。

5.8附錄及附件

本合同的附錄以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且與本和合同的正文的條款具有同等效力。如果本合同正文的條款與附錄以及附件的條款有衝突,以合同正文條款爲準。

5.9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辦理合同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10爭議的解決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雙方同意提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章):

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三篇: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商標權的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

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許可方蓋騎縫章)

商標註冊號:

商標註冊年限:

二、商標權擁有人的名稱、地址: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權限:

1.許可使用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許可使用商標的地域:

3.商標許可使用權的性質:(作出明確選擇)

(1)獨佔使用許可;

(2)非獨佔使用許可。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

由甲方(或乙方)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五、商標許可使用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他使用許可條件或雙方商定的事項: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許可方:(章) 被許可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 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26條規定,許可______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

許可使用期限: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 ________(章)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商標使用授權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之規定,本公司同意將我依法登記擁有之“”註冊商標(如圖),依下列條件限制,授權於(被授權人)使用:

一、授權期限:

二、授權使用地點:

三、授權使用內容:

註冊商標所有權人:

第四篇:oem商標許可

附件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甲方:

乙方:廣州市路由通訊技術有限公司

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簽署的《oem銷售合同》的子協議,不能單獨成立。

1協議內容:

本協議明確了甲方採購乙方產品和服務時,乙方經甲方允許使用本協議中規定的商標,在今後的交易中,如商標有變化,雙方將另籤新的協議。

2 定義:

許可使用的商標:指名稱爲“rcom 路由”;代表性實物label:3 協議如下:

3.1許可使用的商標只能用於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網絡產品及其手冊和包裝上,且乙方只能把這些產品及其包裝銷售給甲方。除此目的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爲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的商標。

3.2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許可第三方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商標,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3甲方無償提供其商標給乙方使用,乙方無需支付商標使用費用。

3.5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商標的期限爲由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4違約責任: 同採購合同。

5本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約定

未經己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圖紙、資料、檢驗標準及合同內容、價格等商業機密一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轉讓、泄漏給任何第三方;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已經與乙方訂立採購產品合同或服務這一情況進行廣告宣傳或公之於衆,也不多在廣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戶的名稱。

甲方確保“”貼牌商標的獨佔性與無爭議性,如貼牌商標出了險爭議的,該爭議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爲總合同,每批訂單執行以雙方確定的《採購計劃單》爲準,《採購計劃單》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範本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本合同於2014年8月15日簽訂於xx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xxxxxxxxxxxxxxxx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x類商標(註冊號:xxxxx)、第x類商標(註冊號:xx)、第x類商標(註冊號:xx)許可乙方使用在公司名稱字號中。

二、商標註冊證:(詳見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開發、xxxx系統研發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

六、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_xxxxxxxxxxxxx。

七、爲支持乙方發展,甲方暫時許可乙方免費使用上述商標,具體商標許可使用費,可另行簽訂補充許可使用協議。

八、雙方嚴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履行相應的權利義務。

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工商局一份,簽字蓋章生效,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 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