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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多篇)

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多篇)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一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二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經過以上多方股東的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合夥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項目名稱:

經營地: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項目業務範圍爲。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出資額

一、出資總額爲:

1、甲方以出資,佔合作項目股份的 %。

2、乙方以出資,佔合作項目股份的 %。

3、丙方以出資,佔合作項目股份的 %。

4、丁方以出資,佔合作項目股份的 %,

本協議簽訂後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合作人職責:

一、負責;

二、負責;

三、負責;

四、負責;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各方都有權參加該合夥項目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所有的資金用處和運營情況。日常支出以及採購需經合夥各方同意,擇取市場最優惠價格進行採購。一切合理收入與支出均由收據或發票進行結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審覈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各方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覈對賬目。如項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給予合理解釋的,項目合夥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做賬。

合夥項目每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經營狀況做到清結。

第七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股利)。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資份額比例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每 年 月份彙總上一度公司盈虧狀況,作爲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股利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爲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發展,公司後期會吸納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項目經營期間出現虧損的情況下不允許退夥,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且投資及所佔股比不予退還,由其他合夥人按比例稀釋。

2、當然退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違約一方的股份不予退還,由其他合夥人按各比例擁有。

① 未按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其他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相關只能管理部門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式份,合作人各執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三

爲了共同開發“美樂滋”市場,保障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以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美樂滋”加盟店

一、“美樂滋”加盟店是提供漢堡、炸雞、飲料製作及銷售的經營實體,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開發的技術、形象管理等統一系統。

二、乙方爲甲方第 47 加盟店,該加盟店地址爲:(省) (市縣)(鎮

三、乙方爲甲方“奧麥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術、配方比例、商標圖案,及形象設計等無形資產都歸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所有的後廚設備、兒童樂園及原料由甲方統一配送,以確保品質要求,更加鞏固“奧麥客”品牌的質量,獲得更大的利潤。

二、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義務相互提供貨源支持,乙方需向甲方購買的原物料,甲方應確保貨源充足及價格合理,不得惡意斷貨或限制供貨數量,擡高價格製造障礙。

三、甲方須保證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術操作及醃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須保證乙方經營期間的可靠技術,開業培訓至可勝任爲止,繼續保證今後經營中給予技術加強培訓指導。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貨款後及時配送所訂的貨物。甲方負責提供餐廳系統管理的培訓及具體操作流程管理資料。

六、甲方須保證乙方在合同內,約定商業區的經營資格。(周邊一公里內不再開設第二家美樂滋加盟餐廳)。

七、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簽定後積極配合乙方各項籌備工作。

八、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提供辦理營業所需的相關的資料。

第三條、乙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對外具有合法獨立經營資格,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上接受甲方的支持和指導,由甲方提供相應材料自行籌備辦理加盟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手續。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爲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和經營方式規範加盟店,保護、發展“美樂滋”品牌,使用“美樂滋”爲招牌設計主題字樣,不得變更“美樂滋”的商標圖案及顏色。

三、乙方準時招收員工及管理人員到甲方直營店接受培訓。(接受培訓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保證讓全體職員按照總店標準課程培訓)。

四、合同簽字定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費: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內收加盟費人民幣叄萬元整;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費伍萬元整(經營面積若與所報面積不符的,超出的面積按伍萬元加盟

費加收)。同時支付生產區專業平面佈置圖設計費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同簽定後乙方工商名稱覈准之日起六個月內,將加盟店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複印件,送甲方備案。

五、如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提供備案證件不符合實際情況,不按總店統一裝修設計廣告燈箱、餐廳門面、後廚佈局,或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須按第一條的約定的經營地區經營,任何形式的變更經營地區(包括但不限於:超出約定地區,增開經營場所,支持第三方經營等)都將被視爲違反合同約定,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七、乙方應妥善保護加盟店的技術,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複製、傳播甲方技術、配方比例等相關資料,否則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八、乙方違反合同或提出結束合同時,乙方則必須拆除所有與加盟店商標圖案相關的招牌及字樣設施,不得繼續保留,否則將被視爲侵犯知訓產權。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若違約,應全額退還乙方加盟費,並賠償其籌備該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若違約,限消加盟資格,加盟費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損失,應負責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簽定合同: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處簽字和帶下劃線部分外,其他內容手寫無效。

三、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意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時間:年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月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四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地暖疏通清洗,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50%。由甲負責地暖疏通施工,乙方負責聯繫業務及結算。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公司,經營地點爲大同市礦區。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地暖疏通清洗及保養維護。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後雙方應及時進行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

簽名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五

甲方: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___________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1、合夥組織名稱:____________

2、合夥經營項目:____________

三、合夥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出資方式:甲方出資,乙方出資。

1、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合夥終止後,甲乙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2、甲乙雙方以合夥組織名稱________有限公司,向________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取得___________經營業務。

五、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七、合夥負責人及甲乙雙方的權利:

1、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八、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合夥人:________簽字蓋章

合夥人: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六

合夥人甲: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考查認定在_________合夥開設_________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店,總投資爲_________萬元,

甲出資金額xx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出資金額xx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權;④xx。合夥合同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_________每月_________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_________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_________(一)合夥期滿;_________(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_________(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_________(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七

合夥人:(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老誠一鍋羊蠍子圍場加盟店,地址:圍場縣圍場鎮南吉星底商18號。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羊蠍子火鍋。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20xx年5月24日起,至20xx年5月24日止,共5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韓冰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合夥人肖剛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20xx年8月5日以前交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請求分割。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利潤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1:1的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爲依據,按1:1的比例分擔。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韓冰和肖剛共同商議所有合夥事務,委託一名能夠爲加盟店實現經濟效益的事務執行人,合夥人隨時有權更換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飯店日常管理由事務執行人代爲執行,遇到疑難問題必須請示後再做決定;

2、購進常用原料、飯店所需作料由事務執行人監督購買或直接購買,所購物品必須是飯店專用、總店提供的原料必須正規渠道從總店購進;其他日常使用作料一律從正規超市購進並開具購貨單或者發票;其他飯店銷售的商品必須從正規渠道購進。合夥人根據原料、作料購進票據覈算財務收支情況。

3、財務管理由事務執行人第一經手人,事務執行人必須建立專用賬單賬戶,賬目清晰準確,票據明細清楚準確;事務執行人每日向合夥人上報收支情況,並在規定時間內上交運營資金。飯店所需數額超過一千元以上必須有合夥人共同簽字。如當時來不及簽字事後及時補籤。

4、人事管理:人員招聘由事務執行人負責挑選,進入飯店的工作人員必須進行登記、監督和管理,外出培訓的人員必須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工資待遇仿照周圍飯店的同等待遇進行定價,其他管理、獎勵措施仿照總店規章制度執行。特殊情況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5、事務執行人負責飯店所有事務管理,新的提議和建議必須有書面記載,由合夥人簽字後實施。合夥人提出的建議和改進事務執行人必須無條件執行,如有現實問題開會研究決定。

6、事務執行人擅自做主處理重要事務,如合夥人監督不到由合夥人共同承擔責任,如合夥人發現問題事務執行人未及時改正,出現問題由事務執行人承擔責任。

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八條、合夥人共同決定,以於秋紅的名義辦理企業工商登記、稅務、食品安全等各項登記事宜,合夥人共同協調、處理合夥企業對外事務。

合夥企業登記在於秋紅名下,以於秋紅名義與北京老城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加盟協議,以合夥財產支付加盟費用共計六萬元,加盟期限爲20xx年6月1日至年20xx年6月1日,共計5年。

登記在於秋紅名下的合夥企業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有競爭的業務。

飯店出現各種問題由合夥人共同承擔,與法人於秋紅無關。

第九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加盟權利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期間不接受新合夥人入夥。

2、退夥。

(1)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出資的轉讓。不允許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否則,以退本協議第九條2、(2)③的約定對待轉讓人。

第十一條、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第十二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潤前,應當提取利潤的20%作爲合夥企業運營資金,其餘按本協議第六條1的約定進行分配;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

第十四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滿三十天;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1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2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兩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作爲退夥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除名。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加盟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八

合夥人: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2、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人的出資爲個人所有,至時應予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割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應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⑴須承認本合同

⑵須經本合同人同意

⑶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⑴需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退夥

⑵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⑶退夥須提前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⑷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方式結算。

⑸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⑴對外開展業務

⑵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⑶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⑷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⑴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⑵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⑶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⑷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⑴合夥期屆滿;

⑵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⑶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⑷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⑸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