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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代理合同(精選多篇)

第一篇:航嘉區域代理合同

區域代理合同(精選多篇)

合同編號: ? power your dream

航嘉核心二級經銷商合作協議

甲方:深圳市航嘉創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

power your dream 深圳市航嘉創源科技有限公司 航嘉核心二級經銷商合作協議

甲方:深圳市航嘉創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阪田阪雪大道航嘉工業園

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商):

地址:

電話:

傳真: 丙方(二級經銷商):

地址: 省 市 電腦城 樓 號

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年月日

本合同經友好協商,甲乙丙三方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有效期內,共同 遵守以下條款:

一、合同適用範圍:

1、甲方爲深圳市航嘉創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爲甲方各個區域總代理商,丙方爲銷售甲方產品的乙 方所屬經銷商。

2、本合同適用於到場參加 2014 年 4 月在深圳召開二級經銷商大會的經銷商;因故不能與會的二級 經銷商必須提出書面申請並獲得甲方同意,方可享受核心二級經銷商支持政策。

二、合作方式

1、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甲方針對二級渠道開發的所有專供產品政策。

2、丙方在代理商系統中享受二級經銷商政策通知、物料申請、商務管理等支持。

3、丙方有權利參與甲方和乙方針對丙方開展的各種獎勵活動、促銷活動。

4、丙方享有航嘉新產品優先代理權,主要包括:固態硬盤、移動電源、電源轉換器、led 燈及其它 消費類電子產品。

5、丙方從代理商系統提交的有效產品訂單由乙方負責配送。

6、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和丙方開展相應的營銷推廣支持,包括產品鋪樣、專櫃及門頭建設、品牌形 象維護等,確保市場政策有效執行。

7、丙方所有訂單必須通過甲方的代理商系統進行提報,代理商系統銷售數據作爲對丙方考覈的唯一 依據。

8、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向丙方索要合同有效時間段內的銷售對賬單。

9、甲乙丙三方本着誠信經營、友好互助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對相關數據、信息等不定期審查,一 旦發現欺騙、虛假等不正當行爲立即停止所有政策支持並按照已享受的支持金額進行等額處罰。

三、合同的有效期和終止

1、本協議自甲方、丙方簽約之日起獎勵相關部分即刻生效,乙方簽約與否不影響二級經銷商的評估、 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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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your dream 深圳市航嘉創源科技有限公司

2、本合同有效期適用於 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

3、如乙方或者丙方違反本協議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立即改正,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直至解除本協 議,並要求乙方或者丙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丙方違約責任:丙方有如下列行爲者,將不再享受本合同第三條中的政策支持,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提供虛假及不實銷售數據的。

2、從乙方代理區域之外的地區惡意串貨並銷售的。

3、向非代理區域惡意串貨的。

4、不遵守乙方制定的價格政策,破壞市場銷售秩序、惡性競爭的。

5、銷售假冒或者非原裝航嘉產品的。

6、有破壞甲方良好品牌形象行爲的。

7、其他違反甲方營銷政策行爲的。

五、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有下列行爲者,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簽署的代理協議。甲方同時保留依據其 他相關條例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1、提供虛假及不實的銷售數據的。

2、向非代理區域的航嘉核心經銷商竄貨的。

3、不遵守甲方制定的價格政策,破壞市場銷售秩序、惡性競爭。

4、銷售假冒或非原裝航嘉產品的。

5、其它違反甲方營銷政策的行爲。

六、其他

1、如乙方或丙方需對本協議進行修改,須在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書面同意後進行,且在三方代表書 面簽署後始生效。

2、任何一方對基於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權利的不主張並不代表其對此權利的放棄。

3、本協議一式四份,經三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甲方保留兩份,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月度預計銷量

月 份

電源(臺)

機箱(臺)

備 注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甲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

電話:

簽署日期:

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

電話:

簽署日期:

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

電話:

簽署日期:

?

power your dream深圳市航嘉創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 圳 市 阪 田 阪 雪 大 道 航 嘉 工 業 園 電話:0755-89606666

傳真:0755-89606333

郵編:518129

網址:www.huntkey.comwww.belso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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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產品區域代理合同範本

產品區域代理合同範本

來源:作者:

甲方:

乙方:

爲搞好產品的市場銷售管理工作,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品代理銷售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地區 成爲甲方健達強力風痛貼產品的獨家經銷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相關政策和規定。

二、經銷品種、代理價、首次貨量等:

品名 規 格 零售價 代理價 首次貨量

三、甲方的責權:

1. 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及銷售產品的合法手續。

2. 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的獨家經銷權,有義務協助乙方查處外區域向乙方區域內的衝貨問題。

3. 甲方承擔產品運輸至乙方經銷地的運輸費用。

4. 合同簽訂後,乙方如在三天內不提貨,或三個月內沒有二次提貨者,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代理權自然取消。

5. 爲嚴格規範市場,保護代理商利益,甲方實行市場保證金收取制度。市場保證金 元,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產品營銷手續及委託手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

四、乙方的責權:

1.乙方負責產品在約定區域的市場開發與銷售,並承擔銷售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向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並責成乙方補償被衝貨方的所有損失(衝貨量零售價的三倍)。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一切觸犯法律及違規行爲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擁有甲方其它產品在約定區域內優先代理權。

五、結算方式:產品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六、獎勵政策: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結果,首批提貨量爲件;年任務量件;能完成年任務量者,再獎勵5%貨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三個工作日內發貨,如乙方需貨量較大(一次性提貨 200件以上),

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書面要貨計劃。

八、招商政策作爲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有效期自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





甲方: 乙方:(簽名)

籤字: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

 簽約時間:2014年月日

第三篇:區域代理合同

區 域 代 理 合 同 書

甲方: 合同簽署地:

乙方:合同編號:

爲大力推廣山東三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產品的銷售,甲方誠徵各地代理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經

銷權,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爲甲方山東三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列產品在 安徽省 地區的銷售。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開展產品推廣活動,併爲乙方提供產品信息,市場經營信息及推廣指導

3、乙方享有甲方授權代理的產品(包括產品商標和名稱的使用)在授權區域代理權和經銷權,在合同

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必須在所屬轄區內積極開展銷售活動,並告知甲方備案,否則甲方有權

取消乙方代理權。

4、乙方可以自行制定當地的價格標準進行銷售, 但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維護其產品在市場上的價格穩

定,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代理權,如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的,甲方將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5、嚴禁對消費者做出不負責任的承諾,誇大或降低產品的功能及作用,嚴禁使用虛假廣告進行宣傳。

6、乙方對甲方產品經營情況、市場情報有保密義務;對市場銷售情況、用戶需求信息等有通報義務。

7、乙方不得再將產品代理權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該地區內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

8、甲方不得委託該地區內乙方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爲其代理或經銷商,甲方收到該地區

內任何客戶有關該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承諾並保證作爲 產品的生產基地完全有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2、優惠提供樣品和有限的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廣告資料。

3、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方(省級代理以下除外)。

4、甲方將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方申請甲方提供。

5、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產品在國內市場上最新的行業動態信息,經常提供有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方能採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甲方對於乙方售出的產品,凡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擔責任或給予免

費更換。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

1、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甲方爲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乙方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合同和管理將由乙方獨立負責。

3、乙方將配備足夠的銷售人員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全面瞭解產品的特性及用途,並能夠承擔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範等任務。

4、供給甲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乙方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並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方產品複製後用於商業目的。

第四條、價格、條件

1、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並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方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合同同樣有效執行,並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3、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應獲得不低於__的折扣。

4、最惠條款甲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聲明:

雙方關係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只屬乙方具有甲方的產品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月______日。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爲,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爲,並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爲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三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三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三十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

另一方可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保證

1、標準,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甲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2、免受損失,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方應保護乙方,使之不受損失。

3、質量,如乙方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方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一般條款

1、不可抗力,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暴動、動員、暴亂、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2、轉讓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徵得對方事前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3、商業機密,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後九十日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4、通知,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書面形式,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爲在付郵日後七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爲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5、法律,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中國法律爲準。

6、仲裁,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於本協議、或關於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應視爲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7、可分割性,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爲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

8、保留權利,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侯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爲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後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9、其他約定本協議包括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以前關於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

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10、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爲之,並明確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爲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兩份,本協議起自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後生效。

甲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

年月日

乙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 年月日

第四篇:產品區域代理合同範本

品牌名市(縣)級代理合同

xxx時裝有限公司產品區域代理

合 同 書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繫電話:地址: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自願、平等、互利爲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就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連奴(a/e)品牌系列產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1甲方承諾經xxxx時裝有限公司許可,授權乙方在xx地區銷售連奴品牌系列產品,且爲該區域內唯一授權經銷商。

1.2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3在授權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所約定區域內授權其他任何第三方爲經銷商。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產品。

1.2甲方應於收到乙方貨款當天向乙方指定地點組織發貨,若甲方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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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託運,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3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本合同載明的授權區域內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供貨。

1.4因製造商或甲方的責任造成的產品質量及包裝問題,甲方無條件更換產品,且自乙方退回貨物後三日內調換,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5乙方超出授權區域銷售產品三次以上且經查實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乙方的代理權。

1.6甲方承諾根據乙方經營需要,爲乙方隨時換貨,且允許跨季節換貨,換貨率達100%,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7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於乙方所在賣場向甲方轉帳貨款後三日內向乙方所在銷售賣場開具正規發票。

1.8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所在賣場轉帳貨款後三日內按乙方指定帳戶轉入乙方應得銷售款。

1.9甲方應隨時向乙方提供授權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銷售信息和其他授權區域內的整體銷售狀況。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應在本合同所約定區域內銷售授權代理的系列產品,不得跨區域銷售。

2.2乙方收到貨物後,應認真組織驗貨,如有質量和包裝問題,應於三日內向甲方採取電話或書面方式予以說明,經甲方確認後進行更換。

2.3由於乙方保管不慎而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或在銷售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壞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所經營店面進行統一裝修和裝飾,以確保甲方所經營品牌的整體(更多精彩內容請訪問首頁)商業形象。店面裝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材料的選擇及裝修人員的選擇可由乙方自行決定。若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裝飾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不得明顯高於市場參考價。

2.5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產品銷售情況及時向甲方予以反饋。

2.6乙方在授權代理區域內,若發現有其他區域代理商提供的產品,

應在查明貨物型號後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經甲方查實後,甲方應予以相應的賠償,賠償額以該批貨物銷售利潤爲限。

2.7乙方在授權代理區域內,若發現有假冒仿製的產品在市場上銷售,乙方應在查明貨物來源後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經甲方查實後,甲方應予以相應的獎勵,獎勵額以每次5000元爲限。

第三條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採取先款後貨的方式予以結算。

2、甲方承諾乙方貨款進入甲方指定帳戶後日內貨到乙方指定收貨地點,每逾期一日到貨的,甲方支付貨款總額0.5%的違約金。

3、甲方可爲乙方代開普通發票。

第四條提貨價及銷售價

1、乙方可按照本合同所授權產品生產商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的 折從甲方處提貨。

2、乙方應當按照生產商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進行市場銷售,不得隨意提價或打折。

3、乙方可在不隨意提價和打折的基礎上自行制定促銷活動方案,活動內容需經甲方同意。

4、產品的型號由訂單、收貨單確定,最終以收貨單爲準。

第五條授權區域內二級代理商的拓展

1、二級代理商的授權

1.1甲方許可乙方在本合同授權區域內自行拓展二級代理商。

1.2乙方拓展二級代理商,所簽訂的合同文本需經甲方確認後生效,且該要求應明確告知二級代理商。

2、二級代理商的供貨及價格控制

2.1二級代理商的貨物應通過乙方提供,甲方應提供便利。

2.1乙方若發現甲方直接向二級代理商提供貨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該二級代理商的銷售代理權,且乙方有權根據乙方提貨價對甲方所供貨物產生的利潤額進行覈算,並有權要求甲方按照該利潤額向乙方賠償。

2.3二級代理商的提貨價格由乙方同二級代理商自行協商,甲方不得干預,且甲方應對乙方在甲方處提貨價格予以保密。

第六條產品宣傳展示

1、甲方應不定期向乙方提供產品的宣傳材料(雜誌、宣傳單(畫)、海報等)。

2、乙方應隨時根據甲方要求在銷售店面內進行產品的展示和擺放宣傳材料。

3、乙方有權根據銷售需要在授權區域內進行產品的廣告宣傳,甲方應在乙方廣告投入的基礎上對乙方進行廣告費用補貼,以有效地推廣甲方產品,補貼標準雙方另行協商。

第七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合同變更及終止

1、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2、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三日內自行終止。

4、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若出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爲,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5、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造成依本合同第五條所產生的二級代理商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其他約定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努力維護好甲方授權代理品牌的商業形象和信譽。

2、甲方應在乙方誠實履約的前提下,努力爲乙方提供便利,以促進本合同授權品牌的市場推廣和乙方的經營銷售。

3、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授權區域內有優先簽約權。

第十條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相關事宜發生爭執,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爲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第五篇:區域代理合同

區域代理合同

編號:2014

甲方:福建波司登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波司登體育用品品牌產品合作銷售事宜達成如下的協議:

一、 經營區域

甲乙雙方確認:

1. 乙方爲福建波司登體育用品品牌系列產品在市的總經銷商,其銷售區域包括本市及周邊範圍內的縣級城市及城鎮。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在上述約定區域之外銷售甲方產品。

二、 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有效期爲年。

三、 乙方級別、開店數及回款要求

1. 乙方級別:

甲方根據乙方承諾在合同的第一個年度內所能完成銷售及開店指標,確定乙方爲級經銷商。

2. 乙方開店數:

(1) 乙方承諾在合同的第一個年度內開設家波司登體育用品品牌專賣店(或店中店)。自合同簽定後的六個月內乙方應開設家一級店,家二級店;自合同簽定後的十二個月內乙方應開設家一級店,家二級店。

(2) 甲方所指的一級店爲:省會或地級市的一類商圈以內80㎡以上繁華商業街的獨立街鋪或知名大型零售商場的40㎡以上的店中店;甲方所指的二級店爲:省會或地級市的二類商圈及縣級市的一類商圈中的60㎡以上主要商業街的獨立街鋪或大型零售商場的30㎡以上的店中店。

3. 回款要求:

(1) 乙方確認在合同簽定後的第一個年度內應完成回款總額計人民幣萬元。

其中第一季(六個月)內應完成回款額人民幣萬元;第二季(六個月)內應完成回款額人民幣萬元。

(2) 甲方每年召開兩季期貨產品訂貨會,“春夏”爲一季,“秋冬”爲一季。

四、 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均確認雙方的合作方式爲經銷制。即以支付訂金的形式進行期貨訂購;以款到發貨的形式進行訂單配發。

五、 保證金及貨款

1. 甲乙雙方簽定總經銷合同的 3 日內乙方應交納甲方合同保證金人民幣萬元,

該保證金不作爲貨款使用。在甲乙雙方解除合同後1 個月內經甲方確認乙方無違反合同條款及無欠款的前提下,該保證金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2. 貨款指的是乙方進貨的結算款。乙方在期貨訂單形成後應向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貨款

訂金,在甲方發貨前應付足貨品全款。

六、 購貨方式: 甲方確定的供貨方式爲兩種:期貨及現貨

1. 期貨訂貨:

(1) 甲方每年舉辦“春夏”及“秋冬”兩季期貨產品訂貨會,乙方在訂貨會上下

單的待生產貨品即爲期貨。

(2) 甲方確認乙方的期貨產品價格爲產品零售價格的折。

(3) 甲方確認乙方期貨產品的調換率爲期貨訂單總額的%,且在期貨規定

的銷售季節內調換不跨季產品。

(4) 期貨訂金:乙方在交付期貨訂單後應交納期貨定量總額的%作爲期貨

訂金。期貨訂金於期貨訂單交付之日起 7日內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5) 期貨最低起訂量:單季期貨最低起訂量爲當季合同約定回款總額的 70 %(以

結算金額計)。

(6) 期貨訂貨細則:詳見《bsd季度產品購銷合同》。

2. 當季現貨訂購:

(1) 乙方對期貨訂單當中未訂購的款式,且甲方已生產出大貨,乙方對此類產品

產品進行的訂購,即爲當季現貨訂購;乙方對期貨同款式的補貨部份,也視爲當

季現貨訂購。

(2) 甲方確認乙方的當季現貨產品供應價格爲產品零售金額的折(特價產品

除外)。

(3) 當季現貨產品訂購後除質量問題外,概不予退換。

七、 結算方式及發票出具辦法:

1. 乙方貨款的結算,經雙方商定的辦法,用下列種方式。

①現金②支票③銀行匯票

2. 甲方爲乙方代墊費用(如運雜費、保險費等)在乙方回款中扣除。

3. 乙方所需的銷售結算票據,經乙方當地稅務機關對乙方資格的認定,乙方

爲:

① 一般納稅人②小規模納稅人③個人經營

由此,甲方爲乙方開具相應合法票據。

4. 乙方若需開具增值稅發票,必須保證按照《增值稅發票管理條例》辦理結算業務,即

貨款必須從一般納稅人帳戶內匯入甲方帳戶。

5. 乙方保證在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及稅號時應及時將變更內容加蓋財務專用

章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八、 交貨、運雜費承擔及貨物驗收

1. 交貨方式:乙方指定交貨地點爲:

2. 交貨時間:正常情況下,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及訂單經乙方確認後 3 日內發貨。

3. 運輸方式:雙方確認以以下方式給乙方發貨。

①鐵路運輸②汽車運輸③航空運輸④其他(水路、ems)等

4. 貨物(含器架、含退換貨)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運雜費及保險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在收貨後當場與運輸方驗收貨物並在隨貨產品裝箱單上簽字確認、註明收貨時

間,並在 5日內回執甲方;若出現貨物與裝箱單的內容不符,乙方須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經甲方確認,甲方負責退換不符的貨物;若乙方在 5日內未向甲方提出貨物不符並遞交回執,則視爲貨物安全到達且數量和質量符合規定。

6.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貨物不符的退換貨或質量問題造成退換貨運雜費及保險費改由甲

方承擔。

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

1. 廣告費:

乙方在合約期中對其所屬區域進行的廣告投放,其費均參照甲方年度銷售政策來執行。

2. 器架費:

乙方所有的符合甲方開店要求的波司登體育用品專賣店廳,器架的支持均參照甲方年度銷售政策來執行。

3. 印刷品費:

由甲方統一設計印刷,並按照乙方終端賣場級別予以支持。

4. 設計費:

乙方所開設的專賣店廳,在日常經營活動及促銷活動中,所需投放的燈箱、路牌、車體、報刊等的廣告設計,均由甲方負責免費設計。

5. 培訓費:

乙方開店所涉及的培訓費用,當甲方要求乙方派出店長到甲方所在地集中培訓時,其往返交通費用由乙方負責,當甲方派出專業培訓人員前往乙方開店區域進行培訓時,其往返交通費用由甲方負責。

6. 服裝費:

乙方開店所需的店員制服可由乙方在當季貨品選配,報甲方批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以產品零售價的折與乙方結算。

7. 禮品費:

店鋪開業禮品,由甲方根據店鋪的級別配置一定數量的贈送禮品;促銷活動,乙方所需的促銷禮品由甲方開發樣品,乙方進行訂購,甲方按成本價供給。

十、 權利、義務

1.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擁有福建波司登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產品的開發、生產及銷售權。

(2) 甲方擁有福建波司登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終端形象的維護及管理權。

(3) 甲方擁有對市場經營中出現的不正當競爭有處理權。

(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簽約市區建立系統的營運機構(配置與甲方對接的相關

人員及設備),並開設直營形象專賣店廳。

(5) 甲方有義務提供乙方在約定區域內銷售甲方產品的特許經銷產品授權證書。

(6)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形象裝修設計、銷售技巧、貨品、店鋪貨品陳列的培

訓和業務指導。

(7) 甲方有義務根據客戶級別在換季時提供相應的宣傳品支持。

2.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經甲方授權後,乙方在合約期內有權使用甲方品牌並進行維護。

(2) 經甲方授權後,乙方在合約期內有權在其所屬區域發展下屬分銷商。

(3) 乙方在授權期限內有權對其所屬區域內的不正當競爭進行管理。

(4) 乙方在銷售區域內應爲甲方履行如下義務:

a 遵守對其經銷產品的業務有管轄權的國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規、許可證條例等

規定。

b 在其所屬市區建立系統的營運機構(配置與甲方對接的相關人員及設備),並

開設直營形象專賣店廳。

c 履行甲方品牌在乙方所轄經營區域內的推廣及維護。

d 履行對甲方終端專賣網點的長期維護。

e 反饋福建波司登及其他體育品牌的經營信息。

f 協助甲方對市場上出現的製假、販假等行爲予以查處。

g 嚴格執行甲方規定之市場零售價及變價範圍。

h 乙方應每月末將對帳單傳至甲方,以便雙方對帳及確認貨款、代墊費用款。 十一、 獎勵條款

在合作期內,業績突出且有良好信譽的客戶,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信用授信額度,具體辦法由乙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簽定信用額度授予協議。

十二、 保密條款

在合同期內及期滿後兩年內,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人員配備及其他相關商業與市

場信息等機密資料透露給第三方。

十三、 違約責任

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糾紛或索賠,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果,可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訴訟。

十四、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

1. 若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1 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本

合同方可解除。

2. 乙方按合同完成雙方制定的季度及年度銷售目標,甲方應按合同附件規定執行季度及

年尾返點等有關獎勵,乙方未完成雙方制定的年度銷售目標,甲方爲保證對消費者的服務水準,有權變更或終止有關經銷協議。

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 無論任何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 30日通知甲方,並主動協助甲方清理庫存產品

和帳款。

十五、 其他

1. 未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權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2. 本和約一式兩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3. 本合同下發出的書面通知應通過掛號郵件送達對方,郵寄當日爲發出書面通知日。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補充文件加以約定,並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福建波司登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代表:

電話:0595-22989733

開戶銀行:代表:電話: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編:362014郵編: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溫陵路天都廣場9層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