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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賃合同【通用多篇】

店面租賃合同【通用多篇】

門面店鋪租賃合同 篇一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白雲區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出租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將門面租給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月租金爲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無顧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提前收回門面。乙方轉租給第三人時,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簽訂轉租合同。但必須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未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乙方按規定如數交納租金,提前解除合同,不退押金,如乙方在未告知甲方的情況下,將房屋轉租、轉讓,甲方將收回門面。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乙方對門面的裝修,在租賃期和解除合同時,須保持原狀,轉租時不得損壞。如有人爲損壞照價賠償。

4、乙方在營業房內私自燒電爐引起的火災,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並賠償電火災造成房屋損失的一切費用。

5、房屋現狀,甲方提供的房屋門窗牆面地板、卷閘門、水錶、電錶完好無損,水電接通,房屋的維修和保養乙方自行負責。維修費用自理。

6、乙方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產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工商、稅務、房屋出租稅、水、電、衛生、物管等費用)乙方自己承擔,並按時交納,甲方將不負責。合同期滿如不能繼續租賃須提前告知甲方,並提供相關水、電、衛生、物管等費用的清單給甲方,乙方應即日將房屋交還給甲方,如拖延一天甲方將罰乙方每天壹佰元(¥: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並追究乙方違約的法律責任。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8、以上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另行補充。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注:水費卡、電費卡當面交清,電費全部清楚、水電全部清楚。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 篇二

甲方(租賃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 (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爲 8.57㎡,該面積爲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爲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壹 年,自_____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後,甲方於_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進行交接,並對其核對後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爲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租金合計爲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元整 ( ¥:_________ 元)。 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 )給甲方作爲租賃保證金。

5.2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該商鋪原有設施設備(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後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4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3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後續任何事宜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並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乙方獨立承擔。

7.5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覆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並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爲負責。

第九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覈准的水、電設施。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9.2.1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9.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9.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9.2.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9.2.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0.1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於: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於牆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佔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0.2 若乙方欲於合同期滿後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0.3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臵乙方於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1.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1.3 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1.4 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後,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管轄法院

12.1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該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其它

13.1 本合同條款劃分爲方便書寫、閱讀與理解所設,並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爲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3.2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門面店鋪租賃合同 篇三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將座落於____________的門面出租給乙方。

二、租期爲伍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須於簽訂本合同之時交納____人民幣給甲方作爲門面押金,合同期滿後,在乙方正確充分履行合同義務的前提下甲方須退還________押金給乙方,如果乙方違約,則押金不予退還。

四、第一年門面租賃期間(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整,按季度交納,每個季度須交納租金總額爲________元整,乙方須在上個季度的最後五日提前交清下個季度的租金,第一季度租金由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時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第二年門面租賃期間(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按上、下半年兩次交納,每半年須交納租金總額爲____元整,乙方須在每個半年開始前的五天內一次性交清整個半年的租金。第三年門面租賃期間(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爲人民________元整,按上、下半年兩次交納,每半年須交納租金總額爲________元整,乙方須在每個半年開始前的五天內一次性交清整個半年的租金。第四年門面租賃期間(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爲人民________ 元整,按上、下半年兩次交納,每半年須交納租金總額爲________元整,乙方須在每個半年開始前的五天內一次性交清整個半年的租金。第五年門面租賃期間(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爲人民________元整,按上、下半年兩次交納,每半年須交納租金總額爲________元整,乙方須在每個半年開始前的五天內一次性交清整個半年的租金。

五、租賃門面期間所產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按時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門面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取得租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七、乙方在承租期間,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結構及水、電等附屬設施,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門面和設備的毀損,乙方應修復原樣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如乙方要改變門面用途或對門面進行裝修應徵得甲方同意。

八、乙方應當合法、合理使用承租房屋,遵守用水用電制度和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的有關規定,不得在租賃門面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乙方在租賃期間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自行承擔責任。

九、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門面權屬清楚,如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自行處理。甲方應保證所出租門面的房屋結構和附屬設施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能。

十、租賃期滿,經雙方協商後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拆除時不能損壞門面的原有結構和附屬設施;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10日內搬離,逾期返還門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100元每天向甲方支付門面佔用使用費。

十一、租賃期間,若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並互不負責任: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門面店鋪租賃合同 篇四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將於____________鋪面出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約爲____平方米,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就上述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的鋪面出租給乙方,爲期___年,即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租金計算方法:

1、第一、二年即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第二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一年租金上升___%,即每月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收取;

3、第三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二年租金上升___%,即每月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收取;

4、乙方在租賃鋪面期間如需要拆牆等內部裝修,應向主交納保證金,每條牆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滿後乙方必須將牆體恢復原有面貌,甲方確認驗收後方如數歸還所有保證金。

5、乙方在租賃鋪面期間,不得從事各種違法經營項目及從事與飲食相關的項目,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所出租鋪面並沒收乙方向甲方交納的保證金。

6、甲方將上述鋪面出租給乙方,在乙方租用期間,如因租賃該鋪面要向相關部門辦理和繳納的全部稅務由乙方負責(含房屋租賃稅等),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

7、在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將上述鋪面交付乙方使用,直到租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續租及租金計算方法應由以後從新簽訂的合同爲準,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如乙方不再續約,鋪面內外的固定裝修不能拆除,交回給甲方時不能損壞牆面的裝修,如卷閘、電錶、水錶等,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更換。

8、乙方在租用期間需要交納的水電費、清潔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合同期滿時乙方應交清租用期間的一切水電費,不交清的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除,甲方只負責向乙方提供一間鋪面水電錶各一個,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解決。

9、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進行轉租他人,如有違反有權收回鋪面,並由甲方另行出租。

10、乙方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

1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作證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門面出租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同意將 號門面租給乙方,租賃期暫定三年,即從 年 月 日至到 年 月 日止。

二、每年租金爲 元。交款簽訂合同後當日交清全年租金。

三、水電費由乙方向供電供水部門交納使用的電量和用水量的金額,甲方不負責。

四、本協議到期後,乙方享有優先權,續租租金可調整。

五、乙方在租賃期不得中途退租,如中途退租、甲方不退還租金。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私自轉讓、轉包,如出現轉讓轉包,甲方有權中途終止合同,並不退還租金,租賃期間一切稅費(包括房屋出租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注意用電安全,按章辦事,無違法亂紀現象,如用電不當引起火災和室內裝修的損壞一律照價賠償,處理費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禁止房屋內燒煤。

八、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期間,中途中斷合同,否則甲方賠償乙方全年租金。如遇城市建設和其它特殊原因,甲方不付任何責任和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乙方繳納房屋損壞押金壹仟元整,合同到期後房屋設施未損壞,甲方予以全部退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門面店鋪租賃合同 篇六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於店鋪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店鋪具有合法產權。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面積爲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店鋪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自合同有效期起,第一年月租金爲____元,租賃第二年起月租金爲____元。第三年月租金爲____元。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一)對乙方所租賃的店鋪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

(二)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乙方

(一)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店鋪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二)在租賃期內,不得改變店鋪的整體構造。不得將店鋪轉讓給第三方,不得向第三方收取轉讓費。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四)店鋪交接時,乙方做好水電及閣樓的安全檢查。租賃期間一切安全自負。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壹萬元人民幣爲押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半年的租金付給甲方。

2、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提前15天交付半年的房租。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1、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2、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如乙方不續租也應提前兩個月告知甲方。

第八條其它

在本合同期滿或解除時,甲方退還乙方壹萬元押金。

第九條違約

1、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2、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店租,每逾期一天,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2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現自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 個月。

3.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使用面積爲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2. 雙方議定每年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總計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籤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 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 租貸期間,甲方應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爲,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4. 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並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範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爲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原簽訂的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現在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對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於 年 月 日因乙方主動提出提前結束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願退出該租賃商鋪,並覈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及經雙方協商剩餘房租(六個月)由乙方承擔三個月的風險費用 050元(大寫:人民幣一千零伍拾圓)。辦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應該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商鋪退還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施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合同解除當天,乙方應把房屋及鑰匙交還給甲方。

五、乙方退租後,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六、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但不影響《商鋪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條條款的效力。

七、在原來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到期後,甲方應該退給乙方保證金500元(大寫:人民幣伍佰圓)和3個月的房屋租金 050元(大寫:人民幣一千零伍拾圓)。

八、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方與乙方應盡力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青白江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經仲裁後,依然無法協調。可向青白江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並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