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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第一篇: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江蘇大學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

協議書

(甲方)同志(丙方)經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

試,成績合格,錄取爲江蘇大學(乙方)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經三方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丙方學習專業爲。

二.丙方因故不能繼續學習,應由甲方妥善安排,所提供給乙方的經費一律不退。

三.丙方由乙方按學習專業要求培養,學制年,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要求,考試成績合格,論文答辯通過,准予畢業。碩士學位由乙方按學位條例授予。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由乙方通過甲方交給丙方。

四.丙方在學習上享受乙方研究生待遇,並應遵守乙方學籍管理規定,中途如發現不宜培養,應由甲方負責處理,甲方可不定期對丙方進行考查瞭解,乙方應給予支持。

五.丙方入學只轉臨時黨、團組織關係,其人事、工資、戶口、糧油和公費醫療等關係仍保留在甲方。其畢業、結業或肄業,由甲方分配工作,凡休學、退學、取消學(請您支持)籍或其它原因離校者均由甲方安排工作。

六.丙方畢業後必須到甲方工作。

七.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頒發的有關規定相牴觸,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中途如有一方不執行協議,必須承擔以下責任:

(1) 甲方不執行協議,乙方停止培養工作,丙方由甲方安排其工作。

(2) 丙方如不執行協議,必須向甲方和乙方賠償其學習期間的全部費用,由乙方取消其研究生資格及學位。

甲方:

負責人:

丙方:

2014年月

附1.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 日乙方:江蘇大學 負責人:

第二篇: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根據按需招生的原則,經 大學(乙方)、考生畢業後的工作單位(甲方)、考生(丙方),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按錄取標準,並取得甲方、丙方同意,錄取丙方爲

學院 專業 級 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丙方畢業後回甲方工作。

二、丙方在學期間不享受乙方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丙方在學期間組織關係、工資、行政戶口等人事關係仍保留甲方。

三、丙方在學期間,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誠實守信,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努力學習,按培養方案的要求完成課程學習和論文的撰寫工作。乙方根據培養方案的要求負責丙方的思想教育管理、業務培養和生活管理。甲方要定期瞭解丙方的思想、業務學習等情況,並予以必要的指導

四、若丙方因故需中途輟學,由乙方與甲方共同協商處理,丙方回甲方工作。

五、甲方對丙方碩士學位論文的選題可以提出建議,最後由乙方確定。

六、丙方在學期間若報考博士生,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負責審覈丙方的學習情況,若丙方符合畢業要求,發給畢業證書;達到碩士學位水平的,授予碩士學位。丙方的學習檔案等材料由乙方逕寄甲方。

八、丙方在分配前如要求改變就業去向,應徵得甲方同意。

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到丙方終止學習爲止。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十、其他: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詳細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第三篇: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根據按需招生的原則,經 大學(乙方)、考生畢業後的工作單位(甲方)、考生(丙方),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按錄取標準,並取得甲方、丙方同意,錄取丙方爲

學院 專業 級 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丙方畢業後回甲方工作。

二、丙方在學期間不享受乙方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丙方在學期間組織關係、工資、行政戶口等人事關係仍保留甲方。

三、丙方在學期間,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誠實守信,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努力學習,按培養方案的要求完成課程學習和論文的撰寫工作。乙方根據培養方案的要求負責丙方的思想教育管理、業務培養和生活管理。甲方要定期瞭解丙方的思想、業務學習等情況,並予以必要的指導。

四、若丙方因故需中途輟學,由乙方與甲方共同協商處理,丙方回甲方工作。

五、甲方對丙方碩士學位論文的選題可以提出建議,最後由乙方確定。

六、丙方在學期間若報考博士生,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負責審覈丙方的學習情況,若丙方符合畢業要求,發給畢業證書;達到碩士學位水平的,授予碩士學位。丙方的學習檔案等材料由乙方逕寄甲方。

八、丙方在分配前如要求改變就業去向,應徵得甲方同意。

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到丙方終止學習爲止。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十、其他: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詳細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第四篇:山東大學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1

山東大學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甲方:山東大學

乙方:-------------

丙方:-------------

乙方根據需要,委託甲方定向培養丙方爲2014級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爲------,學制-----年。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負責丙方的培養、管理及學位授予工作。

2. 甲方爲丙方提供與其他研究生同等的學習、生活條件。

3. 甲方不負責丙方的就業派遣等事宜。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配合甲方對丙方進行培養、管理。

2. 乙方有權瞭解丙方在甲方學習期間的情況,丙方應如實向乙方彙報學習期間的情況。

三.丙方的權利、義務

1. 丙方有權享受與其他研究生同等的學習、生活條件。

2. 丙方延期畢業的,應繳納培養費,具體標準參照《山東大學收費管理辦法》執行。 丙方如在甲方住宿,應繳納住宿費,具體標準參照《山東大學收費管理辦法》執行。

3. 丙方在甲方學習期間,須將臨時組織關係轉入甲方,其人事檔案、工資關係不轉入。

4. 在甲方學習期間,未經乙方許可,丙方不得自行中止學習或轉入其他單位。丙方若要報考博士研究生或申請出國留學等,必須徵得乙方同意。丙方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學習,按甲方規定辦理離校手續。

5. 丙方在甲方學習期間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反者,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四.其他事項

1. 協議有效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丙方結束學業是時止。

2. 未盡事宜有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

3.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字(手印)

2014年 月 日2014年 月 日2014年 月 日

第五篇:廣西大學招收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廣西大學招收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適用於享受少數民族政策非應屆定向考生或自願與定向單位簽約的考生)

根據國家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廣西大學有關文件精神,廣西大學(甲方)與考生單位(乙方)、考生(丙方),經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則

1.從參加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的考生中錄取爲專業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年,學習期限2~5年,丙方於2014年9月入學。

二.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與定向培養研究生制定培養方案和學習計劃,按國家有關要求,組織進行教學和科研工作。

2.甲方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加強對定向研究生業務學習、政治思想教育和學籍管理等工作。

3.定向培養研究生按計劃修完全部課程,成績合格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評審的,由甲方發給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凡因故未修完課程或課程考試不合格者,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4.研究生學習結束,甲方負責將其檔案、畢業證書等有關材料轉回乙方。

三.乙方職責

乙方負責協助丙方搞好業務學習、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在可能情況下協助提供實習場所、資料、研究課題以及有利於完成學業的有關條件。

四.丙方職責

丙方畢業後,回到定向培養單位就業。違約者按照定向培養單位及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有關規定處理。

五.丙方因種種原因不能堅持學習者,經甲方批准,可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相關手續按廣西大學有關規定辦理。

六. 在修業期間,如發生協議以外的問題,三方可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2014年9月起生效。有效期至研究生畢業時止。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一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一份交定向培養單位,一份考生留存。

甲方代表簽章: ?丙方(定向研究生)簽名:

甲方單位(廣西大學)公章:聯繫電話: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乙方代表簽章:

乙方單位(定向培養單位)公章:

聯繫電話:詳細通信地址及郵編: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