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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入學協議書

第一篇:碩士研究生入學協議書

碩士研究生入學協議書

_________(甲方)與碩士研究生導師_________(乙方)和碩士研究生_________(丙方)就在學期間的學習工作簽定協議如下:

1.經雙向選擇,確定_________爲丙方的指導教師。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學制_________年。

2.甲方負責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學籍管理及培養全過程的管理,爲丙方提供在學期間的住宿、醫療(根據研究所規定)、獎學金和各種獎勵基金。

3.乙方負責丙方在學期間的培養計劃,包括:學位論文開題、學位課程選課、論文工作、中期考覈、參加學術活動、學位論文審查等,並提供丙方所需的科研工作條件。

4.丙方在學期間應勤奮學習、努力工作,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內容,接受培養單位的各種考覈,並不得申請出國(包括自費留學、探親、旅遊等)。凡因個人原因中途終止學業者,按規定收取培養費2萬元/年,並將戶口、檔案退回家庭所在地。

5.丙方在學期間必須遵紀守法,嚴禁參加任何違法組織和邪教活動,一經發現,給予退學處理,並參照第4條執行。

6.本協議一式三份,自三方簽字起生效。丙方若有變動,按違約辦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合肥工業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保密責任協議書

合肥工業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

試題保密責任協議書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印發《關於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自命題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教學司〔2014〕37號)和《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要求,命題及審題人員要簽署保密義務責任協議書,實施命題負責人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在承接命題任務後,主動接受學校、各學院所進行的保密教育,以高度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執行《合肥工業大學關於研究生入學考試試卷安全保密的有關條例》,認真履行職責。

二、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指定的命題任務。保證命題質量,不出現學術性、政治性錯誤,不出現工作程序錯誤。

三、按命題格式打印試卷,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程序交付打印好的試卷及答案。

四、按學校文件要求,試卷和答案分別裝入命題專用信封,按照要求分別封裝,並標註準確。

並承諾:

一、無親屬參加本年度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二、不向任何人透露試題的內容和命題工作情況,不以任何名義變相泄題、漏題,不接受有關考試內容方面的諮詢,嚴格保密試題內容。

三、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保留試題副本(包括電子文本)。

四、不舉辦、不參加任何有關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補習、輔導活動。

五、如出現上述違紀違規行爲,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中相關條款接受處罰。

命題人簽字:

年月日

備註:將此協議書連同試題一起密封在試題袋中。

第三篇:碩士研究生入學須知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4年博士、碩士研究生入學須知

歡迎您––2014級新同學!

爲使您順利到校報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新生報到

新生須持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簽發蓋章的《錄取通知書》,於2014年8月29日到各錄取院系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必須請假並說明原因,並在規定報到日期前以書面形式寄送到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凡不請假說明原因又不按時報到逾期兩週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二、新生資格審覈

新生應攜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同等學力報考博士攜帶學士學位證書,同等學力報考碩士攜帶大專畢業證書)和複印件一份。新生入學後,由各院系對新生進行政治表現、學業、健康等方面的複查,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戶口遷移和暫住證辦理

非委託培養的新生,在報到前持錄取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遷移地址:“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或“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18號”。請認真核對戶口遷移證中的項目內容是否與報考時所用的信息(姓名、籍貫、身份證編號)一致。不一致者,必須到當地公安部門更改並加蓋派出所公章,不得私自塗改,遷移證中籍貫、出生地項目要詳細到市或縣;無身份證者,務必要求當地派出所在戶口遷移證上註明身份證編號。另外,辦理入學手續時須向戶籍室交戶口遷移證、身份證複印件,並用鉛筆註明本人的身高、血型等。新生入戶後,需交納20元辦理換髮身份證,該費用由戶籍室另行收取。

原戶口在北京市的新生(北京生源),不包括應屆畢業生,不需要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委託培養的新生,不遷移戶口,可自願辦理北京市非常住人口暫住證。

四、組織關係

1.新生是團員者,持團員證或介紹信到校接轉團組織關係。

2.新生是黨員者,要求每人單獨開一份組織關係介紹信。報到時在介紹信左上角寫上本人學號,並將組織關係介紹信和攜帶的黨員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來校學習超過六個月的黨員,須轉入正式組織關係。

非北京市的新生黨員,應持由縣、市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開具的組織關係介紹信,介紹信擡頭寫“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組織處”。

北京市的新生黨員,持所在單位的黨委組織部門開具的組織關係介紹信,介紹信擡頭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委組織部”。

五、檔案關係

非委託培養的新生,請於8月30日前將本人的人事檔案寄送到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工作處檔案管理辦公室,郵政編碼:102249。

注意事項: 1. 人事檔案以機要方式郵寄或自帶,不準用ems郵寄;

2. 應屆本科畢業生檔案請在檔案材料收集齊全後寄出;

3. 在檔案袋上需標明錄取院系、學號及姓名。

六、助學貸款

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果家庭經濟困難,難以支付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可以到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助學貸款,如果申請不到,也可以待入學後在學校所在地的銀行申請助學貸款。所需貸款材料及填寫要求請瀏覽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工作處主頁(網址:/xuegongchu/)上的《申請2014年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準備材料的要求》,在下載中心下載相關表格後按照要求認真填寫。

七、獎學金

1.博士研究生由學校提供普通獎學金1.2萬元/年·人。普通獎學金享受範圍爲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委託培養、未脫產學習和檔案未到校的博士生研究生。

2.碩士研究生基礎獎學金覆蓋面爲100%,基礎獎學金一年級標準:一等獎

1.56萬元/年·人、二等獎1.32萬元/年·人、三等獎1.2萬元/年·人、四等獎0.8萬元/年·人、五等獎0.4萬元/年·人。基礎獎學金享受範圍爲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不包括委託培養、未脫產學習和檔案未到校的碩士研究生。

3.獎學金等級以7月1日以後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的結果爲準。

八、交費項目

1.學費

碩士研究生需交學費12014元/年,獎學金可以直接衝抵碩士研究生學費,不夠部分於2014年8月20日前存入“金穗借記卡”內,由校財務處委託銀行統一扣款。

凡屬自籌經費的新生,應按自籌協議書要求繳納培養費。

凡屬委託培養的新生,委培協議書必須在8月30日前寄(送)到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並按協議書中賬號將培養費匯到學校規定的農行帳戶,並註明2014年博士或碩士研究生×××(姓名)培養費。

2.住宿費

碩士研究生住宿費900元/學年·人,博士研究生住宿費1020元/學年·人。於2014年8月20日前存入“金穗借記卡”內,由校財務處委託銀行統一扣款。

學校備有經質量監督局認可、品種齊全、價格低廉的臥具,新生可自願購買。研究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可攜帶規格小於80×50×35釐米的衣物箱一個。

委培生視房源情況予以安排,入住時直接在公寓中心交納住宿費。

3.體檢費及免疫費

(1)體檢費113元,包括體檢15元、聽力20元、血生化26元

(alt+ast+bun+cr+hbsab)、胸透5元、心電圖20元、抽血費1元、採血器3元/個(需2個)、便檢費20元。

(2)免疫費。根據衛生部、教育部、昌平區疾控中心規定白破爲計劃內免費疫苗;甲肝、乙肝、麻風腮疫苗屬擴大免疫範圍,麻風腮疫苗必須注射,費用自理。甲肝、乙肝疫苗根據北京市、昌平區和校內近幾年來的具體疫情狀況,爲保障同學們順利健康地在集體生活環境中完成學業,本着“我爲人人,人人爲我”的和諧互助精神,建議每位同學自願注射,疫苗價格以當地物價部門覈定爲準。近五年內注射過以上疫苗者(不包括乙肝),須出具當地防疫部門的證明(必須註明姓名、疫苗種類及注射時間)加蓋公章,可以不再注射。詳情請諮詢校醫院保健科,電話:010-89733082。

4. 交費方式

(1) 應交費用清單:學費(碩士生)+住宿費

(2) 交費日期:所有新生於2014年8月20日前將應交費用存入“金穗借記卡”內,由校財務處委託銀行統一扣款。

(3) “金穗借記卡”是由學校按照新生報名時提供的身份證號,委託農業銀行統一批量開卡,入學後須本人持身份證到農業銀行對卡進行激活。請認真閱讀關於“金穗借記卡”使用須知(隨附)。諮詢電話:010-89701749(農業銀行)。

九、其他

1. 新生須交就餐卡費100元(含餐費100元)。新生入校時自行辦理。

2. 新生赴校報到的路費及行李託運均由本人自理。

3. 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學校在北京站、北京西客站設有“迎新接待站”。

4. 新生行李原則上隨車攜帶。如需要火車托運行李,迎新報到期間帶有學校標籤的行李,火車站負責將行李運到學校,車站收取運費每件10元。新生到校後,在學校“校內公寓學一樓”提取行李。凡行李託運車站非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的以及提前或延期提取行李的,新生本人自理。

5. 新生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平光、同一底版一寸照片十張。

6. 爲使新生入學後順利學習,請於開學後登錄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查看培養計劃制定及選課說明。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招生辦

公室

第四篇: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南京理工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公告 各位考生:

歡迎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現將報名工作現場確認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報考點接收現場確認考生範圍

網上報名時選擇南京理工大學報考點的報考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體育學院考生。

報考以上三校單獨考試、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旅遊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須在南京理工大學報考點報名和現場確認信息。

二、現場確認地點

南京理工大學化工學院一樓大廳(校內一號路)

三、現場確認時間

11月10日-14日8:30-17:00

南京理工大學應屆生10日-11日現場確認

四、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1)考生有效身份證件

2) 應屆畢業生出示學生證;非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非成人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畢業證書

3)報名費

4)網上報名編號

特別提醒:

准考證由考生在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月9日登陸中國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 經考生本人確認的報名信息此後一律不作修改,由於報名信息有誤而導致考生不能參加考試或不能被錄取,責任由考生自己承擔。

報考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程序

1、驗證繳費:

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或學生證及網上報名編號(3204*****後五位)到確認現場“繳費處”,覈驗證件、繳納報名費(全國統考、聯考、單獨考試120元/人,推薦免試60元/人),領取發票。

2、拍照領表:

經繳費確認後,憑本人身份證及繳費收據到 “拍照處”拍照,領取打印的《報名信息簡表》。

3、簽字確認:

認真閱讀《報名信息簡表》及《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正反面),若信息無誤,在《報名信息簡表》及《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籤上本人姓名,確認信息;若信息有誤,應立即在《報名信息簡表》上予以更正(按教育部規定:報考單位、院系、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考試方式、專項計劃不能更改),並將改正後的《報名信息簡表》交回 “信息修改處”,信息修改後,重新打印《報名信息簡表》,確認無誤後,簽字認可。

4、交登記表:

到 “交表處”交《報名信息簡表》,完成報名手續(不交《報名信息簡表》者報名無效)。

江蘇省報考點設置

2014年江蘇省碩士研究生22個報考點設臵如下(報考點名稱後爲考生所要報考的招生單位範圍):

3201 南京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

3202 東南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

320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

3204 南京理工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南京農業大學、南京體育學院; 3205 南京工業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江蘇省內南京市以外的招生單位(不含蘇州大學)、南京市內部分非報考點單位(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財經大學、科研院所、中共江蘇省委黨校);

3206 河海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南京藝術學院;

3207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

3208 南京師範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

3209 南京林業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蘇州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科大學、中國藥科大學;

3211 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考全國地方招生單位(不含江蘇)、報考全國(含江蘇)軍隊系統招生單位;

3212 江蘇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全國;

3213 揚州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全國;

3214 蘇州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考全國;

3215 無錫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考全國;

3216 常州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全國;

3217 中國礦業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江蘇省外單位;

3218 徐州師範大學報考點:報考該校、江蘇省內單位(不含中國礦業大學); 3219 淮安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考全國;

3220 鹽城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考全國;

3221 連雲港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考全國;

3222 南通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考全國。

3223 泰州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考全國。

2014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誠信考試公告

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手段,其試題在啓封和使用完畢前屬國家絕密級材料。公平公正的考試競爭環境,良好的考風考紀氛圍,試題的安全保密直接關係到國家考試公信力和新生入學質量,涉及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影響着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涉及國家祕密的重要活動,主辦單位可以制定專項保密方案並組織實施”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現對我省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誠信考試公告如下:

一、熱忱歡迎廣大考生參加國家高層次專門人才選拔考試。請考生憑《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和“文職幹部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認真履行本人簽署的《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相關承諾,珍惜個人名譽,遵守考試紀律,爭當誠信公民。

二、考生入場時只能攜帶考試規定的必須物品,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如誤帶上述物品,請在入場前存放在禁帶物品擺放處;如帶入考場,不論是否有意,一律視爲違紀;如使用上述物品,一律視爲違規。

三、第一科開考前30分鐘,其他科目開考前20分鐘,考生開始入場,監考人員將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違規物品,考生必須無條件協助和配合接受檢查。爲節省考生寶貴的時間,提高檢查效率,考生着裝應儘量不穿戴配有金屬物件的衣帽鞋襪。考試過程中,我省各考點還將使用其他探測儀器,監測使用無線通訊工具等違規行爲。每科考試結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四、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行爲,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予以處理。作弊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並將處理結果通報作弊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紀檢監察和人事部門;同時,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供高等學校、用人單位查詢;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者,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節選)

第五條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認定爲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臵的;(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的;(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爲。

第六條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認定爲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爲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九)其他作弊行爲。

第七條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爲:

(一)通過僞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爲,事後查實的;(五)其他應認定爲作弊的行爲。

第八條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爲: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爲。

第九條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爲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爲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第十條考生有第八條所列行爲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一條考生以作弊行爲獲得的考試成績並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第十二條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

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教育考試機構按照作弊行爲記錄並向有關單位公開其個人基本信息。

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參加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 《2014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爲維護此次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名信息此後不作修改,如因信息有誤,導致不能參加考試或不能被錄取,由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不將書刊、報紙、稿紙、資料、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小靈通、耳機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爲,自願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考生簽名

2014年11月日

第五篇: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試題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試題

試題名稱:礦牀學試題代碼:

一、名詞概念簡釋(每個6分):

1、 判別同生礦牀與後生礦牀的標誌;

2、 熱液礦牀礦化分帶(高溫金屬*******;中溫金屬******;低溫金屬******;)

3、 機械沉積砂礦種類及其形成條件;

4、 結晶分異作用;

5、 蒸發沉積礦牀形成條件及主要礦牀分帶性;

6、 次火山岩及其主要成礦性;

7、 接觸交代作用及其形成的主要蝕變岩石類型;

8、 礦石品位及決定礦石品位的主要因素;

9、 金剛石礦牀產出條件;

10、 鐵錳結核及其產出環境。

三、簡述題(任選2題,每題20分)

1、 簡述金屬礦產與非金屬礦產,並指出下列哪些礦產是金屬礦產,哪些是非金屬礦產?

硅藻土;花崗石;磁鐵礦;黃銅礦;黃鐵礦;鉀石鹽;磷塊巖;硼鎂石;方鉛礦;金剛石;綠柱石;菱鎂礦;薔薇輝石;

2、簡述親鐵元素礦產主要種類和成因,並指出下列哪些元素是親鐵元素,以什麼礦物存在?

fe、pd、cu、cr、pb、ni、ti、sn、zn、w、mo、v、co、os、pt

3、簡述礦產的基本特徵。

三、論述題(任選2題,每題25分)

1、 論述你所瞭解的一種礦牀成因特徵。

2、 論述風化沉積礦牀的形成條件及主要礦產類型特徵。

3、 論述礦牀成因的研究方法。

命題組長:

命題組成員:

2014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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