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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贍養老人協議書800字新版閱讀

城市贍養老人協議書800字新版閱讀

贍養主要是指子女在經濟上爲父母提供必須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爲,承擔經濟責任,提供經濟幫助。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城市贍養老人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城市贍養老人協議書1

父母年事已高,身邊需要有人日常照顧,爲使父母亨有一個幸福生活,本着公平合理,互幫互助的原則,特制定本

1養老協議設立父母養老金專用帳戶,一切收支全部入帳。(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針對父母的各種補助,工資收入,單位福利金,慰問金以及各子女所兌養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顧費以及因爲父母而出現的各種意外花費等項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專人管理,並負責父母日常生活用品採購及供應,要有帳可查,定期公佈(用短信一月一公佈)。帳目管理人採取推舉的方法產生。當帳戶資金短缺時,由子女按比例分攤。帳戶資金節餘時,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帳戶資金。

2因父母已需要專人負責照顧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無人出錢的原則,按以下方法執行,原則上按長幼順序輪流照顧,一家輪流照顧一個月。四女兒不參與輪換。父母有選擇照顧人的優先權利,即父母徵得相關子女同意後,有權選擇照顧周到者延長照顧時間的權利。若有子女照顧不周現象時,父母和子女有權協議取消照顧不周者的照顧權。若需接送時,由輪到方月末最後一天主動接回老人。

爲了靈活方便互利易操作,採取以下辦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兌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顧費納入養老金帳戶。每照顧一個月,負責照顧的人可從養老金帳戶中領回一個月的日常照顧費,輪到某子女時,該子女若無時間,可委託他人代爲照顧,照顧費歸被委託人所有,即照顧權可轉讓,可調換照顧時間,但轉讓和調換不得出現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顧費增加50%。

補充1,生活費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帳戶資金不足時,本着互助原則,子女按如下比例兌出,大兒、二兒、小兒、三女兒各負擔20%,大女兒、二女兒各負擔10%,四女兒負擔自願。若子女因照顧不周被取消照顧權者,按應負的負擔費雙倍兌出,作爲處罰。

補充2,參考目前物價及生活條件,父母日常照顧費暫定爲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兌出生活費1000元納入養老金帳戶。如果物價及用工上漲,照顧費和生活費也應相應上漲,上漲幅度由父母子女協商解決。生活費節餘時放在帳戶中應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補充3,財產分割:父母當家時留有三處宅基地,原則上宅基地及附屬物東院歸大兒所有,西院歸二兒所有,北院歸三兒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預留菜地一塊,其餘由承擔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協商解決)

補充4,每年1月1號到15號爲本年度全年養老金支付時期,各子女應按時把資金打入養老金帳戶中,若出現拖欠甚至不交養老金的現象,按每日1%收取滯納金。拒不執行者將以不贍養父母爲依據訴於法庭。

補充5,在養老中出現問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協議解決。

補充6,本協議自20__年1月1號起執行我同意以上條款,並同意負責管理帳目,自願遵守以上約定。

同意人(簽字)

公證人(簽字)

年月日

城市贍養老人協議書2

被贍養人:

程榮清,男,68歲,住址:宜秀區羅嶺鎮花元村新農村民組

何鳳英,女,68歲,住址:戶口屬懷寧縣涼亭鄉董祠村,現住花元村新農組 贍 養 人:

程華榮,男,45歲,住址:宜秀區羅嶺鎮花元村新農村民組

程江明,男,39歲,住址:宜秀區羅嶺鎮花元村新農村民組

董福安,男,44歲,住址:懷寧縣涼亭鄉董祠村

董建軍,男,38歲,住址:懷寧縣涼亭鄉董祠村

爲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何鳳英自願與被贍養人程榮清在羅嶺鎮花園村新農組共同生活。

2、被贍養人程榮清的生活等一切費用由其倆兒子程華榮和程江明共同承擔,與董福安、董建軍無關。

3、被贍養人何鳳英的生活費由其子董福安、董建軍共同負擔,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幣爲3000元,共計6000元。

此贍養費分正月和臘月兩次付清。

4、如果被贍養人何鳳英生病需住院治療,其費用均由其倆兒子董福安和董建軍共同承擔。

與被贍養人程榮清的倆子程華榮、程江明無關。

5、被贍養人何鳳英終老的所需一切費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軍承擔,與被贍養人程榮清的倆子程華榮、程江明無關。

二、附則

1、本協議爲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爲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簽字):

被贍養人(簽字):

城市贍養老人協議書3

贍養人:____

被贍養人:__x,女,現年74歲,爲被贍養人,被贍養人__x爲權利人,要求贍養人兒子必須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不折不扣的必須執行,否則我有權進入法律程序,提起訴訟。

一、從本協議履行起,5家輪流每月一次從老大一家起順序排列,每一家對我好與壞我有權陳述。

二、生活補貼,每人每月現金100元整。公曆5號前付現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10元(另加部門10元不在其內)。

三、每年新春佳節每人500元,農曆11月初10前必須到位,超一天另加100元(另加100元不在其內)。

四、關於責任田地半畝權屬歸我__x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後歸5家所有。

五、劉福祥地對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屬物楊樹25棵歸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後,所辦後事在老大__x家辦理,其餘4家每人支付500元給__x爲佔地皮錢。

七、以上本協議生效後必須遵照履行,不得違約,誰違約本協議應罰款30000元(叄萬元)。

贍養義務人:__x

20__年__月__日

城市贍養老人協議書4

家庭贍養協議書

被贍養人:

姓名:身份證號碼:

贍 養 人:

姓名:身份證號碼:

姓名:身份證號碼:

爲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有關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1、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共同生活,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低於家庭成員生活水平,贍養人每月付給被贍養人適當零用錢。

2、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3、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由贍養人護理。

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爲照料或送養老機構,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4、實行醫療保險的地方,贍養人爲無經濟收的被贍養人交付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費。

5、贍養人應爲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

6、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老年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給予被贍養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7、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發行贍養義務,也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

8、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喪葬,喪葬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9、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佔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及其它合法收入。

10、贍養人的配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11、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12、本協議爲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爲自然終止日,贍養人不發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13、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14、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

被贍養人:

見證人: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