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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通用多篇)

保管合同(通用多篇)

保管合同 篇一

委託保管方(甲方):

受託保管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稱:

二、保管物的數量:

三、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管物的交付:甲方負責將委託乙方保管的物品送至乙方保管場所,乙方在接受保管物時,現場清點相應數量和確認包裝,經雙方簽字確認數量,並查驗包裝是否完好等相關資料,若保管物包裝存在瑕疵,雙方應當面說明並形成書面材料,簽字確認。

五、保管責任:

1、乙方負責在保管場地配備監控設施、派專人,安全、保質保存保管物,在保管期間若發生丟失、變質,由保管方負賠償責任;

2、受甲方指令,乙方負責爲甲方運送保管物至甲方指定場地,並承擔運送過程中的風險和責任;

3、委託保管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委託保管人承擔責任;

4、雙方必須履行書面出庫、入庫手續,確保保管物安全。

六、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甲方首付乙方_____元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履約保證金抵作保管費,本合同生效後,若甲方撤銷委託保管,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不予退還。

2、保管費(包括保管物保管、裝卸、運送費用)每月____萬元,每月月底付清,甲方運送保管物至乙方保管場所的運輸費、卸貨費由_______承擔;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保管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保管合同 篇二

1、保管合同概念

保管合同又稱寄存合同、寄託合同,是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並在一定時期或一段時間後歸還原物,寄存人按約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費用的合同。它屬於一種提供勞務的合同,提供勞務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2、保管合同法律特徵

保管合同爲實踐性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367條規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在一般情況下,保管合同的成立,不僅須有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須有寄存人將保管物交付於保管人的行爲。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保管合同是社會成員相互提供幫助或服務部門爲人們提供服務的一種形式,應以無償爲原則,當事人沒有約定保管費,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合同是無償合同。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爲保管而給付報酬,此時保管合同爲有償合同,在此時,保管合同是雙務合同。

保管合同僅以寄存人對保管物的實際交付爲成立要件,並不要求當事人必須採取何種特定形式,因此,保管合同爲不要式合同。

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爲目的

保管合同訂立的直接目的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而非以保管人獲得保管物品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力爲目的。因此,保管合同的標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爲,保管人的保管行爲,保管人的主要義務是保管寄存人的交付其保管的物品。

保管合同轉移標的物的佔有

保管合同以標的物交給保管人爲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獲得物品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

3、保管合同種類

通常我們可以將保管合同分爲一般保管合同與特殊保管合同,同時特殊保管合同又包括消費保管合同與法定保管合同。

一般保管合同就是在通常情況下的保管合同,即寄存人根據其與保管人的約定而將其特定物保管於保管人處,並於合同終止時取回保管物的合同。

消費保管合同又稱不規則保管合同、種類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爲種類物,當事人雙方約定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權,而僅負以相同種類、品質、數量的物返還寄存人的義務的合同。

與一般保管合同相比較,消費保管合同以下3個特點:

第一,保管物爲種類物,並且一般是貨幣或者其他可替代物;

第二,保管物的使用權按照約定轉移於保管人,保管人可以在保管期內對保管物加以利用;

第三,保管人返還保管物時,可以用相同品質、種類、數量的物品替代。

法定保管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成立的保管合同。當事人之間只要具備法定條件,就形成保管合同關係,不需要當事人另行約定。法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通常是旅館、餐飲店、浴室和法定的經營者,寄存人則是顧客。

法定保管合同的規定,主要在於保護作爲顧客的消費者的利益,提高相關服務行業的服務質量。在法定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負有當然的保管義務。只要攜帶的物品在保管人處毀損滅失,無論其是否交付保管,也不論保管人有無過錯,保管人均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對於顧客攜帶的貴重物品,如顧客未予聲明且未交給保管人保管的,保管人可不負賠償責任。

保管合同 篇三

甲方(寄存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着合法、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保管物信息

保管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瑕疵: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市場價值: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第二條 告知義務

1、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性質特殊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甲方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乙方。

附件一:保管物的整體及瑕疵狀況圖

【隨身法務提示:保管物有瑕疵或應當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並採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保管物爲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乙方聲明,由乙方驗收或者封存。

第三條 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條 保管費用

當事人約定保管費用總額爲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包含保管的必要費用。

第五條 保管費用的支付

保管費的支付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甲方分_______次支付,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甲方於合同簽訂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保管費人民幣________元;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_____個月向乙方支付保管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保管費用的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現金支付/銀行卡轉賬】。

乙方的銀行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留置權

甲方不能按時交付保管費用時,乙方有權在保管期限屆滿時對保管物行使留置權,並優先受償。

第七條 交付

甲方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保管物。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乙方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

甲方在提取保管物時,應當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第八條 轉保管

乙方______(可以、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給第三人進行保管。

【隨身法務提示: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情形外,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保管人擅自將保管物轉交給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的其他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2、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採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乙方應當履行向甲方返還保管物的義務。第三人對乙方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驗收保管物後,應當向甲方出具驗收憑證以及保管單或其他保管憑證。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保管期限屆滿,甲方逾期提取保管物的,應支付乙方因保管而產生的費

用,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要求提取保管物,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保管期間,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保管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十二條 保密條款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30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否

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當事人爲自然人的,由該自然人簽字後按手印;當事人爲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本合同自乙方接收並驗收保管物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保管合同 篇四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人事檔案保管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人事部有關規定,爲乙方保管人事關係及檔案。

2、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爲乙方提供下列有償服務: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各種證明,整理檔案等事項。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

2、乙方的工作、工資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協議期限________年,即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若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協議期限將自動逐年延續。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並將人事關係及檔案調出。

2、乙方同意於每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每月人民幣________元,逾期每天將按規定加收千分之____(____%)滯納金。

3、若乙方的聯繫方式等信息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更好地爲乙提供服務。

4、本協議由甲方蓋章及乙方簽字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市________區人事人才公服務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聯繫電話: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稱: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數量: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五、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員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3._________。

六、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爲: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現金交付。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保管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寄存人名稱(姓名)(簽字):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六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於(地址) _______之_______型_______組第_______號保管組_______個,雙方約定遵守下列各條款:

第一條 合同的性質

本保管箱的利用關係爲租賃。

第二條 對價繳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擇一打“√”,租用保管箱:

1、口租金及保證金。

2、口押租金(免再繳付租金及保證金)。

3、口其他(_______)。

第三條 租用期限

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簡稱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爲二期。

承租人於期滿時依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五條方式繳足租金及保證金或押租金,本租約展延一期。

原採繳付對價方式如有變更者,均自變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條 對價之繳付、補繳及退還

租金應於起租日及續約日,保證金或押金應於起租日,由承租人依當時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費率標準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的租金費率繳付。保證金於續約時如有調整,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於租期屆滿願意續租,而出租人費率標準變動時,出租人應於租約到期前,以書面列明調整後的費率及應補繳或退還押、租金的差額及補繳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適用新費率。—在書面通知補繳押租金差額期間尚未屆滿前,或出租人未爲書面通知時,視爲依本租約條件續約。

前項情形於下一租期屆至前,費率有調降的,仍應適用新費率。

第五條 轉賬授權條款

本租約每期應繳的租金以及應補繳或退還的保證金及押租金差額,承租人委託出租人於到期時:

1、口不通知承租人;

2、口通知承租人後;

3、口通知承租人後,承租人未於七日內通知出租人有關差額的退補方式;

同意就承租人開立於出租人_______銀行、_______分行_______存款第_______號賬戶存款,自動轉賬代繳或將退款徑行存人,並以本租約爲授權證明。

本租約存續期間,有第三條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第六條 保證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違反本租約約定致對出租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者,於損害賠償金額確定時,同意出租人得徑就所繳保證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負責補繳。

第七條 承租人開箱手續

承租人開啓保管箱應憑鑰匙、原留簽名或其他約定的辨視方法(注屍),填寫開箱紀錄卡經出租人覈驗後會同開箱,至開箱後除另有特別約定外,出租人不得繼續會同辦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庫人數衆多時,出租人有權合理限定同時進庫開箱的人數。

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鑰匙及承租人原約定之辨識方法,申請開啓保管箱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視同承租人本人申請開箱,出租人不得拒絕。

第八條 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

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價證券、權利證書、貴重物品、紀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險物品、違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礙公共安全或衛生物品及潮溼有異味,容易腐敗變質的物品。

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致損壞保管箱或庫房其他設備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損害時,均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若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第一款約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於指定期限內處理,但爲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徑行會同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應將該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條 保管箱鑰匙的持用、留存與保管

保管箱鑰匙備有兩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滿退租時,承租人領用的鑰匙應歸還出租人。

出租人於租約終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鑰匙。但有第八條第三款但書、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情形的,不在此限。

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樣配製鑰匙,一經發現即由出租人無條件沒收銷燬複製鑰匙;因此發生糾紛與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承租人遺失鑰匙應付賠償金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出租人的注意義務

出租人對於保管箱及設置保管箱場所的安全、防護及修繕、開箱手續,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設置保管箱的場所,若未達到主管機關所訂定的基本安全標準,或出租人對於進出開啓保管箱的作業手續未完全依照其所訂作業規章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上述基本安全標準,附錄於本合同之後,而爲本合同的一部分,於該標準提高時,依新標準適用。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責任

因保管箱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發生被竊、滅失、毀損或變質損害的,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1、承租人於損害發生後申報其置放物品內容及損失金額,在未超過人民幣_______元之範圍內,由出租人依據承租人申報損失的金額徑予賠償。

2、承租入主張其損害逾前款金額者,在承租人舉證證明其置放物品的內容及價值後,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實際損害負金錢賠償責任,但最高賠償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元。

前款第二項的情形,承租人能證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受最高賠償金額的限制。

第十二條 (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通知義務)

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以書面或出租人語音服務系統或專線電話通知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遺失鑰匙或變更密碼。

2、更換或遺失印鑑。

3、變更姓名。

4、承租人爲法入團體,變更組織或代表人姓名。

5、因繼承開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暫停保管箱的使用。

出租人於前款第一、二、五項通知到達後至承租人辦妥各項作業前,應停止本保管箱的開啓作業。對因未停止而導致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未依第一款規定通知出租人時,因此所受的損失,出租人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租期屆滿未續租

租期屆滿,承租人應到出租人處辦理續租或退租手續。

租期屆滿,於承租人辦妥退租或續租手續並補繳租金或繳交逾期損害賠償金和違約金前,出租人應停止會同開啓保管箱。

逾期辦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辦理退租手續之日或破封開箱之日止,計收逾期損害賠償金及違約金。

上述逾期損害賠償金之標準,以辦理退租手續當日租金費率爲準,依同額之月租金,按月計收,未滿一個月的,按日計收。違約金依逾期損害賠償金加百分之_______計算。

第十四條 未依約定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的處置

未依約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時,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繳納日止依補繳______________利息,加計遲延利息。

第十五條 租約終止的程序與租金的返還

承租人可隨時終止租約,但應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到出租人處辦理。

承租人終止租約時應按月計付租金,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收,自承租人已繳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後,由承租人補繳不足的差額或由出租人退還溢付的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條 出租人終止租約的事由及租金的返還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書面於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終止本租約:

1、出租人因修繕、遷移保管箱或結束保管箱業務時。

2、出租人依第四條第一款約定,催告承租人補繳押租金差額,逾_______個月後,承租人仍未補繳的。

3、承租人對出租人積欠因租用保管箱費用,屆期未清償,經出租人訂_______日催告清償,仍未清償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進出保管箱設置場所對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

5、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的約定,經出租人通知於指定期限內到出租人處處理,承租人逾期未辦的。

6、承租人違反本租約其他約定。

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按實際出租日計收租

金,並依法定科率加計利息後,退還已預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無息按日返還承租人已繳的租金。保證金、押租金,在辦妥退租手續時無息退還。

上述應退還的租金、保證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銷。

第十七條 破封開箱事由及方式的約定

承租人在租期屆滿經出租人通知後,逾_______個月未辦理續租,或本租約經終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內,配合辦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請求_______,會同辦理破封開箱手續。

第十八條 破封開箱後對置放物的處置

破封開箱後,對箱內置放物依下列方式處理:

1、由出租人會同前條____________人清點置放物及編制清單後,暫行包裹簽章封存,並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個月內領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於上述期限內領回,而所繳保證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償逾期租金、破封開箱費用及其他損害賠償時,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賣徑行處分抵償,有剩餘時,另行存儲候領,不足時,應由承租人負責補足。

3、承租人不於上述期限內領回,而置放物顯無變賣價值時,承租人同意拋棄置放物所有權,任由出租人處置。

前款第二項及第三項情形,出租人應將其處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條 分租與轉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將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轉租第三人或將保管箱租賃權作爲質權標的。

第二十條 第三人的強制執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請對承租人的置放物實施強制執行時,出租人應依法院之命令開啓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於法院;置放物經移交予法院後,出租人應立即將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條 文書的送達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爲相關文書的送達處所,若承租人或其聯絡人的住所變更,承租人應立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並同意改依變更後的住所爲送達處所;如承租人未以書面或依約定方式通知變更住所時,出租人仍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或最後通知出租人的住所,爲送達處所,於通知發出後,經通常的郵遞期間即推定爲已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特約事項

承租人與出租人特別約定事項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未盡事宜

本租約如有未盡事宜,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另行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租約一式______份,由______方各執______份,以資信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保管合同 篇七

使用及保管人: 身份證號碼:

車輛所有人:

車輛車牌號: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所的車輛“含摩托車”是本所工作業務配備的交通工具,由辦公室統一調配指派專人調派使用,並負責保管、保養、檢驗、清潔等,工作人員因公事需要使用車輛,必須事前進行申請預約,登記調派,按照訴訟業務的優先安排。沒有申請預約的,特殊安排,事後補回手續。沒有預約登記,也沒有經同意答覆的一切人員,不得使用。關於車輛的保管、保養、使用等有關事項及規定如下:

一、本所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安全駕駛,並應遵守本所的相關規定。

二、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覈對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錄是否相符。

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辦事情況,隨車辦事人員等。辦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提出警告,批評,對不聽警告批評者,給予處分,罰款或停止其用車的權利。

三、每年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每次加油及維修都應記錄

以瞭解車輛受控情況,每月底前把行車記錄表交回辦公室,稽查、覈對,對超出正常工作使用範圍的油費、路費以及車輛磨損均由私人負責。

四、使用者必須具有效駕駛證件

使用前必須對車輛進行基本的檢查(如對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或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並維修以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否則最後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五、駕駛人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嚴禁酒後駕駛

下列情況由駕駛人或保管人負責。

1、無證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以及其它一切費用由駕駛者負責

4、酒後駕駛一切責任由駕駛者負責

5、車輛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致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並馬上報110中心與保險公司。同時聯絡辦公室協助處理。如屬小事的,可自行處理後向辦公室報告處理情況。

六、如車輛在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

造成車輛損壞以及向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額後,其差額部分視實際情況由駕駛者與單位按交警出示的“交通責任認定書”進行合理負擔處理(如果是未經批准或私人用車則一切責任由駕駛者負責)。

七、駕駛人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

違者受罰,經批准或公務返回超逾晚上8時例外。

八、車輛不得亂停亂放,應停放停車場或適當的合法位置

任意停放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

九、爲私人目的借用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表”註明“私用”經主管覈准才能借出使用

使用者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並應將車輛清洗乾淨,交回。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違規,交通事故等均由使用者負責。

十、車輛保養與維修,應先申請,說明原因經批准方得送修、保養

十一、車輛費用報銷。

每月按行車裏程登記表進行覈對,報銷、油費、路費、停車費等。超出覈對範圍則由駕駛者負擔。車輛磨損及折舊費按每公里0.6元計算均由駕駛者負擔。

使用及保管人: 車輛所有人:

日期: 日期:

保管合同 篇八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爲甲方代保管保險業務檔案,期限暫定爲_____年(從第一批檔案進入開始計算時間到_____年後爲止),保管期限滿後,甲已雙方未提出疑義,甲乙雙方再行商議續簽。

二、保管費用:甲乙按每年每標準延長米_____元(__________元整)交納保管費用(標準延長米的長度爲_____米,高度爲標準檔案盒高度即_____公分。每一標準延長米應放置標準檔案盒_____盒。代保管費用包括:庫房佔用費、檔案櫃、架使用費、除溼、空調水電費及檔案提供利用費等)。

三、結算方法:

1.每年1月按上年度實際使用情況計算費用;

2.新增部分從檔案移進檔案館次日,按實際使用情況結算至年末,第二年重新按年度計費。

四、付款方式:支票(乙方提供帶稅務章正規發票)

五、乙方提供的檔案庫房,保管條件應該符合國家標準,乙方保證甲方的檔案安全,完整。如保管期限滿(在不續約的情況下),乙方應該將所有保管資料完整地交還甲方,如有損失(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乙方應該承擔法律責任,並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六、甲方人員持有本單位簽章的查檔調閱單根據調閱單指定的查閱內容可以隨時在正常的工作日查閱甲方的業務檔案,乙方爲其提供服務。

甲方在急需查閱檔案時,乙方可爲甲方傳真檔案複印件,傳真號碼以及傳真接受人另行確定,並且將傳真後的任何形式的檔案材料標記後放回原檔案中。

乙方不得直接接待公檢法部門的查閱檔案人員,如遇此類情況,應在甲方允許的情況下,由甲方人員陪同方可查閱檔案。

七、甲方人員原則上不得將檔案帶出檔案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領導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

八、代保管檔案的移交:甲方向乙方移送檔案後,按卷、盒辦理簽收手續,乙方在保管工作中要加強管理,如出現問題,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對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予以賠償。

九、因乙方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檔案損毀,按國家《檔案法》、《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因檔案內在質量造成檔案字跡褪變,乙方不予負責。

十、甲乙雙方應按照協議條款全面履行義務,不得違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可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並處理。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公司簽章:__________ 檔案館公章: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二、保管場所_________。

三、保管方法________。

四、保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爲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六、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七、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八、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九、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十、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十一、聲明及保證

(一)保管人:

1、保管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保管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保管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寄存人:

1、寄存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寄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寄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寄存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寄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

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蓋章):_______ 寄存人(蓋章):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