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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記賬 合同(新版多篇)

代理記賬 合同(新版多篇)

代理記帳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帳,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簽定以下協議:

一、委託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二、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託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

三、業務範圍:

1)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覈算,包括審覈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要符合《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稅務部門的要求,內容真實、準確;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5)按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6)在每月月度結束後15天內,向甲方報告覈算結果和會計報表;

7)對委託方有關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問題,提供諮詢意見,並可根據委託方的要求提供財務分析報告;

8)如委託方需要變更工商營業執照的有關內容,並相應變更國稅和地稅登記內容的,按市場價格的70%收費。

四、代理記帳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帳收費標準爲人民幣每月元,按月支付。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帳簿費。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年,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終止:

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代理記帳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本着雙方自願的`原則,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經協商簽定本協議如下:

乙方爲甲方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內容爲乙方做好各類納稅 報表,憑證及帳冊,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類綜合報表,年鑑報表等各種財務所需帳目憑證,保證甲方正常營業。

代理記帳服務費用爲每月______元,每次預付______月/年,計人民幣____________.付款以收據爲憑。

甲方必須在每月______號之前(一般需提前______天)將當月營業收入發票、公司章,各種費用單據送交乙方記帳。乙方於次月______號之前爲甲方做好納稅報表及帳冊憑證。

甲方所提供的原始發票、單據必須完整、真實、有效。發票、單據如有虛假成分,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甲方在營業中的各種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涉。

本服務協議僅在交清服務費期限內有效,如甲方拖欠費用,本協議自動失效。(財務代理記帳服務合同)

本協議書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在合同期限到期前______天,若任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此後也依次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聯繫電話:

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財務代理記帳服務合同)

聯繫電話:

代表人:

簽定協議地點:

簽定協議日期:

代理記賬合同 篇三

委託方(甲方): 郵編: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email:

受託方(乙方):黑龍江省恆天會計服務有限公司

郵編: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email: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爲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1 甲方有權充分得到合同中約定的服務;

1.2 甲方可以書面申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錯賬進行重新編制及調整,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3 甲方以書面形式可以申請乙方承擔由於乙方代理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1.5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代制的記賬憑證、會計報表、納稅申請表和賬薄上加蓋乙方公司及服務人員印鑑。

1.6 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填寫《服務信息質量反饋通知單》;

1.7 甲方應於簽訂合同 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相關資料;

1.8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料,正確填制和依法取得符合統一規定的原始憑證。對乙方退回的並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甲方應及時予以更正、補充;自制原始憑證、取送和審驗外來原始憑證的工作由甲方自行完成,否則,由此導致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1.9 甲方應配備專人負責本企業日常貨幣的收支和保管,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庫存商品或材料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輔助賬、往來明細分類輔助賬(應收應付賬款、預收、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賬款)等基礎性工作,並接受乙方的業務指導;

1.10 甲方有責任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即每月 日前將上月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原始憑證整理並粘貼完畢,按雙方約定的交接地 進行交接;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約定進行交接,應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另行交接,另行交接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1 甲方應在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簽收乙方代制的上年會計賬薄、會計憑證等資料。由於甲方原因不能按時取回上述資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元/月的保管費。如需乙方送達,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1.12 甲方自行負責代理過程中的資料複印,如需乙方幫助,其費用自理。

2、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2.1 乙方有權根據代理業務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履行責任,有權查閱甲方的有關財務報表資料和文件,查看業務現場和設施;

2.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經勸阻無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3 乙方指派 爲甲方代理的服務人員,由於乙方原因需要換服務人員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原因;

2.4 乙方及時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接收或送達相關資料;

2.5 乙方應堅持依法代理的原則,按照合同的內容及時、準確地向乙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2.6 乙方應在雙方簽訂合同3日內,指派會計師、稅務師及相關服務人員在本公司(或在賬簿所在地)接賬;

2.7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建立相應的會計和財務等制度,應及時報送給甲方的主管稅務機關或送達甲方;

2.8 乙方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及時審覈原始憑證,代甲方製作記賬憑證,指導甲方正確填制和依法取得有效原始憑證要注意審覈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實相符;

2.9 應根據會計憑證所確定的會計分錄,通過計算機代甲方編制電子會計賬薄;

2.10 應及時代甲方編制資產負責表和損益表,並於每季(或月)納稅申報完畢後5日內送達甲方;乙方應經常進行對賬(月或季)工作,進行賬證覈對、賬賬覈對和賬實覈對,在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將會計賬簿、資產負責表、損益表、會計憑證等會計資料整理完畢,並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2.11 乙方應在甲方不拖欠代理費的情況下在合同終止4個月內,將會計賬簿、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會計憑證等會計資料交還甲方。

2.12 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責任;

2.13 乙方有責任安全、完整、無償地保管甲方一年內的會計資料;

2.14 乙方因指導有誤或操作失誤,致使甲方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甲方負責補稅,乙方承擔相應的滯納金和罰款。

3、代理項目:

3.1 代建會計賬薄。

3.2 審覈原始單據。

3.3 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

3.4 國地稅報稅

4、委託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日;

5、代理工作期限:

5.1 代建會計賬薄:即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

5.2 審覈原始單據: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3 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即 年 月 _ 日至 年 月 日;

6. 代理費金額及結算辦法:

6.1 每月服務費 ¥ 元 /月。

6.2 甲方要預付一季度的代理費,每季度終了時,要預付下季度的代理費。

7、違約責任:

7.1 當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時,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2個月收費標準的違約金;

7.2 當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時,剩餘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並支付給甲方相當於1個月代理費的違約金;

7.3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代理事項,及時、準確地提供各種原始憑證,否則,造成乙方代理操作失誤,致使甲方或乙方受到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處罰的,其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甲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自乙方向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繳納罰款之日起計算),每超過一天,甲方要向乙方支付1%的違約金;無故拖欠代理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7.4 乙方有權因甲方拖欠代理費及違約金而暫留其會計憑證和會計賬薄等相關會計資料;如甲方或執法機關急需上述資料時,甲方應以抵押物(其價值不得低於所欠代理費金額)向乙方進行抵押後方可取回上述資料(其合同另行簽定)。

8.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由雙方按《合同法》協商議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黑龍江省恆天會計服務有限公司(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記賬合同 篇四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帳,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簽定以下協議:

一、委託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 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 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 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二、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 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應當保密;

(三) 對委託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 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

三、業務範圍:

1)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覈算,包括審覈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要符合《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稅務部門的要求,內容真實、準確;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4)按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在每月月度結束後15 天內,向甲方報告覈算結果和會計報表;

6)對委託方有關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問題,提供諮詢意見,並可根據委託方的要求提供財務分析報告;

7)如委託方需要變更工商營業執照的有關內容,並相應變更國稅和地稅登記內容的,按市場價格的70%收費。

四、代理記帳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帳收費標準爲人民幣每月 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帳簿費。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 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終止:

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代理記賬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託單位):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活動財務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 會計業務,爲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

一、委託範圍

1. 時間: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的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到 ________年 ________月經濟業務代理會計業務。

2、業務範圍:____________

①代理會計覈算與指導參與財務管理(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及賬薄)。

②代理納稅申報相關事項(按稅法規定按期做好納稅申報業務,包括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③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及稅務登記證年檢。

④指導甲方各業務部門按財務要求正確編制和提供內外原始憑證。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原始憑證、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帳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並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業務費用,如未及時支付,則本合同自動失效,且乙方有向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6、爲乙方派出的會計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配合其工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各項財政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會計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覈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對不合法、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有權退回要求其補充、更換、完善直到符合相應的規定,否則可以拒收,乙方對其審覈後入帳的原始憑證負責。乙方根據其審覈後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乙方按規定時間向甲方報送相關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相關會計報表表樣及規定由甲方總公司財務部指定專人提供)。

6、完成甲方臨時交辦的財務事項,配合甲方年度財務審計。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提供相應的會計資料,並配合稅務部門的檢查。若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帶來了稅務風險,需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9、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10、根據甲方的經濟業務需要,自行安排工作時間。

四、結算方式

代理記賬服務費無收入暫定爲每月 ________元,(收入增加後根據具體業務量代理記賬服務費另行協商)支付方式 支付一次。

五、有效期限在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繫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繫不上,其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覈算,未按期履行納稅義務,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代理記帳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帳,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接受委託,對甲方 年 月至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爲乙方提供會計處理所需的全部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分類彙總表和其它有關資料;

2、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3、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4、及時爲乙方提供會計覈算所需的全部經手人及授權人籤批的原始憑證和其它有關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5、爲乙方提供記帳、理帳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6、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覈對;

7、每月終了,次月3號前將有關會計資料及銀行對帳單和調節表準備妥當;

8、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帳費用。

三、乙方的義務是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它會計法規要求爲甲方代理記帳,保證帳務處理的合法性、合理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3、按有關規定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冊、編制會計報表,並及時申報各項應繳稅費。

4、對業務合作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嚴加保守。

四、代理記帳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總計爲人民幣每月 元整,小寫:¥ 乙方每月五日前收取當月代理費用;日常辦公費用(購買賬冊、憑證、複印、打印費用)按實際發生金額另行向甲方憑發票報支。因甲方業務發展導致會計工作量變化,代理費用由雙方協商調整,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對等。

五、協議的有效期間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並在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甲乙雙方對其它有關事項的約定

1、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乙方有權拒絕編制違反各項法律規定的會計資料;

2、乙方不承擔因甲方提供會計資料不實、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稅收方面責任以及其它任何法律責任,並不退還已收的代理費;

3、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帳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覈算或會計覈算有誤,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5、有關會計帳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後的由乙方負責,甲方的業務糾紛與乙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 篇七

第一條爲了加強代理記賬資格管理,規範代理記賬活動,促進代理記賬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代理記賬資格的申請、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記賬資格,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託辦理會計業務。

第三條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准,領取由財政部統一規定樣式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可以申請代理記賬資格:

(一)爲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不少於3名;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且爲專職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範。

第五條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並附送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從業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

(三)專職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四)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範。

第六條審批機關審批代理記賬資格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爲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二)受理申請後應當按照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覈,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准可延長10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作出批准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發放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並向社會公示。

(四)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書面通知應當說明不予批准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七條申請人應當自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之日起2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第八條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發生變更,設立或撤銷分支機構,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或變更之日起30日內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應當自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2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代理記賬機構變更名稱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領取新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並同時交回原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代理記賬機構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遷出地審批機關應當及時將代理記賬機構的相關信息及材料移交遷入地審批機關。

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及時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辦理備案登記。

分支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發生變更的,分支機構應當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人事、財務、業務、技術標準、信息管理等方面對其設立的分支機構進行實質性的統一管理,並對分支機構的業務活動、執業質量和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未設置會計機構或配備會計人員的單位,應當委託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

第十一條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託辦理下列業務:

(一)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覈算,包括審覈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託人委託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十二條委託人委託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託合同。委託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雙方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的責任;

(五)終止委託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業務交接事宜。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三)對委託人要求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行爲的,予以拒絕;

(四)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相關問題予以解釋。

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爲委託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託人負責人簽名並蓋章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於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附表);

(二)專職從業人員變動情況。

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於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報送上述材料。

第十八條代理記賬機構採取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資格。

第十九條代理記賬機構在經營期間達不到本辦法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審批機關發現後,應當責令其在60日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

第二十條代理記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辦理註銷手續,收回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並予以公告:

(一)代理記賬機構依法終止的;

(二)代理記賬資格被依法撤銷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註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代理記賬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規定,以及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作出不實承諾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點關注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有關義務;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並向社會公示。

第二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在辦理業務中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造成委託人會計覈算混亂、損害國家和委託人利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代理記賬機構有前款行爲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並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委託人故意向代理記賬機構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委託人會同代理記賬機構共同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未經批准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代理記賬資格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代理記賬機構依法成立的行業組織,應當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建立會員誠信檔案,規範會員代理記賬行爲,推動代理記賬信息化建設。

代理記賬行業組織應當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規定的“5日”、“10日”、“20日”、“30日”均指工作日。

第二十八條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外商投資企業申請代理記賬資格,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按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2005年1月22日發佈的《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7號)同時廢止。

代理記帳合同 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合法自願、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先就甲方委託乙方業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約定:

一、業務範圍:

乙方代理甲方的會計記賬業務,根據甲方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和會計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和甲方的具體內部會計制度規定要求,進行審覈會計原始憑證,填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告(會計報表)及內部賬冊,編制納稅申報表。

二、業務期間:

委託會計業務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提供給乙方的會計原始憑證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2、甲方取得和自編的會計原始憑證,完整填寫費用報銷審批單,並經報銷人、批准人簽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籤批等,於次月10日之前移交乙方。

3、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經乙方審覈不符合要求的,乙方退回甲方時,甲方應及時完善和補充;因甲方報送資料不及時而造成的會計覈算、會計報表報送以及稅務申報等方面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四、乙方責任和業務: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會計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甲方的具體內部會計制度規定要求,審覈原始憑證,定期填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和編制會計報表。

2、爲甲方提供會計賬務和會計報表的解釋。

3、對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

4、在每月10日前,甲方將上月的原始憑證確定後移交乙方,乙方代爲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告(會計報表)及納稅申報表。

5、每月代理甲方報稅(國稅、地稅)。

6、按法規規定要求,妥善保管好會計賬冊、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及有關會計資料。

五、代理記賬費用:

1、甲方每年支付乙方代理記賬費用,代理記賬費用的收取標準爲:小規模爲_______元/月(由於公司處於發展階段,當公司形成規模,按原規定費用收取)一般納稅每年支付_______元/月。

2、辦公費用及申報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確保按時足額給乙方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六、約定事項的變更:

由於出現意外或不可預測的原因,影響相關事項不能如期完成,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變更或解除相關事項。

七、違約責任:

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合法、不真實、不完整或其他等因素造成乙方代理記賬工作不能順利完成,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未按有關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事項業務,則將承擔相關責任。

八、本合同以上未盡事宜,雙方則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起法律效應。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代表人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記賬合同 篇九

合同編號:

甲方:

地 址:

電 話:

聯繫人:

乙方:哈爾濱市助成會計代理記賬有限公司

地 址:紅旗大街170號海格集團604室

電 話:0451-82281930 82261930

傳 真:0451-82261930

聯繫人:周際威 責任會計: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 年 月至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覈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覈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籤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並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6)對於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7)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8)爲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9)爲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爲甲方代理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指導甲方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爲甲方提供加強經濟覈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四、收費標準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爲:人民幣每月 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一週內預付3個月的費用,到期後在每季度初10日內收到會計報表時,支付下一期的費用。

全年憑證、賬簿費用爲 150.00 元。其中包括用友套打憑證、賬簿、差旅費報銷單、費用粘貼單、工資表、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

五、服務方式

客戶選擇的服務方式爲 ( 公司取票 客戶送票 )

六、會計檔案保管

1. 在會計年度內,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檔案由會計公司設專人專櫃保管;

年度終了後,交由客戶自行保管,交接時雙方需在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覈算或會計覈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於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後的由乙方負責。

八、變更、解除及爭論解決方式

1. 協議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不得單方修改或終止協議,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協議或出現

其它法定終止情形的,協議書終止並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會計交接手續;

3、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決。

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到期後,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期。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確定。

甲 方 : 乙 方 :

代表簽字 : 代表簽字 :

日 期 : 責任會計 :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