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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低保工作情況報告多篇

農村低保工作情況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縣人大常委會: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縣委批轉的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意見,20xx年2月18日—19日,縣人大常委會調研工作組對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開展了爲期兩天的調研。現將調研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研工作過程

調研組分爲兩個小組,第一組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瑛帶隊,第二組由常委會調研員金明英帶隊,常委會部分組成人員及縣民政局、財政局負責人和縣人大有關委辦負責人蔘加。先後深入到高家鎮、包鸞鎮、許明寺鎮、湛普鎮等四個鄉鎮,每一調研組再分爲兩個小組,一組聽取鄉鎮黨委、政府的工作彙報,另一組召集鄉鎮政府有關工作人員、村社幹部、部分縣鎮人大代表和部分農村低保戶進行座談,最後採取隨機抽樣方式抽3—5戶農村低保戶,深入被抽查的低保戶家中詳細瞭解有關情況。

二、調研工作結果

(一)基本瞭解了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績,主要體現在“五好”。

1、領導重視,組織較好。20xx年,是我縣實施農村低保工作的第一年。一年來,縣鄉(鎮)兩級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了對此項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好農村低保工作。如許明寺鎮先後召開4次黨委(擴大)會議,認真進行研究和部署,其他鄉鎮也是多次召開領導成員會議進行研究;湛普鎮黨委政府將農村低保工作作爲一項民心工程來抓,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爲組長的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研究政策,督促落實低保工作的調查摸底、政策宣傳和資金髮放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好農村低保工作;高家鎮、包鸞鎮也成立了農村低保工作領導機構,切實加強了對農村低保工作的領導和督促工作,使農村低保工作做到了健康、有序、順利開展。

2、宣傳到位,執行較好。縣上於20xx年1月召開了全縣農村低保動員暨培訓會議,部署了農村低保工作,各鄉鎮也召開了各種會議進行認真的動員和培訓。如許明寺鎮通過召開村社幹部會議、村社召開黨員會議、戶長會議等廣泛宣傳,讓廣大羣衆瞭解低保政策,積極參與社會監督;湛普鎮層層召開會議,進行思想統一;高家鎮要求村(社區)廣泛宣傳低保制度,嚴格按照規範要求,落實好低保政策;包鸞鎮對村上的農村低保工作人員和村文書進行了專題培訓,確保了在操作上不失誤,不走樣。同時,通過在豐都電視臺、新聞社等媒體上廣泛宣傳,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形成了全社會關心救助農村特困弱勢羣體的良好氛圍。

3、民主公開,實施較好。在實施過程中,各鄉鎮基本堅持了“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在確定享受低保對象時開展了“三會一評”活動、在鎮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等進行公示,基本做到了村民無異議。如包鸞鎮20xx年全鎮各村申請農村低保人員共186戶,經調查、公示、審覈後,確定了142戶;高家鎮設立投訴電話,接受羣衆的諮詢和投訴,經羣衆舉報,取消了一名村主任的低保享受資格;湛普鎮嚴把村民委員會民主聽證、評議和鎮農村低保領導小組審覈“兩個關口”,通過實行保障對象、標準、資金“三公開”和審查名單、審覈名單、審批名單“三張榜”,基本確保了農村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在四個鎮入戶調查時,詢問其他村民對已享受的低保戶有無異議時,均表示沒意見。

4、及時發放,兌現較好。從調查中看到,4個鎮的農村低保戶均表示能按時、按量領取低保金。湛普鎮對已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中的80歲以上、長期臥牀不起的重病人員和一、二級重殘人員每年增加120元的救助金也及時足額發放到位;許明寺鎮、高家鎮爲農村低保戶辦理了低保兌現卡,按時按量將低保金打入低保戶帳戶,讓低保戶直接到農村信用社領取低保金,大大方便了低保羣衆,使享受低保的羣衆快捷、便利地領取低保資金;包鸞鎮、湛普鎮的低保戶直接到鄉鎮民政辦領取低保金。調查時基本無低保戶反映拖欠或未及時發放。

5、保持穩定,效果較好。由於嚴格了審批程序和堅持了公開、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則做好低保工作,全縣社會穩定保持較好。包鸞鎮由村上組織對申請戶進行調查、評議,對評議結果進行爲期7天的張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再報鎮黨委政府集體審覈,審覈後再張榜公示;其他幾個鎮也嚴格按照縣政府及縣民政局有關文件要求,切實做好低保的各項工作,嚴格工作程序和要求,對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到目前爲止,全縣基本無因農村低保政策的實施引發矛盾,無一人因此信訪,保持了社會穩定和諧。

(二)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還存在有待改進和完善的方面,主要體現在四個“不夠”。

1、宣傳不夠深入。在調查中發現,鄉鎮領導重視程度不平衡,導致農村低保工作不平衡。有的鄉鎮領導重視不夠,由於害怕因廣泛宣傳導致享受面太大,致使鄉鎮負擔加重,因此在做工作時,不敢大膽宣傳、大膽實施,導致部分農民羣衆對農村低保政策不瞭解、不熟悉。如在入戶調查時發現,有的農民羣衆反映“別人能吃低保,我爲什麼不能吃”,就是因爲沒能理解農村低保政策,把農村低保政策理解爲是一種福利;再如,有的低保戶對700元的標準是怎麼一回事,也不太理解。

2、享受面不夠寬。從全縣來看,寫申請的人多,而真正享受的人少。如湛普鎮20xx年寫申請要求享受低保的有幾百人,而真正享受的低保戶只有24戶52人;包鸞鎮20xx年全鎮申請農村低保人員186戶,而真正享受的只有142戶;許明寺鎮全鎮特貧困戶586戶2369人,而享受低保的戶數只有177戶383人。從全縣來看,20xx年,全縣享受農村低保的只有7387戶14181人,僅佔全縣農村人口總數的2.1%,其中湛普鎮只佔0.6%,絕大多數貧困人口未能享受到農村低保政策,享受面太窄。

3、享受量不夠足。從調研的幾個鎮的情況看,低保戶每月享受的低保金9元—58元不等,最高的一個月享受了58元,也僅有湛普鎮一人,此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每月58元也不能完全解決其最低基本生活;最低的每月只有9元,還有的十幾元,多數是20元—40元之間。從現行的物價看,每月享受低保金9元人民幣還不夠買一斤豬肉(一斤豬肉市價13元左右),買植物油也只能買一斤多點(一斤菜油市價7元左右),完全不能滿足貧困農民羣衆的基本生活需求,對農村羣衆的生產、生活基本未起多大作用。

4、操作不夠規範。從調查的情況看,存在有這樣幾種操作不夠規範:一是發放低保金的方式不統一、不規範。有的鄉鎮在發放低保金時採取辦理農村低保卡的形式,讓低保戶到農村信用社領取低保金,有的鄉鎮則在民政辦公室由專人按季度或按月爲低保戶發放低保金。二是在確定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上不統一、不規範。幾個鎮各村社在確定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時也不完全統一,有的計算了這樣沒計算那樣,有的計算了那樣又沒算這樣,有的反映在調查時農戶隱瞞隱性收入,還有反映說調查時掌握項目內容不準確。三是確定農村低保對象不規範。有的採取民主推薦,有的採取入戶調查,還有的則採取村支幹部憑印象,有的談到準備將採取以“抽鑑”的方式確定,花樣百出。

三、調研工作建議

(一)加大對政策的宣傳力度。

一是要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要採取召開各種會議、辦專欄、辦板報、政(村)務公開欄、有線電視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切實做到讓這一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明白;二是要加大對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如加大對計劃生育法的宣傳,讓農民羣衆切實做到少生優生、優生優育,提高人口素質,改善生存質量;加大對支農、惠農政策的宣傳,讓羣衆瞭解國家政策、掌握國家政策,從而很好的執行和遵守國家政策。三是要加大對道德規範的宣傳力度和對農民羣衆的道德觀的教育力度。要充分對羣衆進行愛老敬老孝敬老人的道德教育,讓年輕人孝敬父母、贍養父母,不把父母推向社會、推向政府,減輕社會負擔。

(二)做好擴面工作。

一是堅持逐步擴大的原則。建議由去年的2.1%在近兩三年內逐步擴大到5%,讓更多的農村特困人口享受低保。二是進一步細化對象條件。如對老弱病殘、鰥寡孤獨等弱勢羣體是否作爲一個硬性條件納入農村低保對象應加以認真研究,以便鄉鎮、村社操作實施。三是合理界定農民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對哪些可作爲農民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應加以明確和規範。四是適當降低並按各鄉鎮的實際情況負擔比例。全縣31個鄉鎮的財力發展不平衡,有的鄉鎮財力較好(如沿江的鄉鎮、沿路的鄉鎮),有的則較差,建議按鄉鎮財力大小以10%—20%的比例負擔。通過以上措施,將農村低保享受面逐步擴大,讓更多的農村貧困戶享受國家改革發展成果,享受這一惠民政策。

(三)在提量上做好工作。

從xx年全縣農村低保享受情況看,最低的每月只享受了低保金9元,享受的數量太低。建議人均月享受應不低於30—40元,不足此標準的補足這個標準。同時,在調研中發現的雖然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過700元,但由於這些家庭成員中有“老病號”或重病的或其他開支相當大而導致家庭貧困的,應建立救濟救扶制度,採取其他救濟措施,幫助其渡過難關。

(四)進一步規範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是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社會監督和動態管理四條原則,確保這一惠民政策“陽光”透明。二是推行“九步”工作法,即:本人申請、調查摸底、社民小組推薦、村民議事代表評議、駐村幹部和村支兩委幹部入戶覈實、村支兩委初定、鄉鎮審覈、民政部門審批、銀行發放。三是強化社會監督,做到“四張榜四公開”,即社民小組推薦後張榜公開、村支兩委初定後張榜公開、鄉鎮審覈後張榜公開、民政部門審批後張榜公開。同時,可以在鄉鎮或村(居)委會設立農村低保舉報箱,接受全社會監督。

(五)加強組織領導,充實工作力量。

一是加大領導責任,納入全年綜合目標考覈。20xx年,縣政府應將此項工作納入各鄉鎮全年綜合目標加以考覈,與鄉鎮主要領導的工作實績掛鉤,兌現獎懲。二是加強工作機構建設。現在鄉鎮都是民政辦與計生辦合併爲社會事務辦公室,對農村低保工作力度不大,建議應加強對鄉鎮民政辦建設,確保機構明確、職責分明。三是適當充實工作人員,切實做到有人辦事。

【第2篇】關於我縣農村低保工作情況的調查報告

縣人大常委會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愛民生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爲進一步加快我縣農村低保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xx年工作計劃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會派出了調查組,在黃志勇副主任的帶領下,到了縣民政局,聽取了局領導班子及有關股室的工作彙報,還分別在太保鎮、禾洞鎮、永和鎮、小三江鎮、福堂鎮、吉田鎮召開了人大、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民政辦和部分村委會幹部、縣人大代表等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了他們的彙報和意見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基礎紮實,成績突出。

2、部門配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具體負責農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他們在實際工作中能各負其責,相互協調,密切配合,民政部門上爲政府分憂,下爲羣衆解愁,營造良好的工作平臺。在抓好低保工作規範,業務指導,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認真落實責任,抓好政策宣傳;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調查摸底審報、低保金髮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會幹部也積極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資料,由於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確保了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存在問題。

我縣農村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在調查中,我們也發現一些存在的差距和問題。

1、宣傳不夠深入,認識不夠到位。縣政府及職能部門對農村低保工作極爲重視,但仍有少數幹部羣衆對農村低保工作認識不足,認爲農村低保是縣政府的事,在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對政策宣傳,正面引導不夠到位,部分處於低保邊緣的羣衆爭着要低保,特別是在每年9月份調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對象怨氣連天,不願脫保,有的埋怨村幹部有人情保,到鎮、縣部門上訪,給低保工作帶來不小壓力。

2、收入覈定難,動態管理難以到位。近年來,縣政府及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辦法》,做到嚴格把握政策,規範審批程序,使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低保對象得到了實惠。但由於農戶外出務工或臨時性收入難以確定,增加收入不穩定,實際收入難以跟蹤測算,加上許多羣衆不積極配合,高收低報,造成調查情況有些失真,覈實收入失準;二是低保成份複雜,人戶分離情況較多。家庭隱性收入難以調查和掌握,加上又沒有科學的計算方法,給家庭經濟收入測算帶來困難,低保對象難確定。三是邊緣人羣難以區分。對於家庭人均純收入的保障標準附近的農戶,往往把握不準,容易造成不穩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縣低保工作有效開展。

3、低保農戶收入渠道不寬,農戶返貧現象突出。實行農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傳統的社會制度,保障貧困農民基本生活,減輕貧困農民的生活危機,從而使他們能夠發展生產,脫貧致富,但由於受目前經濟條件的制約,農村保障水平比較低,農村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夠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夠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當一部分農村低保戶雖然一時基本解決生活困難,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學或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貧,加上我縣屬少數民族貧困縣,農村低保對象覆蓋面也越來越廣,進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戶也越來越多,我縣財力有困難,所需配套資金增幅大,明顯產生資金保障與人數增加失衡情況,無法達到應補盡補。

三、幾點建議

通過調查,我們認爲,做好農村低保工作,領導重視是前提,資金落實是關鍵,完善制度是保障,規範管理是根本,爲此,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農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社會關注度高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大力支持、廣泛參與和監督。因此,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農村羣衆的思想認識,不斷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黨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同時,積極引導廣大羣衆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讓更多的羣衆積極走出低保,切實把黨對弱勢羣體的政策關懷落到實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共同監督的良好局面。

2、加強領導,完善制度措施。農村低保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縣、鎮、村各級的共同努力。一是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努力把這項德政善舉的民心工程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準確界定家庭收入,及時掌握低保對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確定對象;三是認真落實政策,嚴格把關,全程接受羣衆監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杜絕人情保、關係保等問題的發生。

3、加大資金投入,提高低保的擴面力度。一是縣政府要加大農村低保資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二是建立臨時救助制度,提高補助標準;三是爭取上級政策支持,進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貧開發和優惠政策,鼓勵他們積極參與扶貧開發,通過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讓更多貧困家庭脫離低保救助,脫貧致富。

縣人大常委會調查組

20xx年6月3日

【第3篇】鄉鎮農村低保工作情況報告

尊敬的市人大調研組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首先,感謝您們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對我鎮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調研,同時,也感謝各位領導對我鎮的關心和支持。在此,我就我鎮農村低保工作情況向調研組的各位領導作彙報,不足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近年來,我鎮牢固樹立“以民爲本,爲民解困”的理念,把農村低保工作作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來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嚴把關口,規範運作,精心打造“陽光低保”,大力推進以農村低保爲基礎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保障了農村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全鎮的社會經濟發展。

一、 基本情況

xx鎮轄21個村民委員會4個社區,439個村民小組,39個居民小組,全鎮344平方公里,有25513戶86636人,其中農業人口17684戶65297人,少數民族704戶3522人。我鎮轄區內最高海拔 2947米 ,最低海拔 365米 ,所以地方差異、貧富不均明顯存在。全鎮共有貧困戶8758戶29864人,佔全鎮農業人口45.7%。其中,殘疾784戶836人佔貧困人口2.8%,少數民族281戶923人佔貧困人口3.1%。近年來,在各級黨和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羣衆生活有了較爲明顯的改善。

xx年以來,全鎮共有2781戶5358人享受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發放低保金590.76萬元。

1、一類共有706戶1204人。其中病退軍人3戶佔0.42%、3人佔0.23%;複員軍人28戶佔3.96%、31人佔2.57%;烈屬3戶佔0.42%、3人佔0.23%;傷殘軍人10戶佔1.41%、11人佔0.91%;退伍軍人13戶佔1.84%、21人佔1.74%;重病451戶佔63.88%、762人佔63.28%;重殘198戶佔28.04%、373人佔30.98%。

2、二類共有1642戶2950人。其中病489戶佔29.78%、1009人34.2%,殘96戶佔5.84%、220人佔7.45%;退伍軍人634戶佔38.61%、678人佔22.98%;無勞動力100戶佔6.09%、247人佔8.37%;因災315戶佔19.18%、781人佔26.47%;特困8戶佔0.48%、15人佔0.5%。

3、三類共有433戶1204人。其中病69戶佔15.93%、167人佔13.87%;殘1戶佔0.23%、3人佔0.23%;貧困355戶81.98%、1006人佔83.55%;災8戶佔1.84%、28人佔2.32%。

二、主要做法

(一) 領導重視,機構健全,爲農村低保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農村低保是黨中央、國務院重視和解決“三農”問題的重大舉措之一,是堅持以人爲本,關心弱勢羣體、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是改變過去臨時救濟階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長效救助機制的社會保障工程。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以政府文件(溪政通〔xx〕31號)專門成立了xx鎮農村低保複覈評審領導小組,由鎮長鄧福貴任組長,分管副鎮長黃祥波爲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下設辦公室於鎮民政所,所長趙曉蘭兼任辦公室主任。xx年,爲進一步做好我鎮農村低保各項工作,調整充實了我鎮農村低保複覈評審領導小組,由鎮張勁鬆任組長,副鎮長李遠發任副組長,紮紮實實地抓好農村低保工作,確保了全鎮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嚴格把好程序關口。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的通知和縣政府辦公室文件(永政辦發〔xx〕82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我鎮以政府文件(溪政發〔xx〕12號)印發了《xx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就指導思想,保障原則和目標任務,保障範圍和對象,申請、審覈、審批程序,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法律責任,時間和步驟都作了嚴格的規定和要求。工作中嚴格實行“三榜公佈”制度,切實履行低保的審覈、審批程序,村委會在確定申報對象前,召開由村兩委幹部和村民代表參加的民主評議會,逐戶逐人進行評議,經評議通過並確定申報對象後,在村務公開欄進行第一次張榜公佈,時間爲7天,確無異議的,由村委會報鎮人民政府審覈,民政辦經調查覈實後,在鎮政務公開欄進行第二次張榜公佈,經公佈無異議的,報縣民政局審批。經民政局審批被確定爲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在鎮政務公開欄和村務公開進行第三次張榜公佈。確無異議的,將正式批准爲農村低保戶。我鎮農村低保的申請、審覈、審批程序符合操作規程,無人情保、關係保、該保未保等違規現象發生。

(三)、健全制度,動態管理,積極構築農村低保救助體系。根據《xx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和政府文件《關於認真做好農村低保擴面工作的通知》(溪政通〔xx〕75號)中有關動態管理的規定,在低保審覈過程中嚴格把關,做到戶數有進有出,人員有增有減,標準有升有降,努力構建符合我鎮鎮情的農村居民低保救助體系。xx年,一類停發101人、二類停發410人、三類停發324人,一類新增101人、二類新增410人、三類新增324人;xx年,一類停發231人、二類停發245人、三類停發177人,一類新增231人、二類新增245人、三類新增177人。低保保障金以存摺的方式由鎮民政辦和村兩委及時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無違規現象發生。

(四)、以人爲本,分類施保,解決受保人員實際困難。按照農村低保工作突出重點的原則,我鎮對五保戶、殘疾人、單親家庭、重病人員、老年人、優撫對象、計生戶、以及其它特困戶八類人員,進行了分類施保。重點保障了五保戶、殘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種類型。

(五)、完善工作制度,優化工作平臺。我鎮在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注重創新,科學管理,不斷完善和健全各項農村低保工作制度,優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進農村低保工作水平不斷提高。鎮民政所從農村低保信息化網絡入手,建立農村低保電子臺帳,內容完善,數據真實準確,進一步優化了工作平臺。在具體工作中,堅持嚴格按照低保戶申報評議公示制度、低保資金管理使用制度、監督制度、信訪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門優質服務承諾標準等執行,較好地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爲接受羣衆監督,鎮政府裏專門設立了舉報電話。xx年以來,共接到羣衆舉報4件,我們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取消了1戶家庭的低保資格,該戶戶主王正發,經調查,該戶經濟收入遠遠高於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均純收入693元,不符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六)、落實責任,嚴格追究,從嚴查處工作不力不到位。鎮民政所工作人員及村幹部在申報、審覈保障對象時,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無故不報或拖延申報或者將不符合條件的家庭作爲保障對象上報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確保低保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三、存在問題

近年來,在縣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在縣民政局的精心指導下,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鎮的農村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操作程序欠規範,工作不夠細緻。一是基於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爲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小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並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部分低保戶對低保的政策和標準不清楚、不瞭解,基層幹部也有一些不夠端正的意識,由於這些低保對象大多缺乏知識且有殘疾,認爲說也聽不明白。

(三)檔案管理不完善,基礎工作欠紮實。突出表現爲建檔工作薄弱環節,鎮、村兩級的會議記錄不夠完整,公示缺少相應的圖片資料。

(四)工作督查力度不到位。由於鎮民政所、鎮督查辦工作繁多且人員不足,很難按時督查檢查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議

農村低保是國家對於低收入人羣的一項惠民政策,不僅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此項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更要從制度上、從實際操作中保證政策的貫徹落實和資金的規範使用。

(一)要規範操作行爲,注重低保工作的實際效果。一是要按照規定的程序操作,增強困難羣衆的主動性和對自身權利的認識,儘可能地減少主觀操作行爲;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實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點擴大到涉項村民小組;三是要使真正貧困而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員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條件的對象“非常進入”; 四是對低保的申請、入戶覈查、審批公示和審覈工作,應經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傳的力度,以多種形式提高農村羣衆對於低保工作的知曉度。部分的困難羣衆對低保政策缺乏瞭解,爲此,要廣泛地開展多樣化、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工作,宣傳的方式儘可能地貼近農村實際,易於接受,通俗易懂,使廣大羣衆,尤其是困難羣衆能夠基本瞭解低保的辦理程序和政策規定,使享受對象能夠基本知曉低保的基本內容和標準。

(三)加強基礎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低保工作存在着一些問題和不足,客觀而言,也與鎮村兩級從事低保工作的人手不足分不開。要進一步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低保管理人員“以人爲本、爲民解困”的宗旨意識和“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的責任意識。面對社會的弱勢羣體,不僅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還需要相應的愛心和耐心。必須照顧到救濟對象的尊嚴,在人格平等前提下進行救助,要避免施捨、恩賜等錯誤的想法及態度。

(四)加大督查接訪的力度,把好監督環節關。加強監督檢查工作是做好低保的一項重要手段,要建立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制度和全程跟蹤監督制度,各相關部門應相互配合,加大查處的力度,同時,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羣衆的監督,保證國家這項利民惠民制度良性運行。

(五)科學合理用好農村低保指標,確保農村低保指標落到實處。

(六)多方籌措,積極爭取農村低保指標,進一步擴大農村低保覆蓋面,真正實現應保盡保。

我鎮農村低保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們將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爲契機,在黨和政府“以人爲本”思想的指導下,時時處處以人民羣衆利益爲重,以貧困、弱勢羣衆體爲重,切實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爲我鎮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創造良好環境。

我的彙報完了,謝謝!

【第4篇】縣開展農村低保工作情況調研報告範文

縣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有效保障和改善農村弱勢羣體和貧困羣體基本生活,對緩和社會矛盾起到積極推動作用。隨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斷深化,出現了諸多問題,充分認識並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好這些問題,對於完善xx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意義重大。

一、工作現狀

在農村低保制度實施過程中,凡是持有xx縣常住農業戶口的,屬xx縣認定的特困戶(年人均收入在670元以下)和貧困戶(年人均收入在670元 -1067元)均納入保障範疇。目前,xx縣農村標準是特困戶每人每月80元;貧困戶每人每月65元,保障標準既體現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於克服依賴思想的原則。農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參照城市低保基礎上,堅持動態管理下的相對穩定,即一年一調整,特殊情況可半年一調整(殘疾人、長期患大病、失去勞動能力的可一年不變)。自2022年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以來,全縣農牧民收益農村低保資金達到3500萬元;對低保戶各類助學、建房、節日慰問、大病救助等配套資金達到1000餘萬元。通過農村低保及相關配套措施的實施,切實維護了農村困難羣體基本利益,確保了他們的基本生活,保障了農村低收入人羣的生活權益。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低保對象家庭成員收入難以確定。

一是家庭成員界定困難,部分家庭把家中的老人從家庭成員中分離出來,成爲獨居老人,從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贍養義務,甚至把老人贍養義務推向社會,造成新的困難羣體。二是收入界定存在一定困難,由於農村居民收入中糧食、油葵、牲畜等實物收入佔相當比重,隨着市場價格的波動,在價值轉化過程中,收入難以貨幣化,存在較大隨意性。三是家庭成員中有經濟來源的,如外出打工人員有收入,但不願意提供單位出示勞動報酬證明或以各種理由少報、漏報、瞞報收入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有意隱藏隱型收入,如房屋出租、遺產贈予、家產繼承、外地務工收入等都無法覈實和統計。五是民政部門面對單位與個人的申報行爲並沒有直接制約力,均導致家庭收入情況摻雜較多水分。因此,造成在入戶調查和收入覈定工作中,只能以採用表面消費能力和外部觀察法,即通過其消費水平或者生活方式等行爲觀察居民收入水平,雖然是一個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對於那些處於低保臨界線的家庭同樣存在着界定難的現象。以上這些因素的存在,導致對家庭收入界定難度增大。

(二)新增人員不能及時納入低保範圍。

低保資金能否保障到位,直接影響到農村低保工作的全面開展,低保預算資金落實不及時,是導致低保金髮放難、低保保障標準低、覆蓋面窄的直接原因。當前,xx縣在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突出、最難解決的就是資金不足的問題。特別是後續資金的不確定性,嚴重影響了應保盡保、新增人員問題的解決,普遍存在有多少錢做多少事的問題。因爲擔心按照低保條件進行擴面後,上級下撥資金不能增加,財政配套資金無法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時足額發放的尷尬境地,從而制約低保工作的順利實施。就xx縣而言,自治區認定人數爲5184人,而實際人數爲10184人,從2022年至今xx縣對多出5000人實行本級財政自行負擔。如果上級對這5000人的低保資金一直沒有補助,縣財力負擔壓力將很沉重,就很難再擴面。

(三)最低生活保障與其他社會救助不協調。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全面建設農村低保制度配套措施不完善,由於各種社會救助保障體系在農村、城鎮中的建立、實施和力度不同,從而造成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很難銜接。農村低保主要是解決低保對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僅靠有限的低保金難以解決低保對象大病治療、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預料的突發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難。在調研中發現一些居民由於因病、因殘導致貧困,被列入保障對象;一些老人由於養老問題沒有得到落實而被列入等現象。如果各種救濟保障體系彼此銜接,就會減少很多類似的貧困羣體和列入對象,從而節約大量資金。很多社會問題也會迎刃而解。例如:2022年出臺的五·七工、家屬工可以交納養老金(城市戶口且女55歲以上,男60歲以上),由於戶口性質問題,農村困難家庭沒有享受到這個優惠政策。

(四)低保動態管理有待進一步改善。

從低保制度建立以來,一直存在“進低保容易,出低保難”的問題。 在調研中發現,一些低保戶通過勤勞經營脫離了貧困,越過了低保線,然而這一部分人員總想一些辦法隱藏或採取一些辦法阻止取消低保資格。雖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於多方面原因,效果並不明顯,還存在“養懶漢”的現象。農村低保擴面後,邊緣戶對象難以確定,且這部分生活水平處於低保線臨界狀態的低收入戶,按政策不能納入低保範圍,但家庭往往會因病、因學、因災等情況導致深度貧困,這種現象應不應該納入低保也亟待考慮。

(五)基層工作人員缺少或無專業操作人員。

目前,xx縣六鄉一鎮有基層民政工作人員21人,農村低保對象10184人。基層民政部門人員編制嚴重不足,制約工作的規範開展,各鄉(鎮)基本安排1-3名民政幹事,並且還不是專業從事該項工作。由於工作任務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初審和複審難免依賴於村(居)委會運作,村(居)難免要結合一些其它工作,或者平衡一些其它的關係,這就給低保資金的專項性、民主性、公開性帶來一定難度。基層工作人員,尤其是鄉(鎮)民政機構工作人員不確定性和非專業性,導致操作過程比較較盲目,憑經驗和感情工作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幾點建議

(一)科學測算收入、準確界定低保對象。

農村保障制度是保證農村貧困羣衆基本生活的最後一道防線,而科學準確地測算低保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確定保障對象及補助標準的主要依據。制定科學的農村家庭收入覈定辦法,科學準確地核定申請對象家庭收入,是確定農村低保對象並得到及時救助的關鍵。一是應結合農村實際,民政會同財政、統計、農業、物價等部門,深入鄉(村)及市場對農業收入的項目、產值、投入成本及價格進行認真細緻地調查,確定一種較爲合理的衡量標準;二是按照“重粗不重細”和“扶弱就低”的原則,統一家庭收入覈定項目、覈定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農村低保對象家庭收入覈定辦法;三是鄉(鎮)、村在入戶調查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必順統一嚴格按照家庭收入覈算辦法進行評估、測算與覈定,家庭收入類別應爲種植、養殖、加工、勞務等收入和接受或應該接受的扶(撫、贍)養費等,在覈定中根據縣域實際情況分類進行測算,但必須計算純收入,如種植、養植、加工等收入計算,應以總收入減去種、養、加工過程的投入費用,才能計算出實際收入,以促進家庭收入覈定的公正與公平;四是引入農村家庭支出評定機制,作爲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參考標準。家庭正常生活支出水平明顯高於當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家庭,不能享受農村低保。由於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導致家庭有看病錢沒吃飯錢的家庭,可適當考慮給予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臨時救助)。

(二)拓寬資金來源,確保資金到位。

隨着社會救助體系的不斷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縣、鄉(鎮)財政壓力越來越大。一是要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扶持,在政策上給予傾斜,提高低保資金補助額度。二是隨着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加,縣財政也要適時增加對農村低保工作的投入,要提高低保資金預算和工作經費投入額度,同時要求加大對低保工作經費的投入,使增長幅度與經濟發展增幅同步。三是積極探索其他籌資渠道,在社會上開展社會公益捐贈活動,廣泛動員鼓勵民營企業、社會慈善組織、團體和個人爲農村低保提供捐贈和資助,形成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廣泛吸收社會資金。同時,對捐贈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加以宣傳表彰,形成農村低保資金籌集的經常化、制度化。

(三)加強部門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救助體系。

農村低保制度是農村社會救助體系中基礎性的兜底制度,只有以農村低保制度爲基礎,把各項救助制度有機結合,才能形成針對農村貧困人多層次、全方位的救助體系,構建保障農村貧困羣衆基本生活的安全網。一是在農村,低保制度爲貧困羣衆基本生活構建最後一道屏障的同時,要建立健全對農村困難羣衆長效幫扶機制,通過技術、項目、信息、資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扶持低保戶大力發展種養殖業,鼓勵和扶持搞多種經營,同時積極與人社部門建立並規範農民工培訓及勞務輸出機構和制度,搞好勞務輸出,對有勞動能力的救助對象給予就業扶持,鼓勵其通過生產勞動脫貧,變“輸血”爲“造血”,使低保戶增收致富;二是制定並完善與農村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優惠政策,對農村低保對象在就醫、就學、醫療、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給予優惠或照顧,提供及時、必要的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慈善、募捐機構,設立愛心捐贈點,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力量,發揮村(社區)作用,建立(村)社區再就業服務中心,多方爲低保弱勢羣體服務。力爭形xx縣政府主導,民政局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各盡其責、密切配合的農村低保工作管理配套機制,確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四)強化動態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要形成“能進能出、保障準確、運轉良好”的農村低保工作機制,必須堅持以規範工作程序爲基礎,以動態管理爲關鍵,突出把好重要環節,促進農村低保工作管理規範化和制度化。一是要把好低保對象的核查環節,對低保對象按照困難程度和收入來源不同建立起分類施保、定時核查制度,建立農村低保對象、家庭備案制度,落實財產登記和家庭收入定期申報規定,及時登記低保對象家庭異動情況。二是要把好低保審批環節,堅持“一評三審三榜”的運行機制,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務求公正、公平、公開。三是要形成長效干預機制,針對一些享受低保人員不配合政府就業再就業工作,只在家中等低保情況,建議出臺每年凡3次就業技能培訓不參加、2次提供就業機會,有勞動能力不去參加的低保家庭戶,強制取消低保,做到低保絕不養“懶漢”,對越過低保線取消難問題,建議1-2年實行一次低保全面複審、申報制,以便做到公平公正、符合實情的動態管理。

(五)提升工作水平,確保低保工作順利開展。

基層低保工作編制、機構不完善,工作力量薄弱,是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突出問題。一是完善信息報送制度。在鄉(鎮)、村(居)委兩級設置專職民政低保信息員,鄉(鎮)做到有機構、有人員、有編制,根據工作量大小,確定村級低保信息員和人數,由縣級財政部門每年給予一定的勞動報酬。二是充實工作力量。要適應低保工作量大、責任重的需要,及時選配政策性、原則性、責任心強,專業水平高的幹部具體負責低保工作,各鄉(鎮)要重視民政辦公室建設,配足配強工作人員,解決有人辦事問題。三是加強業務培訓。低保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業務素質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關鍵,要進一步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低保管理人員“以民爲本、爲民解困”的宗旨意識和“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的責任意識,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務實、紀律嚴明的農村低保工作幹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