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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熱愛郵政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增強紀律觀念,自覺遵守職工紀律。 篇一

二、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的十三條職業紀律。

1、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

2、不準轉借,塗改或僞造駕駛證。

3、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4、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的車輛。

5、未按規定審驗或審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6、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

7、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9、不準拉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

10、不準客貨混載。

11、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13、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爲。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隨着客運市場的發展,用工制度進一步深化改革,我分公司短期合同駕駛員不斷增多。爲強化短期合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分公司特制定如下規定

1、分公司所屬各隊對所有短期合同駕駛員,應視同本單位正式駕駛員,納入安全管理範圍,並建立駕駛員安全行車檔案。

2、各隊要與短期合同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保證書,內容要根據運營特點儘量全面,並及時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修改。

3、各隊要定期對短期合同駕駛員進行教育、檢查、分析排摸。對違反安全行車管理規定、違章、違紀和事故駕駛員,應根據情節做出嚴肅處理,並書面報分公司安全部門備案。

4、各隊對短期合同駕駛員實行幹部安全教育承包責任制,每月直接見面談話,並有記錄,內容要詳實可信。

5、短期合同駕駛員從參加運營起,累計安全行車公里,其獎勵和處罰按分公司規定執行。

司機管理制度 篇三

(一)司機崗位安全責任制:

1、認真學習交通法規、企業車輛司機管理制度,提高駕駛水平及緊急情況下應急事故處理能力;

2、聽從指揮、服從管理。保質保量完成企業下達的運輸任務;

3、禁止超員、超載、超速、超長、超寬、超高駕駛車輛;

4、愛護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保養工作,要認真對車輛定期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維修,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5、建立用車臺賬、加油臺賬,規範用車流程;

6、相互監督並舉報,杜絕違章事故發生;

7、遵守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車輛運行記錄。

(二)車輛管理制度

(1)派車原則

市內公務派車由辦公室指派,省內公務派車須經主管副總批准,100公里以上由總經理批准,使用總經理的專用車須經總經理同意。

(2)建立用車臺賬

A、辦公室必須建立用車臺賬,車輛使用前須將車裏程表數一一進行登記造冊。

B、總經理和銷售科、採購科的專用車輛,駕駛員在出車時自行登記出車起始里程、出車地點及事由。其他人用車,必須在駕駛

員出車登記表上登記出車起始里程、出車地點及事由並簽字。

C、辦公室設置用車通知單和用車登記表。市內用車者在登記表簽字;出城用車由用車者填寫用車通知單,按程序審批後駕駛員纔可出車。

(3)加油、加氣的規定

A、主管副總、財務總監、辦公室主任和駕駛員根據車況、車型共同制定每百公里耗油/氣標準。

B、財務室憑用車通知單和行車登記表按月結算耗油/氣量。

C、實行專車專卡,財務室按實際出車里程和核定的耗油量計發各車的油卡,並設立各車用油臺賬。無加油卡時須索取發票,並登記加油/氣量,當前里程,時間等數據。

(4)車輛維修

A、駕駛員對自己駕駛的車輛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無法解決的必須到指定的廠家維修。

B、由主管副總、財務總監共同聯繫汽車修理廠家,並約定先修車後付款的合同原則,修理廠家每月憑駕駛員簽字的維修清單來礦結算付款。

C、車輛需要更換單件在1000元以上的配件或進行大修時,必須填寫申請表,經主管副總審查,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D、凡被更換的廢舊配件如數回收。由負責回收人員出具證明後新購配件才能報銷。

E、嚴禁駕駛員出售油料和配件或多報修理費,違者處同等金額三倍的罰款,嚴重者直接勒令離職。

(5)獎懲方法

A、對節約限定油料者,獎節約油額的50%;超過定量油料時,由駕駛者承擔多耗油料的50%;實行季度結算制。

B、駕駛員必須按指定地點出車,如地點變動,由用車者補辦相關手續。嚴禁擅自出車,違者罰款100元。

C、駕駛員酒後開車者,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外,每次罰款300元,交給他人酒後駕駛每次罰款500元。

D、出現交通違章,如因主觀原因由駕駛員承擔相應責任與罰款。 E、發生安全事故,駕駛員負主要責任時,按事故損失的20%承擔賠損責任。

F、對全年安全出車330天(不含修車)以上,且又無主觀違規行爲的駕駛員,每人獎勵2000元。

(三)司機相關管理措施

1、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不能擅離職守,不能在工作時間飲酒,因飲酒不能出車的,罰款50元每次;

2、服從調度和安排,臨時有任務必須隨時上崗出車;調度任務發出不能及時到崗者,罰款50元每次;

3、小車每天必須停放到指定地點,該入庫的一律入庫,不能入庫的整齊停放到指定停車場,其他外出過夜的情況也需妥善停放,如因停放不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由司機自己負責;

4、嚴禁隨意利用公車辦私事,或幫他人辦私事,發現以上行爲罰款50元每次;

5、一般情況下必須使用加油卡進行加油,加油卡餘額不足了應及時通知衝卡。特殊情況用現金加油必須開發票並且在發票上註明原因;加油卡一卡一車,嚴禁借給別人使用,或者幫其他車加油。一旦發現此類情況,第一次罰款1000元,第二次直接下崗;

6、對自己負責的車輛必須愛護,勤養護,勤清洗,減少修理。因養護不當造成車輛本可避免的故障的,司機需負相應責任;

7、保持磨盤溝煤礦整體形象,隨時保持車身內外衛生和整潔,有條件時儘量自行清洗,到洗車點洗車必須索取發票;

8、留意本車運行狀況,儘量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小保養,每10000公里一次大保養;

9、儘量到指定4S店和維修廠進行檢修,有特殊情況需到其它地點進行檢修時需索取發票並在發票上註明原因;

10、車輛運行時注意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違章,強化操作技術,注意出車安全。因自身原因造成違章違規或者出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按制度承擔相應責任;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四

爲了保障乘車幼兒的安全,落實上級的文件精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1、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矩,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創造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2、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情況下,違背交通規矩或產生事故,由駕駛人累贅,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允許將校車借予他人應用。

(2)違背交通規矩,其罰款由駕駛人累贅。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產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巧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累贅。

(5)產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喪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累贅一半。

3、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掩護作業,以乾淨、檢查爲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請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機動,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耽曲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別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人,由隊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批准並簽名即可。由隊長記載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纔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訴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4、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請求司機在沿途增長停源碼下載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批准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達到停車點,若提前達到應斷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5、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乾淨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隊長簽訂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成果自負。

(3)除學生或隊長批准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容許其他人(包含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背交通規矩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情況評估相干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6、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國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矩。

(2)司機應愛護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重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乾淨。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創造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創造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隊長簽名,然後由後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創造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後勤處,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容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纔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別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必定要遵守交通規矩,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成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屈服隊長的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履行任務時,遇特別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隊長,並闡明原因。

(17)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成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成果自負。

(21)後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覈、評級嘉獎。

7、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巧,熟悉控制車輛的技巧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屈服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質、工具等的保管和應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喪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於喪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喪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別情況可機動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並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後,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後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捏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並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主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轉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覈措施處理。

(10)嚴格履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捏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持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動等。

8、司機會投訴事項處理

(1)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源碼下載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凝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產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訴隊長。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隊長。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貌,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着學生,要進步警覺,並向學生證實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確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五

1、不服從工作安排

駕駛員屬配送中心員工,在上崗期間,使用車輛和工作內容由車輛調度合理調配,如對所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車輛存在異議的,除工作能力不能做到(指所持駕照不能駕駛國家規定的車輛車型),應先執行工作安排,後向車輛調度或配送中心經理室提出意見。如有先提異議後執行或拒不執行的情況,按違規處理。

2、擅自帶貨回來

駕駛員在送貨前對工作任務應有合理判斷,如有實際困難的可以向調度人員反映,但以調度的意見爲準,在實際送貨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任務較多不能對部分客戶完成配送任務時,應以電話形式與調度人員溝通,調度人員給予明確答覆後,遵照執行,調度人員對通話內容和結果有記錄,可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3、無特殊情況一週內不得有兩天修車,修車時駕駛員必須在場。

駕駛員對車輛應有正常的性能判斷,儘量提前做出維修申請,調度人員對申請內容進行審覈後,試情況的嚴重性,儘量避開用車高峯時間,及時安排車輛維修;如無其他工作安排,駕駛員不能離開維修車輛,便於監督和檢查維修質量,無突發情況車輛維修一週不得超過一次,一個月不能高於兩次。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4、在規定區域的點數內,無特殊情況須在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規定區域內的常規線路,常規點數的情況下,駕駛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如:市內上午必須回來。如遇特殊情況客戶送貨時間較長或路上擁堵影響及時回來,在行車記錄上應有明確記錄,並電話通知調度人員備案,調度人員應有明確記錄,可以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5、出車記錄填寫規範,夠三次差評調離崗位,記錄必須當天上交,如有違反,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違規。

出車記錄填寫必須規範工整,如出車時間、出車前公里數、到達客戶的時間和公里數,客戶的送貨數量包括離開客戶的時間和跟車人員的姓名以及加油呵過路費的情況等都屬於必填項目,應該填寫仔細,字跡清楚,便於識別。

6、中午裝車必須在現場。

駕駛員在接到派車任務以後,應及時將車輛倒上貨臺,配合送貨員完成裝車;在裝車任務完成後應儘快駛離貨臺,開始配送任務。

7、車輛事故主責以上扣除考覈獎金150元、同責扣除考覈獎金100元、次責以下扣除考覈獎金50元,因車輛事故造成車輛停用的每停車一天,扣除考覈獎金的10%。

8、駕駛組設立安全獎勵,以年度爲考覈週期,獎金額度爲600-1200元之間,在考覈週期內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出現可以獲得安全獎勵。

9、連續計算一年內出現兩次同責以上安全事故的,調離駕駛員崗位,具體事故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判定爲準。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法院車輛、駕駛員管理規則

公司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規定 篇六

第一節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

第一條 全司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

第二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各自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遵章守紀,聽從指揮,服從安排。

第三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嚴格按交通規則的規定行駛,不準亂穿道路、佔道行駛等違章作業。

第四條 全司職工和駕駛人員上班不準穿拖鞋、打赤腳,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五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學習,認真學習掌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在日常行爲中認真履行遵守。

第六條 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行爲予以堅決制止和糾正。

第二節 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爲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車、文明生產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

第一條 駕駛員駕車資格條件

1、駕駛員必須自覺遵章守紀,遵守有關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

3、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4、駕駛員必須具備過硬的駕駛技術。

5、駕駛員必須具備與所駕車輛相符的準駕證照。

第二條 駕駛員守則

1、駕駛車輛時,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車購憑證、準駕證、營運證、從業資格證。證照不齊或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不準駕駛車輛,證照不得轉借、塗改和僞造。

2、嚴禁酒後駕車,直流供油和下坡空擋熄火滑行,不準將車交給不具備駕駛資格的人駕駛。

3、不準駕駛與準駕證、駕駛證不相符的車輛,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符合規定的或機件失靈的車輛,不準超負、超載、超速行駛,不準私自請人替班(如確需請駕駛員替班必須經過公司安全科審查)。

4、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菸、閒談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爲,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5、車未停穩不準開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行車。

6、學習或跟車實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開車。

7、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轉彎時,減速鳴號靠右行,隨時準備停車;起步時做到“三看”,一看車輛周圍上下有無障礙;二看儀表是否正常;三看有無車輛超會。會車時做到“三先”,先讓、先慢、先停。超車時做到“二不”,不強行超車、不要讓道、不讓速。停車時做到“四好”,選好地點、掛好排檔、拉好手剎、墊好三角木。行車中做到“四慢五掌握”:“四慢”: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樑、彎道、險坡、繁華地段慢。“五掌握”: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地區氣候變化情況;掌握各種車輛動態;掌握行人、兒童、牲畜活動特點。

8、車輛進庫加油時,不準吸菸和攜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

9、駕駛員必須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會,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服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公司的管理及檢查。

10、對所駕的車輛應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做到駕修合一搞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計劃,按期進行車輛各級保養作業,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1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運行紀律,服從命令,不準駕車行駛未經國家驗收的道路,行駛途中如遇道路塌方或被洪水淹沒、冰雪凍結等情況,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謹慎通過。

12、駕駛員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作息規律,自覺安排好休息時間,保證足夠的睡眠和充分的休息,以旺盛的精力進行駕駛工作,嚴禁通宵娛樂。

13、發生行車事故時,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確需移動車輛搶救傷員時,須設好標記,並請人看護現場,並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公司安全科報告,聽候處理、不準開車逃跑或僞造現場。

14、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深刻檢討,並服從交警和公司的處罰、處理。

第三條 駕駛員違章違規處罰規定

1、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爲之一者,處200元罰款。

(1)無證駕車,醉酒後開車或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2)人工直流供銷油的。

(3)裝運危險、違禁物品的。

(4)學習或實習駕駛員單獨開車的。

(5)使用失效駕駛證、行駛證的。

(6)私自帶學徒開車的。

(7)發生重特大事故,對公司名譽造成不利影響的。

(8)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的。

(9)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車輛的。

2、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爲之一者,處100元罰款。

(1)無公司上崗證開車的。

(2)飲酒後開車。

(3)駕駛轉向、制動、轉動部位機件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4)拒不服從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正確處理的。

3、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爲之一者,處50元以下罰款。

(1)穿拖鞋駕駛車輛的。

(2)行車時不攜帶駕駛證、準駕證、從業資格證的。

(3)駕駛轉向燈、剎車燈、後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每一項處罰10元)

(4)駕車時吸菸、飲食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行爲的。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全學習的。

4、本規定未規定的違章行爲的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關條款執行。本規定的解釋權和處罰權歸公司安全部。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七

1、對新錄用的駕駛員要進行交通安全資質審查,組織系統培訓。駕駛車輛在五年以上的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實行司機例會制度,每月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請專業人士講課播放事故錄象。

3、定期組織司機參觀各種安全教育展覽和參加各種安全講座,提高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樹立駕駛員安全行車第一的方針。

4、實行司機上崗考試製度,請有經驗的`司機當考官,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5、無故不參加司機例會的駕駛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安全教育或處罰(一次不參加例會處以50元罰款,兩次不參加處以100元罰款,三次不參加給予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