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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管理制度【多篇】

環境管理制度【多篇】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爲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並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山東長運鈣業有限公司

第三章職責

第三條總經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職責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並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職責。

第四條公司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環境保護目標,並進行內部考覈。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

第五條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公司安全環保處環保科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覈,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並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公司生產部門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並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資料,確保環保“三同時”,並採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設備管理處要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的統一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到達設計要求,並對環保設備的技術狀況和正常運行負責。

第十條公司所購原材料要確保優先選用清潔、無害、無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污染物,發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幹部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安全環保處環保科負責編制環保培訓教材,定期對職工進行培訓。

第十二條安保人員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並彙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三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爲向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四條公司各生產工序應進取採用清潔生產工藝,努力實現廢物綜合利用。

第十五條公司每年投入相當比例的資金用於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術研發應用,持續改善廠區環境狀況。

第十六條生產車間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設備機動處、安全環保處報告,經同意後,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七條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同時加強節水管理,避免浪費水資源現象。

第十八條公司每年邀請環保局監測部門來廠進行監測,持續改善,加強對環境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安全環保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環保設施運轉使用情景及污染現象進行檢查、指導,並對職工提出的環境問題予以答覆,對於存在的環保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第二十條設置環保員,負責本單位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工作,並定期組織培訓並進行考覈。

第五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工程設計階段,建設項目的工藝設計應當進取採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儘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儘可能採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採用落後的。淘汰的技術設備。

第二十二條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佔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二十三條未經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四條對於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

第二十五條對於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善工藝操作。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單位對於新、擴、改建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一份備案。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環境管理制度 篇二

一、什麼是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有狹義和廣義兩種理解。狹義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是加強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環境管理的根本措施。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產生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必須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這項制度要求,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劃,制定明確的環境保護任務和指標,落實到生產管理、技術管理等各個方面和環節,並建立考覈和獎懲制度。廣義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除上述含義外,還包括對各級地方人民政府首長、各部門領導人,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及其領導人實行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二、20xx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爲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製。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二章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大氣的監測外委進行。

第三章環境保護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後要達到工完、料淨、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採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准,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採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三)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四)在生產中,由於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大,並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彙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五)對於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採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採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四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爲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採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於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並承擔在此期間由於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於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章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並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准,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六章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於作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爲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後,必須立即採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並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三、法律諮詢

網友:企業自身如想訂立環境保護制度,可以參考的法律文件有哪些?

律師:可以進行參考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

環境管理制度 篇三

公司的領導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根據環評的要求,加強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廠內需要設置專門的環境管理和監測機構。根據工廠的規模和特點,設置與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安全環保部。建立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在建設期和運行期要設置環保專職機構——安全環保部,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由副總工程師分管該部門,負責全廠的安全環保工作,同時任命安全環保部經理一名,專職環保員一名,協助環保工作的監控技術人員兩名,並制定了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安全環保部經理工作職責和環保員崗位職責,具體如下:

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方針、目標的制訂、分解、實施和考覈;參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編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績效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考覈工作。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有關安全標準化的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規程等,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範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5、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工作。

6、負責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負責監督車間及相關部門的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活動計劃。

7、會同生產部門負責壓力容器、安全設施附件和罐體安全監督工作。

8、負責動火證、高處作業證、設備內作業證的簽發工作。

9、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並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11、參與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鑑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彙報。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位,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並作會議記錄。

13、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考覈、評級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一)建立企業環境管理組織架構。指導有關企業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設立環境管理機構,明確企業環境管理總負責人和企業環保員工作職責;

(二)提高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素質。組織有關企業參加由我部統一組織的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臺帳和資料。指導有關企業做到臺帳和資料完善整齊,裝訂規範,監測記錄連續完整,指標符合環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業的環境管理情況;

(四)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制度。指導有關企業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企業污染減排計劃、環境應急管理制度、環境治理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導有關企業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佈圖、污染物處理流程圖和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圖;

(六)規範管理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和報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銜接。重點探索與環保專項資金使用、清潔生產示範、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上市環保覈查、限期治理、停產整治等環境管理制度或環保工作相銜接的方法。

環境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第一節

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結合公司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本制度,爲了使其有效實施,及時進行了修補。

2、公司環境保護的任務,是保證在公司正常生產中防治污染,保障職工和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提高經濟效益。

3、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是:“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利用、化害爲利、依靠羣衆、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類。”

4、公司、科室、車間必須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在制定生產工作計劃時,必須對環境保護工作統籌安排,並認真實施。

5、在進行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時,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廢”排放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6、職工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檢舉和控告,被檢舉的單位和個人對檢舉者不得打擊和報復。

7、在公司幹活的外包工、建築隊和其它人員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二節防治污染、保護環境

1、積極防治廠區和生活區的廢水、廢氣、廢渣、噪音、粉塵等有害物質的環境污染和危害。

2、積極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搞好技術改造,使“三廢”不產生

1或少產生,把“三廢”消滅在生產工藝過程中。

3、加強管理,搞好設備維修,防止跑、冒、滴、漏,避免事故發生,減少“三廢”的排放量。

第三節環境保護機構職責

公司的環境保護機構設在環保科,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方針、法律、法規。

2、擬定環境保護條例,規定標準和技術方案、措施、制度、獎懲。

3、制定環境保護長遠計劃和近期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

4、根據環境檢測情況,提出改善措施。

5、積極宣傳環境保護方面的知識,提高廣大職工對環境保護工作的認識。

第四節獎勵和懲罰

1、公司對環境保護工作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2、對違犯本條例和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造成污染、破壞環境,危害職工和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的單位和個人視情況輕重予以批評、警告、罰款,對污染嚴重和破壞環境引起人員傷亡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章環境保護設施管理辦法

爲了加強公司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其效益,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1、公司的環境設施包括:VOC吸收裝置、事故水池等。

2、各種處理設施須做到:

(1)經設施處理後排放的廢氣、噪音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2)各種處理設施應納入所在車間的管理體系,配備專門管理人員,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書及各項規章制度。

3、各種處理設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需報環保科審查和批准。(1)需暫停運轉的;(2)須拆除或者閒置的;(3)須改造或更新的。

4、各種處理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物大量排放造成環境污染事故。

5、以上環保設施環保科不定期的進行檢查,發現有違犯上述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環保科有權給予一定的處罰,並且納入廠內經濟責任制考覈。

6、未經環保科批准,擅自做出將環保處理設施停止運轉或閒置,並造成環境污染事故,要追究責任人員的責任,並做出處罰。

第三章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三同時”管理辦法

現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適合本公司的“三同時”管理辦法。

1、凡是公司在進行新建、改建或擴建項目時必須依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規定,並加強監督檢查。

2、在進行技改或擴建項目時,產生新污染源的須提出相應的治理方案,並報環保科審批,提出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或報告表,報上級環保部門審批。

3、建設項目的概算預算和決算中,要列出環保治理設施投資額,並由環保科負責監督實施。

4、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要把檢查污染治理工程作爲一項重要內容,凡污染治理工程沒有建成的不予驗收,不準投產,強行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章污染物排放管理辦法

爲加強公司對外排污染物的監督管理,預防污染事故的發生和降低環境污染,特對我公司外排污染物制定該管理辦法:

1、公司的外排污染物主要是:VOC裝置處理後廢氣和噪聲。

2、VOC裝置處理後廢氣和噪聲,須達到國家規定污染物外排標準。

3、廢渣和廢棄物應存放於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禁止任意排放和丟棄。

4、所有噪聲大,振動大的生產設備和生產工藝要採取消聲、隔聲、防振裝置,達到國家規定環境噪聲標準。

5、各單位要認真執行上述規定,對任意排放廢氣、廢水造成大氣、水體污染以及人身傷害的單位或個人,要追究其責任。

6、公司內廢渣、廢棄物不按規定點堆放,要納入當月經濟責任制考覈。

第五章環境監測統計工作管理辦法

1、噪聲監測

(1)監測地點:有噪聲源的操作室及公司周圍噪聲(公司南、東、北、西)

(2)執行標準:車間內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噪聲暫行衛生標準》,車間環境內噪聲85分貝,公司噪聲執行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中的Ⅲ類標準,即晝間和夜間等效聲級分別爲65dB(A)55db(A)。

2、每月對噪聲監測點進行監測,如有違反上述規定,月底納入當月考覈。

3、爲了及時掌握環境變化情況,採取相應治理措施,質檢中心要依照上述分析頻率進行認真準確分析,並於當天上報,及時反應當天情況。

第六章清潔生產管理制度

清潔生產是指不斷採取改進設計、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料、採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從源頭削減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者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

清潔生產是一種新的創造性思想,該思想將整體污染預防的環境戰略持續運用於生產過程。

爲改善公司生產環境,從源頭上削減污染,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率,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取得最優化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特制定公司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及考覈辦法。

一、清潔生產領導小組及成員

爲保證公司清潔生產工作順利有序地進行,達到“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目的,公司特成立清潔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車間清潔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全面加強車間的清潔生產工作。

二、清潔生產管理制度

1、各車間、專業、生產大班操作人員要及時有效的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車間及相關部門進行檢修處理,檢修前要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物料回收,防止物料直接排放造成環境污染和物料損失。

2、隨時檢查裝置、設備的運轉和備機備用情況,確保裝置長週期穩定運行,儘量減少因設備性能對生產裝置造成的不良影響,減少非正常停車次數,確保裝置穩產、高產。

3、一次水使用完畢後,要隨手關閉閥門,杜絕“長流水”現象。

4、按時開關生產裝置內的照明燈,杜絕“長明燈”現象,降低電耗。

5、定期舉辦業務培訓和考試,不斷提高職工的實際操作能力,確保裝置穩定運行,減少意外停車次數。

6、積極開展清潔生產“金點子”活動,大力提倡公司員工提合理化建議,不斷優化工藝操作,以達到節能降耗的目的。

三、清潔生產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科負責對清潔生產方案進行財務預算,對方案進行可行性分析,並保證預算結果的準確性。

2、清潔生產方案經可行性分析完成準備實施時,公司財務科負責可行性方案實施資金的落實。

3、財務科負責建立清潔生產專用帳本,記錄清潔生產方案投入及方案實施後所創造的經濟效益,清潔生產所創造的經濟效益可作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的專項資金。

四、清潔生產考覈辦法

1、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檢制度進行巡迴檢查,應巡檢不及時導致意外停車並造成污染環境的,按巡檢考覈辦法進行考覈。

2、違反公司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的,嚴格按照設備管理制度考覈辦法進行考覈。

3、對“長流水、長明燈”等嚴重浪費行爲,公司每發現一次對車間主任罰款100元/次,當班值班長罰款50元/次,當班相關主操罰款20元/次。

4、公司定期進行安全業務、清潔生產培訓並進行考試,根據考試成績進行經濟考覈。公司將對業務素質高、技術過硬的個人獎勵50—200元,並作爲年終評定崗位明星、先進工作者、優秀團員的憑證;對於考試成績較差,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崗位的罰款20—100元。

5、公司制定的工藝操作規程和故障處理方法,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和執行,否則按相應規定進行經濟處罰。

6、公司對在工藝優化、節能降耗、人員管理、廢物利用等清潔生產工作中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較多的個人獎勵50—200元,合理化建議一旦被採納,公司將對個人獎勵100—500元。

第七章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爲切實加強公司的環境風險管理,嚴格落實公司環境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預防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公司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定期或不定期(日常的隱患排查)的隱患排查,及時根據隱患產生的原因,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和防範措施。

3、主要從以下幾點進行環境風險排查:

(1)設備、設施是否處於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

(2)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的安全狀況;

(3)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正確佩帶勞動防護用品;

(4)現場生產管理或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

(5)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4、對排查出的隱患,及時查找原因,及時整改,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5、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6、其他各部門及人員對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儘快解決。

7、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8、對於由於資金或技術問題等暫時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對於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9、對需要整改的環境隱患問題,要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並經有關人員簽字後存檔。

10、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於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對所排查的隱患問題,要有隱患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要存檔備案。(備註: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公司的環境隱患排查排查記錄臺賬和隱患治理臺賬、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併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記錄臺賬和隱患治理臺賬、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一併管理。)

13、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後,要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複查申請。

14、對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隱患問題都要做爲下次排查的重點。

15、本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管理。

16、對因排查隱患不深入、不細緻或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責任制不落實致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據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17、對在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獎勵。

18、隱患排查方式和頻次

(1)公司應當綜合考慮公司自身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生產工況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排查頻次、排查規模、排查項目等內容。

(2)根據排查頻次、排查規模、排查項目不同,排查可分爲綜合排查、日常排查、專項排查及抽查等方式。公司應建立以日常排查爲主的隱患排查工作機制,及時發現並治理隱患。

綜合排查是指公司以廠區爲單位開展全面排查,一年應不少於一次。

日常排查是指以班組、工段、車間爲單位,組織的對單個或幾個項目採取日常的。、巡視性的排查工作,其頻次根據具體排查項目確定。一月應不少於一次。

專項排查是在特定時間或對特定區域、設備、措施進行的專門性排查。其頻次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公司可根據自身管理流程,採取抽查方式排查隱患。

(3)在完成年度計劃的基礎上,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當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1)出現不符合新頒佈、修訂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產業政策等情況的;

2)公司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

3)公司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發生變化的;

4)公司管理組織應急指揮體系機構、人員與職責發生重大變化的;

5)公司生產廢水系統、雨水系統、清淨下水系統、事故排水系統發生變化的;

6)公司廢水總排口、雨水排口、清淨下水排口與水環境風險受體連接通道發生變化的;

7)公司周邊大氣和水環境風險受體發生變化的;

8)季節轉換或發佈氣象災害預警、地質地震災害預報的;

9)敏感時期、重大節假日或重大活動前;

10)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或本地區其他同類公司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

1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自然災害的;

12)公司停產後恢復生產前。

19、加強宣傳培訓和演練

公司應當定期就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制度、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的操作要求、隱患排查治理案例等開展宣傳和培訓,並通過演練檢驗各項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提高從業人員隱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風險防範水平。如實記錄培訓、演練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覈結果等情況,並將培訓情況備案存檔。

20、建立檔案

及時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包括公司隱患分級標準、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隱患排查治理計劃、隱患排查表、隱患報告單、重大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驗收報告、培訓和演練記錄以及相關會議紀要、書面報告等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材料。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應至少留存五年,以備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

第八章危險廢物制度

一、目的

爲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該制度。

二、範圍

1、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送、轉移、處置以及其他經營活動和監督管理活動。

3、公司產生的危險廢物爲:廢油漆桶。

三、危險廢物管理

1、總經理作爲危險廢物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公司的環保科對本公司的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

2、危險廢物管理遵循“統一收集、分類處置”的原則,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目標。

3、公司應當將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公司發展計劃,組織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收集、貯存場所和專用設施。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公司擅自轉移、處置危險廢物和污染環境的行爲進行投訴和舉報。

5、公司環保管理職員應對危險廢物的相關情況及時應向當地環保局申報登記,並於每月月初及時登入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

6、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前15日內向申報登記管理部門提出修改或重新申報申請,得到允許後重新申報登記。

7、公司環保科應認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設施和儲存場所的檢修工作,發現破損,應及時採取措施清理更換。

8、貯存場所應按規範設置環境保護警示標誌,有專人負責管理。場所只可堆放各種危險廢物,不得有其他藥劑、器材等。危險廢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險廢物中。

9、危險廢物貯存前應進行必要的檢驗、稱重,確保同預定接收的危險廢物一致,危險廢物包裝容器必須粘貼符合規定的標籤,並登記註冊。

10、不同性質的危廢必須存放在相間隔的空間內,且必須留有足夠的搬運通道。不得將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混合或合併存放。

11、建立危險廢物出入庫制度。危險廢物產生部門(車間、污水站等)和危險廢物貯存部門均須作好危險廢物情況的記錄,記錄上須註明危險廢物的名稱、來源、數量、特性和包裝容器的類別、入庫日期、存放庫位、廢物出庫日期及接收單位名稱,並做好臺帳記錄。

12、危險廢物的記錄和貨單在危險廢物取回後應繼續保留3年,轉移聯單保留不少於5年。

11、浸出液及場所內清理出來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險廢物處置。場所氣體導出口排出的氣體經處理後,應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的要求。

12、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如關閉或改爲他用時應提前書面向園區環保分局提交關閉計劃書,經批准後方可執行。企業在關閉或改爲他用時必須採取措施消除污染。

13、禁止將危險廢物和其它廢物混合收集、貯存。已經混合的,應當全部按照危險廢物處置。

14、禁止向未經許可的區域內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險廢物。

15、公司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運送和處置。

16、產廢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登錄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向環保局和危險廢物處置公司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填寫並擬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得到轉移確認後,實施危險廢物轉移。並及時在動態管理系統確認現場轉移信息。

17、危險廢物接受場所的邊界應當用牆體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閉,並在進出口設置明顯的危險廢物標誌。

18、產廢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職業防護措施,並制定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方案,並積極實施演練。

19、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0、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21、危險廢物在收集、運送、貯存、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污染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採取防止或者減輕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時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情況,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環保部門報告。

四、危險廢物運輸管理

1、運送危險廢物由當地環保部門指定專業資質的運輸公司,沒有專運車輛的應當在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2、公司環保科應與運輸單位或個人簽訂防止車輛運輸泄漏、遺撒協議書,對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進行督促檢查。

3、設專人負責運輸車輛的管理,制定責任制度並組織實施,嚴禁使用不符合條件的車輛運輸。

4、運輸車輛不得超量裝載。裝載工程土石方最高點不得超過槽幫上緣50公分,兩側邊緣低於槽幫10—20公分,其它散體物不得超過槽幫上緣。

5、運輸車輛必須按計劃的運輸線路和時間運輸。

6、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密封、包紮、苫蓋,並將車廂槽幫、車輪清洗乾淨,保證在運輸線路中不泄漏、遺撒、帶泥上路。下雨、雪後、道路泥濘時,禁止車輛進出污染道路。

7、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金海立公司相關制度或依法進行處罰。

五、組織機構

1、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組長:xxx組員:xxx

2、危險廢物儲存場所現場管理人員配置:

現場管理人員:xxx現場操作人員: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