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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生產管理制度 篇一

1、參與生產運營體系的規劃與建設,並負責組織落實;

2、負責生產管理制度的制(修)訂、執行督導與檢查改善;

3、負責生產運營指標制定、重點工作計劃統籌,分解、跟蹤與評價改進;

4、負責組織生產能力規劃與調整、資源配置、產能瓶頸分析與優化;

5、負責場地、人員、設備等生產資源的統籌規劃、調整;

6、負責製造成本控制,制定並跟蹤落實生產過程降本增效工作計劃;

7、負責生產數據庫的建立,開展系統性分析運用;

8、負責重大訂單產供銷、區域工廠產能聯動與協調;

9、負責生產管理人才隊伍的資格認證制度並組織落實培養計劃。

生產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覈、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覈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着。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爲,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爲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爲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生產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經濟健康發展,根據《xxx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省地礦局《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豫礦集團《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以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各部室、項目部是所負責工作區域和管理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主體,公司各部室、項目部的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公司安全管理應堅持“安全一票否決”制度。

第四條、公司應自覺接受省地礦局、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公司項目部應接受項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第五條、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工會應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從業人員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安全生產體制、安全機構、人員

第六條、企業內部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負直接領導責任;公司其他領導(含黨羣)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對各自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各工作崗位的從業人員對自己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七條、公司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成員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人員兼任。

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如下:

1、研究、協調重大安全生產問題,指導全局性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方針,督促檢查本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對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及法規、標準的執行情況。

3、組織公司層面的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經驗交流等活動。

4、考覈本公司各部門及所屬企業實現安全目標管理情況,研究對安全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5、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公司項目部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擔任。

第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部配備兼職安全員。公司應創造條件,努力培養配備一批“註冊安全工程師”。

第九條、安全生產專職或者兼職管理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身體健康。

第三章安全生產保障

第十條、公司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評價或者安全評估。

第十一條、公司應當保證用於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在編制年度預算時,優先保證安全費用的年度預算;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要符合《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xx]16號)的規定。公司主要負責人要保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費用臺賬,安全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會同財務部門負責安全資金的提取和使用監督。

第十二條、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安全生產費用計劃。安全生產費用計劃需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下年度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三條、公司必須向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生產設備、設施、產品、物品。爲從業人員提供的勞動防護用品應保證產品質量,並監督、培訓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定佩戴、使用。

第十四條、公司應當依法爲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第十五條、公司各級領導應按照“一崗雙責”和“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生產經營和安全工作做到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把安全生產作爲考覈、勞動競賽和評先表彰的內容。

第十六條、從業人員應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和減少“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發生,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第十七條、公司各部室辦公室、項目部的辦公室和宿舍每天下班及節假日應關好門窗、切斷室內用電電源,並不得私拉電線和使用電熱器具。公司辦公和生活區域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公司項目部應對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破土作業、高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易燃易爆作業、汽車駕駛作業等具有高度事故風險的生產經營作業環節,督促責任單位或部門制定相應的作業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安全作業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公司物業管理部應督促爲辦公區域和投入使用的生活區域提供物業服務的公司經常檢查相應區域消防器材、設備完好情況,保證能正常使用。

第十八條、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並提出意見。工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爲,有權要求糾正;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研究答覆;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作出處理。

第四章安全培訓

第十九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項目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參加由資質單位舉辦的安全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知識和技能,適應工作崗位安全要求。

第二十條、對於國家規定的特殊作業工種人員,上崗前應檢查是否具備由資質單位頒發的上崗操作資格證書,必須人證相符且持證上崗。

第二十一條、汽車駕駛員駕駛公司的車輛,在領取駕駛證後,應參加省地礦局舉辦的安全培訓考覈,持有省地礦局安全生產部門發放的汽車駕駛員“上崗證”後,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公司應遵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加強和規範單位安全培訓,配備必要的安全培訓器材,經常有效的開展安全培訓活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技術素質。

從業人員從事項目新崗位工作,應進行公司、項目部、現場工作崗位的“三級”安全培訓,並建立“三級”安全培訓管理檔案。

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專項安全培訓。

公司結合新法規、新標準、新項目、新要求、典型案例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安全培訓。

第五章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組織安全大檢查每年進行1-2次,由公司安委會主持。各部室、項目部組織安全大檢查每年進行4次,由各部室、項目部主持。各項目部要求施工現場各標段每週組織1次安全檢查,每天現場巡檢。安全檢查應做好記錄。

第二十四條、公司項目部、部室應根據季節變化及節假日等特殊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及時組織專項安全檢查。對特殊作業、特殊設備和重點部位應不定期組織專項安全檢查。

公司各個項目部應堅持“開工前”的安全檢查驗收制度。

第二十五條、安全檢查應堅持領導、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會人員相結合,檢查和隱患整改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安全檢查應目的明確、要求具體、講究實效、解決問題。

第二十六條、安全檢查結束後,檢查組應與被檢查單位有關領導交換檢查意見。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及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按“四定”原則進行整改,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定整改驗收人。“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檢查組組長簽發,被檢部室、項目部簽收;被檢部室、項

目部整改完畢後,應將整改情況書面上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七條、事故報告: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報告公司主管領導和公司主要領導,同時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事故簡要經過,現場情況、人員傷亡數量、已採取的措施、初步估計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等。

第二十八條、事故救援:公司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組織、機構、人員、經費、裝備。並結合工作實際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同時督促施工現場各標段建立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體系。

第二十九條、事故調查: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調查,公司配合調查。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報省地礦局、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事故處理: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批覆的處理意見,依照人事管理權限作出對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決定。發生交通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規定和參照省地礦局汽車運輸安全管理辦法進行調查處理。事故處理文件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工傷鑑定:重傷事故醫療終結後,公司應及時組織從業人員到當地傷殘鑑定部門進行傷殘級別鑑定。從業人員“傷殘級別鑑定證書”原件由從業人員個人保存,複印件應分別存入從業人員個人人事檔案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工傷管理檔案。

第三十二條、工傷事故檔案管理:檔案記載內容是從業人員享受因工傷有關政策的依據,檔案應保證其原始性、真實性。工傷檔案一式兩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保存原件,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保存複印件。

第七章安全會議與目標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每年度應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研討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部門(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三十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年度應召開3-4次。公司各項目部每月應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每週檢查一次施工現場各標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安全會議和檢查情況應做好記錄。

第三十五條、公司對各部門、項目部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每年度以文件形式下達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每年的第一季度,公司對各部門、項目部上年度實現安全目標情況進行考覈。

第三十六條、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獎懲辦法等有關制度,把安全目標層層分解並落實到基層。公司應對各部門進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覈,並及時兌現安全目標獎懲。

第八章獎懲

第三十七條、公司對榮獲公司安全生產先進部門(集體)、先進個人給予表彰、表揚和獎勵。對公司安全生產先進部門(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表彰獎勵,採取由部門推薦(自薦),公司安委會會議審議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表彰獎勵的程序進行。

第三十八條、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工作人員激勵制度,對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單位的相關人員給予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條、對未能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部門,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經濟處罰。

第四十條、事故結案後,對事故責任人的處分決定,由公司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第四十一條、發生責任事故,其有關責任人構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處理。

第四十二條、謊報、瞞報事故,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生產管理制度 篇四

一、爲了充分發揮職工生產經營和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企業和員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員工須服從上級和車間的統一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如不服從安排,消積怠工,視其情節給予處罰或辭退。

三、自覺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有事或生病按程序提前請假,經同意後方可有效,否則按曠工論處。遲到5分鐘扣款5元。遲到30分鐘不計發當日工資。 四、車間內嚴禁吵架、鬥毆,尋釁鬧事,違者重處,並賠償其損失。嚴禁醉酒,上班工作中嚴禁喝酒,否則當日不安排工作,並按曠工論處。 五、工作時不得隨意串崗、脫崗和戲鬧,不做有損企業形象的事。 六、凡發給個人勞保用品、工用具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照價賠償。 七、提高服務質量,搞好服務態度,密切與代宰戶、點宰戶的關係。因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放走一個代宰戶扣責任人50元,引進一個代宰戶並經營兩個月以上的獎勵引進人50—100元。 八、搞好清潔衛生。每天工作完畢,對車間工作場地、設備、工用器具全面打掃清洗。一次未清掃,扣衛生責任人10元,兩次扣20元,依次類推。 九、節約用水用電,下班時,務必關好門窗及水電。否則,扣車間工資50元。 十、搞好安全生產,屠宰車間務必按操作規程辦事。若違章操作,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自負,並追究其經濟損失。 十一、刻苦鑽研業務技術,努力提高產品質量。在生產過程中,因加工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一切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十二、每月開會學習一次,不得誤時,遲到10分鐘扣款10元,無故不參加扣款20元。 十三、按時參加生產科組織的各項勞動,如無故缺席每次扣款15元。 十四、講究職業道德。不準利用工作之便,在生產場地購買產品,初次扣款50元。嚴禁將企業產品佔爲己有,凡發現偷拿產品者,以一罰十,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並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車間產品指定人員分發和保管。發給營業員銷售的豬肉及其他產品由專人編號,再由指定人員揀號分發,任何人不得選肉,確保公平公正。若爲私利、爲親朋人爲選肉的每次扣款80元。副產品除水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剩餘副產品務必存入冰櫃,否則出現差錯或變質,由相關責任人賠償。

勞動合同中的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研究

內容提要:締約過失責任制度是民法債權中的一項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締約階段也納入法律調整的範疇,進一步完善了債法理論。雖然勞動合同不同於民事合同,屬於兼具有公私法性質的社會法範疇調整,但鑑於勞動合同領域勞動權利救濟的缺陷並參考國際勞動立法的經驗,我國勞動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確立是必要

成本分攤制度創新是新一輪農業制度變遷的突破口

摘要:制度變遷成本的分攤可以內部制度化,也可以向外轉移,還可以向後累計推移。二十年來農業制度變遷雖然比較成功,但是在成本分攤上仍然留下了不少問題,而且這些問題已經成爲了新一輪農業制度變遷的阻力。文章先對制度變遷成本進行一般分析,然後再具體分析農業制度變遷成本的分攤方式及其影響。

關於XX縣推行政府採購制度的思考

政府採購也稱公共採購,是指各級政府爲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爲公衆提供公共服務的需要,使用財政性資金或預算外資金,以法定的方式,遵循嚴格的程序,購買貨物、支付工程或服務的行爲。近年來,XX縣從大宗貨物採購着手,逐步拓寬採購領域,規範採購程序,建立有關制度和管理辦法,政府採購工作邁出了 。

摘要:在知識產權制度的背後,可以發現本國現實、國際關係和法律傳統對知識產權制度的影響不可估量。因此,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設計、完善,在滿足國際公約最低要求的限度內,須顧及這些因素。從而得出結論,非授權軟件最終用戶的法律責任,顯然是不宜承認的。關鍵詞:知識產權制度本國現實國際關係法律 。

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期待一場深刻的變革

農村的土地,是一種屬於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市場經濟要求一切資源均需以效益最大化進行配置,但對土地資源,一般來講,無論哪個國家,也無論哪種社會制度,實際它都必須優先考慮土地對民生髮展的影響。就我國來講,我國的土地制度是歷經瞭解放前的封建土地私有制,解放後的集體所有制,改革開放後的家 。

生產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安全生產守則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加氯消毒殺菌崗位是有毒有害工種,操作人員操作時必須戴橡膠手套,並按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若不慎被藥液濺到身體,應立即用清水沖洗。

三、若有下地坑(深井)維修、檢查作業時,必須先打開相鄰聯繫井的井蓋,並採用通風機強力通風方可下坑(下井)作業。

四、檢查修理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停電牌必須誰掛誰取,非工作人員嚴禁合閘。開關在合閘前要細心檢查,確認無人檢修時方準合閘。

五、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複安全措施。

六、曝氣沉砂池、配水井、A/O池設有不鏽鋼防護欄杆,升降機吊裝位置欄杆有缺口,應用鋼絲繩或尼龍繩綁紮牢固。夜間上池面採水樣或打撈漂浮物時,應有另外一人做監護,池邊走廊上的救生圈要放置在明顯易取的地方。

七、高空作業必須紮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不準穿硬底鞋。嚴禁投擲工具、材料等物件。

八、變、配電室、鼓風機房、次氯酸鈉溶液儲存庫等要害部門,非本崗位人員未經批准嚴禁入內。

九、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範設置齊全,不準隨便動用。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凡採水樣或維修(搶修)設備,手腳碰到過污水的,工作完成後應立即用洗手液或舒膚佳香皂清洗乾淨,進行有效的自我保護。

十一、任何崗位發生事故,應迅速逐級向上報告,講明事故情況並保護事故現場,以便進行周密的調查和認真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訓,有針對性地採取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重大事故發生要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二章 現場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每個設備維修工都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進行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勞動。所有工作安全必須堅持預防爲主的方針,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污水廠安全主要有墜落、消防、觸電等內容。

一、安全帶的使用

安全帶是設備維護操作工使用很廣泛的安全用具,無論登高還是人工清撈垃圾,都必須使用。

操作工人必須能熟練地系用安全帶,做到牢固、合身並會合理選擇牢固的保險點(安全帶掛鉤的定位點)。

安全帶的保養很重要。因爲安全帶的主體是帆布製成的,如果安全帶受潮並被污染而沒有及時清洗曬乾,那麼帆布就會發黴直接影響到安全帶的牢度。

二、登高安全原則

登高作業中的“十不登”:

l 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深度近視眼者不登高。

l 迷霧、雷雨或6級以上大風時不登高。

l 沒有安全帽、安全帶時不登高。

l 夜間沒有足夠照明時不登高。

l 飲酒、精神不振或經醫院證明不宜登高者不登高。

l 腳手架、腳手板、梯子沒有防滑或不牢固時不登高。

l 穿了厚底皮鞋或攜帶笨重工具時不登高。

l 高樓頂部沒有固定防滑的措施不登高。

l 設備和構築物之間沒有安全跳板,高壓電線旁沒有遮攔時不登高。

l 石棉瓦、油氈屋面上無腳手架時不登高。

三、消防安全

消防常識

污水廠的火災可分爲構築物着火與設備着火兩大類。這兩類火災會互相轉化。

構築物着火除一般由於設備着火引起外,還可能出現人爲造成的意外火災,例如違章使用電爐、電熨斗等,故必須提高警惕加強防範。

污水廠內比較容易引起着火的是帶負荷的充油設備,如變壓器、少油斷路器、充油互感器;其次是運轉的電動機和運行條件惡劣的電氣設備,如電力電纜、損壞了的電力線路,它們因長時間的過載或短路電流引起的過熱都有引起着火的可能。

常用的消防器材

通常配備的滅火機有:乾粉滅火器,其特點和使用常識如下;

乾粉滅火器。乾粉滅火器是以二氧化碳爲動力,將鋼瓶內乾粉壓出。乾粉滅火器適宜於撲救石油產品、油漆、有機溶劑火災,也適宜於撲救氣體火災和帶電的低壓火災。普通乾粉滅火器對撲救一般固體物質火災效果不顯著,火災之後還能復燃。

使用時,打開保險銷,拉動拉環,乾粉即可噴出。8kg乾粉滅火器的射程約5m,所以要接近火焰噴射;乾粉容易飄散,因此不宜逆風噴射。乾粉噴射時間較短,8kg乾粉只能噴射20s,所以,噴射前要選擇好噴射目標。

四、火警的應急處理方法

污水廠電氣設備故障,出現電火警時,常會中斷照明,出現爆炸、濃煙、火焰和電弧等,加之繼電保護裝置音響信號的動作,會使操作工人忘記應執行的緊急操作和正確的操作方法,或者失去判斷力,一時束手無策,甚至進行危險的操作。此時,應當冷靜而果斷地進行事故處理並實施救火工作。

(a)儘快把故障設備從線路上切除運行,其方法是:

l 應選擇距離故障設備最近的,有滅弧能力的斷路器或磁力起動器來切除故障設備。

l 如果熔斷器保險已斷或繼電保護使斷路器跳閘,則可以拉開熔斷器或斷路器前的隔離開關,並懸掛標示牌。

l 電動機或起動設備故障應儘可能斷開分斷路器,不要輕易斷開總斷路器或斷開變壓器。

l 只有當分路斷路器不起作用時,才能斷開上一級斷路器。

l 只有在開關或操作機構失效而故障迅速發展才允許用損壞設備的手段(如撬開、敲擊、剪斷等)來斷開故障設備,但必須保證執行人員的安全以及可靠地斷開設備。

(b)制止高聲叫喊、跑動和企圖盲目操作的混亂現象,穩定情緒。

(c)電話或派人報告有關領導,火災一時難以控制就必須打“119”告急。

(d)夜間發生事故會失去照明,利用一切可發光的物體(如手電筒、應急燈等)進行局部照明。

(e)集中精力,快速滅火。各類滅火機嚴格遵守滅火器操作方式和使用特點,不能隨便混用。如果在緊急情況下切斷着火設備的電源已屬不可能,必須在帶電情況下滅火時,執行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靴和手套。

(f)火災撲滅後,應按設備事故的事後處理要求,一一分析,彙報並迅速恢復被中斷的正常運行。

五、用電安全

安全用電是關係到每個人生命是重要課題。設備維修工必須嚴格遵循的守則。

① 相線必須進開關。相線進開關後,當開關處於分斷狀態時,用電器就不帶電,不但利於維修,而且減少觸電可能。

② 合理選擇照明電壓。一般照明燈具可用220V電壓供電;檢修照明燈選用36V供電;在潮溼、有導電灰塵、有腐蝕性氣體的情況下,則選用24V,12V,甚至6V的電壓來供照明燈具使用。設備檢修一般用24V作移動照明電源。

③ 合理選擇導線和熔斷器。因爲導線不允許過大的電流通過,所以使用不同功率的負載要選用不同規格的導線。選用原則是:導線的額定允許電流比實際輸電的電流大些。

熔絲是作爲電路的保護而廣泛使用的,要求在電路發生短路時能迅速熔斷,從而不讓強大的短路電流損壞用電設備,因此不能選額定電流大的熔絲來保護小電流電路,當然,也不能選用額定電流過小的熔絲來保護大電流電路,這會使電路無法正常工作。

導線和熔斷器的選用可參考《電工手冊》以獲得正確數據。

④ 電氣設備要有一定的絕緣電阻。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導電線圈間必須有一定的絕緣電阻,否則當人觸及正在工作的電氣設備(如電動機、電風扇等)的金屬外殼就會觸電。

通常要求固定低壓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不低於0.5MΩ,可移動的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還應更高一些。

⑤ 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正確。電氣設備要根據安裝說明書進行安裝,帶電部分應有防護罩,高壓帶電更應使一般人無法靠近,必要時應加連鎖裝置以防觸電。

⑥ 採用各種保護用具。保護用具主要有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鉗、棒、墊等。

⑦ 正確使用移動電具。在使用手電鑽等移動電具時,其引線和插頭都必須完好無損,引線應採用堅韌的橡皮或塑料護套線,且不可有接頭,長度不宜超過5m。此外,其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使用手電鑽等移動電具時必須戴絕緣手套,調換鑽頭時應拔下插頭。不得將220V作移動照明電源。

⑧ 電氣設備不帶電金屬外殼要有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裝置,爲了保證人在接觸漏電設備的金屬外殼時不造成電擊,通常採用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的安全措施。

l 保護接地。保護接地適用於1000V以上及電源中線不直接接地的1000V以下的電氣設備。這種方法是將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或構架,與大地之間作良好的金屬連接。通常採用深埋在地下的角鐵、鋼管做接地體,其接地電阻都不得大於4Ω。

l 保護接零。保護接零適用於三相四線制中線直接接地系統中的電氣設備。這種方法是將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或構架與供電系統的零線連接。照明用三眼插頭和三眼插座來給電器通電,以起到保護接零作用。

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還有很多,高壓操作與低壓操作都有規程所循。

六、維護工作安全規範

(a)、各崗位維修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和生產實踐後方可上崗。

(b)、設備管理人員和維護檢修人員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和生產規程,特別要嚴防燃爆、觸電、中毒、滑跌、溺水等事故的發生。

(c)、設備檢修後恢復運行前檢查設備的潤滑、接電等情況,在做好運行準備後方可投入運行。

(d)、設備檢修後,檢修人員在啓閉電器開關時,按電工操作規程進行。

(e)、各種設備維修時必須斷電,並在開關處懸掛維修標誌牌後,方可進行維修。

(f)、污泥處理區域、脫水機房等地嚴禁煙火,並不得擅自明火作業,必須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開具動火許可證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g)、雨天或冰雪天氣,及時清掃積水、積雪或冰,在構築物上巡視或操作時,注意防滑。

(h)、颱風或熱帶風暴期間,在構築物上巡視或操作時,必須有2人同時進行,並採取防範措施。

(i)、凡在對具有有害氣體或可燃氣體的構築物、容器或管渠進行放空清理和維修時要做好通風換氣、檢驗合格方可進行。如要動火,首先測定易燃氣體濃度,應將甲烷含量控制在5%以下。同時含氧量不得低於18%,如超過安全標準時,應強制通風換氣,確認容積內氣體符合安全標準後方可操作。如果有人要進入管、渠、井或容器內作業時,必須檢測有毒氣體濃度,符合《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操作人員必須有人監護;必要時佩帶防毒面具,同時佩帶保險繩並隨時與監護人聯繫。

(j)、清理設備及周圍環境衛生時,嚴禁擦拭設備運轉部位,沖洗水不得濺到電纜頭和電機帶電部位及潤滑部位。

(k)、設備維護人員及設備管理人員穿戴齊全勞保用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上班時嚴禁飲酒、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

(l)、起重設備每年定期檢查和維護一次,2年上報強檢1次,有專人負責操作,吊鉤下方嚴禁站人。

(m)、定期檢查構築物配置防護救生設施及用品。

(n)、具有有害氣體、易燃氣體、異味、粉塵和環境潮溼的構築物,必須通風。

(o)、有電氣設備的構築物和易燃易爆的場所,按有關規定檢查更換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齊全、有效、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安放地點和使用方法。

(p)、值班室、儀表控制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q)、設備維護人員及設備管理人員熟悉觸電的急救方法。

(r)、各種臨時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完畢後,立即拆除。

第三章 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一、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氣設備進行檢修時,應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須經電氣負責人審批通過後,方可開始工作,現場停,送電,必須由組長或現場負責人發佈停電,驗電,恢復送電命令,其他人員不得指揮。

2、一般電氣設備檢修,不做帶電工作,必要時需得到有關部門允許,方可進行工作。

3、工作前,應將工作衣衣釦,袖口扣好,應使用絕緣工具(有絕緣柄的鋼絲鉗,手鋸,旋鑿等),且準備齊全檢查是否損壞,如有折裂和絕緣不良等現象應停止使用。

4、車間停電檢修與恢復電源試驗應按“泵站管理工安全操作規程”規定進行。

5、高壓電氣設備檢修時應按照高壓泵站操作規程中所規定各項停電和送電手續。

6、臨時工作接線必須有效可靠。

7、工作時應用驗電筆明確實無電,驗電筆在設備斷電前,應試驗是否良好。

8、如在配電間以外工作,應將配電間門鎖好,鑰匙由檢修負責人帶在身邊,不得亂放。

9、線路檢修時,在切斷電源開關處,要掛上“有人工作,不可合閘”牌,有鐵殼開關應拿下瓷插鉛絲,放在工具袋內。

10、一切待命檢修的帶電裸體,應設置防護欄,並應掛上警告牌。

11、高空作業時,應配戴安全帽,安全帶,並需要有一熟悉電氣人員進行地面監視。

二、維修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1、設備修理按?設備拆裝操作規程?執行。

2、使用電鑽戴好絕緣手套和鋪絕緣地毯。

3、在用油類清洗零件時,不能使用汽油,並注意周圍防火措施。

4、在用砂輪機時,要注意站立位置,磨削物件時,安放的角度要適當,並預先要檢查設置是否完好。

5、使用臺鉗時,工件必須放穩紮牢。

6、高空作業要注意梯子安放穩固,並佩戴安全帶。

7、各種扳手要適合螺帽的尺寸,防止用力過猛滑倒傷人。

8、在鑽牀工件時,嚴禁戴手套,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工件要用專用工具夾緊,不準用手拿工件操作。

9、大型工件吊裝要檢查起吊工具,吊索要紮好工件,下面不能站人,手腳也不能防在工件旁或工件下。

10、使用高空設備,要預先檢查設備是否良好,各種防護罩、網、儀表是否具備,並做好潤滑工作。

11、使用行燈必須絕緣良好,接電合理,以防漏電。

12、各種鋒利工具要安全使用,並保管好。

三、測量低壓電機絕緣電阻的安全操作規程

低壓電機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應測量電機絕緣電阻

1、水泵電機跳閘後。

2、已停止運行七天以上。

3、電機維修後。

4、安裝新的電動機。

5、在雷雨雷電時嚴禁測試電阻。

測量絕緣電阻的操作順序:

1、被測電機必須處於靜止狀態。

2、拉開被測電機分空氣開關、刀開關,掛“禁止合閘,有人操作”警告牌。

3、測量前檢查被測電機、電纜頭確無電壓後,證實被測電機上無人工作後方可測試。

4、測量電機結束後,將被測電機設備對地放電。

以上工作必須有2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四、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在重點部位進行焊接時,必須嚴格遵守三級動火制度,填寫好工作票,明確現場負責人、監護人,落實措施後,方可動火作業。

2、操作前要戴好防護手套、面罩,並穿好防護工作衣和防護工作鞋及腳蓋,再進行檢查電焊機、電線等是否良好後,方可進行工作。

3、焊接工作地點五米範圍內,周圍不準堆放易燃物品。

4、電極把手必須牢固地夾住電焊條,在對面焊接時,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火花濺在頸項裏。

5、焊接過的工作物,在未冷卻前切勿拿在手中,焊接短接短小工作物價時,需要工具夾住,嚴禁用手扶,以免燙傷。

6、操作時,不得請不熟悉電焊技術知識和操作規程的容易私自作業,操作者須持有《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證》。

7、操作完畢或暫離時,須切斷電源,做好安全標誌,以防造成燙傷或其它事故。

五、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要按操作程序由組長明確分工,進行交底,在不許有人的範圍內禁止站人,操作工人所在範圍應有退路以防萬一。

2、吊裝開始前和每進行一個階段的吊裝之後應詳細檢查吊裝的設備、索具等是否有損傷和鬆動現象以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不弔重量不明的重大設備,嚴禁吊裝超重物資,起吊部件時,提升或下降要平穩,避免發生急動和衝擊現象。

4、起重物件在歇工時嚴禁懸在半空中,而應放下落地或用木塊擱好,保證繩索不長期處於受力狀態。

5、要嚴格按照工種起重機具、工具的特點來使用和保養。

6、起吊時先拉緊吊索稍停一下,詳細檢查繩索紮緊是否牢固,再進行起吊,降落時要慢,固定後再鬆脫吊索或吊鉤。

7、正在起吊的部件上不準站人,起吊的物件正下方及周圍不準有人。

六、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程

1、電動葫蘆應由專人使用,吊運物體前必須弄清物體重量,不得超荷,以常檢查吊鉤、鋼絲繩及制動狀況,安全附件完好狀態。

2、吊裝物體時,地面指揮發出信號方可起吊,起吊前應原地試吊一次,檢查其工作可靠性。但停車指令不論由認發出應即停車,查明停車原因,運行時發出信號,嚴禁運物從人頭頂運過。

3、不得把電動葫蘆作牽引式拖拉用。

4、鋼絲繩粗應與吊車負荷相適應,更換鋼絲繩應請有關部門驗審後方能使用。

5、吊運完畢後,應將吊鉤開到最高位置,將停妥後隨即關閉電源。

七、化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1、每一操作之前,首先了解操作程序和所用藥品儀器的性能,集中精力地按要求進行工作,避免發生事故。

2、化學藥品要有專人、專門管理,劇毒藥品應設專櫃,使用應作記錄。

3、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受陽光直射,應分別放置在背光乾燥的地方,應密閉遠離火源,妥善保存。

4、易燃易揮發性物品加熱時,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熱。

5、電器設備應有接地裝置,潮溼的手或物品不能接觸電閘。

6、化驗室不準吸菸,不得吃東西,不準用化驗器皿盛裝食物,火柴頭不得亂丟。

7、每個工作人員應掌握本室的總電源、水源位置,以便必要時採取緊急措施。

8、工作結束時,應對各種儀器的水、電、氣等進行關閉檢查。

9、化驗室應有滅火裝置,工作人員應掌握該滅火裝置的正確使用方法。

10、在線監測每次更換氮氣時應有專職人員操作,安裝完畢後必須用自來水檢查是否有漏氣現象。

八、NaClO3安全操作規程

1、每次操作必須戴上橡膠手套,操作完畢後用清水清洗橡膠手套並晾乾。

2、不小心皮膚碰到NaClO3溶液應馬上用自來水沖洗。

3、NaClO3溶液防止陽光直射,平時沒用時容器蓋要蓋好,防止揮發影響藥效。

生產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xxx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羣衆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並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爲進行採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迴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後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後,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並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築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鹼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範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誌、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並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後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並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並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誌或標語,並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並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並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乾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並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於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瞭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爲。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並於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覈

9.1爲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覈。

9.2考覈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並與個人工資掛鉤。

生產管理制度 篇八

1、所有產品必需按質量標準要求嚴格生產,保證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報告、糾正;

2、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能代替他人打卡;發現一次扣20元;

生產管理制度

3、不準遲到,早退,違者處罰1元/分鐘;

4、團結協作,友家互助!

5、做到文明生產,現場衛生責任到人,大鋸、補膠場、磨機周邊車間的衛生必須天天整理、整頓、清掃、清潔,ralph lauren polo boots;所用原料、工具、設備、設施必須指定存放位置;違者處罰50元/次;

即日起執行,polo mens shorts,各部門主管組長均需帶好頭,並嚴格按以上標準執法。

6、統一着裝,不準穿拖鞋上崗,違者罰款10元/次,未做滿三個月的扣服裝款40元;

7、嚴禁酒後上班,違者罰款20元/次;

8、所有公司員工都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9、員工必須按要求操作,服從公司的統一指揮和協調調度,對不服從指揮和安排的給予警告,罰款直到開除處分;

10、嚴禁曠工,曠工一天罰款三天的工資,連續曠工三天視爲自動離職處理;

11、不準打架鬥毆,違者無論什麼理由,均罰款200元/次,再根據實際後果作出賠償,開除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等決定;

爲了提高本廠生產效益,保障生產的正常運行,使員工、公司的利益緊密一致,真正做到"安全、高效、節約、文明生產。特制定以下制度:

12、注意節約原材料,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降低生產成本,womens nike lunarglid,對刀頭、膠水、磨料等原材料的使用進行定額,量化管理。對超標準的原材料,經統計覈實後,責成有關人員解釋原因並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

13、不準消極怠工,wholesale polo,違者處罰50元/次;

14、所有操作員工,必須堅守崗位,嚴禁串崗,漏崗,發現一次處罰20元;

15、簽定《勞動合同》;

16、愛護公共財物,操作中,粗心大意或違規操作的其損失及丟失必須賠償,賠償額爲損失金額的7%--10%;

17、服從領導分配的其它工作。

18、包裝必須整齊,嚴格按包裝標準或客戶要求進行包裝;

19、嚴格勢行《安全操作規程》,無視操作規程給廠裏帶來事故損失的,自負醫療費用並全額賠償損失板材的成本價格;

20、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爲先的職業意識;

生產管理制度 篇九

鋼水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定: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幹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幹磨。

(2)鋼水罐裝高溫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並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鉤抹油;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設備科鑑定處理。

(9)設備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繫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生產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覈、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覈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程序:

(1)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爲:

1) 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 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 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死亡事故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重大死亡事故報至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勞動部門。

4) 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2) 依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的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報告制度爲:

1)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如有人身傷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屬於國務院部委的,應同時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3)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4) 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

②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③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⑤ 事故報告單位。

(3) 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規定,對於建設工程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要求如下:

1) 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① 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並報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② 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本條①項所列部門。

2) 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並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3)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4) 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同“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