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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處理14名普通大學聯考違紀作弊考生 具體處罰情況精品多篇

新疆處理14名普通大學聯考違紀作弊考生 具體處罰情況精品多篇

新疆處理14名普通大學聯考違紀作弊考生 篇一

烏魯木齊6月9日訊(記者 蔣夫爾)6月9日上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普通大學聯考安全平穩結束。新疆對考試期間發現的14名違紀作弊考生作出處理,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並記入個人誠信電子檔案

據瞭解,考試期間,全區共爲148名符合條件的特殊考生提供醫療救治及考務輔助等合理便利措施。對6名考生考中出現發熱症狀情況,及時啓動防疫預案,全程按高標準防疫要求組考,確保全體考生和考務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全區20.98萬名考生,在94個考區、235個考點、8748個考場順利完成各科目考試。自治區按照最高標準,採取最嚴措施,細之又細、嚴之又嚴、穩之又穩地確保考試全過程安全有序,未發生失密泄密事件和羣體違紀舞弊事件,實現“健康大學聯考”“平安大學聯考”目標。

今年,新疆積極開展愛心送考、城市降噪、自然災害和極端天氣監測預警等綜合保障工作,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自治區教育廳會同宣傳、公安、工信、衛健、網信、保密等國家教育考試環境綜治成員單位在考務指揮中心聯合辦公,同時保證考試期間24小時值班,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全力以赴確保大學聯考順利完成。

大學聯考考場規則 篇二

爲保證國家招生政策的貫徹實施,保障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嚴肅處理違紀違法行爲,保證大學聯考順利進行。原國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管理處罰暫行規定》指出:考試時,考生如在考場內吸菸、交談、喧譁或影響考場秩序,或在答卷規定以外的地方寫姓名、考號或故意作標記以及在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繼續答卷的,就要扣除該科所得分數的30%~60%。其他還有對考生考試作弊的處罰規定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擬訂的《考場規則》對考生在考試時應遵守的【】考場紀律作了如下規定:

(1)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考試必須的文具用品,如鋼筆、鉛筆、圓珠筆、圓規、直尺、量角器、橡皮和規定型號的計算器等,不準攜帶任何書籍、筆記本、報紙、草稿紙、修正液、手機、BP機等通訊工具。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外語學科須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憑準考證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備查對。考試鈴響後才能開始答題。

(3)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考試60分鐘後,才準交卷出場。

(4)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等問題(不能要求監考老師解釋題意),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當衆解答。

(5)考生答題時一律不準用鉛筆(除作圖和塗點可用鉛筆外)或紅色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並要書寫在試卷規定的位置。

(6)考生除在試卷規定處填寫自己的姓名、准考證號碼和校驗碼外,不準作任何與答題無關的標記,否則試卷作廢。

(7)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交卷後,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8)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翻放。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紙)和草稿紙帶出試場。待監考老師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後,纔可離場。

(9)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不準冒名頂替,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不準夾帶、換卷。違者以考試舞弊論處,立即取消考試資格,並不得參加下一年度大學聯考。對擾亂考場情節嚴重者,以破壞社會治安論處,3年內不準報考

(10)網上閱卷學科,除遵守以上規則外,還必須遵循網上閱卷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