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機關上班考勤制度通用多篇

機關上班考勤制度通用多篇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根據《區機關請銷假及考勤制度》,結合指紋化考勤管理,特制定如下補充規定。

一、考覈適用範圍

在機關辦公樓集中管理的幹部職工。

二、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不參加房屋徵收工作人員每天四次指紋考勤:

每日上午上班前(8:40前)

每日中午下班前(11:20-11:40)

每日下午上班前(13:40前)

每日下午下班前(夏季16:50—17:10冬季16:30-16:40)。

2、房屋徵收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參加考勤的工作人員由各局提出書面申請,局長審覈同意後蓋章報辦公室備案。已報備名單的工作人員可不再參加指紋考勤,便各地塊隨着徵收戶數的逐漸減少,要相應減少房屋徵收工作人員的數量,變動情況由各局負責人審覈後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

3、指紋機全天固定在門衛室牆上,參加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都必須刷指紋考勤,上班後30分鐘內刷指紋考勤計爲遲到,超過30分鐘計爲曠工,下班前未在規定時間內下班刷指紋考勤計爲早退。

4、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通知辦公室行政科,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爲未出勤。

5、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到辦公室行政科重新採集。

6、因班車延誤導致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刷指紋,由辦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員上車登記人數,採取補救措施,視爲正常出勤。

7、因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導致工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刷指紋,在工作辦結後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備案,由本人提交情況說明並由分派工作的領導審覈簽字。

8、因出差、因公、因私請假不能刷指紋考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並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寫《審批表》的,可由其他人員代爲填寫,按程序經相關領導簽字確定後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假期結束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銷假。

9、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離崗的,需填寫《提前離崗審批表》,註明離崗原因、離開時間,按程序經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後,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返回後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銷假。

10、考勤情況辦公室行政科每月彙總一次,通過對照刷指紋記錄、《審批表》,確定考勤情況。因公外出、出差、休公休假的確認爲出勤;因私請假確認爲請假;遲到人員、提前離崗人員由辦公室行政科研究確定出勤天數;其餘無故未刷指紋機考勤、沒有《申請表》備案的,一律視爲曠工,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辦公室結合機關部門月工作量化考覈,每月通報指紋考勤情況,年終按機關制度執行獎懲。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實行。

機關人員考勤規章制度 篇二

一、考勤要求及程序 (一)全體機關幹部職工必須自覺遵守機關統一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離崗位, 認真履行各自崗位職責。

(二)爲嚴肅考勤制度,局辦公室負責對全局幹部、職工的出勤情況作不定期檢查。

(三)考勤實行簽到制度,工作人員每天上、下午上班時在門衛處的考勤表上籤到。

(四)因公外出不能簽到的,必須到辦公室辦理免籤手續。

工作人員的免簽單由本處室負責人審批、處室 負責人的免簽單由分管局領導審批、局領導的免簽單由辦公室主任簽名。

所有免簽單必須在回單位上班後 一星期內辦理完畢。

二、有關處理規定 (一)遲到、早退、擅自離崗一次扣當月全勤獎的 10%。

(二)機關集中學習、會議等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擅自不參加的扣發當月全勤獎的 10%。

(三)事假每天扣當月全勤獎的' 10%。

(四)病假、婚喪假、產假、年休假、探親假每天扣當月全勤獎 10%(20 年工齡以上扣 5%;30 年工齡以 上扣 2.5%) ,扣完爲止。

機關考勤制度 篇三

一、考勤對象

辦事處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勤辦法

1、實行每月一張“考勤表”的辦法進行考勤。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事處處級領導幹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門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負責考勤工作。

2、每月最後一天由各科室負責考勤的同志將“考勤表”交科室負責人校覈、簽名後交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彙總,有扣發情況的,填寫《深圳市直機關公務員扣發臨時崗位津貼審覈表》,經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區人事局審覈後(編外人員和臨聘人員由辦事處審定),由財務中心按規定核發工資及津貼補助。

三、請銷假規定

1、處級幹部請假經辦事處主要領導批准,並通知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備案。

2、科室負責人請假由分管領導批准並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報告。

3、其他工作人員請假一天以內的,由各科室負責人批准,同時向分管領導報告;請假兩天以上的,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後報分管領導批准。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須持醫院的有關證明和請假條。批准權限按上述第三項第1、2、3條規定執行。

5、請假到期的,按請假程序和權限由請假人報告銷假,需要延期的,須重新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6、休年工假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領導審批,如果辦事處已統一安排外出參觀考察學習的,應減除當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規定履行請銷假規定的作曠工處理。

四、發放崗位津貼和獎金具體規定

1、發放日均崗位津貼,以每月21.5個工作日計算。

2、工作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發其當日崗位津貼。1個月內曠工每累計一天,扣發其當月崗位津貼的三分之一(臨聘人員扣發當月工資補助三分之一);超過3天的,扣發當月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扣發當月全部工資補助),全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扣發年終獎。

3、工作人員請事假,時間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其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實際事假天數(不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下同)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每天扣工資補助60元);1個月內事假天數累計達10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臨聘人員不發當月工資補貼)。全年請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年終獎。

4、工作人員請病假,1個月內病假天數(不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下同)累計在10天(含)以內的,其當月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10天的,按其當月超過的天數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每天扣發工資補助25元);20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臨聘人員不發當月工資補助)。每年累計病假超過6個月的。,扣發年終獎。因公受傷人員在治療期間不扣發崗位津貼。

以上曠工、事假、病假天數,當月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

5、工作人員在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和休息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崗位津貼全額發放。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作人員產假期滿後,經單位批准請哺乳假的,在規定的哺乳假期間崗位津貼按60%計發。

6、工作人員年度考覈結果爲基本稱職的,下年度崗位津貼按其應發額的75%發放,當年不發年終獎。

7、享受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的人員因涉嫌違紀、違法、犯罪被依法審查、採取強制措施或羈押的,在此期間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停發,年終也不發獎金。經審查、審理,不構成違法、犯罪且不受處分的,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和獎金予以補發。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補發。

五、要嚴格考勤制度,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負起責任,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不如實上報考勤結果的,扣發考勤人的當月崗位津貼。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爲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全體人員應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機關及委屬各事業站所應實行考勤簽到制度,考勤簽到時間爲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通知作相應調整)。機關考勤由委監察室負責組織實施,事業站所考勤由各單位組織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人員一律上班簽到後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需直接外出,應提前報部門主要負責人備案,說明外出事由和時間,並不得委託代簽。

四、外出參加會議、培訓或學習當天不能及時返回的,應履行登記手續。外出完畢後,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爲缺勤。

五、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中層副職以下人員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批;請假2天(含2天)以上者,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報分管主任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請假1天以內者,由分管主任審批;請假2天(含2天)以上者,經分管主任同意,報委主要領導審批。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准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委人事科彙總備查。

六、實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並嚴格執行揚人社發[20xx]30號《關於落實揚中市機關事業單位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辦法》文件精神。

七、各事業站所每月底及時將當月考勤情況報委監察室彙總,監察室於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將上月考勤情況予以公佈,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佈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爲認可。工作人員的全年考勤情況作爲績效考覈及年終考覈的一項重要依據。

八、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簿、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後,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