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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審計報告【新版多篇】

村級財務審計報告【新版多篇】

村財務資產負債4變化及期內收支平衡情況: 篇一

1、資產負債變化情況:(期初爲 年 月,期末 年 月)

A、村財務資產期初總額爲 元,期末資產總額爲 元。期內增加(減少) 元。其中固定資產增加 元。

B、村財務負債期初總額爲 元,期末負債總額爲 元。期內化解(增加)債務 元。

C、所有者權益期初總額爲 元,期末總額 元,期內增加(減少) 元。

2、村財務期內收支平衡情況:(期內指 年 月至 年 月)。 A、村財務總收入 元,其中:經營收入 元,發包及上交收入 元,補助收入 元,其它收入 元。退耕還林補助款 元,一事一議籌資 元。

B、村財務總支出 元,其中:經營支出 元,管理費支出 元,其它支出 元,工資及補助支出 元,退耕還林支出 元。一事一議專項支出 元。

C、村財務期內收支覈算結果盈餘(虧空) 元。

審計意見和建議: 篇二

此次審計工作中審計組發現全鎮35個村(社區)財務管理工作正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但還是存在着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三籤兩審不到位、內部監督機構形同虛設。

三籤兩審具體概括爲: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審批人簽字;村(居)主理財小組審覈關、主職幹部審覈關(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審覈關)。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和村級財務制度明文規定,帳、款要分管。但是有的村幹部包攬了所有職責,直接經手現金的收支,手拿支票跑銀行,取了錢進商場,買了東西開了票,回去告訴會計入哪帳。導致會計成了“記帳員”,出納成了“票據保管員”,民主理財小組章就在村幹部手中,這就直接導致內部監督機構形同虛設。另外有的村只是在有關部門的督促下偶爾間斷性地將村務作部分公開,再加上有的村(社區)理財代表缺乏財經法規知識,不懂得看帳和算帳,仍然起不到監督的作用,這也造成了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名存實亡。

(二)入賬不及時,部分過大金額的發票無明細、無事由。

在審計中發現,村裏報賬員因各種原因,現金不及時交鎮“雙代管,而直接用於費用開支,同時大量內部借支現象嚴重,因此村裏賬面現金餘額很大。這種現象既違反了《現金管理條例》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原則,又逃避了鎮政府對村裏收支的`監管,使覈算中心失去了應有的監管作用。同時村(社區)存在支出大額辦公、食品發票時無明細清單;招待費發票無事由、無菜單記錄;工程發票內容爲材料、工時等,但無具體明細清單;差旅費報銷不註明事由等現象。

(三)存在發票連號,白條入帳現象。

審計組在審計各村(社區)帳本時發現,全鎮35個村(社區)均不同程度存在發票連號,白條入帳現象。個別村整個記帳憑證裏白條“滿天飛”, 更有甚者是“三無”白條(無收款人、無審批人、無事由)。有的是可以取得合法憑證的,也用白條來報銷。不光招待費是如此,工程結算也是如此,有的村幾萬的工程款支出都不開正式發票,更有甚者,近十萬餘元工程款也用白條支付報賬。從實際情況來看,村裏有的費用支出確實無法取得正式發票,但大宗的工程支出一定要簽訂合同並要求對方提供正式稅務發票方能付款,同時項目工程必須經審計方能最後結算。

(四)普遍存在村級工程沒有進入產權交易中心進行招投標。

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我們的各個村委會抓緊時機,千方百計地向上級爭取到資金,用於自身的各項服務羣衆生活的建設,這是件好事。但好事更要好辦,要規範和符合程序。從審計情況來看,全鎮35個村(社區),20xx-20xx年度所有工程建設類項目幾乎都沒有經過工程預(決)算,沒有一家進入產權交易中心進行招投標。有的連預(決)算、會議記錄等材料也沒有;有的工程事先沒有籤協議或合同,也無辦理預算編報手續,事後卻憑所謂“口頭決算”付款;有的項目採用陸續付款的方式,很少正式辦理工程預(決)算手續,工程總額心中沒有數;有的收取費用後,私自保管挪用,長期不報帳;這樣就逃避了審計監督,爲擠佔挪用專項資金、虛報工程支出提供了方便。

(五)揮霍公款現象存在。

非生產性開支過大的現象依然存在。有的村一年集體收入很少,甚至連正常的開支都難以維持,但村幹部在花錢時,從不考慮這項支出是否必要。有的村(社區)用公款吃喝玩樂,年招待費達十幾萬元;還有的用公款購買土特產、菸酒副食等禮品送人和應酬相關人員的婚喪嫁娶等,甚至個別村用公款報銷個人黨費。

(六)制定村級幹部工資和獎金分配缺少依據。

村級幹部一年應拿多少工資、獎金如何分配,如何領取,沒有標準,也缺少依據。部分村的村幹部及管理人員多年在村帳本上沒有領過工資,但又有部分村的村幹部及管理人員有濫發獎金、津貼的不正常現象。

XXX鎮村級財務審計報告 篇三

根據國家監察局等三部委的指示精神,按照X農委函[2005]223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縣村級財務實際情況,經管局組成審計工作組,於5月15日開始對XX鎮村級財務進行了全面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工作程序: 篇四

1、鎮審計組於 年 月 日送達了審計通知書。 2、村委會接到通知後,財會人員整理了相關會計憑證帳本及其財務資料,經民主推薦產生的羣衆代表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共 人會同鎮政府審計組參加財務審計。

3、工作人員進村之日召開了全村黨員、組長、村民代表會議,宣傳發動廣大羣衆積極支持配合財務審計,張貼了審計公告。

4、工作人員在賬面審計的同時,下組入戶瞭解情況,走訪了部分離任村幹部和人大代表,針對羣衆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進行專項調查。

5、審計中發現的經濟違紀和經濟遺留問題,經逐項複查覈實後,由鎮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召開村支兩委、全體審計工作人員會議,逐筆作出處理並形成書面結論,做到全部退賠兌現。

6、審計結束後,將審計結果在黨員、組長、村民代表會上通報,並張榜上牆向全村人民公佈。

幾點建議 篇五

1、建議XX鎮經管中心要嚴格按照財務法規的各項制度,對所轄的村屯加強管理力度,對本年度的收支、債權、債務、農戶往來,糧食直補、轉移支付要全面進行公開。

2、機動地發包要嚴格程序化管理,在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前提下,必須實行公開招投標,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3、對各村的轉移支付、糧食補貼、土地補償費、扶貧資金,任何組織和部門都無權截留、挪用、擠佔,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以上處理意見由XX鎮經管中心全程監督執行。

基本情況: 篇六

受鎮黨委、政府的的委託,金牛鎮20xx年村級財務審計小組於20xx年5月16日開始,對全鎮所轄35個村(社區)20xx-20xx年度村級財務進行了全面審計。此次審計工作領導重視,上下共同努力,達到了預期目的,取得了一定成效。審計組經過爲期30天的努力工作,本次審計圓滿結束,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村財務審計報告 篇七

汾陽市市委、市政府:

xx年4月份村民知道汾州裕源土特產有限公司在我村紫家垙耕地徵用58畝耕地,涉及金額611.3萬元,反映過程中發現前幾任村幹部涉及違法亂紀行爲,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幹部作風不民主,部分幹部獨斷專行,搞家長制、一言堂,濫用權力,假公肥私,盲目決策,造成決策失誤,浪費嚴重。

二、權力運作不透明,一些幹部缺乏民主和公開意識,權力封閉運作,辦事暗箱操作,決策脫離羣衆。

三、監督機制不健全,事前監督無制度,事中監督無辦法,事後監督無力度。

四、家族勢力,爭政、擾政、執政。

因我石家莊村從98年起至今,一、村內耕地先後被夏汾高速、汾柳高速佔地,高速綠色通道、綠化帶佔地補助資金,高速建設土方開挖耕地補償款等,然而至今土地補償情況沒有公佈,資金不知去向(此事涉及村內100多戶村民耕地);二、村集體辦有三個企業(預製板廠、洗煤廠、磚廠),緊鄰307國道個人、私企建房、建廠佔據我村大片耕地,包括國家補助專項資金、社會企事業捐贈福利款,這些資源應該每年有不菲收入,然而村內公共設施建設卻無錢完工;三、汾州裕源公司租用我村耕地139畝(強迫流轉),如今證實xx年、xx年與原村主任高耀富私自簽署了耕地徵用即土地轉賣合同涉及58畝耕地(違反了土地流轉規定和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由

於還涉及村集體道路和集體機井一眼,鉅額資金現在不知去向(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徵收必須先告知,且必須全額支付土地補償款、安置、社保資金,纔可以進行土地上報、審批),此事涉及26戶村民耕地;

爲讓國家、集體資金合理安排,村民合法利益得到法律保護,對此我們要求對我村1998年至xx年的村務公開、財務進行審計,審計前對審計人員進行公示,進行合法規避,保證審計結果的嚴肅性、公正性!讓石家莊村斷絕違法、非法行爲,打造一個遵紀守法、弘揚正氣、和諧安定、勤勞致富,新時代、新型農村真正的主人!

在此請求市委、市政府成立專項調查組,對我村進行全面調查、審覈!

此致!

汾陽市慄家莊鄉石家莊村民

20xx年x月x日

財務審計出的問題及處理意見 篇八

1、XXX政府二OO五年違規批准發放各種獎金316,200元。

處理意見:按照《XXX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定額補貼報酬的數額有承包田的`最高限額爲本村當年人均收入的一倍半”。XX鎮村級老三位除工資外,人均領取各種獎金6,200元,屬於違規放發各種獎金,責令XX鎮政府將批准發放的各種獎金,超過報酬標準以外的金額請退回村集體。

2、機動地發包以據代合同29.8萬元。

處理意見: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補籤承包合同,完善承包程序,並由鎮經管中心全程監督指導

3、村級支出考察費82,700元。

處理意見:村幹部確實需要外出考察的項目,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如不能履行相關手續,由村會計負責將此款分攤到考察人,村不予報銷。

4、白條子支出23,000元。

處理意見:限期在七月三十日前補辦合法有效票據。

5、派出所收費:2,500元。

處理意見:按照國務院91年頒發的《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規定,責令鄉派出所應全額請退回村集體。

6、涉農部門亂收費現象依然存在。

(1)、黨校培訓費10,960元。

(2)、宣傳部資料費:5,750元。

(3)、縣紀委資料費:570元。

(4)、縣團委資料費:1,200元。

(3)、縣婦聯資料費:2,615元。

(6)、徵兵費:9,100元。

處理意見:對涉農部門在村級進行的收費辦班,必須經市以上人民政府、財政、物價主管部門會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否則一律不得在村級收費,同時要求鎮經管中心要嚴把審計關,對沒有經過市以上人民政府審批的收費項目,審計人員不得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