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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的管理制度(多篇)

幼兒園教師的管理制度(多篇)

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 篇一

爲了增強全體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根據《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特擬訂我園考勤制度。

一、請假的類別與期限

(一)全體教職工執行簽到制,一個月統計公佈一次。實行按月評比檢查。

(二)事假、病假:教職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確需離崗,申請病假、事假。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園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15天以內報園長批准,15天以上的根據《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要求,報教科局、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術講座、理論學習或業務培訓,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

(四)婚假:教職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齡(男25週歲,女23週歲),可享受婚假xx天,(含週末和節假日,請婚假時必須要結婚證,必須在結婚期間享受)。

(五)產假:女教職工符合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可向幼兒園請產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證的產假180天。產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順延其休假時間(請產假時需要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產假從請假日期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須有醫院相關證明和醫藥發票爲準)。

(七)喪假:喪方爲直系親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姐妹)可請喪假3天,(父母、公公、婆婆、子女)喪假5天,若在外地,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八)探親假、絕育假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的通知執行。

(九)特假:制度內調班一月內一線教師可上下午調班一次、一天調班一次,後勤教師可以調班一天或兩個半天,調班必須寫好制度內換班條,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調班;教師學歷提升及職稱晉級考試,自行找人代班,學校發代班費,不影響教師考勤及滿勤;教師子女參加中大學聯考,可按特假請假,請假期限2天以內;送子女讀大學可按特假請假,省內3天,省外5天,自行找人帶班,學校發代班費,不影響教師考勤但不予發放滿勤。

二、請假的程序和批准權限

(一)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須有請假條,寫明請假事由和請假時間,並經幼兒園有關領導批准簽字,報辦公室備案後方可離崗。事假和臨時病假及特假由本人與本班老師協調,做好班級的工作安排。所有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崗,如遇急病或其他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應在恢復行爲能力後5個工作日辦理補假手續,雖已請假但尚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准,或請假期滿逾期不歸,均以曠工論處。

(二)事假、病假請假、銷假嚴格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的請假程序和批准權限執行。

三、請假期間的有關工資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1、半學期內教職工因故請事假連續半個月的或累計超過半月,每天扣100元及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事假連續1個月的或累計超過一月者,扣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假15天內的一天扣100元。

(二)病假的待遇

1、職工病假一月以內的,提供醫生藥物處方發票,一天扣50元。

2、住院病假需提供醫院住院證明,審覈小組確認情況屬實,住院期間不扣發教師工資。出院療養需請假的每天扣30元,療養超過1月的扣除請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

3、半年內請病假連續1月以上累計超過2月者,扣除請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

4、病假超過2個月(不含2月)至6個月(含6個月)的,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執行。

5、大病病假待遇:上報教科局,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會議(包括各處室召開的會議)、各種業務學習、政治學習等,請假一次扣30元並計在滿勤內,遲到、早退每次扣20元,(會議當天如已請病、事假的,當天調班的不記會假)在會議開始5分鐘後到會者爲遲到,會議沒有結束提前走爲早退。

(四)、曠工一天扣200元;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年度考覈定爲不合格;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單位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五)、由行政、工會負責做好全園教職工的考覈工作,填寫考覈表,事假、病假將存入個人業務檔案,做日後調資、晉級、評聘、評獎的依據。

(六)、一個月內有請假情況者扣除當月滿勤獎100元。(公假除外)

四、曠工的界定和處罰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執行。

五、各類假的將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執行。

六、其他

(一)、已婚女職工在請假期內,必須按規定參加婦檢。

(二)、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政策規定有衝突的,以上級的規定爲準。

教師請假制度 篇二

1、教師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國家規定的職工應享受婚喪嫁娶假期除外)請假,需自己聯繫本班或者同年級同學科教師頂課,事後自己再進行要課補課;

2、教師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國家規定的職工應享受婚喪嫁娶等假期除外)請假,如需教務處調課的,按照每節課20元支付給教務處,再由教務處安排其他教師頂課,並當即支付代課費。如請假教師未及時支付費用,教務處不安排頂課。

3、教師因婚喪嫁娶等國家規定的假期請假的,教師履行正式的請假手續後交教務處,由教務處負責安排其他教師頂課,費用由學校支付。

4、教師請病假的,一週以內自己負責調課,事後自己再要課補課;如讓教務處安排調課,按照第二條支付相關費用。教師請病假一週以上,且確實因病不能上班的,按照上級相關請假規定,履行正式請假手續交給教務處,教務處安排教師先行頂課。請假教師在請假結束上班後第一個工作日把相關手續(診斷證明、入院手續、病例、醫藥條等)交給教務處查驗。如情況屬實,教務處按照每節課20元支付給頂課教師,請假教師不再支付費用。若請假教師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或者提供虛假證明的,按照個人事假處理,即按照每節課20元的標準自己支付代課費,若不支付,將在學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教師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爲名,

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覈確定爲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評優評先及晉級資格,並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5、無論教師之間的調課還是經教務處安排的頂課,都要保證教室裏有教師上課,授課教師必須認真上課,有授課內容,並完成課時工作任務。若教師之間因調課造成空堂的,依據實際課程表上人員處理,扣除績效100元;經教務處安排的頂課,頂課教師造成空堂的,不支付代課費,並通報批評,今後不再安排該教師頂課。

6、在頂課期間出現的教案撰寫、作業批閱等,由請假教師與頂課教師自行協商,學校不再做安排。

7、教師因學習培訓、教研活動、參加會議等,按照公事處理,即自行調課,事後進行要課補課,教務處不再進行調課。確實需要教務處調課的,按照第二條支付相關費用。

8、大型集會、教師例會等大型活動及會議的,均視爲正常上課,確需請假的,不需調課,但缺勤記錄納入績效考覈。

9、教師請假需履行請假手續,即先由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再交給教務處,告知是請假教師自己調課,還是由教務處負責調課,教務處確定情況後方可離校,確因突發事情不能及時履行請假手續的,請委託親屬或者同事等完善手續,教務處不接受電話、短信等方式請假。

10、教師請假次數每週統計一次並公佈,納入績效考覈,如教師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國家規定的職工應享受婚喪嫁娶假期除外)請假頻繁,在學期末統計請假課時總數中超過一定數量時,取消當年評

優評先、晉級等資格,在年終考覈時不得被評定爲優秀。

關於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細則 篇三

1、幼兒園教師必須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

工無大事不得請假,一個月內允許請假一天(按全勤計算),另

每多請一天按10元/天在工資中扣除。遲到、早退、曠工5元/

次。

2、教師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帶情緒進園,上班期間,

不隨意換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閒談一切無關工作的事情,避免

孩子發生意外,嚴格做到:視線絕對不能離開孩子,不允許讓孩

子替教師做事,堅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或變相體罰,

嚴禁打罵孩子。

3、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燙傷。抓傷等)

有上述情況,各班老師自己負責。每天下課後,每班要有一人

在校園值班。值班教師帶領學生到校園活動(每班兩人輪換)

那班學生出問題,課間值班老師負責。發現沒有人值班扣5

元。學生出安全問題的校內一次5元。家長找到學校的一次

10元。有家長上訪到教辦的一次50元。(有醫療事故的按責

任另行處理)

4、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變動、丟失或損壞等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後果有老師負責。老師和孩子離開教室期間必須關掉所有電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準隨手亂放,用完後必須放回原處。

5、教師在園內。園外都應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孩子在室內外活動娛樂期間(如滑梯。蹦牀等玩具)必須有老師陪同看護,絕不能讓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間,各班孩子睡覺時,必須有老師值班。

6、每天記錄孩子出勤情況,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師必須主動與家長溝通詢問孩子的情況,家長意見不得隱瞞不報,否則按失職處理,同時要對家長意見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的月底查看記錄情況,向學校報告。

7、飯前、飯後做好桌面地面衛生工作,注意孩子衛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須消毒,每週六將被褥晾曬一次,午睡後必須做到被褥整齊,地面乾淨,被褥有污染及時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掃乾淨,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來做,查到則按失職

處理,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當班老師10元/次。

8、在午餐和午睡期間,避免孩子發生意外,老師必須隨手關好門並上鎖,才能進教室,老師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方可離園。

9、教師根據自己制定的教育教學計劃、月計劃、周計劃認真履行教學。學校每月進行考覈,每月300元浮動績效工資,(安全200元、教學100元)。本班本人在本月內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200元全得,有小的安全事故按責任扣除,重大事故或有醫療事故的按責任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教學常規按時間上交、執行100元全得,有少交情況的每次扣5元,教案每少一個扣5元,不按照計劃執行的一次扣5元。沒有完成周教學計劃的每次扣10元。

幼兒園教師考勤規章制度 篇四

1、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2、教職工因事假必須經園長批准,病假須出具學校醫務室的轉診證明及醫院病假單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3、因事需臨時調班,必須保教主任批准,無大事不能隨便調班。

4、凡園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活動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5、當班或值班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6、一月公佈一次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7。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後,必須在週五前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後要主動補假,並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幼兒各班安全制度 篇五

①教師加強工作職責心,根據幼兒一日生活常規,精心照顧幼兒,確保幼兒安全。

②每一天教師做好安全檢查、電門、插座、電燈等不讓幼兒接觸,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③幼兒吃飯時,熱飯菜不要幼兒接觸,熱水壺放到幼兒摸不着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針、釦子、別針、按釘、(火柴)等要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④教育幼兒不能吃的東西不往嘴裏放,不玩棍棒、樹枝或其他尖角的東西。

⑤下班前關好門窗、電源、水源、火源,保護幼兒安全、

⑥預防幼兒燙傷、觸傷、藥物中毒、食物中毒、預防異物進入耳鼻及氣管,預防幼兒走失等。

幼兒園教師管理規章制度 篇六

1、根據《綱要》及我園發展目標,制定教研規劃,提交教師討論通過後實施;

2、設立教學園長,保教主任,教研組長三級管理模式,確保教研渠道暢通;

3、每週五中午集中教研,由專人負責記錄每次教研活動的實況;

4、教研活動實行簽到,要求參與人員認真遵守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做與教研無關的事項;

5、營造愉悅,開放的教研氣氛,吸引教師主動參與教研;

6、教師按要求格式記錄教研內容,並及時做好反思小結,記錄全面,字跡工整;

7、在活動中大膽表述自己的意見觀點,形成有效互動;

8、根據議題靈活採用多種教研模式,如小組集中討論,同領域教師弧形聽課等;

9、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少提供兩個教研議題,推薦一片好文章及讀書心得;

10、結合幼兒園發展目標及個人專長制定個人發展規劃;

11、每學期組織教師進行教育實踐觀摩,交流等案例教研;

12、每學期教師需提供一與幼兒園科研課題有關的教育教學論文或總結、課件等。

教師請假制度 篇七

爲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穩定,根據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爲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晉升學歷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文件並完備履行請假手續的,亦確認爲公假。

3、公假期間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不變。

二、事假、病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時間在一星期以內的,由本人寫假條經校長批准。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准假或暫緩准假或縮短假程。請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長批准,再回教育局審批。

2.教職工因病請假,3天以內具假條由校長批准,3天以上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具請假條報請校長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數的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師每天扣40元(或每節課10元),全部補給代課教師。

5.教師事假、病假期間不享受30%的績效考覈工資。

三、法定假

婚假、產假、喪假等法定假按上級規定執行。

四、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醫院證明和經有權部門鑑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依據覈實後的醫院證明而定,其醫療或修養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但應扣除保險給付。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時應做出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部門確認,區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五、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①具備請假條;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④按規定批准權限辦理批准手續;⑤批准後的請假條送行政辦公室存檔。

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學校校長報告,並於事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師請假按月統計,每月公佈教師請假情況。

4.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爲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並於返校後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5.曠課一節扣30元,曠課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員的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7.教師的病、事假,作爲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覈。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