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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流程精品多篇

申訴流程精品多篇

怎麼申訴 篇一

怎麼申訴

一、申請再審

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再審申請,申請再審人應是原審當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審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繼受人及其近親屬。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爲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二、申請再審應向哪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爲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三、對民事案件提出再審請求有什麼限制

申請再審人對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是針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爲錯誤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請再審人提出再審請求不得超出原審訴訟請求。

申請再審人在民事再審案件審理過程中不得變更、增加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原審已反訴的除外)。

四、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立案與再審立案是否相同

申請再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對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民事案件進行申請再審立案。申請再審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經複查後,申請再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再審條件之一的,案件才能進入再審程序,予以再審立案。

五、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六、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七、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什麼材料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八、再審的審查期限是多長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九、再審仍不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申訴書 篇二

事實:2010年3月31日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籤的勞動合同到期,被申訴人沒有申訴人續簽合同,但申訴人還一直留在公司上班,依然享受工資待遇。

仲裁證據:

被申訴人全體職工,發放工資的郵件和銀行帳戶明細

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所以被訴人一次性支付申訴人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五個月的2倍工資XXXX元。

鑑於被訴人的做法嚴重違反《勞動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剝奪了申訴人依法享有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法權益、及勞動合同約定的各項權利,已構成違約。爲維護勞動合同的嚴肅性及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爲盼。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答辯狀 篇三

申訴答辯狀

答辯人 :

地址:

被答辯人 :

地址:

關於申請人曾某與鄒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曾某不服某縣人民法院(20××)××民一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現鄒某對本案發表申訴答辯意見如下:

一、申請人曾某與鄒某與20xx年10月20日簽訂的'《購房合同書》是合法有效的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在本案中,申請人曾某與鄒某簽訂《購房合同書》後,房屋買賣價格隨着時間和市場物價等因素不斷上漲,出於利益驅動,申請人曾某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製造鄒某違約繳交房款假象,以達到其個人不可告人之目的。在法治社會的今天,一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九十四條、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依法保護鄒某的合法利益,同時亦未損害申請人曾某的權益。

二、某縣人民法院(20××)××民一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認定事實清楚,審判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處理合法恰當。因此,申請人曾某申請再審,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的十三種情形,請求某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之規定,駁回曾某再審申請。

綜上所述,申請人曾某向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本案再審,缺乏新的有效證據和法律依據支持,應裁定駁回申請。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鄒某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請再審、申訴的一般流程 篇四

申請再審、申訴的一般流程

一、再審、申訴的提起

1、誰可以申請再審、申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申請再審人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判決、裁定、調解書列明的當事人;

(2)對判決、裁定、調解書確定的執行標的物主張權利,且無法提起新的訴訟解決爭議的案外人;

(3)上述當事人或案外人死亡或者終止的,其權利義務繼受人。

2、申請再審、申訴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僞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爲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爲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爲的。

另外,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3、在何時申請再審、申訴?

(1)申請再審期限: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2)提出申訴的期限:申訴沒有期限限制,如果當事人找到新的證據或事實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的,均可提起申訴。

4、向哪個部門申請再審、申訴?

再審申請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審法院或者該原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而申訴則可以向任何一個法院提出,此外,還可以向檢察院、人民代表大會以及新聞機關提出。

5、申請再審、申訴應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再審、申訴一般應提交以下材料:

民事申訴狀;

一審判決書;

二審判決書;

再審判決文書;

申請人身份證明;

授權委託書;

代理人身份證明;

律師事務所函;

原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

支持申請再審事由的有關證據;

提供U盤。

6、申請再審、申訴時需要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再審、申訴的審查

1、審查的期限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

2、審查後的`處理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但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執行。

三、再審、申訴案件的審理

1、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

2、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認爲還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的情形的,還可以繼續申請再審、申訴;

3、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認爲還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的情形的,還可以繼續申請再審、申訴;

4、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