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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領導幹部報告多篇

黨政領導幹部報告多篇

【第1篇】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報告

尊敬的xxx領導:

首先,我向各位領導提出辭職的請求表示深深的歉意。

從××年11月份來到市明辦工作以來,至今有一年多時間,在這一年多的工作當中,有過面對困難時的彷徨和苦累,也有過成功後的甘甜,是單位把我從一個還未邁出大學校門、不諳世事的學生培養成爲一名綜合素質較強的機關工作人員。在文明辦工作的一年多來,我得到了各位領導無微不至的關懷和同事的熱情幫助,度過了一段愉快、充實的時間。

一年多以來,由於自己所學專業的侷限性,我在工作中深深感到自己相關知識的缺乏,雖然工作得到領導的認可和同事的好評,但仍然感覺自己在工作上一直處於一個比較被動的局面,而作爲我本身來講,做一名優秀的法律人一直是我的夢想,因此,我更希望從事與法律專業相關的工作。經過再三的思考之後,我決定調整一下自己目前的狀態,準備把自己置身於與法律相關的事務性工作中加強專業學習的同時,迎接今年9月份的司法資格考試,以加強專業理論水平和提高實際工作能力,爲實現理想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經過近段時間的考慮並向領導彙報情況之後,我決定辭去現在的工作到法律相關的職位上工作,邊上班邊複習準備司法資格考試,爭取在今年能通過司法考試。

在此,我感謝市委宣傳部和市文明辦領導曾經提供給我一年多來的學習和成長時期,感謝領導和其他同事帶給我快樂的工作和學習的時間。在各位領導的關心和同事們的指導幫助下,我學會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同時我在綜合協調和文章寫作等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提高,這將是我一生受用不盡的寶貴財富,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謝。

最後,我爲我的辭職給單位帶來的諸多不便深感抱歉,並請各位領導諒解我的處境,再一次致謝。

【第2篇】鄉鎮長在2022年度黨政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發言稿

各位領導,同志們:

根據安排,下面我代表鄉黨委、政府領導班子進行述職述廉,請予評議。

一、抓班子促團結,發揮羣體效能

領導班子的團結是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的根本保證。一年來,我們堅持從四個方面抓班子建設:一是在工作的實踐中注重學習。把學習和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放在首位,加強對十七大精神、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對農村改革政策的學習掌握,以增強加快發展的理念加強領導,不斷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積極促進班子思想上共識、決策上共謀、工作上民主,行動上統一。

二是用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觀統領全鄉經濟發展思路。努力把握新形勢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規律,增強工作的預見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駕馭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能力,拓寬工作思路,牢固樹立領導就是服務,執政就是爲民的思想,落實好“三農”政策和民生工程,一心一意爲農業、農村、農民做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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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局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自查報告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辦發[]25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頒佈以來,我局把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度作爲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宗旨觀念和責任意識的重要抓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宣傳發動,濃厚氛圍

爲保證《暫行規定》在我局的全面實施,促進該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我局成立了“一把手“負總責的領導小組,建立了紀檢監察機構與組織人事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協調配合機制,爲貫徹落實問責規定提供了組織保障。同時,迅速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轉發到局屬各單位,提出了我局落實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具體要求,並在全局領導幹部大會上進行學習解讀和專門部署。我局各單位紛紛採取開展專題學習輔導、爲中層以上領導幹部配發文件單行本、組織知識測試和充分利用網絡宣傳等多種形式,全面領會問責制的精神實質,深刻理解實行問責的重大意義和深刻內涵,準確把握“嚴格要求、實事求是,權責一致、懲教結合,依靠羣衆、依法有序“的問責原則。局屬院黨委舉行了專題輔導會,引導各級黨員領導幹部時刻保持權力上的敬畏感、本領上的恐慌感、工作上的危機感,用黨員幹部的責任感,換取職工羣衆的幸福感。

(二)健全規章,規範機制

根據《暫行規定》的要求,我局逐步建立起與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相配套的規章制度,先後下發了《局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分解及量化考覈標準》、《局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關於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局屬各單位領導班子和處級領導幹部考覈評價辦法(試行)》、《局安全生產考覈辦法》、《關於在全局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實施意見》和《黨務公開基本目錄》等文件,在全局推行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保廉合同》制度,對各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嚴肅實行問責。

局屬各單位根據實際制定了相關的規範性文件,制定《科級幹部管理辦法》,院制定《效能責任追究管理規定》等,各單位出臺的各項規範性文件,更加明確對當事人、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單位的責任追究規定,讓問責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強督查,講求實效

爲促進《暫行規定》的全面貫徹執行,我局始終堅持採取重點督查、專項督查和羣衆監督相結合的督查形式促進工作落實。

一是圍繞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實施問責。圍繞局黨委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加強專項督查,對有令不行失職瀆職的,嚴肅責任追究,推動地勘中心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權力運行實施問責。加強對幹部任用、人事調配、財務管理、設備採購、國有資產處置、礦業權運作、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八個重點“領域權力行使的監督,進一步健全權力行使制約機制。

三是圍繞廉政風險源頭防治實施問責。注重源頭防治,堅持預防爲先,及時糾正黨員領導幹部出現的勤政廉政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結合推進黨務公開,進一步提高權力運行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保障職工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有效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確保權力陽光運行。

四是圍繞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實施問責。近年來,我局把解決職工羣衆切身利益問題,作爲實施問責制的着力點,經常徵求職工與離退休人員代表及黨風廉政義務監督員、監察員意見,有效維護了職工羣衆利益,促進幹部作風的持續好轉。

五是圍繞影響機關效能建設的突出問題實施問責。結合機關效能建設深入開展,我局積極探索和實踐效能問責工作,以問事、問效、問責爲主要手段,對上班時間脫崗、炒股、玩遊戲等現象,一經發現,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教育和處理,同時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有力推動了機關作風轉變和行政效能提高。

二、主要成效

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規定,有力地促進了全局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勤政爲民、恪盡職守、清正廉潔,保證中央政令暢通,推動省、局一系列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

一是增強了服務意識。實施《暫行規定》兩年多來,我局各級黨員領導幹部普遍認識到,必須以實際行動落實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以人爲本,努力爲職工羣衆提供儘可能便利的服務。機關作風明顯紮實,服務態度明顯改變,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軟環境的改善。

二是提高了責任觀念。問責制啓動後,各級幹部普遍感到工作壓力增大了,肩上的責任加重了。責任意識、風險意識明顯提升,執行力明顯增強,爲在更高起點上推進局全面建設貢獻力量的自覺性提高了。

三是提升了法治理念。在問責制推行以前,個別黨政領導幹部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或違規操作的行爲時有發生。通過推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領導幹部不作爲、亂作爲行爲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存在問題

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的實施,對於促進各級領導幹部正確履行職責、提高機關工作效率,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際執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需要不斷加以改進和規範。

一是重執行問責,輕決策問責。當前在具體實行問責中,更多重視執行中出現過錯的問責,而對超越規定職權、未按決策程序、違反有關政策實施決策的追究力度不大,出現藉口“集體決策“而逃避責任的做法。

二是重有過問責,輕無爲問責。《暫行規定》明確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公共安全事件時,纔會有領導幹部被追究問責,而對於懶散、拖拉、不作爲的領導幹部卻少有問責。

三是重事故問責,輕日常問責。重大責任事故,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將被問責,而日常工作中出現的決策失誤或違規失職造成損失的,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責任追究往往被忽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大問責力度,做到失責必究。在深入學習貫徹《暫行規定》的基礎上,強化責任對象,做到職能清晰、權責一致,有責必問,失責必究。

二要加大監督力度,形成監督合力。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責,整合監督資源,形成有效監督的合力,確保權力陽光運行。

三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到從嚴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幹部的日常管理,使領導幹部不敢懈怠、不敢腐敗、不敢專權、不敢失責。

【第4篇】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我檢查報告

按照省局黨組關於對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結合實際,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習宣傳《條例》情況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後,市局黨組非常重視,列爲重要議事日程,利用黨組會、中心組學習日對《條例》進行了認真、反覆的學習和討論,充分認識到《條例》的頒佈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了中央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們黨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對於建立和建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對於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對全系統學習貫徹落實《條例》工作進行了統一佈置,特別強調了對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等重點地學習。爲保證學習效果,市局黨組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開全市工作會議,對《條例》的學習貫徹進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縣(市)、區局黨組提高對《條例》貫徹落實重要性的認識,將《條例》的學習貫徹作爲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緊抓好;二是要求系統人事幹部在自身學好的基礎上,加強對各縣(市)、區局對《條例》學習的監督檢查。市局黨組還組織全系統各縣(市)、區局領導班子成員、人事幹部和全體黨員參加的《條例》知識考試,收到較好效果;三是把貫徹執行《條例》情況作爲考覈縣市局領導班子的重要內容,對幹部選拔任用中發現嚴重違反《條例》問題的,年終考覈視爲不達標,並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通過以上措施進一步促進了《條例》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加深了對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的認識,使班子成員掌握《條例》、人事幹部精通《條例》、廣大幹部羣衆瞭解《條例》。

二、貫徹執行《條例》情況

近年來,市局黨組嚴肅認真地落實了《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共提拔、調整、任用幹部共21名,全部採用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形式,在選拔任用過程中,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標準嚴格掌握不走樣,對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切實遵守不變通,嚴格執行了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職等程序,落實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任職試用制,進一步加強了組織監督和廣大幹部羣衆的監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達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的目的。特別是今年二月份,市局黨組結合系統科級領導班子人員和領導隊伍建設的實際,根據省局“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有利於調動幹部積極性,有利於隊伍穩定的原則,拿出21個副科級領導幹部空缺職位,在全系統進行了公開選拔,此次幹部選拔任用,在市局黨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和程序,做到了以下幾點:一是嚴把五關。資格審查關,不符合報名資格的一律不得報名。全系統共有211人報名,經過人事、監察部門的資格審察,有5人不符合報名條件,取消報名資格;成績關,筆試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1:3比例的不得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1:2的不得進入民主測評階段;民主測評關,民主測評票達不到50%的黨組不予討論;黨組討論關,黨組成員一人一票,然後根據各環節積分,從高到低決定人選;全程監督關,這次公開選拔幹部,邀請省局派駐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保證公開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嚴格程序。從發佈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研究任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三是嚴格民主。把幹部羣衆滿意不滿意作爲選拔幹部的一條重要標準。凡是民主測評不超過半數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對象。四是嚴格監督。此次公選工作,對公開選拔的每個環節全部張榜公佈,將全過程置於全體幹部羣衆的監督之下。

整個選拔工作公開透明、嚴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拓寬用人視野、擴大選拔任用中的民主、爲優秀幹部脫穎而出創造良好條件、激發領導幹部增強進取意識等到方面產生了積極影響。

此次公選工作在系統內外產生了強烈的反響。廣大幹部羣衆普遍反應選出的`幹部政治業務素質高、羣衆基礎好,認爲市局這次選拔幹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羣衆是滿意的,對《條例》的貫徹執行是充分的,從而在系統內部豎立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創建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營造了公開、公正、公平選拔任用幹部的氛圍。

三、完善制度、強化監督情況

市局黨組嚴格執行《條例》,按照德、能、勤、績、廉的標準,在《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省局《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建立了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主要包括: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制度;公開選拔領導幹部考試實施辦法;面試實施辦法;考試面試登統程序、民主推薦和考察任命實施辦法等,進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任職試用、考察預告制度,從而增強了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透明度,完善了選拔任用幹部的程序和制度,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置於羣衆監督之下。

特此報告

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我檢查報告來自範文搜,僅供學習,轉載請註明出處。

【第5篇】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按照省局黨組關於對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結合實際,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習宣傳《條例》情況《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後,市局黨組非常重視,列爲重要議事日程,利用黨組會、中心組學習日對《條例》進行了認真、反覆的學習和討論,充分認識到《條例》的頒佈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了中央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們黨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對於建立和建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對於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對全系統學習貫徹落實《條例》工作進行了統一佈置,特別強調了對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等重點地學習。

爲保證學習效果,市局黨組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開全市工作會議,對《條例》的學習貫徹進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縣(市)、區局黨組提高對《條例》貫徹落實重要性的認識,將《條例》的學習貫徹作爲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緊抓好;二是要求系統人事幹部在自身學好的基礎上,加強對各縣(市)、區局對《條例》學習的監督檢查。市局黨組還組織全系統各縣(市)、區局領導班子成員、人事幹部和全體黨員參加的《條例》知識考試,收到較好效果;三是把貫徹執行《條例》情況作爲考覈縣市局領導班子的重要內容,對幹部選拔任用中發現嚴重違反《條例》問題的,年終考覈視爲不達標,並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通過以上措施進一步促進了《條例》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加深了對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的認識,使班子成員掌握《條例》、人事幹部精通《條例》、廣大幹部羣衆瞭解《條例》。

二、貫徹執行《條例》情況近年來,市局黨組嚴肅認真地落實了《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共提拔、調整、任用幹部共21名,全部採用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形式,在選拔任用過程中,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標準嚴格掌握不走樣,對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切實遵守不變通,嚴格執行了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職等程序,落實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任職試用制,進一步加強了組織監督和廣大幹部羣衆的監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達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的目的。特別是今年二月份,市局黨組結合系統科級領導班子人員和領導隊伍建設的實際,根據省局“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有利於調動幹部積極性,有利於隊伍穩定的原則,拿出21個副科級領導幹部空缺職位,在全系統進行了公開選拔,此次幹部選拔任用,在市局黨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和程序,做到了以下幾點:一是嚴把五關。

資格審查關,不符合報名資格的一律不得報名。全系統共有211人報名,經過人事、監察部門的資格審察,有5人不符合報名條件,取消報名資格;成績關,筆試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1:3比例的不得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1:2的不得進入民主測評階段;民主測評關,民主測評票達不到50的黨組不予討論;黨組討論關,黨組成員一人一票,然後根據各環節積分,從高到低決定人選;全程監督關,這次公開選拔幹部,邀請省局派駐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保證公開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是嚴格程序。從發佈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研究任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是嚴格民主。把幹部羣衆滿意不滿意作爲選拔幹部的一條重要標準。

凡是民主測評不超過半數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對象。四是嚴格監督。

此次公選工作,對公開選拔的每個環節全部張榜公佈,將全過程置於全體幹部羣衆的監督之下。整個選拔工作公開透明、嚴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拓寬用人視野、擴大選拔任用中的民主、爲優秀幹部脫穎而出創造良好條件、激發領導幹部增強進取意識等到方面產生了積極影響。

此次公選工作在系統內外產生了強烈的反響。廣大幹部羣衆普遍反應選出的幹部政治業務素質高、羣衆基礎好,認爲市局這次選拔幹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羣衆是滿意的,對《條例》的貫徹執行是充分的,從而在系統內部豎立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創建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營造了公開、公正、公平選拔任用幹部的氛圍。

三、完善制度、強化監督情況市局黨組嚴格執行《條例》,按照德、能、勤、績、廉的標準,在《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省局《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建立了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主要包括: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制度;公開選拔領導幹部考試實施辦法;面試實施辦法;考試面試登統程序、民主推薦和考察任命實施辦法等,進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任職試用、考察預告制度,從而增強了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透明度,完善了選拔任用幹部的程序和制度,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置於羣衆監督之下。特此報告

【第6篇】2022年上半年黨政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報告範文

公司未發生違紀違法問題,未發生影響和損害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圓滿完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下面是酷貓寫作整理的關於2022上半年黨政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報告全文:

一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長安營鄉黨委政府一班人,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總體工作思路,結合本鄉實際,堅持“生態立鄉、項目強鄉、產業富鄉”的發展思路,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加快發展爲第一要務,以農民增收、財政增長爲重點,團結帶領全鄉廣大幹部羣衆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埋頭苦幹,基本完成了各項工作目標任務,促進了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一、堅持發展第一要務,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按照上級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鄉黨委政府領導班子一班人堅守職責,狠抓各項工作落實,在全鄉廣大幹部羣衆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突出重點,統籌兼顧,致力推動和促進全鄉的經濟發展。

(一)以產業開發爲重點,推進“產業富鄉”戰略。一年來鄉黨委、政府班子緊緊圍繞我鄉的優勢資源,按照“立足本地資源,搶抓發展新機遇,做大做強延季蔬菜產業”的發展路子,把做大做強延季蔬菜產業擺在首位。一是轉變羣衆種植觀念,擴大種植規模。在市場調研和多年種植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加強精細管理,多創品牌,以舉辦實用科技培訓班、示範戶帶動、轉變羣衆觀念,擴大種植規模。今年全鄉共發展延季西紅柿種植2000畝,產值達3000餘萬元,比往年增長500多萬元。二是調整種植結構,確保延季蔬菜做大做強。爲改變我鄉延季蔬菜粗放管理的局面,我們大興精品意識、科技意識、品牌意識。通過鼓勵種植大戶進行規模種植,開展多期培訓班,種植新品種,採取科學測土配方施肥等新技術以及在保證精品,多出精品的基礎之上,實行品牌管理,打造我鄉西紅柿品牌,以品牌樹立口碑,以品牌提升效益,將我鄉打造成供港澳綠色蔬菜生產品牌基地。

(二)積極推進山地開發。一是林業資源建設進一步加強,實現了有序化發展。在確保全鄉生態公益林和鞏固退耕還林工作成果的基礎上,今年新造速生豐產林面積400畝,森林覆蓋率達85%以上。二是金銀花種植和無公害肉用牛羊規模養殖初具規模。今年全鄉共發展金銀花種植300畝,發展養殖大戶30戶,養殖肉牛2000餘頭,山羊3000餘頭,實現總產值500餘萬元。今年我鄉以林權制度改革爲契機,在完成集體林權換髮證工作的基礎上,加強了資源綜合管理,將整個產業納入了黨委政府的統一管理之中,確保了林業產業的全面發展。

(三)旅遊產業不斷升溫。今年我們在加大對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尤其是景點建設以及提高旅遊接待能力和服務水平的基礎上,全鄉旅遊產業不斷升溫,全年共接待遊客20000餘人次,旅遊收入達500餘萬元,旅遊產業的發展又進一步帶動了運輸業、餐飲業、服務業、流通業等第三產業的蓬勃發展,旅遊產業成了又一名副其實的富民產業。

(四)以優化環境爲突破口,力求招商引資成果。鄉黨委、政府始終堅持把招商引資工作作爲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菜單”通過加大對全鄉優勢資源的發掘和整合力度,進一步優化了投資環境。一是營造了良好的投資氛圍。以項目建設年和作風建設年爲契機,加強公民道德建設、提高全民素質,以營造良好的人文經濟環境。二是營造了寬鬆的政策環境。堅持市場運作,政府引導的原則,積極鼓勵、支持外地客商來我鄉投資興業,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並且對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了清理。三是推行責任追究制,對破壞經濟環境的事件,我們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也要追究領導責任。由於措施得力,我鄉經濟發展環境得到了根本好轉,全年未發生一起破壞經濟發展環境案件。通過實行以誠招商,優勢招商,逐步形成了引商、愛商、護商的良好氛圍和“以商引商”的發展格局。

(五)以綜合治理爲手段,構建平安和諧長安。鄉黨委政府把安全穩定工作當成一件大事來抓。一是建立健全了治調組織網絡。我鄉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班子,各村、鄉直機關各單位均成立了巡邏隊,設立了信息員,每月彙報隱患,加強了羣防羣治能力,從而做到了防範於未然;二是規範了工作陣地。鄉綜治辦和司法所實現了二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籌集資金1.2萬元對辦公場所進行了改造;三是落實了責任制,做到獎罰分明。堅持實行一票否決,並對工作出色的村和單位實行目標管理。安全生產、危爆物品管理、重點人口治安防範、安全度汛等工作做到專項專人負責。全年未發生一起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61起,民事糾紛調處成功率在95%以上,實現了無惡性事件,無聚衆鬧事,無民事轉刑案件,無安全生產案件,無涉農涉負引發的惡性事件發生,全鄉政治大局保持了基本穩定。

(六)以硬件設施建設爲基礎,完善外部發展環境。基礎設施狀況反映出一個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對於方便人民生活,吸引外資等都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1、完成了德勝村至八樹村的4公里村級公路硬化工程,解決了兩個村共400餘人的行路難問題。2、爭取資金10萬元對巖寨村自來水管進行改造。

3、爭取資金15萬元對長興村、六馬村、黃洋村三個村級活動中心進行了新修和維修。4、爭取資金30萬元完成了巖寨村河堤建設工程。5、爭取資金30萬元完成了鄉文化站的建設並配備了相關文化設施。6、通訊設施進一步完善,中國聯通和中國移動寬帶網得以開通。7、爭取資金12萬元在上排村,黃洋村,六馬村,橫坡村新修或維修了水渠12000米,一系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爲我鄉的全面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七)計劃生育、科教文衛等各項事業全面發展

計生工作:鄉黨委政府堅持一手抓計生軟件建設,一手抓計生硬件建設,堅持計生與扶貧相結合,計劃生育常規工作與開展優質服務活動相結合,與提高婦女身心健康相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基礎計生協會網絡,發展壯大會員隊伍,由全體鄉幹部、職工參與,在縣計生組的領導下,集中精力,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的認真開展了計生各項工作,使我鄉的計生局面明顯有了好轉,並取得了滿意成績。計劃生育工作有12個村實施了“村爲主”,計生年終考覈爲一類鄉。

教育事業:教育事業不斷髮展,教學質量有新的提高,兩項督導評估迎檢工作順利進行,在連續幾年的會考中,我鄉都取得名利前茅的成績。

文化事業:文化事業緊跟時代步伐,把握主旋律,開展一系列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活動,爲全鄉事業發展提供了正確的輿論導向和理論服務。

衛生事業及其它事業:衛生工作穩步推進,農村衛生初級保健網絡基本形成,地發病、傳染病、爆發性疫情都得到了有效控制,環保、國土、礦產、林業、水電、廣播電視、電信、金融等各項事業都取得了新的成績。

二、做好工作的幾點體會

1、要堅持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積極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

2、全鄉廣大幹部羣衆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總體工作思路,堅持走適合本鄉實際的經濟發展路子。

3、抓好經濟工作,千方百計促進經濟發展。

4、抓好班子團結,提高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5、積極轉變工作作風,認真紮實地開展各項工作。

三、存在問題

1、農業基礎設施薄弱,抗災能力差,農民增收渠道單一,增收幅度小,增收速度緩慢。

2、部分羣衆思想觀念陳舊,大局意識和長遠意識淡薄,比如在公路建設協調工作中,欠缺顧全大局的觀念。

3、個別幹部職工思想、工作作風有待於進一步轉變,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有待於進一步加強。

4、有些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尚未真正得到解決,比如橫坡村的安全飲水問題,雖然我們已多次向縣移民局反映,但至今仍未落實資金建設,愧對全鄉幹部羣衆。

一年以來,黨政班子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是縣委、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鄉黨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全鄉各級各部門和廣大幹部羣衆團結奮進、苦幹實幹的結果。總結我們的工作距離黨和人民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不斷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創新思路,努力開創各項工作的新局面!

【第7篇】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自查報告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辦發[]25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頒佈以來,我局把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度作爲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宗旨觀念和責任意識的重要抓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宣傳發動,濃厚氛圍

爲保證《暫行規定》在我局的全面實施,促進該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我局成立了一把手負總責的領導小組,建立了紀檢監察機構與組織人事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協調配合機制,爲貫徹落實問責規定提供了組織保障。同時,迅速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轉發到局屬各單位,提出了我局落實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具體要求,並在全局領導幹部大會上進行學習解讀和專門部署。我局各單位紛紛採取開展專題學習輔導、爲中層以上領導幹部配發文件單行本、組織知識測試和充分利用網絡宣傳等多種形式,全面領會問責制的精神實質,深刻理解實行問責的重大意義和深刻內涵,準確把握嚴格要求、實事求是,權責一致、懲教結合,依靠羣衆、依法有序的問責原則。局屬院黨委舉行了專題輔導會,引導各級黨員領導幹部時刻保持權力上的敬畏感、本領上的恐慌感、工作上的危機感,用黨員幹部的責任感,換取職工羣衆的幸福感。

(二)健全規章,規範機制

根據《暫行規定》的要求,我局逐步建立起與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相配套的規章制度,先後下發了《局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分解及量化考覈標準》、《局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關於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局屬各單位領導班子和處級領導幹部考覈評價辦法(試行)》、《局安全生產考覈辦法》、《關於在全局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實施意見》和《黨務公開基本目錄》等文件,在全局推行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保廉合同》制度,對各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嚴肅實行問責。

局屬各單位根據實際制定了相關的規範性文件,制定《科級幹部管理辦法》,院制定《效能責任追究管理規定》等,各單位出臺的各項規範性文件,更加明確對當事人、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單位的責任追究規定,讓問責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強督查,講求實效

爲促進《暫行規定》的全面貫徹執行,我局始終堅持採取重點督查、專項督查和羣衆監督相結合的督查形式促進工作落實。

一是圍繞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實施問責。圍繞局黨委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加強專項督查,對有令不行失職瀆職的,嚴肅責任追究,推動地勘中心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權力運行實施問責。加強對幹部任用、人事調配、財務管理、設備採購、國有資產處置、礦業權運作、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八個重點領域權力行使的監督,進一步健全權力行使制約機制。

三是圍繞廉政風險源頭防治實施問責。注重源頭防治,堅持預防爲先,及時糾正黨員領導幹部出現的勤政廉政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結合推進黨務公開,進一步提高權力運行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保障職工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有效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確保權力陽光運行。

四是圍繞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實施問責。近年來,我局把解決職工羣衆切身利益問題,作爲實施問責制的着力點,經常徵求職工與離退休人員代表及黨風廉政義務監督員、監察員意見,有效維護了職工羣衆利益,促進幹部作風的持續好轉。

五是圍繞影響機關效能建設的突出問題實施問責。結合機關效能建設深入開展,我局積極探索和實踐效能問責工作,以問事、問效、問責爲主要手段,對上班時間脫崗、炒股、玩遊戲等現象,一經發現,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教育和處理,同時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有力推動了機關作風轉變和行政效能提高。

二、主要成效

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規定,有力地促進了全局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勤政爲民、恪盡職守、清正廉潔,保證中央政令暢通,推動省、局一系列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

一是增強了服務意識。實施《暫行規定》兩年多來,我局各級黨員領導幹部普遍認識到,必須以實際行動落實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以人爲本,努力爲職工羣衆提供儘可能便利的服務。機關作風明顯紮實,服務態度明顯改變,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軟環境的改善。

二是提高了責任觀念。問責制啓動後,各級幹部普遍感到工作壓力增大了,肩上的責任加重了。責任意識、風險意識明顯提升,執行力明顯增強,爲在更高起點上推進局全面建設貢獻力量的自覺性提高了。

三是提升了法治理念。在問責制推行以前,個別黨政領導幹部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或違規操作的行爲時有發生。通過推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領導幹部不作爲、亂作爲行爲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存在問題

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的實施,對於促進各級領導幹部正確履行職責、提高機關工作效率,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際執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需要不斷加以改進和規範。

一是重執行問責,輕決策問責。當前在具體實行問責中,更多重視執行中出現過錯的問責,而對超越規定職權、未按決策程序、違反有關政策實施決策的追究力度不大,出現藉口集體決策而逃避責任的做法。

二是重有過問責,輕無爲問責。《暫行規定》明確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公共安全事件時,纔會有領導幹部被追究問責,而對於懶散、拖拉、不作爲的領導幹部卻少有問責。

三是重事故問責,輕日常問責。重大責任事故,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將被問責,而日常工作中出現的決策失誤或違規失職造成損失的,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責任追究往往被忽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大問責力度,做到失責必究。在深入學習貫徹《暫行規定》的基礎上,強化責任對象,做到職能清晰、權責一致,有責必問,失責必究。

二要加大監督力度,形成監督合力。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責,整合監督資源,形成有效監督的合力,確保權力陽光運行。

三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到從嚴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幹部的日常管理,使領導幹部不敢懈怠、不敢腐敗、不敢專權、不敢失責。

【第8篇】天津中醫學院2022年度處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報告

天津中醫學院2003年度處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報告

2003年是我院深化機構改革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的一年,爲適應中醫藥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提高我院辦學規模和辦學水平,爲早日建成一流的中醫藥大學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和人才幹部支持,學院進一步加強了教學、科研、醫療機構的調整,完成了第四次處級幹部聘任工作,爲學院事業的整體發展,選拔培養一支素質過硬,能力出衆,作風優良的幹部隊伍,現將2003年我院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選拔任用基本情況

2003年全院共新選拔任用處級領導幹部24人,其中2003年8月學院本部在第四次處級領導幹部聘任中選拔任用處級幹部23人,2003年1月一附院選拔任用1名處級領導幹部。在24人中新提任正處級領導幹部10名,其中女幹部4名;新提任副處級領導幹部14名,女幹部4名。在新提拔幹部中35歲以下的1人;36歲-40歲的9人;41歲-45歲的5人;46歲-50歲的6人,50歲以上的3人。研究生學歷15人,大專以上學歷9人。副高以上職稱22人。另外,中共黨員20人,無黨派和民主黨派4人。

二、聘任工作的指導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決落實江澤民同志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的要求和胡錦濤同志在全國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市委八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堅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的要求,實現新老幹部平穩交替,爲我院教學、科研、醫療等各項工作全面上水平,早日建成一流中醫藥大學提供強有力的幹部保證。

三、聘任工作的具體做法

1、學院黨委對處級幹部聘任工作高度重視。黨委一班人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到處級幹部聘任工作對深化學院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學院事業發展的重大意義。堅決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項要求,遵守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強調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組織部門負責,考察組對考察的真實性負責,做到層層負責、嚴格把關、保證質量。爲了做好聘任工作,在黨委領導下,成立了由組織部、紀委及其他部門人員參加的專門考察班子,對被聘任的處級幹部人選嚴肅認真地進行了全面考察,高質量地完成了考察任務,形成了客觀公正的考察材料,爲聘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標準。在聘任工作中,按照處級幹部必備條件,注重政績、業績,按照德、能、勤、績、廉的標準和要求,積極選拔優秀年輕幹部進入處級幹部隊伍行列。學院黨委統一思想,堅持原則,集體討論,秉公辦事,不循私情,杜絕了在幹部選拔上的不正之風。

堅決貫徹執行有關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和規定。在聘任工作中,嚴格掌握任職資格和條件,在考察過程中,黨委要求考察小組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認真執行,嚴格把關,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和迴避制度,保證了組織考察和組織任命的客觀公正。

3、堅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考察材料的規範化書寫、黨委討論、任前公示、會議記錄、任職審批等各個環節嚴格執行條例規定。

4、進一步拓寬選拔任用渠道,保證幹部脫穎而出。在民主推薦、組織任命的基礎上,爲了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推進選拔任用工作民主化,增強幹部選拔的透明度,實現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給廣大年輕幹部提供展現自我、實現價值,爲學院各項事業奉獻服務創造機會,學院黨委在14個副處級崗位上面向全院進行公開競聘,極大地調動了廣大教師和幹部參與學院事業管理和加強隊伍建設的積極性,在嚴格條件和考察的基礎上,選拔了一批年富力強、懂業務、精管理的年輕幹部,充實了教學、科研、醫療和管理一線,爲保證學院中心工作再上水平注入了新鮮的血液和強大活力,經過一段工作的鍛鍊,他們能夠履行好工作職責,在各自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無私奉獻,做出了一定成績。

5、嚴格把關。在聘任工作中,充分發揮紀檢委的監督作用。紀檢委一直參與考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爲整個聘任工作的順利進行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

6、充分發揚民主,走羣衆路線。在聘任工作中,學院黨委注意傾聽全院教職工的意見,在全院範圍內進行了民主推薦。共發放民主推薦表401張,推薦出處級後備幹部人選98人,在考察會考察組深入各總支與教職工進行座談共324人次,這其中包括基層部門領導、教授、普通教師,也包括教代會代表、民主黨派的代表,涵蓋了各個方面,充分反映了全院教職工的意見。

在民主推薦的同時,加強對現任處級領導幹部的測評,分別在中層幹部範圍內和處級領導幹部所在部門,按照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對處級幹部進行優、良、中、一般、差綜合評價,從測評結果上看,新提任的10位正處級領導幹部的優良率均能達到90%以上,充分反映了羣衆對這些領導幹部的滿意程度,保證了新提任正處級領導幹部的先進性。

7、建立新提拔處級領導幹部試用制和年度考覈制度。新任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1年,期滿後學院黨委對新提任處級領導幹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覈,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免去相應職務。通過試用制和考覈,激發了新任處級領導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了責任意識,促進了工作績效的提高,建立了幹部能上能下的任用機制。

8、加強培訓,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適應崗位工作的需要。學院黨委一貫高度重視對處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每年要舉辦兩期處級幹部培訓班,保證足夠的培訓學時數,以達到預期培訓效果。聘任工作結束後,我們立即舉辦了全院新老處級幹部培訓班,進行崗位培訓、交接工作。學院黨政領導在培訓班上對全體處級幹部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處級幹部按照學院黨委的安排,認真學習了黨的十六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綱要》和市委八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結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實際,進行了廣泛的討論,並就今後工作的開展進行研究。與此同時,學院黨委一貫堅持選拔優秀處級領導幹部參加市委組織部、市委教衛工委組織的處級領導幹部培訓班。通過學習,廣大處級幹部增強了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認清了肩負的重要責任和歷史使命,表示要立足本崗,忘我工作,不斷提高領導能力和領導水平,廉政勤政,勇於開拓,不斷進取,勵精圖治,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爲創建天津中醫藥大學而努力奮鬥。

天津中醫學院黨委組織部

2004年4月20日

【第9篇】2022關於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及辭職報告

第一條 爲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制度,加強對黨政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包括因公辭職、自願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領導成員(不含正職)和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上列工作部門的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

第四條 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履行本規定中的有關職責,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因公辭職

第五條 領導幹部擔任由人大、政協選舉產生的領導職務,任期未滿因工作需要變動職務,依照法律或者政協章程規定應當辭去現任領導職務的,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人大常委會或者政協提出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第六條 領導幹部因公辭職,應當在接到黨委(黨組)通知後7日內, 向任免機關提出辭去現任職務的書面申請。

第七條 因公辭職的領導幹部另有任用,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擬任職務與現任職務不能同時擔任的,應當在任免機關批准其辭職後,再對外公佈其新任職務。

第三章 自願辭職

第八條 黨政領導幹部因個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願提出辭去現任領導職務或者公職。

第九條 黨政領導幹部自願辭職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幹部本人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以書面形式向黨委(黨組)提出辭職申請。辭職申請應當說明辭職原因等情況,同時辭去公職的還應說明辭職後去向等。

(二)組織(人事)部門對幹部辭職原因、辭職條件等有關情況進行了解審覈,並提出初步意見。審覈中應當聽取幹部所在單位的意見及紀檢機關(監察部門)的意見,並與幹部本人談話。

(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黨委(黨組)集體研究,作出同意辭職、不同意辭職或者暫緩辭職的決定。對申請辭去領導職務同時辭去公職的,黨委(黨組)除對是否同意其辭去領導職務作出決定外,還應對是否同意其辭去公職作出決定。

(四)黨委(黨組)作出同意辭職決定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由人大、政協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幹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協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 黨委(黨組)應當自接到幹部辭職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予以答覆。答覆意見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辭職幹部所在單位和幹部本人。超過三個月未予答覆的,視爲同意辭職。

第十一條 黨政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領導職務:

(一)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而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二)由人大、政協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幹部任職不滿一年的;

(三)正在接受紀檢機關(監察部門)、司法機關調查或者審計機關審計的;

(四)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十二條 黨政領導幹部具有本規定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在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上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解密期限的; (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三)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十三條 黨政領導幹部辭去公職後三年內,不得到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經營性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任職;不得從事或者代理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經商辦企業活動。

第四章 引咎辭職

第十四條 黨政領導幹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不宜再擔任現職,本人應當引咎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第十五條 黨政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引咎辭職:

(一)因工作失職,引發嚴重的羣體性事件,或者對羣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二)決策嚴重失誤,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三)在抗災救災、防治疫情等方面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嚴重失職,連續或者多次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者發生特大責任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的;連續或者多次發生特大責任事故,或者發生特別重大責任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的;

(五)在市場監管、環境保護、社會管理等方面管理、監督嚴重失職,連續或者多次發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

巨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六)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力,造成用人嚴重失察、失誤, 影響惡劣, 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七)疏於管理監督,致使班子成員或者下屬連續或多次出現嚴重違紀違法行爲,造成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八)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紀違法知情不管,造成惡劣影響的;

(九)有其他應當引咎辭職情形的。

第十六條 黨政領導幹部引咎辭職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幹部本人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以書面形式向黨委(黨組)提出辭職申請。辭職申請應當說明辭職原因和思想認識等。

(二)組織(人事)部門對辭職原因等情況進行了解審覈,並提出初步意見。審覈中應當聽取紀檢機關(監察部門)的意見,並與幹部本人談話。

(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黨委(黨組)集體研究,作出同意辭職、不同意辭職或者暫緩辭職的決定。黨委(黨組)的決定應當及時通知幹部所在單位和幹部本人。

(四)黨委(黨組)作出同意辭職決定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由人大、政協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幹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協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黨委(黨組)應當自接到幹部引咎辭職申請三個月內予以答覆。

第十八條 任免機關在同意幹部引咎辭職後當將幹部引咎辭職情況在一定範圍內公佈。

第五章 責令辭職

第十九條 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任職期間的表現,認定其已不再適合擔任現職,可以通過一定程序責令其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黨政領導幹部有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情形之一,應當引咎辭職而不提出辭職申請的,黨委(黨組)應當責令其辭職。

第二十條 責令辭職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黨委(黨組)作出責令幹部辭職的決定,並指派專人與幹部本人談話。責令幹部辭職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幹部本人。、

(二)被責令辭職的幹部應當在接到責令辭職通知後15日內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辭職申請。

(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由人大、政協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幹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協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被責令辭職的幹部若對組織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責令辭職通知後15日內,向作出決定的黨委(黨組)提出書面申訴。

第二十二條 黨委(黨組)接到申訴後,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覈查,並在一個月內作出複議決定。複議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幹部本人。

複議決定仍維持原決定的,幹部本人應當在接到複議決定後3日內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對複議決定仍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上級黨委(黨組)反映,但應當執行復議決定。

第二十三條 被責令辭職的領導幹部不服從組織決定、拒不辭職的,予以免職或者提請任免機關予以罷免。

第六章 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 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按照有關規定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委託審計機關進行經濟責任中計。

第二十五條 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應當自任免機關批准之日起15日內,辦理公務交接等相關手續。

對拒不辦理公務交接手續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第二十六條 黨政領導幹部在辭職審批期間或者組織決定其暫緩辭職期間不得擅自離職。對擅自離職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第二十七條 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的幹部同時提出辭去公職的,應當符合本規定第十二條所列的條件。其中,責令辭職的幹部同時提出辭去公職的,須按自願辭去公職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八條 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的於部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以及自願辭去領導職務的幹部,根據辭職原因、個人條件、工作需要等情況予以適當安排。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規定所稱主要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範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負責、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和影響負直接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範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和影響負次要領導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對工作部門的規定,同時適用於辦事機構、派出機構以及其他直屬機構。

鄉(鎮,街道)的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可以適用本規定。

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成員辭職,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第三條、第三十一條所列範圍

內,擔任同級非領導職務的幹部辭職,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辭職,由有關部門根據本規定的精神,制定具體辦法。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領導層員工辭職報告範文

尊敬的董事長:

我很遺憾自己在這個時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辭職。

我從1996年進入公司,到現在已有12年了,在這12年的時間裏承蒙公司各位領導的關心支持和厚愛,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這十二年的工作對我本人的幫助非常大,學到了很多東西,充實和豐富了自己。同時,我也很幸運,能夠有機會在這樣一支團結向上,優秀的團隊裏學習,更重要的是,學到了公司精湛的管理與作爲企業家超脫的認知,認識了這麼多好朋友和同仁,而且呢,與公司諸位同仁的合作又是那麼的愉快和默契。正是在這裏我開始踏上了人生的轉折。當然了,奮鬥中有過苦,有過累,有過艱辛,有過開心與歡笑,但更多的是收益了奮鬥中的收穫與得到。

公司平等的人際關係和開明的工作作風,一度讓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覺,在這裏我能開心的工作,開心的學習,受益匪淺,衷心感謝公司領導和同仁們對我的關心愛護、信賴幫助和大力支持。

當然了,我很清楚,在這個時候提出向公司辭職,離開自己奮鬥拼搏了十二年之久,既熟悉又心愛的公司,並非我所願,實屬我人生的無奈。目前,公司正值用人之際,而春季又是各個項目即將啓動之際,所有的前續工作在公司上下極力重視下一步步推進。而我呢,在正值事業發展騰飛的時期,卻因家族公司而要放棄自己理想的事業,去從事雖說關係家族利益但卻陌生的事業,憎恨家族公司的法人這樣無情地毀滅了自己的理想,在這個關鍵時期撤股辭職自立門戶!讓家族公司面臨無人照管和無法正常運轉與存亡的危機中。同時,也讓我置身於這兩難的處境裏,一面是家族公司的存亡,一面是自己目前所在公司的發展。之路就是犧牲我的理想,擔起家族負於的重任。留下我人生的遺憾與無奈。

我實在是難以呈上辭呈。離開灑下汗水和付出心血打拼了12年之多的公司,離開朝夕相處了12年之多的公司領導和同仁們,實在無法接受。無奈,爲了家族公司的存亡與發展,爲了我所在公司的發展和考慮到對公司今後早做合理的安排。本着對公司負責的態度,我經過深思熟慮,鄭重地向公司提出辭職。而做出這個決定對我個人而言是相當困難的,作爲公司的一名部門負責人,我的離去,不會對公司及一些正在進行的項目有所影響。我會在剩下的工作時間裏,盡力在項目還未正式啓動開始之前,完成好自己份內的工作,並交接好手頭的工作,以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順利運作。

誠然,遺憾的是在3月份的工作結束後,我將離開這個公司,離開這些曾經同甘共苦的同仁們,很捨不得。捨不得領導們的譐譐教誨,捨不得同仁之間的那片真誠和友善。能爲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會把好自己最後一班崗,做好項目開始前屬於自己的所有工作,盡力讓項目做到平衡過渡。爲了家族公司的發展,現向公司提出辭職,望公司給予批准。

最後,祝願公司在今後的工作中發揮優勢,揚長避短,公司的業績一如既往,一路飆升!興旺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