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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教育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教育制度 篇一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也是涉及千家萬戶的頭等大事,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和安全教育措施學校規章

1、組織保證

(1)成立安全和安全教育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一把手爲成員,全面領導學校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

(2)建立義務消防隊和護校巡邏隊。

2、制度保證

(1)建立安全會議制度。安全領導小組咬定期組織召開有關安全的會議,建立安全問題月檢查制度,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隨時對各種安全隱患進行認真的觀察和分析,及時提出處理辦法及措施;對發現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2)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層層簽訂安全協議,把安全工作的每個環節落實到人,所有教職工實行ldquo;一崗雙責rdquo;。

(3)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根據責任大小,由學校或上級給予組織處分,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包括不作爲的犯罪、過失性犯罪),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置。

(4)建立安全報告制度。每個師生都有義務及時向校長、副校長或者德育處、班主任以及其他教職工報告正在發生、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重大安全問題由主持學校工作的領導直接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報告110、119、120。

(5)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24小時值班制度》、《學生管理制度》、《寢室管理制度》、《食堂、小賣部衛生和食品安全制度》、《六條禁令》、《水電和校產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化學藥品管理制度》、《處室值班制度》、《校園巡邏制度》、《樓道安全管理制度》、《醫務人員監督食堂、小賣部食品衛生的制度》、《傳染病防治制度》。

3、物質保證

(1)以防爲主,及時消除設備、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

(2)在醒目、便捷的地方設置足夠的消防栓,覆蓋半徑不大於50米,重點防火建築增掛乾粉滅火器。

(3)保證校園圍牆、門窗、門衛室等能有效防止學生違規出校。

(4)電器、電線要隨時維護或更換,防止漏電和短故障發生。

(5)校園道路保持通暢、平坦,花臺、看臺等設施的邊角一律倒棱倒角,防止傷人。

4、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利用全校師生大會、職工大會、升旗儀式、主題班會、安全課、家長大會、宣傳櫥窗、廣播、分發安全教育資料、張貼標語等途徑廣泛宣傳上級有關安全安全工作的法規和重要指示精神,讓師生明確安全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強化師生安全意識。同時,具體宣講防止食物中毒、防止觸電、防火、防雷、防洪、防雹、預防車禍等方面的知識,以及自救、救護知識,嚴禁下河洗澡。

(2)班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的主力軍,首先上好安全教育課,《中學生安全知識》要做到人手一冊。要結合學校實際,組織師生學習安全知識,使學生在三年內掌握較系統的安全知識並學會在各種場合下的自救方法。

(3)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爭取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和幫助,建立學校、社會、家庭ldquo;三結合rdquo;的安全教育網絡;

(4)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週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爲確保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明確安全職責,增強防範意識,特明確崗位責任。

1、校長職責

(1)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安全

事故應急預案。

(2)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督促檢查,落實安全制度。

(3)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有關安全工作新情況、新問題,保障學校安全,做到警鐘長鳴。

(4)切實解決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隱患,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5)建立嚴格的師生外出活動報批制度。

(6)分管副校長(校長助理)協助校長完成上述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2、德育處職責

(1)利用升旗儀式、宣傳櫥窗、報告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督促和指導各處室、班主任和所有教職工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並加強維護和管理,保證即時使用。指導、督促值周教師做好食堂、校門、課餘活動場所安全秩序以及車橋一帶的交通安全工作。

(3)管好門衛室,嚴格執行進出校門制度,嚴防社會危險人員進校滋事。

(4)督促醫務室做好食品衛生監督和防疫工作。

(5)負責全校清潔衛生工作。

(6)組織好義務消防隊,對所有成員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練。

(7)抓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工作。

(8)消除學生酗酒現象,防止打架鬥毆,嚴格執行ldquo;六條禁令rdquo;。

(9)查禁學生攜帶刀具和其他容易給人造成傷害的器械進入學校。

(10)加強對學校安全保衛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3、班主任職責

(1)配合德育處,利用安全課、班會等形式做好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救、救護的訓練工作。

(2)加強班級管理,重視課間和課餘管理,消除打架鬥毆現象。

(3)加強對班級學生及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4)防止學生攜帶、收藏刀具和其他容易給人造成傷害的器械。

(5)對心理上有疾病的學生加強教育和開導,必要時採取特殊管護措施,並及時向學校反映情況。

(6)加強與家長的聯繫,及時互通學生在校內和校外的有關情況,爭取家長的有力配合。

4、教務處職責

(1)組織各年級組任課教師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警惕,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採取措施或報告相關部門。

(2)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5、總務處職責

(1)經常進行校舍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設施安全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向領導報告。

(2)加強財產和經費的安全管理,防止失竊。

(3)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定期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和整改。

(4)確保施工安全。

6、教職工職責

(1)嚴格組織課堂教學,活動課周密考慮安全因素;

(2)嚴密注意學生動向,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責任,杜絕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3)文明執教,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對由此導致的學生傷亡、出走等後果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4)上午、下午、晚上上最後一節課的教師要按指定位置做好樓道安全工作。

三、安全常規

1、校內安全

(1)嚴禁攜帶管制刀具和一切用於傷人的利器、鈍器進入學校,不帶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2)自覺維護校園環境的安全,不拿掃帚、棍棒、彈槍等戲耍。

(3)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公共場所秩序。

(4)在校時間學生不得擅自離開校園,有事需請假同意後方可離校,並在規定時間內返回。

(5)住校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制定的住校學生紀律,不得私出學校和夜不歸宿。

(6)同學之間不打架、不罵人,有問題及時報告老師。

(7)學校食堂、小賣部禁絕腐爛、變質等食品出售,保持師生食用品安全、清潔、衛生。

(8)教室、宿舍內嚴禁學生私裝電器,嚴禁用明火。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水,不玩遊戲機、不進營業性的ldquo;三室一吧rdquo;。

(2)謹慎用火,野外不用火,未成年人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3)注意講究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防疫病蔓延。

(4)在家聽父母長輩教導,不做不安全之事,離家外出需及時告知家長。

3、交通安全

(1)上、下學行路時靠右行走,不走危險的近路,不奔跑,不擁擠,不狂耍,按時到校,及時回家。

(2)自覺遵守ldquo;一看、二慢、三通過rdquo;等交通規則。

(3)不騎摩托車上學,自行車嚴禁搭人;不搭乘ldquo;三無rdquo;車輛。

(4)上課時間,機動車不準進入教學區。

(5)自行車在校內只能推行。

(6)注意防備道路附近山體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災害,雷雨天不要到大樹和突兀的建築物下避雨,還要注意防止路面冰雪滑倒。

4、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

(1)建立師生集體外出活動提前報告制度,經校長同意後方能實施;提倡徒步遠足,乘車只能使用證照齊全的車輛;

(2)活動前學校對活動地點、設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安全。

5、校舍、設施安全

(1)班級任課教師要時刻注意教室及周圍環境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及時報告。

(2)嚴格執行行政24小時值班制度和節假日值班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篇二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二條公司要根據年度安全施工生產需要,由勞人部根據安質部提報的培訓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公司各項目要依據本單位施工生產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第三條對從業人員(含分包隊伍)的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公司實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公司負責對公司領導、公司管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取證和公司本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由項目所在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機構或公司共同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各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4、1項目部員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4、2項目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1)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通過學習培訓取得崗位合格證並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4)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每年仍需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5)其他員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6)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4、3新進場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訓合格,還必須接受本項目部進行項目、班組的二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

(1)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內容是:工地安全實施標準的執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現場設施、過程施工特點、生產和生活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2)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技術交底中的有關內容、事故案例分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4、4項目部與各班組負責人必須針對施工作業和施工特點,及時抓好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假日前後安全生產教育,做到不違章操作。

4、5項目部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4、6一般員工待崗、轉崗、換崗,員工重新上崗前以及新進場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由項目部自行組織培訓。

第五條職工安全培訓,應當使用經國家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審定的大綱和教材

第六條安全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並實施考覈。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應使用公司三標一體程序文件中規定的格式。

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篇三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趙禎

副組長:林大雙

成員:李濤何小紅馮學林賀珏清王建茹謝華瓊胡波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爲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盤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必須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一)團隊工作職責

1、利用櫥窗、板報、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爲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爲內容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像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二)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範操作和安全管理。

(三)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並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週班會,要及時總結上週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後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爲班會的重要內容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安全教育制度 篇四

第1條 入廠教育:

l、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臨時工)必須接受三級(公司、項目、班組)安全教育。

2、凡入廠三天以上外包工及其他人員均由分公司負責按一級安全教育內容進行教育。

3、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負責組織和教育。

(1)安全防護常識、防塵、防噪聲、墜落、物體打擊等安全知識教育及防護器材的使用,時間爲2課時;

(2滅火知識教育及滅火器材使用,時間爲2課時;

(3)關於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教訓等的教育,時間爲2課時。 凡經公司級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者,必須到項目接受二、三級安全教育。

4、項目級安全教育由項目主管生產的副經理負責組織,項目安全員進行教育,教育內容:項目生產特點、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事故教訓、注意事項及要求等,時間爲36課時。

5、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組織,班組安全員進行教育,教育內容:崗位安全操作法、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等,時間爲24課時。

6、公司內部()工作調動、崗位變動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返回崗位者,要進行項目、班組級安全教育,項目內部崗位變動,應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7、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後,憑《安全教育合格證》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方可進入生產崗位。

第2條 特殊工種教育:

1、從事電氣、腳手架、焊接、起重、現場機動車輛駕駛、等特殊工作人員,必須由各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專業安全技術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取得作業證後,方可作業。 2、對特殊工種人員,安全部門按規定年限進行培訓複試,以專業安全技術和災害事故案例爲主要內容進行教育。 3、在新技術、新設備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4、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

第3條 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以增強

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到遵章守紀,確保安全生產。

2、安全部應利用廣播、宣傳黑板報、事故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公司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活動。

4、生產設備檢修前,安全管理部門應配合有關單位進行停工、檢修和開工前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

5、對重大危險性作業,在作業前,施工管理部門和安全部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

第4條 安全技術考覈:

l、安全部每年組織一次安全技術考覈,考覈成績予以公佈,並記入職工安全作業證。

2、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覈,由主管部門和安全部負責組織進行。

3、工人安全技術考覈由班組長負責組織,班組安全員具體執行。

4、凡未經安全技術考覈,卻取得安全操作證者,一律不準獨立上崗操作,否則,造成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

安全教育制度 篇五

爲了搞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普級職工安全技術知識,增強職工自我防護能力,現根據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安全教育的有關規定,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場安全三級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來的實習和代培人員,分別由公司進行一級安全教育。項目經理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現場施工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爲:

⒈公司教育:

①、講黨和國家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②、講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勞動、安全紀律。

③、講“三不傷害”即:遵守操作規程不傷害自己,講究職業道德不傷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傷害。

④、講遵章守紀,反對違章指揮,反對違章操作。

⑤、講公司內、外工傷事故血的教訓。

⒉項目經理部教育:

①、講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與獎懲制度。

②、講施工生產特點,危險地段,應注意的事項,防範措施與方法。

③、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

⒊班組教育:

①、講各工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

②、講施工現場應注意的事項,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

③、講使用生產工具(設備的性能,用途和構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講勞保用品的使用與保管,愛護和保管生產工具(設備)和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誌。

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兩級教育,對教育內容要進行考覈,造冊登記。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簽字備查。

㈡、配合施工的外包隊工人進場,由項目經理、安全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保衛人員進行治保消防教育,並填好安全教育登記卡(冊),教育者與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隊長或大班長,必須簽名備查。

二、變更工種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變更工種工作的工人項目部必須及時通知安全部門和現場安全員進行變更工種工作的安全技術教育,責任劃分:由公司變更的,由公司質安科進行教育。由工地變更的,要通知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變更工種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員填寫安全教育卡(冊),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都要簽字備查。

三、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1、國家規定的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起重工、小機動翻斗車司機、龍門吊司機等特殊工種,由器材部、安全科配合辦公室申報市勞動保護教育中心進行培訓取證。

2、凡經勞動保護教育中心培訓發證的電工、焊工、小機動翻斗車司機、起重工、塔吊司機、架工、司發證的機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種,人員在本單位的,器材部必須造冊證件號碼,取證日期都必須登記清楚備查。凡特殊工種人員在工地的,安全員將本工地的特殊人員名單登記造冊。

四、公司生產管理人員的上崗培訓教育:凡是與施工生產有關的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市一級安全監督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包括證件複審培訓)。由公司工程部安全科配合辦公室組織實施,每年度持證率應達80以上。

安全教育制度 篇六

一、成立交通安全村宣傳教育工作組,負責全村村民及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每學期交通安全村宣教組應深入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形式:

1、展板進學校;

2、分班級(或年級)給學生上交通安全課。

三、每季度對村民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形式:

1、分村民組通過村民大會以會代訓;

2、宣傳車流動宣傳;

3、有線電視字幕宣傳、定期更換宣傳欄內容並保證標語的整潔、清晰。

四、做好各種宣教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五、積極做好各管理組及其他成員之間的交通安全協調工作。

安全教育制度 篇七

一、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務是,在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中樹立安全第一思想,通過學習安全知識和進行安全技能訓練,提高師生員工防範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學生爲重點,也要對校長和教職員工進行教育。

二、國小階段安全教育目標是: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學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識,掌握在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自護的簡便方法,熟記急救電話和必備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辯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三、對教職員工安全教育的目標是: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國家頒發的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掌握組織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知識、審批程序及處置突發事故的方法,具備分辯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掌握各類安全知識和緊急狀態下的自救自護的方法;掌握識別學生必理疾病和正確處置方法;認真履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學會運用法律保障學生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五、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應根據不同類型學校及學生的年齡特點,滲透到教學、社會實踐、日常生活、節假日及各種大型活動中進行。同時,要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等特點,定期進行防火、防病、防煤氣和食物中毒、防盜、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集中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的方法、技巧和自救自護方法。學校設安全教育課,教師要認真上好。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進行安全宣傳和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對國小生的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在開學後、期中、放假前進行三次。

六、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時,要十分注重對學生的心理諮詢和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障礙,防止因心理障礙而發生的自傷、自殘事故。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八

1、加強領導。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由副校長、安保處主任、相關處室負責人、班主任爲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教育學生飲水飲食要注意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學生右側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搶道,不玩耍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違反規定在樓梯處亂跑,不在樓上趴窗外望。不玩危害他人的玩具,不準在校園內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時間可確定在校會、班會、晨會中,可在集體組織的活動之前,也可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6、財產管理確定專人負責,財務檔案由主管會計負責,現金由出納員負責。各辦公室的資料、物品、設備均由各個教研組長或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教室一切物品、設備由班主任負責。

7、後勤處設有校舍、設備檢查記錄,每月檢查一次,若發現有危險應及時停用或維修,特別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澇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8、放學時各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提前或延遲放學,且以班級爲單位站排隊放學,由負責老師組織,一律通過學校正門或指定出口。

9、嚴禁學生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路。

10、值日教師要認真負責,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員的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11、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和污染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12、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旁設置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