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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國小考勤制度【新版多篇】

農村國小考勤制度【新版多篇】

農村國小考勤制度 篇一

教師一天的工作入崗要按時,在崗要做事,離崗要請假。爲了加強教師的組織紀律性,提高教師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考勤

1、 簽到應由本人親自填寫,凡由他人代簽者,一律無效。

2、 簽到時間一過,準時收好考勤表,並註明未籤人員的'原因。

3、教師要按時上下班。按規定時間未到的均以遲到處理,每遲到兩次按請假一節處理。

4、教師在工作時間內公出,要向教導處說明並在值班記錄中如實登記。私自外出,按曠工計。

5、教師因私事提早離校的時間超過半節課以上,按請假一節處理。

6、教師請假一律事先填寫請假條,如有特殊情況則要在返校後第一時間把請假條補上。

(1)事假:教師本人請假1天由教導處批准,2--3天的由校長批准,批准後由教導處登記並安排有關課程。

(2)病假:請病假要上交請假條,寫明請假理由。請假1天由教導處批准,2--3天的由校長批准,批准後由教導處登記並安排有關課程。無故缺勤者按曠工論處。超過兩天需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對無病呻吟,出具假證明者,除批評教育外,其休假曠工處理。

(3)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可給3天婚假,女23週歲,男25週歲以上結婚,爲晚婚,可適當延長婚假。由當事人提出延長婚假的要求,學校領導根據學校工作的實際給予延長婚假數天(12天以內)。

(4)產假:女教職工本人生育,產假期限順產一般是三個月,剖腹產是四個月。如果是晚婚晚育則再加半個月(產假主要是爲了保障婦女生理健康而非福利性質,因此一般不與法定假期累加)。

(5)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3天喪假,赴外市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可酌情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7、公假:凡教職工在星期天、節假日因公出差、學習、開會等佔用的時間,按上班對待,可沖銷本月事假。個人學習進修、考學、計生檢查,不屬公假,也不算事假,但事後要補上所耽誤課程。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8、病事假每學期超過三天者,每天交代課金30元。曠工1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請連續假(包括節假日、雙休日)超過10天者,須有教育局的准假手續,每天教代課金25元。教職工在婚、產、喪假期間,國家規定的工資照發。學校內部的考覈獎、全勤獎、值日費、加班費等概不享受,超過法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8、請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曠工計;假滿未上班而又未續假,按曠工計。教師如提前結束假期,應及時銷假,對請假時間予以更正。

9、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於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請假。

10、若教師遲到而學校已經安排教師代課,無論遲到教師上課與否,均計入代課教師的工作量。

合朋溪鎮王家溝國小教師考勤制度 篇二

爲了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強化紀律觀念,使教師按時作息,特制定本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時間計算

1、每天從上午早操(升旗)至下午放學爲止,按8節課計算,每期按上級規定的時間,學校上班爲準。

2、開會在40分鐘內按1節課計算,以類推,加班、校本培訓、上級組織的各種活動,按當日實際計算。

二、請假

1、一般情況儘量不請假,利用星期日(六)辦理;實在無法避免、應先作好安排。

2、有事先請假,校長在假條上簽字,教導處安排代課落實後生效,病假在痊癒後,以病歷證明或處方生效。

3、公假範圍:爲學校出差,參加上級組織的會議、培訓、參賽等。

4、突發情況,又必須請假的只有在上課前報告學校或值日教師,否則無效。

5、事假2天以上,必須報教辦批准生效。

三、獎懲

1、滿勤獎:

一個學期除公假外,無病事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缺勤現象,獎教師人民幣100 元。

2、缺勤懲:

(1)、遲到(早退),在上課鈴響後(下課鈴響前)早操3分鐘,其餘時間2分鐘,2分鐘後,扣工資人民幣1元,5分鐘內扣人民幣3元,10分鐘內扣人民幣5元,依此類推。

(2)、曠工一天扣工資人民幣60元,曠工一節扣人民幣20元。

(3)、請假一天付代課費人民幣40元(代課教減半),1節付人民幣10元。

(4)、無論開會或上課,中途會客、辦私事、閒談等,室外課,不指導學生開展活動,發現一次作曠工一節處理。

(5)、婚喪嫁娶在規定假期內的不付代課費,但不能算滿勤。

(6)、教師如果出現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生病、照管子女類)算例假,三日內不付代課費,但不能算滿勤。

(7)、值日教師漏記,按當事人所扣金額扣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