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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育的目標是什麼多篇

幼兒園教育的目標是什麼多篇

幼兒園數學教育活動目標的制定與表述 篇一

教育活動的目標是開展教育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它規定着預期的某種活動效果。教育活動的目標是教育內容選擇、方法運用及效果評價的依據。目前,幼兒園數學教育實踐中仍存在着只有內容沒有目標的盲目的數學教育以及“程式化”、空泛無物的目標設定傾向,因此,教師在制定與表述數學教育活動目標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目標的發展性

在制定數學教育活動目標時,教師首先應當着眼於幼兒的發展,既包括數認知方面的發展,也包括情感、學習態度、個性和社會性方面的發展。只有充分把握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已有的發展水平,才能在活動設計中體現循序漸進的原則。注重目標的發展性意味着教師必須清楚地瞭解本班幼兒的發展基礎,以此確定所設計的活動目標對幼兒是否具有發展價值。

拓展內容 篇二

淺析幼兒園數學教育活動目標如何制定

幼兒園數學教育目標是對幼兒數學學習的要求,也是幼兒園實施數學教育的依據。目標的確立可以明示教育活動的方向,引導教育活動的設計,確立教育活動的評價依據等,因此,在數學教育中,目標的確立十分重要。

活動技能 篇三

1、傾聽清楚操作活動的規則,按規則進行活動並檢查活動的過程和結果

2、能清楚的講述操作活動的過程和結果

3、學習有條理地擺放、整理活動材料

2、目標的全面性

目標的全面性是指教師在制定目標時,應思考在本活動內容和情境條件下“幼兒學會了什麼”(知識目標)、“幼兒能學嗎”(能力目標)、“幼兒學得有興趣嗎”(情感目標)。一般說來,活動目標應包括學習內容的要求及幼兒行爲的養成要求。在制定數學教育活動的目標時,教師應避免兩種傾向:一是偏重知識的學習,忽視其他方面的發展;二是錯誤理解“全面性”,表現爲脫離活動內容和具體情境的形式上的面面俱到,即凡是數學活動就必定有認知、情感與態度、操作技能三個方面的目標,從而使某些目標成爲裝飾或點綴,對幼兒發展以及教育教學並無價值。

3、目標的針對性

由於教育活動的目標可以作爲檢驗活動效果的依據之一,因此目標應當是具體的、可觀察的、可操作的、可評價的。也就是說,目標的制定必須有針對性,而不是空泛、籠統的。如某中班數學活動“家裏的數字”的目標設定爲:

(1)感受數字與人類生活的關係;

(2)培養幼兒對家的美好情感。顯然,這樣的目標是空洞而無針對性的,無法作爲評價活動效果的依據。

這一活動的目標可以調整爲:

(1)尋找和蒐集家裏帶有數字的照片或圖片,通過交流與分享活動感受數字與人們生活的密切關係,理解數字在生活中的應用;

(2)願意與同伴交流,嘗試大膽表述;

(3)在集體參與的觀察和交流活動中進一步萌發對家的美好情感。這樣的三條目標就比較有針對性。

4、目標的統一性

美國課程專家布魯姆認爲,“教師所期望的學生的變化便是教學目標或教學目的。”“闡述教學目標,就是要以一種較特定的方式描述在單元或學程完成之後,學生應能做(或產生)些什麼,或者學生應該具備哪些特徵。”也就是說,教師既可以以幼兒爲主體表述教育活動目標(行爲目標),如幼兒“說出”“會用”等,也可以以教師對幼兒的教育影響和具體教學行爲爲主體表述教育活動目標,如“使幼兒……”“啓發幼兒……”“引導幼兒……”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個教育活動目標中,主體必須統一。一般來說,爲了把關注點更多地放在幼兒的學習和發展上,我們提倡以幼兒爲主體進行表述。這種表述方式可使教師從幼兒行爲的變化中觀察他們的發展狀況。

活動材料 篇四

1、學習聽清楚教師的要求,按要求進行活動並檢查自己的活動結果

2、學習講述自己的操作活動過程和結果

3、基本學會數學操作

我國幼兒園教育的目標是: 篇五

“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

幼兒園數學教育目標的結構 篇六

幼兒園數學教育目標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它是以有序的結構組織起來的系統。從縱向的角度來看,它一般可以分爲總目標、年齡階段目標、數學教育活動目標三個層級;從橫向的角度來看,它一般可以分爲認知目標、情感與態度目標、操作技能目標三類。在制定不同層次和類型的目標時,幼兒發展的已有基礎、幼兒數學學習的特點與規律以及數學學科本身的邏輯體系與特點都是目標制定者需要把握的因素。

1、總目標(一級目標)

(1)認知目標:引導幼兒學習一些粗淺的數學知識和技能,幫助幼兒獲得有關物體形狀、數量以及空間、時間等方面的感性經驗,使幼兒逐步形成一些初步的數學概念,並在此基礎上發展幼兒的數學思維活動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2)情感與態度目標:培養幼兒對數學活動的興趣以及參與活動的主動性和獨立性;逐漸培養幼兒愛思考的習慣。

(3)操作技能目標:讓幼兒學會正確操作和使用材料,在與材料的相互作用中獲得有關數學概念的感性經驗,培養幼兒做事認真、仔細、有條理、不怕困難等良好習慣。

2、各年齡階段目標(二級目標)

二級目標是根據一級目標提出的,它是從認知能力、情感與態度、操作技能三個範疇,根據小、中、大班幼兒不同的發展水平確立的,操作性較強(詳見下頁表格)。

3、數學教育活動目標(三級目標)

在數學教育實踐中,各年齡階段目標必須層層分解爲具體的、可操作的目標,即分解成可以在一次數學活動中實現的目標或需要通過若干數學活動實現的目標。這一級目標應與一、二級目標相一致,使之相互銜接,以促進幼兒的整體發展。

認知目標 篇七

1、學習按物體的一個特徵分類

2、學習按物體量(大小、長短)的差異進行5以內的排序

3、認識“1”和“許多”,並能正確區分

4、學習用一一對應方法比較兩物體的數量,感知“多”“少”和“一樣多”

5、學習手口一致的點數5以內的實物,並能說出總數

6、按數(5以內)取物

7、認識圓形、正方形、三角形,並能說出其名稱

8、以自身爲中心區分上下

9、認識早晨、晚上、白天、黑夜,並學會基本的運用1、認識10以內數字,理解數字的含義,會用數字表示物體的數量,學習順數和倒數

2、學習不受物體空間排列形式和物體大小等外部特徵的干擾,正確判斷10以內數量,即學習數量守恆

3、認識10以內自然數列中相鄰兩數的等差關係

4、認識長方形、梯形和橢圓形

5、學習按粗細、高矮的差異進行6以內的物體的正逆排序

6、正確點數10以內物體

7、按物體某一特徵分類

8、按物體的數量分類

9、學會比較粗細、厚薄、輕重等量的差異

10、學習不受圖形大小、顏色和擺放位置的影響,正確辨認和命名圖形,即學習圖形守恆

11、初步理解平面圖形的簡單關係

12、學習以自身爲中心區分前後

13、學習以客體爲中心區分前後

14、學習向上、下、前、後等指定方向運動

15、認識並學會運用“今天、明天、昨天”等時間概念

16、理解“=”和“≠”等符號1、學習10以內序數、單數、雙數、相鄰數等概念

操作技能目標 篇八

1、聽懂教師的要求,學習按遊戲規則活動

2、學習用語言講述同伴活動的過程和結果

3、在教師的幫助下學習按要求拿取、擺放和操作